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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铁路非运输企业机构编制管理的思考

2015-04-05上海铁路局劳动和卫生处

上海铁道增刊 2015年4期
关键词:定员机构编制分公司

于 奕 上海铁路局劳动和卫生处

优化铁路非运输企业机构编制管理的思考

于 奕 上海铁路局劳动和卫生处

铁路非运输企业机构编制管理广义上涵盖了企业各项体制改革工作,是企业管理的基本环节,也是进行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前提和基础。结合企业管辖范围、规模大小、技术设备复杂程度及其生产特点,以经营专业化、机构扁平化、管理规范化为目标,通过优化组织机构、核定行管人员定员、明确管理权限等一系列工作,进一步理顺企业内部机构权责关系,分类分级强化机构编制管理,使企业内部各部门、各方面工作组织更加高效,对铁路非运输企业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铁路非运输企业;机构编制;管理;对策思考

企业机构编制管理是企业管理的基本环节,也是进行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前提和基础。在目前铁路深化改革、企业转型发展的新形势下,优化完善铁路非运输企业机构编制管理,有利于促进企业实现经营管理目标,为企业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本文以上海铁路局非运输企业机构编制管理为例,按照铁路总公司推进企业内部管理机制创新的要求,坚持以规范为前提,以提高效能为核心,注重企业市场主体定位,积极探索铁路非运输企业机构编制管理的新思路新举措。

1 铁路非运输企业机构编制管理的现状

上海铁路局现有17家铁路非运输企业,主要采用总分公司管理为主,母子公司管理为辅的管理体制,绝大部分实行企业-子分公司-经营部三级行政管理组织架构,共下设子、分公司、事业部等192个,各子、分公司设置管理、生产经营等机构825个,从业人员2万余人。在机构编制管理权限上,上海铁路局非运输企业机构编制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模式,铁路局授权经营开发处公布、调整铁路非运输企业机构编制,铁路非运输企业负责公布、调整下属子、分公司机构编制。

2 铁路非运输企业机构编制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铁路非运输企业作为运输业人员分流的“蓄水池”,安置了大量的运输业富余人员,同时本身经过多次重组整合,富余人员较多,因此在机构定员设置上存在着机构部门设置多,管理人员比例高,职能配置不合理等问题,从不同程度上制约了企业管理效能的不断提升。

2.1 子、分公司数量和管理部门多

上海铁路局非运输企业下设的164家子、分公司共设职能管理部门395个,有的公司仅管业务量和人员规模很小,内部也按综合、财务、安全等职能分设部门。如机务公司对应5个机务段设有7家分公司,车辆公司对应5个车辆(动车)段设有10家分公司,各子分公司管理部门基本上2-5个,相应导致管理岗位设置多。

2.2 管理人员比例高

上海铁路局非运输企业管理人员与生产经营人员比例约22%,远高于铁路运输站段管理人员比例。究其原因,主要是对管理岗位的认定较宽泛,几乎所有层级的机构均设置了管理岗位,有的甚至把业务班组设为管理部门,把班组长或业务主管设为管理岗位。同时,在部门领导职数设置上强调“人多好办事”,标准低、随意性大,导致管理人员数量过多。

2.3 本部对下属子、分公司管控力度较弱

机务、车辆等专业公司所属的子、分公司大多脱胎于原铁路运输站段主办多经,配置有健全的人、劳、计、财等综合管理职能和人员,经营管理自成体系,并且其生产经营仍主要依托运输站段,公司本部对下属企业的管控力较弱,容易诱发经济问题。

2.4 机构编制未实行统一归口管理

一直以来,铁路非运输企业机构编制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模式,路局授权经营开发处公布、调整直属企业机构编制,路局层面未实现对非运输企业机构编制的全面归口管理,审核把关不够严,管理基础薄弱,客观上导致子、分公司机构定员设置不够规范。

3 优化铁路非运输企业机构编制管理的意义

3.1 企业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东部发达地区经济持续增长,市场需求日益多样化和个性化,迫切要求铁路非运输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通过优化铁路非运输企业机构编制管理,减少管理层级,优化组织结构,精干管理人员定员,提高管理效能,有利于促进企业经营机制转换,从而转变经营方式,构建运输业和非运输业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经营新格局,不断提升铁路非运输企业市场竞争实力。

3.2 企业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根据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未来几年东部铁路网将逐步建成,铁路运输网点、运输设备将进一步增多,这必将给与铁路共生共存的非运输企业经营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同时也对铁路非运输企业的核心产品、服务质量和市场营销等提出新的要求。通过优化铁路非运输企业机构编制,建立起一个机制灵活、机构精干的企业,切实发挥铁路非运输企业依托铁路生产和服务资源的优势,延伸运输服务链条,增强为社会服务的能力,才能更好地推进企业自身的持续发展。3.3改进企业内部管理的客观要求

机构编制管理属于上层组织管理活动,涉及到企业所有的部门和领域,既是铁路非运输企业开展对外经营、对内管理的载体,又是各企业录用、聘用、调配人员,任用配备领导职数的重要依据。通过对铁路非运输企业组织形式、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行优化完善,把完成企业经营管理目标任务的人分级、分部门的组织起来,明确各部门职能分工,优化人员结构,保证整个企业正常、协调、高效运转,不断提高非运输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从而可以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效能。

3.4 企业节约成本支出的重要手段

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企业经营成本,除了更新设备,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外,最主要的就是降低人工成本支出。铁路非运输企业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通过行政、法规等手段,监督制约企业本部和子、分公司超设机构、因人设岗、随意增人等违规行为,做到每个定员职责明确、任务落实,职工队伍精干高效、合理配备,有效避免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从而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4 优化铁路非运输企业机构编制管理的主要对策措施

铁路非运输企业机构编制管理应遵循“精干、统一、效能”的原则,以经营专业化、机构扁平化、管理规范化为目标,结合企业管辖范围、规模大小、技术设备复杂程度及其生产特点,通过优化组织机构、科学设置管理人员定员标准、规范管理权限等一系列手段,将铁路非运输企业打造成一个职责明确、机构精干、互相协调的现代化企业,才能更好地适应铁路快速发展、运输组织改革和市场化经营等需要。

4.1 推进重组整合,减少子、分公司设置数量

现代企业内部子、分公司设置应从保证完成企业的根本任务出发,设置上要注意企业的生产性质,生产规模、生产专业化程度和市场环境。目前,铁路非运输企业子、分公司不断向规模化、专业化、市场化发展,其子、分公司数量和管理层级教多,不利于公司本部对子、分公司的管理,通过将子、分公司按照经营业务性质进行分类,分别制定整合原则,采取法人机构重组与行政机构整合相结合的方式,将子、分公司进行重组整合,减少子、分公司数量,压缩管理幅度和管理层次,从而提高企业管理效能,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其中以综合管理为主的,考虑业务内容差异大或经营资质等要求,以设置子公司为主,将经营板块相近、业务相同的公司整合为一个子公司,如各地区集团公司和经济开发公司;以专业经营为主的,以设置分公司为主,并将分公司按徐州、合肥、南京、上海、杭州5大区域进行优化整合,如旅游、文广等公司;以经营业务依托运输站段的,考虑其生产经营基本依托铁路运输站段开展,为便于资源统筹和经营协调,将其子(或分)公司应对应铁路运输站段设置,每个铁路运输站段对应设置一个子(或分)公司,如机务、车辆公司。

4.2 推行综合管理职能上移,压缩子、分公司内设机构

职能范围可以简单概括为组织机构或个人的职务、责任以及相应的权限,是一种责任制,是在合理确定管理体制和组织机构设置的基础上,划清各组织机构及工作人员的职能责任权限的界限,以提高工作效率而制定的。目前铁路非运输企业子分公司不管规模大小都设置了人事、劳资、计划、财务等综合管理职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子分公司的内部管理。但从公司整体来看,人劳计财职能的下放削弱了公司本部对下属公司的管控力度,容易诱发经济问题,同时不利于公司精干机构人员编制和降低人工成本。推行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综合管理职能上移,并按分公司规模相应设置管理机构和定员,从而达到在确保综合管理职能不弱化的基础上,尽最大可能减少机构和管理人员定员,促进人员使用精干高效,大幅压缩企业人工成本支出。其中对部分规模较大的子公司和承担区域性业务的分公司可内设一定数量的综合管理机构,并设置相应综合管理岗位;对部分管辖子、分公司多、财务核算工作量大的企业,考虑本部工作量和管理跨度,按区域设置集中核算组,统一代理区域内相关子、分公司财务核算工作;对分公司及规模较小的子公司不内设管理机构,不承担计划、财务、人事、劳资等综合管理职能,仅设置少量的业务管理和核算人员,财务核算等职能上移由直属企业本级承担。

4.3 科学设置管理人员定员,精干人员使用

企业行管人员定员是根据企业经营方向和生产规模,在一定时期和一定的技术组织条件下,规定的企业行管人员的数量,是企业用人的标准,是企业在人员安排方面的数量界限。目前,铁路非运输企业没有明确的行管人员设置标准,实际核定过程中可根据铁路非运输企业经营特点,分类别从紧设置,公司本部与下属子分公司管理人员定员不能混用。公司本部定员有铁路局机关根据本部机构设置数量从严核定,子分公司行管人员制定相应核定的原则,对从事运输辅助业务,经营管理与运输站段相近的公司,参照运输站段,采用比例定员核定法,按生产人员一定比例核定管理人员定员,如华铁旅服公司以及地区集团公司下属的生活服务、给水等公司;对不设管理机构的子、分公司,按照岗位定员法,根据设置的经营、核算管理岗位,核定相应定员。

4.4 明确管理权限,强化机构编制统一归口管理

铁路非运输企业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是铁路局统一领导和非运输企业分级管理的有机结合,应根据企业市场经营特点,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合理设定铁路局、非运输企业管理权限。铁路局层面负责管理非运输企业及其下属子、分公司的设立、撤销和变更;企业领导职数,本部内设管理、经营机构数量和名称,本部管理定员;各子、分公司领导职数、内设管理机构数,子、分公司管理总定员,以及非运输企业及其下属子、分公司主要领导配备级别。铁路非运输企业在铁路局确定的机构编制限额内,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设置调整子、分公司内设管理机构;在铁路局下达定员内,编制本部及子、分公司具体定员方案;根据经营业务、区域等情况,对子、分公司下设的市场营销、业务经营等机构实行按班组管理,其机构人员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灵活设置。

铁路非运输企业机构编制是企业管理的上层建筑,往往处在改革与管理的前沿,这要求我们在做好日常企业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开展和加强铁路非运输企业机构编制管理理论研究,充分发挥既有机构编制管理资源的作用,为铁路非运输企业更好、更快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万宝安 宋立成

来稿日期:201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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