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对接社会信用体系
2015-04-09马菊念王建国
马菊念 王建国
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对接社会信用体系
马菊念 王建国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全国联网后,检察机关受理查询的数量增长很快,全省检察机关一年受理查询7万余次,但被查到有犯罪记录的数量很少,被处置的单位和个人只有53个(人)。如此大量的查询牵扯预防部门的大量人力、物力。
由于查询数量大增而查到犯罪记录的边际效应递减,造成一些基层检察机关预防部门不堪重负、疲于应付或互相推诿。
为此,要根据相关规定,完善查询的方式方法,采取科技手段尽快建立快捷的查询通道,将行贿犯罪档案相关信息与有关行业、部门共享,以推进不良行为公示和第三方信用报告等信用制度的落实。在行贿犯罪档案数据库还不完善以及出于保密等原因,目前不能与互联网相连、直接向外提供查询的情况下,建立一个内外隔离又能及时查询的网络平台十分必要。
目前,浙江省院已经与省信用中心就共同建立全省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经过多次协商并提出了实施方案。
方案要求双方共同开发一个中间软件,在“信用浙江”网站上建立查询申请窗口,接受查询申请,与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进行对接、联网同步,实时传递到省检察院,由预防部门专门组织力量进行审查,再统一提供查询结果告知函(有电子印章和防伪认证),通过互联网发送到“信用浙江”网站的查询平台,供有关单位或个人下载使用。这就需要对检察机关内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进行升级,使其能够批量导入省信用中心网上受理的查询申请,并批量导出查询结果与省信用中心对接共享,方便政府、企业和个人等主体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信息。该查询平台将分别由省信用中心和省检察院负责开发和管理,信用中心负责开发中间软件、接受申请、下载结果,省检察院负责对接查询系统、实现批量查询、提供查询结果。
(作者单位:马菊念,浙江省舟山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王建国,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