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大纲》对资本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批判及其意义*
2015-04-09袁久红张艺蕾
袁久红 张艺蕾
论《大纲》对资本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批判及其意义*
袁久红张艺蕾
[内容提要]马克思在《大纲》中不仅深刻地批判了资本主义核心价值观“阳”的一面——自由平等——对广大劳动人民的虚幻性,也揭示了资本主义核心价值观“阴”的一面——货币拜物教——对资本主义精神世界的统治及其根源。资本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阴”“阳”两极深陷矛盾之中。废除资本主义及其拜物教,确立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历史的必然。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将在新的社会组织方式基础上使人类的自由平等价值观获得彻底的发展,使全体社会成员都成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人。马克思《大纲》中的价值批判思想,对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
《大纲》;资本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由;平等
马克思的《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①该《手稿》1939年第一次在莫斯科以德文出版时标题为《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1857-1858年草稿)》,因此在国外学术界研究中,人们常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指称这一手稿,又简称为《大纲》。(以下简称《大纲》)立足于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科学分析,不仅将资产阶级所宣扬的自由平等核心价值观的虚伪性深刻地揭示出来,还同时揭示了资产阶级真正的核心价值追求是对商品和货币的无限欲求和崇拜,形成了商品和货币拜物教,而这才是资本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真正内核。马克思虽然无情地揭示了这种价值追求的虚幻性,但并没有唤醒痴迷于其中的资产阶级,时至今日,人们似乎在其中沉迷得更深了。
一、交换活动中平等、自由的双重性质
在资产阶级思想家看来,自由、平等是天赋人权,是人的自然权利。而马克思认为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并不是自然法权,而是在资本主义经济生产过程中直接生发出来的,是基于主体间的交往而历史地形成的一种法权观念、意识形态。
首先,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经济活动中,平等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交换的双方是平等的。他说:“只要考察的是形式规定……那么,在这些个人之间就绝对没有任何差别……作为交换的主体,他们的关系是平等的关系。”[1]195另一方面,在交换中,“他们所交换的商品作为交换价值是等价物”[1]195。所以,平等最初发生在现实的交换过程中。这是马克思在《大纲》的交换理论中已经阐明的:人们在交换中的社会平等取决于他们在需要上和生产上的差异,如果两个人有相同的需要或他们从事同样的生产,他们之间就不会有任何社会联系。从现实生活来看,一定的生产发展会激发人们需要的多样化;分工的细化则会进一步造成人们之间生产的非同一性,“一个人的需要可以用另一个人的产品来满足”[1]197,反之亦然。这样,人与人之间就形成了互相补充、互相需要的关系,并以交换为中介维持这种相互依存的关系,“于是他们彼此不仅处在平等的关系中,而且也处在社会的关系中”[1]197。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就是这样随着市场交换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和发展起来的。
其次,自由同样是产生在交换过程中的。由于个人之间及其商品之间的自然差别,通过交换而结合在一起的人们“除了平等的规定以外,还要加上自由的规定”[1]198。也就是说,在交换中,“尽管个人A需要个人B的商品,但他并不是用暴力去占有这个商品,反过来也一样,相反地他们互相承认对方是所有者,是把自己的意志渗透到商品中去的人格。因此,在这里第一次出现了人格这一法的因素以及其中包含的自由的因素。谁都不用暴力占有他人的财产。每个人都是自愿地转让财产”[1]198。这是自由的最重要的基础。“从交换行为本身出发,个人,每一个个人,都自身反映为排他的并占支配地位的(具有决定作用的)交换主体。因而这就确立了个人的完全自由”,“因此,如果说经济形式,交换,在所有方面确立了主体之间的平等,那么内容,即促使人们去进行交换的个人和物质材料,则确立了自由。可见,平等和自由不仅在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交换中受到尊重,而且交换价值的交换是一切平等和自由的生产的、现实的基础。”[1]199马克思深刻地看到:“作为纯粹观念,平等和自由仅仅是交换价值的交换的一种理想化的表现;作为在法律的、政治的、社会的关系上发展了的东西,平等和自由不过是另一次方上的这种基础而已。”[1]199这表明,作为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核心的平等和自由最初是在经济学中生发出来的,它们不是自然法权,而是经济学基础上的“另一次方”的表现,即把经济学中的平等和自由的要求扩展到法律的、政治的和社会的关系中去。这个分析无疑是非常准确的。
马克思认为,交换活动中所产生的自由和平等的要求就凝结为货币制度。在货币流通中,每个人手中的货币都是一样的,这样不仅使商品的自然差别消失了,也使货币持有者的人身差别消失了。在《伦敦笔记》时期,马克思就已经发现了这个问题:“质的阶级差别消失在量的差别中,消失在购买者拥有的货币的多少中”,“货币作为阶级对立的最高表现,同时使宗教的、等级的、智力的和个人的差别变得模糊。”[2]646这是因为,“在这种交换行为中……产生了一种假象,即在这种买卖的行为中看到的不是阶级的个人,而是没有阶级性的单纯进行购买的个人”[2]645-646。自由和平等似乎真的实现了。
但马克思并没有停留在交换、货币层面,而是继续深入到更深的本质层次,他说:“在现存的资产阶级社会的总体上,商品表现为价格以及商品的流通等等,只是表面的过程,而在这一过程的背后,在深处,进行的完全是不同的另一些过程,在这些过程中个人之间这种表面上的平等和自由就消失了。”[1]202他说:“交换价值作为整个生产制度的客观基础这一前提,从一开始就已经包含着对个人的强制”,这是由于“个人的直接产品不是为个人自己的产品,只有在社会过程中它才成为这样的产品……因而个人完全是由社会所决定的”[1]203。并且,在分工的条件下,个人在分工中的关系已经不是单纯的物物交换的关系。“交换价值……已经使个人成为由社会决定的人了。”[1]203即在交换活动中,交换价值并不是纯粹的个人产品,交换者也不是纯粹的个体,而是社会的人,是处于一定社会的生产关系中的人。所以,交换中的个体的自由、平等也就不是纯粹个人的自由和平等,而是特定社会关系中的自由和平等,必然受社会生产关系的性质的影响和决定。
由此,马克思指出:“交换价值,或者更确切地说,货币制度,事实上是平等和自由的制度,而在这个制度更进一步的发展中对平等和自由起干扰作用的,是这个制度所固有的干扰,这正好是平等和自由的实现,这种平等和自由证明本身就是不平等和不自由。”[1]204这就揭示了自由、平等发展的一个辩证法:建立在自由、平等基础上的货币制度,发展出资本主义制度,而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自由、平等又受到干扰,即受到资本主义这种高度发达的私有财产制度的干扰,在私有财产制度下,无数的人失去了自由和平等。由此,我们如果把思维向前追溯的话,也可以发现建立在交换、货币基础上的自由、平等的辩证法的另一个表现:表面上自由、平等的资本主义交换、货币经济制度实际上是建立在不自由、不平等的基础上的,因为交换、货币制度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的。
二、资本主义自由平等的资本决定性
马克思通过对在资本主义流通和交换的表象中呈现出的形式上的而非实质性的自由、平等的批判,证明了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的资产阶级核心价值观的抽象性和虚伪性。马克思认为,整个流通和交换领域只是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生活的表象,而不是真正本质。然而表象是容易直接感知到的,本质却被深深地遮蔽了,不易察觉。马克思超越前人的巨大理论贡献就在于他穿透了虚幻的表象,从“作为货币的货币”进入到“作为资本的货币”的理解层面。
在这一层面,马克思首先界定了经济学范畴的历史性,即价值、货币、资本都是历史性范畴,这包含两个方面:一是从价值到货币,再从货币到资本,这是个历史的发展过程,价值、货币、资本都是历史地产生的;二是资本产生之后,客观地成为了“普照的光”,主宰了资本主义经济世界中的一切,但它不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眼中的永恒不变的一般经济规定,而是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的特定存在,所以马克思研究“作为资本的货币”是以历史的发生发展为前提的,他显然是将历史唯物主义原则贯穿到了经济学的分析和批判中,因此他说:“作为资本的货币是超出了作为货币的货币的简单规定的一种货币规定。这可以看作是更高的实现;正如可以说猿发展为人一样。”[1]206
接着,马克思指出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正是“把资本真正归结为纯粹的交换,从而使资本作为权力消失”[1]210。资本的权力为什么在资产阶级经济学家那里消失了呢?这是因为在他们看来,交换过程中同时出现了三个主体和三样东西——地主拥有土地,资本家拥有资本,工人拥有劳动,三方在交换过程中实行平等交换,之后再公平地得到三种收入,即地租、利润和工资,可是他们只是看到了流通领域中交换过程的平等和自由,却没有追究流通背后的真相。而马克思洞察到在交换的背后有着不为人知的秘密,他揭露道:“流通的直接存在是纯粹的假象。流通是在流通背后进行的一种过程的表面现象。”[1]210-211这是由于交换的主体和对象都不是在流通领域中产生的,“流通本身不包含自我更新的原理。流通的要素先于流通而存在,而不是由流通本身创造出来的”[1]210。这就是说,无论是作为资本最初形式的商品资本,还是进一步发展形式的货币资本,其本身是无法实现的,即在交换中出现的商品和货币都不是流通领域的产物,流通不过是表象而已。马克思正是在追问资本何以成为资本这个经济学问题的时候进入到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系统分析。
通过严密科学的理论分析,马克思得出大家已经熟知的结论:资本是一种社会生产关系,这种生产关系的本质是资本以平等的、自由的交换形式购买到工人的劳动力,通过控制和使用工人的劳动力生产出剩余价值,使资本不断增值。这个过程也就是资本家剥削工人的过程。而资本家之所以能够剥削工人,或工人之所以能够容忍资本家的剥削,就是因为资本家拥有生产资料而工人没有生产资料,即起点的不平等、不自由决定了结果的不平等、不自由。因此,资产阶级宣扬的人人自由、平等就在资本这束光的“笼罩”之下而变得异样,真实状况是,资本家获得了真正的自由,而工人阶级只获得了自由、平等的社会形式,实质的自由与平等被资本在无形中虚化了、剥夺了。
三、货币拜物教的表现与根源
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通过商品和货币这种物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由于人们看不到物背后的社会关系,就被物的表象,即呈现在人们眼前的商品、货币和资本等所迷惑,形成对这些“物”的盲目追求,拜物教便由此产生。人们意识不到统治现实社会的不是作为“物”的货币,货币的本质是社会关系,货币和价值表征的都是社会关系,但这种本质性的社会关系却有着“物”的外形,人们恰恰被这些“物”的外表蒙蔽了。
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而言,它生产的目的不在使用价值,而在交换价值。而“被设定为交换价值的产品,本质上已经不再被规定为简单的产品……它被看作是一种关系,而且这种关系是……对一切商品的关系,对一切可能的产品的关系。因此,它表现一种一般的关系;这种产品把自己看作是一定量的一般劳动即社会劳动时间的实现”[1]156-157,这个产品就是货币,即抽象的价值一般。因为“交换价值是以社会劳动作为一切产品的实体为前提的,而完全撇开产品的自然性质”[1]157,因此,是一切产品的抽象存在,即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产品转变为商品,商品成为交换价值即货币。由此,“货币从它表现为单纯流通手段这样一种奴仆形象,一跃而成为商品世界中的统治者和上帝。货币代表商品的天上的存在,而商品代表货币的人间的存在”[1]173,货币成为了统治者。
“货币本身就是共同体,它不能容忍任何其他共同体凌驾于它之上。”[1]175货币之所以是最高统治者,因为它不仅支配一切,而且在形式上显得“自然”、自由与平等。货币对世界的统治并不是残暴的强制,与过去那种外在的专制相比,呈现为一种似乎更加公正的客观支配,因为这种采取了物的形式的支配方式仿佛表现为不是人的关系,而是一种自然的关系和规律,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们也正是基于这一点极力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说成是自然的、天然的,从而把资本主义社会这个特定的历史存在视为人类永恒的存在。但是,这种客观支配却是对人的更深层次的奴役,因为它造成一种一旦离开它人们就无法生存、社会也无法继续运转的“必要性”。
在货币的统治下,追求货币财富成为资本主义社会最高最后的价值追求,凌驾于其他一切价值追求之上,使其他一切价值追求都相形见绌。所有的阶级都不能幸免。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人们的生产欲望是有限的,因为人们的劳动目的是生产使用价值,人们只有贪欲(贪欲的对象是使用价值)而没有致富欲(致富欲的对象是价值)。但到了资本主义社会,人们的劳动目的不再是有限的使用价值而是无限的交换价值,这就激发了人们的致富欲望:“由于劳动是雇佣劳动,劳动的目的直接就是货币,所以一般财富就成为劳动的目的和对象。……作为目的的货币在这里成了普遍勤劳的手段。生产一般财富,就是为了占有一般财富的代表。”[1]176并且,“因为每个人都想生产货币,所以致富欲望是所有人的欲望”[1]176。因此,“在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地方,货币不是起瓦解的作用,而是起生产的作用……只有当每种劳动所生产的都是一般财富而不是特定形式的财富,从而个人的报酬也都是货币时,普遍的产业劳动才是可能的”[1]176-177。可见,致富欲望成为资本主义发展的一大杠杆,更成为占有他人劳动的权力的象征,甚至成为“发展一切生产力即物质生产力和精神生产力的主动轮”[1]176。德国哲学家西美尔在其《货币哲学》中也提到:“从来还没有一个这样的东西能够像货币一样如此畅通无阻地、毫无保留地发展成为一种绝对的心理性价值,一种控制我们实践意识、牵动我们全部注意力的终极目的。”[3]
也正是对货币的无限渴求,使资本主义社会的一切看起来美好的价值都黯然失色了,包括自由、平等都严重贬值,甚至走向其反面。因为在货币与资本统治之下,形式上的平等被占有货币的不平等所代替,形式上的自由也被货币的自由流动和占有所扭曲,整个社会实际上只有货币是自由的,它出入一切领域,主宰着人的行为和思想。结果就是:社会与人的普遍“物化”,广大劳动者安于在雇佣劳动中深受奴役而不自知,更不用说反叛了,如同马克思指出的:“作为一般财富的物质代表……货币必须直接是……一切个人劳动的对象、目的和产物。劳动必须直接……生产货币。因此,劳动必须是雇佣劳动。”[1]176
四、确立社会主义价值观的现实基础与历史必然性
马克思对资本主义自由平等的批判,针对的是这一价值观对工人阶级的虚伪性,并没有否定其出现在人类历史中的进步性。马克思通过科学分析,阐明了资本主义社会的自由平等对工人阶级的虚幻性、欺骗性产生的根源是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是因为货币和资本操纵一切。马克思也没有完全否定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对自由平等价值实现的意义,他认为,资本家对货币、财富的追求为整个社会创造巨大的物质财富提供了动力,使资本主义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这些物质财富不仅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实现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而且还为未来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的自由平等的全面实现提供了历史前提。在社会主义社会,我们不仅不能抛弃自由平等的价值追求,反而要在批判基础上使资本主义未能实现的自由平等真正实现出来,是要将自由与平等追求彻底化、革命化,使全体劳动人民都能享有真实的自由、平等。
在社会主义社会,我们扬弃资本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其合理内核转换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部分,这不仅是对资本主义文明发展成果的继承,更是革命性的变革、历史性的超越。马克思早在《共产党宣言》中就已经明确提出未来社会的人是自由全面发展的人,即在未来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广大劳动人民所获得的自由平等不是抽象的、形式的,而是现实的、具体的、社会的;也不仅仅是经济和政治的,还包括社会关系、思想意识、道德人格发展等人类生活的所有方面。这一思想一直引领着马克思的理论研究和社会实践探索,贯穿马克思价值思维的始终,在《大纲》中也得到了有力的体现。
马克思在《大纲》中明确提出了三大社会形态理论,其中的第三大社会形态的目标就是:“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1]107-108马克思还论述了走向这一社会形态的三个条件:(1)在第二大社会形态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生产能力,因为“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1]108。(2)在共同占有和共同控制生产资料的基础上联合起来的个人。这种联合不是任意的,不是凭借主体间的愿望或激情就能达到的,而是以物质和精神条件的发展为前提。并且,个人之间进行的是自由的交换。(3)人获得了解放,成为“全面发展的个人”。这种“全面发展的个人——他们的社会关系作为他们自己的共同的关系,也是服从于他们自己的共同的控制的——不是自然的产物,而是历史的产物”[1]112。
对于如何从第二大社会形态过渡到第三大社会形态,马克思提出:“如果抛掉狭隘的资产阶级形式,那么,财富不就是在普遍交换中产生的个人的需要、才能、享用、生产力等等的普遍性吗?财富不就是人对自然力——既是通常所谓的‘自然’力,又是人本身的自然力——的统治的充分发展吗?财富不就是人的创造天赋的绝对发挥吗?这种发挥,除了先前的历史发展之外没有任何其他前提,而先前的历史发展使这种全面的发展,即不以旧有的尺度来衡量的人类全部力量的全面发展成为价值追求本身。在这里,人不是在某一种规定性上再生产自己,而是生产出他的全面性;不是力求停留在某种已经变成的东西上,而是处在变易的绝对运动之中。”[1]479-480从这段话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对第三大社会形态的重要性是充分肯定的。但马克思希望未来的社会生产能够摆脱资产阶级社会的形式,即以货币为中介的交换形式,不再以交换价值为人们的生产目的,使不以旧有的价值尺度来衡量的人类全部力量的全面发展成为目的本身。但马克思并没有否定交换对第三大社会形态的重要性,他依然认为交换是极为重要的,指出在未来社会“财富不就是在普遍交换中产生的个人的需要、才能、享用、生产力等等的普遍性吗”,即未来社会人的全面发展表现为需要、才能、享用和生产力的全面发展。但这种全面发展依然是建立在交往的普遍发展基础上的,即未来社会所需要的是一种新型的交换关系。如何设想和创造这种新型的交换关系,可能就成为我们设想进入未来社会的道路和途径的关键。人们过去所说的计划经济时期的产品经济依然是以货币为中介的经济形态,因此,它还不是第三大社会形态意义上的产品经济。虽然我们现在还无法完整地想象未来新型的交换关系的样式,但马克思给我们提供了两条线索:它不是以货币为中介的交换,也就是要废除资本主导的社会组织和发展逻辑;它应该是能够促进人的天赋的更大发展,能够促进人对自身自然力的统治能力的发展的交换方式。
总之,马克思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和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将为自由平等的发展和实现提供新型生产方式、交往方式,在这里人们将摆脱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逻辑的社会控制和货币拜物教的思想控制,使社会关系及个人身心归于自由。这样的社会理想终有一天必然实现。当代中国已然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但依然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市场机制、资本力量等依然是我们要利用的甚至是要大力发展的。在这种情况下,培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可否认会有许多困难,面临许多挑战,但不管怎样,从“底线思维”的意义上,在价值观建设上,我们应该秉承马克思《大纲》中的基本思想,旗帜鲜明地努力做到“三个坚持”和“三个反对”:首先在基本经济制度上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坚决反对私有化,绝不走资本主义道路,从而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与践行提供坚实的物质生产方式与经济制度基础。其次,道德价值追求上要坚持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坚决反对各种形态的拜物教,包括商品拜物教、货币拜物教、资本拜物教,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正能量充实广大人民的心灵和大脑,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阳光驱散弥漫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物化”价值阴霾,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导人们的思想观念和行为逻辑。第三,在社会发展价值导向上,要坚持以人为本,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统一,坚决反对资本主宰社会发展及经济增长至上(唯GDP主义)。我们要在利用资本的力量的同时努力用社会主义力量驾驭资本,使其在发挥其解放与发展生产力巨大作用的同时,不危害人和社会的健康发展。这三大方面就是今天我们重温《大纲》对资本主义价值观的批判得出的基本结论。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
[3]格奥尔格·西美尔.货币哲学[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161.
(编辑:杨峻岭)
袁久红(1966—),男,江西兴国人,博士,东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原理及其中国化;张艺蕾(1985—),女,江苏南京人,博士,南京中医药大学人文与政治教育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的政治哲学研究”(批准号:12YJA9710090)和江苏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进程中的价值体系建构研究”(批准号:14SZA004)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