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性别视角下怒江傈僳族妇女跨省婚姻迁移研究
2015-04-09陈业强
陈业强
社会性别视角下怒江傈僳族妇女跨省婚姻迁移研究
陈业强①
近30多年来,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一些傈僳族妇女,因婚姻原因迁移到省外。这些跨省婚姻迁移妇女到省外后,其生活及命运却各有不同,但多数遭遇各种困境。这些困境,折射出边疆少数民族妇女在现代社会中的不适应与艰辛。
怒江;傈僳族;婚姻迁移;社会性别与发展
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国家逐步放松对人口流动的限制和地区经济差距的不断拉大,越来越多的女性跨省婚姻迁移到东部沿海地区。根据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从1985年至1990年,全国直接报告以婚姻为动机的女性迁入者共4 325 747人,占女性迁入者总数的28%,也就是说,按迁入统计,在女性迁移者中,近三分之一的人是婚姻迁移者。另外,作为跨省婚姻迁移者主体,女性婚姻迁移占同一时期婚姻迁移总数的91.01%。*顾耀德:《对边远地区女性人口涌入浙江之浅见》,《人口与经济》1991年第1期。“根据2000年的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1995年至2000年间,仅贵州、四川和云南三省婚姻迁移的人数合计达到56.7万人,主要目的地是华东各省。”*丁金宏等:《中国人口迁移的区域差异与流场特征》,《地理学报》2005年第1期。
一、怒江傈僳族妇女跨省婚姻迁移后的分化
怒江傈僳族妇女因婚姻跨省迁移到东部沿海地区后,由于个体间差异,社会结构变迁等因素,她们出现了不同的分化。有的丢下孩子离家出走,有的留下凑合生活,有的找到自己的真爱。正如列夫·托尔斯泰在《安娜·卡列尼娜》中所说的:幸福的家庭各个相似,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同。
统计显示,怒江傈僳族跨省婚姻迁移妇女中,嫁回怒江的有38人,占36.9%;留在夫家继续生活的有29人,占28.2%;改嫁外地的有27人,占26.2%;情况不详的有9人,占8.7%。其中留在夫家生活的,既有生活幸福的也有不幸福的。根据统计数据我们可以发现,怒江傈僳族跨省婚姻迁移妇女中,生活幸福的占少数,生活不幸福的占多数。
(一)“逃”:传统的抗争
绝大多数怒江傈僳族跨省婚姻迁移妇女是被“讨”,*怒江傈僳族把外省男性来怒江找媳妇的行为称为讨媳妇。或被拐卖到东部沿海地区,嫁给处于社会底层的男性。她们的婚姻迁移属于水平流动或向下流动,她们的婚姻生活一般不平等、不幸福。正如彼得布劳所说的:“当那些服从于权力的人经验到被剥削和被压迫的共同情感时,就会产生对权力的反抗。”*[美]彼得·M.布劳:《社会生活中的交换与权力》,孙 非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8年,第241页。
有些婚姻迁移妇女,在父母包办下嫁到东部沿海地区,跟男方没有感情基础;男方的家庭条件一般比较差,她们长时间无法回娘家探亲,思乡之情愈来愈浓。随着年龄的增长,她们生儿育女,逐步获得婆家的信任。当有机会之时,她们会就会逃离婆家,回到魂牵梦绕的故乡,或流落到异乡重新嫁人。马克思曾经说过:“如果说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那么只有继续保持爱情的婚姻才合乎道德。”*《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81页。怒江傈僳族婚姻迁移妇女逃离没有爱情的婚姻是无奈之举,在婆家人多势众的情况下,她们反抗的最好方式,就是离家出走。
怒江傈僳族婚姻迁移妇女嫁到东部沿海地区以后,随着外出经历的增多,她们逐渐重新理解自己的婚姻,她们把自己的婚姻与周围人的婚姻进行比较。当发现丈夫的欺骗行为、自己跟丈夫没有感情、自己的家庭条件不如别人时,她们对自己的婚姻彻底失望了。由于外出打工的经历,使她们获得了经济上的独立,也获得了大量现代社会信息,她们具备了逃婚的能力和勇气。由于缺少娘家的支持,婆家又不会同意离婚,在经过周密谋划之后,她们不得不踏上逃婚之路。
东部沿海地区的男性来到怒江讨媳妇的主要目的是传宗接代,完成香火的延续。相对于婚姻迁移妇女来说,他们更关心的是孩子。当这些婚姻迁移妇女生儿育女之后,男方会放松对她们的控制,她们会获得较多的自由。但是男方对于婚姻迁移妇女并没有完全信任,他们不会让婚姻迁移妇女拥有经济权力。这种不信任,破坏了婚姻的基础,从而最终使这些婚姻迁移妇女失去继续维持婚姻的信心。
怒江傈僳族婚姻迁移妇女刚到东部沿海地区时,她们为了得到婆家人的认可,都会任劳任怨,孝敬公婆。但是由于路途遥远,婆家人的不信任,孩子小或者经济条件不好等原因,她们一般好多年无法回娘家。思念家乡,就会成为这些婚姻迁移妇女最难克服的困难。如果她们和丈夫的感情好,她们的乡愁还能忍受;当她们的丈夫对她们不好,或者沾染恶习,她们就会对婚姻彻底失望。当对感情彻底失望之后,她们注定要逃离婆家。
怒江傈僳族跨省婚姻迁移妇女,不但要忍受着思念家乡之苦,有时还要承受来自婆婆的强大压力。婆媳关系自古以来就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在家庭中,两代人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最常见的就是婆媳关系。虽然20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中国分家现象的大量出现,媳妇的权力迅速上升,婆婆的权力开始下降。但是当婆媳矛盾发生时,媳妇仍然得不到丈夫的支持。正如有的学者研究发现:“大多数媳妇仍不可能从丈夫那里获得支持,男人在这一时期首先是一个儿子,其次才是一个丈夫,因此,婆媳矛盾中,儿子们仍然像此前一样站在母亲一边。”*刘燕舞,王晓慧:《农村已婚青年女性自杀现象研究——基于湖北省大冶市丰村的个案分析(1980~2000)》,《青年研究》2010年第1期。
当这些婚姻迁移妇女发现被欺骗后,反抗的意识就在心里积聚,她们等待逃跑时机的成熟。为了摆脱不幸的婚姻,她们选择了离家出走,踏上了惊心动魄、前途未卜的逃婚之路。
(二)“忍”:无奈的选择
俗话说“天下夫妻多,珠联璧合少”。大部分怒江傈僳族跨省婚姻迁移妇女跟丈夫没有感情基础,家庭条件差。但是由于这些婚姻迁移妇女自己生存能力差,没有经济支配权,夫家看管得严,留恋孩子等原因,导致有些婚姻迁移妇女放弃了离家出走的想法,选择留在东部沿海地区继续没有幸福的婚姻生活。
由于长期隔离,沿海地区的人们对边疆地区的印象,只存在于想象、历史教科书上或电视画面之中,边疆往往被想象成落后、野蛮的地方。而东部沿海地区的人,相比边疆地区的人有种天生的优越感。特别是云南地处中国的西南边陲,对云南的报道又多是关于毒品的案件,所以东部沿海地区的人,一提到云南往往就跟毒品联系在一起。由此云南人也就背上了“污名”,形成了偏见。这些先入为主的历史偏见,不利于边疆地区的族群与东部沿海地区族群的互动。当这些跨省婚姻迁移妇女初到东部沿海地区时,受到当地人的歧视。
这些婚姻迁移妇女嫁到东部沿海地区以后,要忍受生活条件差、思念家乡之苦,但是只要夫妻感情好,为了孩子,她们一般会选择忍受痛苦继续维持家庭的完整;如果她们再次选择婚姻,既牵挂孩子,也无法找到条件更好的丈夫,权衡利弊之后,大部分怒江傈僳族婚姻迁移妇女选择了忍耐,留在东部沿海地区。王金玲认为:“物质条件和感情寄托同时获得满足,才是使这些妇女能够长期安心留居浙江的两大关键。”*王金玲:《跨地域拐卖或拐骗——华东五省流入地个案研究》,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第86~87页。但是被拐卖或被讨走的婚姻迁移妇女,其家庭条件一般较差,她们无法获得物质条件的满足。当夫妻感情还好的时候,她们为了孩子,一般会忍受物质贫乏之苦,选择继续坚守。
(三)“留”:幸福的开始
少数接受了现代教育的怒江傈僳族妇女,通过自己的努力提高了生存能力,能够适应都市生活的节奏,并能够在都市成功就业。她们往往与具有相同经历的男性建立婚姻关系,成为中国当下城市化过程中的第一代移民。这些婚姻迁移妇女是怒江傈僳族妇女婚姻迁移群体中的向上流动群体。周晓虹教授认为:“一个具备了现代素质或现代性的人,应该具有一整套能够在现代社会中比较顺利地生活的价值观、生活态度和社会行为模式。”*周晓虹:《流动与城市体验对中国农民现代性的影响——北京浙江村与温州一个农村社区的考察》,《社会学研究》1998年第5期。是现代教育,使怒江傈僳族妇女具备了适应城市生活的价值观、生活态度和社会行为模式。
有些怒江傈僳族妇女通过接受高等教育,提高了自己的生存能力。在大学期间,她们体验了城市生活。当走出大学校门后,她们首先想寻求一份“稳定的工作”,像公务员、事业单位、国企单位等职位。由于这些边疆少数民族妇女的汉语交往能力、综合文化素质等方面与其他地区大学生之间的差距,导致她们很难实现理想就业。当她们经过多次努力与这些“稳定的工作”失之交臂之后,她们也不会回到家乡从事父辈从事的农业生产劳动,她们已经习惯了城市生活,依靠自己学到的知识在城市找一份临时工作,虽然无法保障未来,可是满足现在的生活会绰绰有余。她们感到自己还年轻,有的是时间和机会;况且她们还对邂逅一位白马王子心存期盼。当这些漂在城市的怒江傈僳族妇女,遇到相同背景的男性时,他们很容易碰撞出爱情的火花,从而结束孤军奋战的单身时代。通过两个人的共同打拼,当物质积累到能够满足婚礼之需时,他们就会走进婚姻的殿堂。这些怒江傈僳族婚姻迁移妇女完成了从农民到市民的转变。这些妇女从恋爱到婚姻的过程也并不总是一帆风顺的,她们会遭受挫折。但是,她们接受过高等教育,有足够的生存策略帮她们渡过难关,继续前行,最终实现从农村到城市的婚姻迁移。
二、怒江傈僳族跨省婚姻迁移妇女的“社会性别与发展”
了解了怒江傈僳族跨省婚姻迁移妇女的分化后,读者也许会产生这样的疑问: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怒江傈僳族妇女而非怒江傈僳族男性?解答这一疑问我们不得不谈及“社会性别与发展” (Gender And Development)这一话题。
(一)“社会性别与发展”及其关注的主要内容
戴维·波普诺认为:“性(sex)是指区分一个种群的男性和女性成员的生理特征。性别(gender)是指与男性和女性相关的社会、心理特征。”*[美]戴维·波普诺:《社会学》第10版,李 强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383页。麦休尼斯则认为:“性别作为人类最基本、最普遍的分类变量,其依据的似乎是一些司空见惯的自然差异,但性别在本质上却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每一种社会形态都会基于自身的物质生产方式塑造着独特的性别角色。不同的社会形态和文化环境赋予男性和女性各不相同的个人特质、行为模式。”*[美]约翰·J.麦休尼斯:《社会学》,风笑天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225~227页。波伏娃认为,女人是被社会结构和制度建构出来的:“女人不是生就的,而宁可说是逐渐形成的。在生理、心理或经济上,没有任何命运能决定人类女性在社会的表现形象。决定这种介于男性与阉人之间的、所谓具有女性气质的人的,是整个文明。”*[法]西蒙娜·德·波伏娃:《第二性》,陶铁柱译,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1998年,第309页。王金玲把人的性别分为以下五个维度:基因性别、生物性别、生理性别、心理性别和社会性别。*王金玲:《论人权与性别平权》,《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4期。正如相关研究所言:“社会性别与发展,关注的不仅仅是妇女本身,而在于社会性别的建构以及对男女两性的特定的角色、责任及期望的指定;它也欢迎关心两性平等和社会公正的男性可能做出的贡献;它更重视国家在促进妇女解放上的重要作用;它还避免了单纯关注妇女或男性生活中的生产或人的再生产的一面而忽视另一面,如它对两性的分工的看法,不但重视劳动的性别分工,也重视责任的性别分工。”*“农村妇女发展和文化素质教育培训研究”阶段报告:《用口述的方法进行农村妇女发展的文化需求评估》,《妇女研究论丛》1999年第1期。
社会性别与发展理论把妇女看做是社会性别不平等变革的主体。强调妇女自己必须组织联合起来,争取女性应有的权利。打破男权制意识形态所形成的对妇女压迫的锁链。所以,“持社会性别与发展观点的社会主义女权主义者及研究人员探索社会性别、阶级、种族及发展之间的联系与矛盾。从社会性别与发展角度进行的研究的关注要点之一是加强妇女的法律权力,其中包括对继承法及土地法的改革。他们也考察在许多国家中由于习惯法及成文法系统同时并存而造成的混乱以及其被男人所操纵利用、损害女性的倾向”。*王 政,杜芳琴:《社会性别研究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第178~179页。社会性别与发展主要关注女性的教育、就业和健康状况。在教育方面,从社会性别与发展的角度看,教育受到性别分工和经济因素的制约,在受教育时女性处于弱势地位,这都是由于教育资源分配长期性别不平衡所造成。在就业方面,要改变妇女的就业难现象,就必须对妇女赋权,拓宽妇女的就业面,帮助妇女就业。在健康方面,妇女的多重角色使她们比男性更加忙碌,而男性的角色则相对单一;另外,妇女的生殖健康问题不只是妇女自己的事情,男性有责任参与保护妇女的生殖健康。也就是说,我们在讨论社会性别与发展时所关注的,不是妇女本身的问题,而是关注不公平的社会性别观念。
(二)“性别与发展”的不平等对待
我国女性在教育、就业和健康方面均受到性别不平等对待。沈奕斐认为:“女性除了要和男性在工作领域竞争外,还需要担负起沉重的家务劳动,就像是抱着孩子拿着扫把和男性一起竞赛跑步,使得妇女觉得非常劳累和辛苦。”*沈奕斐:《被建构的女性》,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年,第210 页。怒江傈僳族跨省婚姻迁移妇女同样遭受到“性别与发展”的不平等对待。
1.在教育方面
正如有的学者所言:“从性别的角度看,教育公平主要应该体现在教育环境的公平、教育资源分配的公平以及两性在教育中获得发展条件的机会的公平等方面。近年来,大量的研究指出,我们当前的教育系统与教育环境,离教育公平的理想依然还有较大差距,在教育政策、教育资源配置、教材、课堂教学、学校的组织环境、教师的观念、师生互动以及校园文化等方面都存在性别偏见和两性不平等现象。”*王 珺:《社会公正、教育公平与性别权利》,《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1期。另外,从家庭的角度看,女性往往无法享受与男性同等的受教育机会。因为女孩不但长大后将会嫁到另一个家庭,父母的养老问题将由男孩来负担,而且女孩更适合于在家里帮家长带孩子和操持家务。所以,家长往往更愿意让男孩接受更多的教育,而不是让女孩接受更多的教育。虽然怒江傈僳族没有汉族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但是由于怒江傈僳族地区落后的基础教育现状,导致怒江傈僳族婚姻迁移妇女多数是文盲,当她们嫁到东部沿海地区后,在生产和生活中面临着一系列困难。
2.在就业方面
由于女性的生理特点和国家欠灵活的用人机制,决定了女性就业难现象的出现。首先,女性工作后就面临着结婚、生育、抚育等一系列家庭事务,这些家庭事务会牵扯女性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影响女性正常的工作;其次,有些女性独立性不足,缺少勇气和魄力,不容易沟通;最后,在工作中,女性相对于男性承受压力能力差等。这些因素决定了女性就业难现象的存在。女性就业难又促使家庭减少对女性教育的投入,这种连锁反应就带来了性别的不平等。怒江傈僳族女性在接受教育和就业时,面临的不平等待遇同样是十分严重的。由于怒江地区落后的教育条件和普遍落后的教育水平,导致怒江傈僳族女性无法达到其他地区同等学力女性的教育水平。当与其他地区女性进行就业竞争时,怒江傈僳族女性往往无法获胜。这种不管起点的单一的评价标准,对怒江傈僳族女性来说是不公平的。因此国家在就业政策上应该区别对待,不应该一刀切。如果不顾实际情况,在受教育条件不同的情况下,采取就业要求的统一标准,对于怒江傈僳族女性来说是不公平的。虽然怒江傈僳族女性在考场上竞争不过其他地区相同学历的女性,但是她们可能更胜任怒江地区的工作,因为她们比其他地区的女性更熟悉家乡的情况。比如,LW村小学至今还在聘任初中毕业的学生担任教师,而本村大专毕业的学生却找不到工作,这是多么令人难过的事情。为什么国家不采取灵活的就业政策,让这些真正有能力担负起家乡教育事业的人得到利用,让怒江地区的孩子享受到更好的教育?
3.在健康方面
利用“社会性别的视角和分析方法,可以使健康服务系统更加客观和科学地理解女性的特殊需求,更好地提供以人为本、以女性为中心的服务,更好地改善健康服务的公平性,还可更好地开发和利用健康资源,提高健康服务的效率”。*张开宁,张 桔:《21世纪中国女性健康面临的新机遇与挑战》,《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4期。“女性健康脆弱性”已经成为研究女性健康问题常用的一个专业术语。女性健康脆弱性与个人因素、健康服务以及社会因素密切相关。女性健康脆弱性表现在生育时遇到的健康危险,女性遭受性暴力的健康危险,女性比男性更容易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危险,女性比男性更容易遭受职业健康危害的危险,女性容易被拐卖或被强迫卖淫等。在对婚姻迁移妇女访谈过程中,笔者发现有的被拐卖妇女被多次转卖,身心遭受极大摧残;有的遭受家庭暴力,而孤立无援;有的成为生孩子的机器和性工具,自己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
从“性别与发展”的角度分析,怒江傈僳族跨省婚姻迁移妇女在发展中,同样遭受到性别困境,遇到比男性更多的麻烦和壁垒。解决怒江傈僳族跨省婚姻迁移妇女“性别与发展”问题,不但要关注边疆少数民族女性与沿海汉族地区女性的差别,也要关注边疆少数民族女性与沿海汉族地区女性在城市化过程中的差别。国家应该出台相关政策,支持边疆少数民族女性在教育、就业和健康等方面,享有与男性或沿海地区女性同等的发展机会。
(责任编辑 陈 斌)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怒江傈僳族妇女跨省婚姻迁移研究”阶段性成果(13YJA850001);贵州师范学院2012年校级博士项目阶段性成果(12BS003)
陈业强,贵州师范学院副教授、博士(贵阳,55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