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前后期对上帝证明的差异性辨析
2015-04-09刘尚励温纯如
刘尚励,温纯如
康德前后期对上帝证明的差异性辨析
刘尚励,温纯如①
对上帝和自然的思考是康德哲学相互交错的两条线索,二者形成一种必要的张力。随着对宗教和自然认识的深入以及批判时期的到来,康德的哲学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对上帝的证明也是如此。人们通常认为,康德采用假设这种证明手段。但是通过对前批判时期与批判时期作品的对比,会发现康德前后期对上帝的证明 “根据”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前期更倾向于理性推理;后期则倾向于采用类比和假设,在类比的基础上假设,证明的目的是为了达到确信。同时康德以其自身现身说法,单纯依靠理性推理证明上帝存在这条道路是走不通的。
康德;证明;上帝;存在;差异
对上帝的思考贯穿于康德哲学的始终,它和对自然的思考形成一种张力。这是康德哲学相互交错的两条线索。随着对上帝和自然认识的深入以及批判时期的到来,康德的哲学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前批判时期和批判时期 (后文称为前期和后期)对上帝的证明也明显不同。前期证明的出发点是自然科学,目的是证明上帝的存在,或者至少抱有着一种 “我能够证明”的自信,认为肯定有着一种方法能够达到对上帝存在的证明。后期出发点是人类的本性,即我们的知情意,上帝的存在与否超出我们的认识范畴,不是我们所能达到的判断,那么对上帝证明的方法和根据,就不再是仅仅依靠理性推论所能够到达的,而要用类比和假设,以达到对上帝的确信。
前期的康德对上帝进行初步思考,力图对“上帝” “存在” “证明”等概念反思,寻找一个真正符合 “上帝”本性的答案;探求能够为“上帝” “存在”作出合理解说的哲学基础,从而为批判时代的到来奠基。但是,由于这个时候还没有形成系统的批判哲学体系,因此对证明上帝存在的反思也呈现出明显的差异。康德在寻找证据的过程实质上也是对这些概念的反思的过程。
在对上帝存在证明的问题中,人们普遍认为,康德采用 “假设”这种证明手段。事实上,在第一批判中,康德对证明进行了如下的总结:
一切理论的证明根据对于如下事项将是充分的:或者 (1)对于通过逻辑上严格的理性推理作出的证明;或者在不存在这种推理的地方,(2)对于按照类比进行的推论;或者,如果就连这种推论也不成立,则毕竟还有 (3)对于或然的意见;或者最后,最起码,(4)对于一个纯然可能的解释根据的假定,亦即假说。①[德]康德:《康德著作全集》第5卷,李秋零等编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484页。
由此可见,康德批判时期对充分的证明根据划分为4种 (他特地使用黑体特别标出):理性推理、类比推论、意见和假说。从证明力的角度看,依此类推,证明力愈来愈小。但是即使是假说也具有证明力,因为证明的目的在于能够有助于理论上的确信。这种确信仅仅是在创造的终极目的意义上的。基于如此划分,我们可以看出,康德前后期的上帝存在证明根据完全不同。前期的证明注重于理性推理;后期注重于假设和类比。
一、传统哲学家对上帝的证明根据
哲学家们常常把 “证明”“存在”等当做探讨问题的基础,他们以此为基础,推论出上帝的存在或者不存在。安瑟伦提出所谓的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认为,人的心中有一个无与伦比的伟大的东西,这就是上帝的观念,而且我们的心中再也没有比这个伟大的东西更伟大、更完善的东西,那么上帝就不仅存在于我们的心中,而且存在于现实中。这样,他由上帝的观念的存在推导出上帝的存在。笛卡尔把 “我思故我在”看做他的哲学的基石,当我在怀疑时,发现我是存在的,而且是不完满的,正是由于我的存在和不完满,推导出自我心中有一个完满的上帝的存在。莱布尼茨主张单子是世界的基础。最核心的单子处于支配地位,构成上帝。所有的单子创造了一个“上帝之城”。上帝在创造单子的时候,把每一个单子的一切发展、变化的历程都安排好了的。“每个人的个人概念完全地包含着以后他将要发生的一切事情。”①全增嘏:《西方哲学史》上册,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583页。这样这个世界就是和谐的,此所谓 “前定和谐说”。沃尔夫进一步加强了神学目的论。上帝在创造事物的时候都带着一定的目的。他着重于用推理和演绎的方法,从少数不证自明的公理出发,以获得真实可靠的知识。不仅数学的和逻辑学的知识可以达到,而且能够实现对形而上学的对象如上帝、世界及灵魂的认识。贝克莱提出 “存在就是被感知”,这样自我心灵是存在的,其他心灵也是存在的。但是其他心灵的存在仍然要依托于自我心灵的存在,这样其他心灵的连续性本身就值得怀疑,为此贝克莱抬出无限的精神实体——上帝。当事物不被自我心灵感知的时候,它们也可以因上帝的感知而存在。但是根据他的 “存在就是被感知”,那么上帝的存在也是值得怀疑的,因此贝克莱通过自我心灵来论证上帝的存在,难于自圆其说。
康德认为,人们对上帝证明之所以出现如此多的偏差和失误,原因在于,人们并不 “能够保证完全清晰的普通概念在使用中不会造成任何误解”。②[德]康德:《康德著作全集》第2卷,李秋零等编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77页。这样所进行的论证没有真正深入到理性层面,就避免不了循环论证或者偏离正确的路径。《证明上帝存在惟一可能的证据》一文,标志康德开始对 “证明上帝存在”进行深入思考和论证。当我们把这些概念放到理性基础上进行对比分析时,就发现前后期康德自身对上帝的证明根据也有着很大的差异。
二、前期的证明根据:理性推理
前批判时期,康德首先从一般存在出发,厘清存在涵义上的分歧,“毋庸置疑,这个概念在其余全部哲学中和在普遍运用中一样可以不加阐明地、毫不犹豫地使用,只有关于绝对必然的存在和偶然的存在的问题除外”。③[德]康德:《康德著作全集》第2卷,李秋零等编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77页。在这里,康德区分了存在的 “普遍运用”和 “绝对必然和偶然的”运用,认为:“如果我从根本上取消一切存在,由此所有可设想的东西的最终实在根据就不复存在,那么,一切可能性就会消失,再也不剩下任何东西可被设想。因此,可以有某种东西是绝对必然的。”④[德]康德:《康德著作全集》第2卷,李秋零等编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89页。并进一步说: “有某种现实性,其取消本身将会从根本上取消一切内在的可能性。这种其取消或否定摈除了一切可能性的东西,就是绝对必然的。因此,某种东西是以绝对必然的方式实存着的。”⑤[德]康德:《康德著作全集》第2卷,李秋零等编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90页。同时这个 “必然存在者是惟一的” “单纯的” “不变的和永恒的”,“包含着最高实在性”。⑥[德]康德:《康德著作全集》第2卷,李秋零等编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91页、第92页。
既然每一个可能性的预设是由这个必然存在者决定的,那么这种存在的可能性也是被决定的。这种必然存在是自我决定的,并不以其他任何方式存在,而是以自在的方式存在。这种存在是永恒的。既然是必然存在者,它的不存在是不可能的,必然存在者因此是永恒的。⑦Kay,Stanley Broughton,Kant on the Existence ofGod:from the Beweisgrund to the Critical Philosophy,University Microfilms,Inc.,Ann Ar⁃bor,Michigan,1966,p.23.
前期的康德认为,我们能够从实存着的事物的经验概念推论到上帝的存在,这是由于通过感官事物给予我们的印象总是具有秩序和合目的性,而这种合目的性的秩序只有上帝才能够做得到,因此推论上帝是存在的。
世界上各种事物展示给我们感官的不仅表现为它们的偶然性的清晰征兆,而且通过人们到处都能够觉察到的伟大、秩序与合目的的安排,表现出具有伟大的智慧、权柄和美善的一个理性创造者的证据。⑧[德]康德:《康德著作全集》第2卷,李秋零等编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64页。
这就是上帝存在的证据,康德认为:“只存在着一个上帝,只存在着一种证据。”⑨[德]康德:《康德著作全集》第2卷,李秋零等编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67页。世界上的许多现象都是这种证据的体现,而且如此之多让人无可怀疑。
康德起初对自然神学的上帝证明还抱有好感 (参见:B651)。这一证明首先从世界的可观察的合目的性推论出世界智慧的创始者,然后从绝对完满的合目的性推论出其必然的创始者,最后从这一必然的创始者推论出其存在。⑩[德]奥特弗里德·赫费:《康德 〈纯粹理性批判〉现代哲学的基石》,郭大为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273页。
因此前期的证明主要采用推理。
为了印证推理的可靠性,康德列举出许多领域的这种证据的表现,认为在自然界中各种因素之间和谐统一秩序和美,这些都是上帝存在的证据。比如大气圈的例证:
事物的内在可能性给决定使其存在的那种东西提供了材料,这些材料包含着对协调一致的一种非常的适宜性和蕴涵在其本质中的、与以多种方式井然有序的和优美的一个整体的契合。一个大气圈实存着,为了由此应当达到的目的起见,这可以归之于作为一个道德根据的上帝。①[德]康德:《康德著作全集》第2卷,李秋零等编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07页。
同样,木星和其卫星也具有合目的性,“即便从来没有因为发明望远镜而将木星的卫星用于测量经度,木星为什么拥有卫星的动因也是完备的”。②[德]康德:《康德著作全集》第2卷,李秋零等编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38页。这些对事物的观察,积累起来 “真正地成为所有事物普遍地从属于一个最高的睿智存在者这一重要推论的根据”。③[德]康德:《康德著作全集》第2卷,李秋零等编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38页。在此康德推论了上帝的存在。正是由于它,所有这一切才能够获得和谐与适应性。
前期康德所进行的推理在他本人当时看来应该是一种最有力的推理。“上帝存在”不仅仅依靠推理,而且是有证据的。虽然这种证明还不严密,但是有着惟一可能性的证据。康德也意识到证明问题的复杂性、艰巨性,指出:“由于在这些场合我的意图主要是旨在借助自然科学上升到对上帝的认识的方法,因此,如果缺少这样的例证,我也许就无法达到这一目的了。”④[德]康德:《康德论上帝与宗教》,李秋零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30页。这也为后来的批判时期的到来埋下伏笔。
三、批判时期证明根据:类比和假设
到批判时期,康德对上帝证明的道路出现了明显的转折。这时的康德不再一味简单地沿用理性推论,而更倾向于类比和假定:在对理性进行认真的分析之后的这种对上帝存在的假定和类比,相比以前的推论上帝存在更深刻。在后期,康德认为,我们的知性能力是有界限的。我们没有能力从一方推论到另一方。如果按照理性推导的话,我们既可以证明上帝存在,也可以证明上帝不存在,这是个 “二律背反”命题。因此,第一批判 “旨在指出人类理性的一种误用,并将这种理性认识能力引向正确使用的途径”。⑤张政文:《康德批判哲学的还原与批判》,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第3页。
康德认为,首先应对先天概念进行先验的演绎,这样人们就能可靠地使用它。而纯粹理性的种种理念却不允许范畴所使用的那种演绎;但是,如果他们有一些哪怕是不确定的客观的有效性,那就一定有一种演绎是可能的。这也正是批判工作的目的。
不仅仅表现空的思想物 (entia rationis ratiocinantis[进行推论的理性的存在者])的话,那就绝对必须有一种它们的演绎是可能的,即使它远远不同于人们对范畴能够采取的那种演绎。这是纯粹理性的批判工作的完成,而我们现在就想这样做。⑥[德]康德:《康德著作全集》第3卷,李秋零等编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434页。
怎样进行演绎?康德认为,“思辨理性所有理念的先验演绎,不是作为我们的知识扩展到多于经验所能给予的对象的建构性原则,而是作为一般经验性知识的杂多之系统统一性的范导性原则”,⑦[德]康德:《康德著作全集》第3卷,李秋零等编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435页。建构性原则能够给予对象以知识,但是超出经验的范围,建构性原则就失去意义,而范导性原则对经验性知识具有导引、培植和纠正的作用,能够使杂多形成系统统一性。但是人们毕竟不能用知识来建构这种统一性。那么怎样来理解这种范导性原则呢?
也就是说,使知性指向某一个目标,知性的一切规则的方向线都参照这一目标而汇聚于一点,尽管这个点只是一个理念(focus imaginarius[想象的焦点]),知性的概念实际上并不是从它出发的,因为它完全处在可能经验的界限外面,但尽管如此它仍然被用来给知性概念带来一种与最大的扩展相伴的最大统一。⑧[德]康德:《康德著作全集》第3卷,李秋零等编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419页。
正是这种范导性原则提供了上帝存在证明的路径。基于此,康德对上帝证明主要使用两种根据和方法。
(一)类 比
关于类比,康德说:“如果问题是:我们是否可以至少按照与经验对象的一种类比来思维这个与世界有别的存在者,那么回答是:当然,但只是作为理念中的对象,而不是实在中的对象。”⑨[德]康德:《康德著作全集》第3卷,李秋零等编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450页。为什么用类比?因为我们对最高存在者一无所知,我们的知性能力仅仅对于经验范围使用,而在超验的领域则毫无意义。只能通过我们的知性,用经验的东西与非经验的不可知的东西进行类比。同时这样的类比是在目的性的范导性原则引导下进行的。
怎样类比?康德认为,所谓的类比就是指在质的意义上,不顾事物本身的特殊性,而关注根据与后果或者原因与结果之间的同一性。
我可以按照类比借助物体彼此之间交互吸引和排斥中的作用与反作用相等的规律,来思维一个共同体的各成员按照法律规则的关联性。①[德]康德:《康德著作全集》第5卷,李秋零等编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486页。
康德列举了动物和人的例证。认为动物的技艺活动与人的技艺活动相类似。可以进行类比,人类的技艺活动的根据是理性,那么人们借助理性把动物的技艺活动的根据思考为理性的类似物——本能。但有一点,我们不能把本能也认为是理性,因为动物的技艺活动的根据,我们并不能直接地知觉到。所以不能因为海狸的建筑与人的建筑相类似,就认为海狸使用了理性。因此在人与动物的比较中,动物的作用方式是我们人类不能直接地知觉到的方式,而我们人类的作用方式,则是我们能够直接地知觉到的。另一方面从动物的作用方式与人的作用方式相比较,我们可以得出:动物和人一样是按照表象行动的。由于人和动物都是有生命的存在者,它们都是按照表象行动的,这样就可以把它们看做同一个种类。
同样,把在世界上的合目的的产物与人的艺术品进行比较,人创造了艺术品;合目的的产物的创造者是谁?通过类比,我们推出了最高存在者。但我们并不能得出最高存在者的种种属性。因为我们使用的因果性总是在感性层面的,这个感性概念仅仅能在有生命的存在者上使用,而没有能力超出这个界限之外。在感性层面上,人并不和最高存在者属于同一个种类。正是由于它们不同类,我们不能从一方推论到另一方,也就是说把特殊区别的标志 (比如人的感性能力)转用到另一方;也正是由于它们属于不同类这一点,人们可以对它们中的一个按照与另一个的类比来进行思维,这是类比方法所能够做到的。因此我们通过类比能够推出上帝,但是推论不了它的属性。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类比,是理性的理念和感性图型的类比。为了进一步说明最高存在者的概念,在对非经验的理性理念的论证中,康德广泛使用类比。“理性的理念就是感性图型的一个类似物”,②[德]康德:《康德著作全集》第3卷,李秋零等编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423页。但区别在于,把知性概念运用于感性图型,能够形成对象本身的知识,而把知性概念运用于理性图型,则仅仅形成一切知性应用的系统统一性的一条规则或原则。这就是范导性原则。对于这个理性图型来说,没有一个对象被直接加给它,就连以假设的方式也不行。通过理念的类比,我们认识到,理性的理念被用于我们理性的经验性应用中,以保持最大的系统统一性。这种系统统一性也正是上帝存在的客观实在性的依据所在。
(二)假 设
康德通过系列类比,得到了一些“仿佛……” “好像……”的结论,但对上帝的存在,还是不能确证。那么在此基础上,就可以采用假设的方法来论证上帝这个纯然可能的解释根据。这也是他所认为的具有证明力的最后的方法,也不失为一个有效的方法。为此康德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设想。
其一,关于终极目的的设想。批判时期,康德对纯粹理性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发现知性的一切综合原理只能在其经验内部运用,而上帝是一个超验的东西。纯粹理性的范围内,我们不可能证明上帝的存在,相反推出了上帝不存在。因为知性的一切综合原理只能在其经验内部运用,如果人能够认识上帝,那么上帝就是一个经验性的存在。它就和其他的一切显象没有区别,也是一个有条件的事物了,它就不成其为上帝了。
理性在神学方面的一种纯然思辨的应用的一切尝试都是完全没有结果的,就其内部性状而言是毫无价值的,而它的自然应用的原则却根本不导致任何神学。③[德]康德:《康德著作全集》第3卷,李秋零等编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415页。
但在实践领域内,人们以道德原则为基础或用作导线,就可能导致理性神学。我们不是从道德目的论推论到神学,不是推论到一个世界创造者的存在,而是仅仅推论到一个终极目的。至于为了这种创造,为了使事物符合一个终极目的,首先就必须假定有知性的存在者, “但其次又不仅(就像为了我们不得不判断为目的的自然事物的可能性那样)假定一个有理智的存在者,而且假定一个同时是道德的存在者,来作为世界的创造者,从而假定一个上帝”。④[德]康德:《康德著作全集》第5卷,李秋零等编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475页。他认为:“假定一个具有最高充足性的存在者的存在为一切可能的结果的原因,以便使理性容易找到它所寻求的解释根据的统一性,这是可以允许的。”①[德]康德:《康德著作全集》第3卷,李秋零等编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400页。
其二,上帝是一个范导性的原则。这种对上帝的证明根据的转向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它使上帝成为一种假定,而不是推理。
由此可以看出,它无非是理性的一条范导性原则,为的是凭借至上世界原因的和目的的因果性的理念,就好像这个世界原因作为最高的理智按照最智慧的意图是一切事物的原因似的,来达到最高的系统统一性。②[德]康德:《康德著作全集》第3卷,李秋零等编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446页
虽然我们对于上帝,无论是对于它的最高完善性,还是对于它的存在,都没有丝毫的概念。但在理性的经验性应用中,它能够使理性保持最大的统一性。
使理性有权利从一个远远处于它的领域之外的点出发来由此在一个完备的整体中考察它的对象的,是理性的思维旨趣,而不是它的洞识。③[德]康德:《康德著作全集》第3卷,李秋零等编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438页。
康德提出了思辨理性对最高存在者的论证,从客观性上看,最高存在者的存在理由尚不充足,但从价值上看却很重要,“它作为理念给予人类一种权威和责任。这就是最高存在者由理论理性转向实践理性。由于最高存在者作为理性的理念,是具有实践的意义。人类根据自身的理性标准执法于人类社会与人本身。这样康德看到本体在理论理性中是一切事物的最高原因,本体的因果作用不同于经验事物中的因果作用,本体的因果是自由的因果律”。④温纯如:《认知逻辑与价值》,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第511页。
其三,上帝完全取决于道德法则。人们必须假定一个道德的世界原因 (一个世界创造者),以便按照道德法则为自己预设一个终极目的;“而后者在多大程度上是必要的,假定前者也就在多大程度上 (亦即在同样的等级上和出自同样的理由)是必要的:也就是说,有一个上帝存在”。⑤[德]康德:《康德著作全集》第5卷,李秋零等编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470页。所以有没有上帝或者有没有必要假定上帝完全取决于道德法则。
上帝的道德论证目的,不是要提供关于上帝存在的一种客观有效的证明,不是要向人们证明上帝的存在,而是要证明,如果人们想在道德上始终如一地坚守,他就必须把这一假定接受进他的准则中去。这一假定不是 “为了”道德性,而是 “由于”道德性。因此,道德论证 “是一个主观上为了道德的存在者而充足的论证”。⑥[德]康德:《康德著作全集》第5卷,李秋零等编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470页。康德从道德出发设定上帝,是对上帝存在的肯定性的新思维。从而使人在内在的理性精神中将我们引向了一个新的生存维度,引向一个崭新生活领域。“只有用上帝之神性反观人类现实,给人类生活以照亮,人们才能再度返回人性。”⑦张政文:《康德批判哲学的还原与批判》,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第190页。
(三)类比与假设密不可分
类比是假设的基础,假设是类比的结果。“我将按照世界中的实在性、实体性、因果性和必然性的类比来设想一个在最高的完善性中拥有这一切的存在者。”⑧[德]康德:《康德著作全集》第3卷,李秋零等编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439页。同时依据理性把这个存在者设想成为独立的理性,这个存在者抛开一切限制条件,是为了作为始基使杂多的系统统一性成为可能。这样一来,我们的理性就像最高理性的摹本。因此,我们通过属于感官世界的概念,按照类比来设想这个存在者。
我设想一个就自身而言根本不为我所知的存在者与世界整体的最大的系统统一性的关系,仅仅是为了使这个存在者成为我的理性的最大可能的经验性应用之范导性原则的图型。⑨[德]康德:《康德著作全集》第3卷,李秋零等编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440页。
他进一步阐说: “根据我们的观察所及,确定地、但进一步却按照类比的种种原理或然地推论出来。”⑩[德]康德:《康德论上帝与宗教》,李秋零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45页。
康德前期更倾向于理性推理;后期则倾向于采用类比和假设。前期的理性推论试图找出不同于以往哲学家们的论据,但很快康德发现其中有一个关键的问题没有得到认真的分析,这就是理性。因而他试图找出证据,但是也仅仅停留在证据层面。后期在对理性分析之后,他发现推论并不可靠,我们不能够建构一个上帝,而上帝是一个范导性原则。对上帝的证明只能采用类比和假设的方法,在类比的基础上假设,证明的目的是为了达到确信,而不是形成知识。前后期证明根据的不同,也反映出康德以其本身现身说法,认为单纯依靠理性推理证明上帝存在这条道路是走不通的。
(责任编辑 廖国强)
刘尚励,安徽国际商务学院副教授,南京大学哲学系博士研究生 (江苏南京,210046);温纯如,安徽大学哲学系教授,德国TU Dresden哲学系理论哲学研究所客座研究员、博士 (安徽合肥,23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