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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城中村消防安全管理的现状及对策

2015-04-07

山西建筑 2015年7期
关键词:消防工作城中村隐患

侯 巍

(吕梁市公安消防支队,山西吕梁 033000)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城中村逐步扩大,村民自建房、群租房及三合一等场所大量增加,火灾易发多发,加之城中村道路拥堵,发生火灾后扑救难度大,给城中村消防安全管理带来了一定困难,影响了城中村居民的生活水平。为切实加强城中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夯实城中村火灾防控基础建设,因地制宜强化城中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硬件和软件,显得更为重要而迫切[1]。

1 城中村的基本情况分析

1.1 城中村的概念界定

城中村具有城市和农村双重特征,是城市化进程中的历史产物。从广义上讲,城中村是指已经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建设范围,农业用地很少或已经没有,居民职业结构与生存方式已经向城市转型,但仍称为“村”的居民聚集地。从狭义上说,城中村是指在城市化进程中,农村全部或大部分耕地被征用,农民转为城市居民后仍在原农村居住的区域[2]。

1.2 城中村的类型

根据城中村广义和狭义概念界定,结合当前城中村发展实际情况,基本分为三类:1)已纳入城市建设范围的城中村。这类城中村被当地政府征用土地或开发时间较早,基本与当地城市发展同步;2)目前正在建设的城中村。这类城中村开发及建设时间于改革发展中后期,地理位置大多数位于大中城市与农村的结合区域,城中村的很多项目正在建设,还未形成规模;3)还未开发的城中村。这类城中村基于处于农村,是城镇化建设将要推广使用的农村区域,目前还未开发建设。

2 城中村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2.1 规划管理欠缺,先天火灾隐患问题突出

1)整体规划缺失。很多城中村位于城市建成区的核心位置,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影响很大。这些城中村或者主管的乡镇街办以经济建设为主,忽视了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没有将消防工作纳入乡镇街办整体工作统筹考虑,更没有将消防工作融入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特别是,个别城中村追求自身利益,无视城市整体发展和规划管理,致使整体规划布局缺失或不合理,更别谈开展消防工作。2)行政审批滞后。城中村大多数建筑属于村民自筹自建,这些建筑普遍存在未经建设、规划、国土、消防等部门审核,修建时无图纸施工,还有些村民随意修建加层,导致这些建筑在建设之初就形成大量火灾隐患,直接威胁农村群众的消防安全。土地、规划是现行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而国土、规划部门的缺位,导致大量场所无法办理相关手续,从而导致先天性火灾隐患问题突出。

2.2 责任落实欠缺,消防监督管理松懈突出

1)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作用不明显。近年来,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稳步推进,在落实农村消防组织、消防制度完善、防火巡查开展等方面发挥明显作用。但是,个别乡镇或街道办由于人手有限,无暇顾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监管职责难以落实。个别城中村认为促进经济建设、提高农民收入即可,认为消防安全可有可无,时间一长,消防网格化责任便缺失,很容易成为城市消防安全工作的盲区。2)消防安全监管力度不严格。城中村扩建后,很多村民私自加层修建出租,并作为主要收入来源。城中村房屋的出租,会导致多于城中村户籍居民数倍的人口入住,人员流动性大,小场所较多。消防部门、派出所在监管时由于场所较多、流动性较大,往往存在消防安全监管难度大,监管存在盲区。此外,由于经营者多为农民工、下岗工人等一些弱势群体,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主要以警告、劝阻为主,很少采取强制措施,致使城中村隐患存在隐患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现象。3)城中村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由于城中村发展导致的贫富分化现象严重,因征地拆迁、土地纠纷等因素引发的群众性事件也表现出来,导致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特别是,城中村经营的各类企业工厂,舍不得投入消防业务经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缺失,导致火灾危险性高。

2.3 投入欠缺,公共消防基础薄弱突出

1)部分城中村消防水源不充足。部分城中村市政消火栓严重不足,普遍存在缺少维护保养、圈占挪用等问题,导致不能正常使用。此外,由于城市用水量的原因,导致部分城中村市政消火栓的用水量、水压和管道管径均未达到规范要求。2)部分城中村消防通道不畅通。由于城中村修建楼房时各自为政,出现大批“贴面楼”“握手楼”“一线天”情况,消防车辆通道较为狭窄,严重影响了消防车辆实地作业。此外,个别小商贩存在占道经营行为,影响了消防车道正常使用。

2.4 自身条件欠缺,防御火灾能力有限突出

1)三合一及九小场所居多。由于城中村大多处于城市建成区中心地带,楼中楼、房中房、住宿经营等典型的多合一、三合一场所普遍存在。城中村的小作坊、小加工企业、小歌厅、小商店等场所大量增多,且多数是生产、居住、经营、办公等功能相互混杂,消防安全隐患较多。2)乱拉乱接线路严重。由于城中村电线铺设缺少统一规划管理,电线、广播线路、通讯线路在城中村纵横交错,严重影响了灭火救援工作开展。同时,多数电线缺少管道保护和老化陈旧,违章乱接电线现象较多,一旦处于过负荷状态,极易引发火灾。

2.5 消防宣传欠缺,群众消防能力缺乏突出

1)宣传效果不明显。个别城中村不重视消防宣传工作,仅停留于发放资料、张贴宣传画,没有深入城中村辖区的群众家中、出租房、营业场所实地宣传指导,消防宣传效果体现不明显。2)群众消防意识薄弱。个别城中村的农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不高,既不懂得消防安全工作在日常生活生产中的重要性,也不懂得基本的灭火技能和逃生自救技能。

3 强化和推进城中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对策

3.1 统筹安排,促进城中村消防工作布局合理化

1)加强城中村消防规划工作。要将城中村消防工作作为各级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要将城中村消防工作纳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特别是城中村消防安全工作发展所涉及的消防整体规划、消防水源、市政道路等内容要纳入当地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城中村发展专项规划。2)加强城中村审批工作。合理界定公安消防、国土、安监、住建、规划、工商、质监、电力等部门对城中村消防安全工作的职责权限,准确定位消防服务职能[3]。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城中村土地使用的监管管理;规划部门要加强对建筑物或临时性建筑物办理证件的审批;工商部门要加强对无证无照生产、加工、经营场所的监管;消防部门要加强对经营场所消防手续办理情况的监管;电力部门要加强对各类电线的清理,及时整理规范。

3.2 落实责任,促进城中村消防工作监管系统化

1)强化网格化管理职能。依托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强化落实城中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职责,明确城中村村委、派出所警务室、居民小区、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建立落实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初起火灾扑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制度,充分发挥各级网格长职责作用,织密和做实基层消防管理网格,把责任落实到法人、到业主,把基础建设、隐患查改、宣传教育等措施落到城中村每一处[4]。2)强化消防监管责任。进一步健全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治理机制,组织公安、住建、工商、电力、消防等部门集中力量开展联合执法,重点围绕群租房、城乡结合部、“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等,找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严格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突出火患,形成自上而下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模式。3)强化城中村主体责任。城中村“两委”应当落实主体责任,将城中村划分多个区域,明确每个区域的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书,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要结合城中村消防安全现状,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重点单位监管、重点部位专人看护等,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同时,要落实城中村消防工作专项经费的预算和拔付,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消防安全。

3.3 加大投入,促进城中村消防工作技防科学化

1)强化消防水源建设。当地政府要组织住建、自来水、消防等部门,强化城中村辖区的市政消火栓建设,重点设置在城中村主干道和大型公共场所。市政水源不能覆盖或水压不够的建筑物,应该设置高位水池或水箱,满足火灾突发情况用水需求。2)配置消防器材。按照“六有”建设标准(有防火安全公约、有宣传标识牌、有志愿消防队伍、有消防水源、有简易消防器材、有消防管理人员),确保农村基础设施配备到位。城中村的公共建筑、“三合一”建筑,应设置消防报警电话、消防器材箱,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消防水带、水枪、消防斧、救生绳、应急灯等消防器材[5]。3)规范消防车通道。城中村的主干道必须符合并保障消防车通行,消防车通道宽度和净空高度不小于4 m,并设置标识线和标高牌,确保消防车道通畅。此外,要规范营业摊位摆放,严禁占用消防车通道。

3.4 拓宽渠道,促进城中村消防工作宣传实效化

1)成立宣传小分队。抽调乡镇街道办工作人员、农村社区工作人员、警务室民警成立城中村消防知识宣传小分队,分包进驻村民楼院在醒目位置逐一张贴消防安全提示,入户讲授火灾危害性,面对面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同时,选取城中村典型火灾案例,制作火灾教育警示片,分批组织群众观看学习。2)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利用新农村建设已经建成的群众活动室、宣传栏、文化橱窗等农村基础设施,张贴消防安全公告、居民防火公约、专项治理通告、消防安全知识技能等内容,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对消防安全知识的关注度。3)开展消防知识培训。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村民通过参观消防队站、听取消防安全知识讲座、现场学习消防技能等方式,从根本上提高人民群众的逃生自救能力。

3.5 防消一体,促进城中村消防工作联动实战化

1)组建应急队伍。城中村应当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组建应急救援小分队,明确灭火救援职责和小组成员任务分工,配备必备的灭火器材及个人防护装备,定期开展防火巡查,强化灭火救援实地演练,加强初起火灾第一出去,实行巡防合一的消防备勤。2)设置消防执勤点。结合城中村实际,大力推行小型、微型消防站建设或者设立消防执勤点,第一时间处置火情。加强技战术研究,改进灭火救援战斗编成,切实提高快速响应和初战控火能力。3)强化城中村备战演练。制定符合实际的灭火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官兵对城中村区域实际情况开展“六熟悉”工作,确保火险发生后得到有效控制。应组织乡镇政府、医院、交警、消防等部门开展实地实战演习,切实增强处理城中村火灾的应急救援能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1]46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S].

[2]张玮珂.城中村的消防现状及火灾隐患的整改对策[J].居业,2013(5):473-474.

[3]谢 媛.城中村消防安全隐患及技术改造对策[J].法制与社会,2014(1):202-203.

[4]刘功念.对武汉市“城中村”消防安全管理的几点思考[J].学术论坛,2014(2):195.

[5]GA 703—2007,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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