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反腐情况及东南亚反腐机制的建立
2015-04-09蒋志涛唐姚
蒋志涛 唐姚
马来西亚反腐情况及东南亚反腐机制的建立
蒋志涛 唐姚
马来西亚开展的反贪行动是东南亚国家反贪行动的缩影。近年来,东南亚国家加强合作交流,积极探索解决贪污腐败问题的有效机制。近期,东南亚有关国家召开了第十届反贪机构论坛,就推进反贪工作进行了研究与探讨。
一是把打击私人界贪污作为反贪工作的重点内容。文莱反贪局总监祖安达拉希举例说,香港廉政公署约70%的调查工作是针对私人界,新加坡高达90%,马来西亚方面则是50%。
二是就进一步加强东南亚有关国家间反贪合作达成了共识。论坛成员国同意了六项合作要点:同意符合联合国反腐败公约(UNCAC)第48条及第49条,建立一个强大的合作关系,携手肃贪;同意建立一个强大的公共及私人领域合作关系,加强上述两领域的肃贪工作;私人领域的角色是确保国内及国际经营的透明及廉政;制订一个强有力的法律框架,以严厉打击私人界贪污,例如制订企业责任的法律条文,以确保私人界对组织内的贪污问题负上一定的责任;成立工作小组探讨列入东盟其中一个机构的可能性;认可马来西亚反贪委员会设立马来西亚反贪学院作为东盟培训中心的助力。
三是寻求将东南亚反贪机构纳入东盟组织机构中开展工作。东南亚反贪机构(SEAPAC)成员原则上同意成立工作小组,探讨把此机构纳入东盟组织其中一个机构的可能性,以扩大其功能。新成立的工作小组还将把各国的讨论成果、彼此的共识,向各自的政府提出建议。马来西亚反贪委员会主席丹斯里阿布卡欣认为,东南亚反贪机构目前是由十个东盟国家的反贪机构组成,彼此只是在论坛中分享及讨论反贪问题,在纳入东盟组织其中一个机构后,许多涉及政策性的问题,可以由东盟国家的高层领导人来作出政策性的决定。不过,目前尚未有一个明确的架构。
(作者单位:蒋志涛,中国铁建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唐姚,中国铁建马来西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