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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慈善发展转型中的抉择

2015-04-04周秋光,王猛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2015年1期
关键词:政府责任运行机制

当代中国慈善发展转型中的抉择

周秋光,王猛

(湖南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1)

摘要:中国慈善自古发展至今,已经经历了由传统向近代的第一次转型,并正在进行由近代向当代的第二次转型。在由近代向当代的第二次发展转型中,中国慈善面临着极大的挑战。欲使当代中国慈善发展转型步伐加快、顺利而成功地达到目标,其正确合理的抉择是:传承中国慈善的优良传统;创新当代慈善发展的理念;完善当代慈善组织的运行机制;加强当代慈善文化的建设;理顺政府与慈善事业的关系。

关键词:慈善传统;慈善理念;运行机制;慈善文化;政府责任

中图分类号:B82文献标识码:A

收稿日期:2014-12-04

基金项目:2011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慈善通史”(11&ZD091);2013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重点项目“当代中国慈善组织公信力建设研究”(CX2013A008)。

作者简介:周秋光(1954-),男,湖南耒阳人,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王猛(1985-),男,山东齐河人,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研究生。

中国慈善事业的存在与发展,从古至今都有其自身的伦理规范,并体现着其时代的精神。中国慈善事业之所以能够存在与发展、慈善的伦理规范与时代精神之所以能够保持与延续,这与中国慈善文化的传承与创新紧密相连。传承,就是将传统慈善文化中的优良传统传承下来;创新,则是淘汰和摒弃传统慈善文化中已经过时的不良内容或者糟粕,再吸纳慈善文化中反映时代性的合理因子即精华。传承与创新可以说是慈善文化中民族性与时代性的综合体现,传承与创新的结果就是推动慈善文化适时地发生转型。通过转型,使慈善文化得以再造,从而增添活力,推动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地发展运行。

站在历史的高度审视,中国慈善从古至今已经进行了两次发展转型:第一次是由传统向近代转型,发生在晚清到民国时期;第二次是由近代向当代转型,这次转型的起点是2008年,而且现在还处于转型之中。现在距2008年中国慈善的第二次发展转型开始已经过去了6个年头,可以说正处在第二次转型的紧要关头,特别是2014年年初启动的慈善立法和10月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于慈善事业的重视,以及12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1号)的发布(11月24日成文),为助推第二次发展转型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与条件。可是这第二次发展转型能否加快步伐、顺利成功地完成和达到目标,目前无疑仍然面临着极大的挑战与考验。为了使当代慈善在发展转型中能够正确合理地抉择,笔者从宏观层面系统地提出五个方面的思考建议,即“传承”、“创新”、“完善”、“加强”、“理顺”五个关键词,供当代慈善研究领域的学者、慈善管理领域的决策者、慈善实践领域的工作者参考。具体就是:传承中国慈善的优良传统;创新当代慈善发展的理念;完善当代慈善组织的运行机制;加强当代慈善文化的建设;理顺政府与慈善事业的关系。这五个方面的思考建议所秉承的总体思路和所要回答的问题就是:当代慈善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应如何吸取古今中外慈善文明的精华,规范有序、有特色地健康运行和创新发展?当代慈善在发展中,应如何把握好慈善所需要的各种因子,明确哪些是过去已有的至今仍需要保留的?哪些是过去没有的而今天应当有的?哪些是国外没有的而中国可以有的(成为中国特色的)?哪些是随着时代发展需要淘汰和摒弃的?下面分别阐述。

一、传承中国慈善的优良传统

中国慈善的优良传统有哪些?哪些可以传承下来,在当今还可以继续使用并且不可或缺?要之有这样四大方面:

一是传统文化中的慈善思想。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倡行与发展慈善事业的国家。究其原因, 与中国传统文化蕴含的慈善思想息息相关*周秋光、曾桂林:《中国慈善思想渊源探析》,《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7年第2期。。传统文化中的慈善思想其核心是利他主义价值观,是平等互助的理念。中国传统文化中主流文化儒家思想以“仁”为内核, 讲求由仁而趋善,并以“仁爱”为中心构筑起包括大同思想、民本思想在内的理论体系,成为中国慈善思想最主要的理论渊源, 并对后世慈善事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如孔子主张“仁者爱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孟子认为人性固有恻隐、羞恶、辞让、是非四个善端。道家主张“赏善罚恶, 善恶报应”,要“损有余,补不足”。墨家主张“兼爱”、“非攻”,要让“饥者得食,寒者得衣,乱者得治”,“爱无差等”,“远施周遍”,使“天下之人皆相爱”,达到“强不执弱,众不劫寡,富不侮贫,贵不傲贱,诈不欺愚”的境界。佛家主张“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慈悲为怀”、“因果报应”,要求摆脱轮回、出离三界、普度众生,实行“与乐、拔苦”的义举,为一切众生造福田。此外,还有管仲的“九惠之教”(老老、慈幼、恤孤、养疾、合独、问病、通穷、振困、接绝)、法家的仓储备荒与济贫主张等。这些文化中的慈善思想至今仍是慈善事业发展的思想源泉或者说动力之源。

二是政府在慈善发展中的责任担当。在传统中国,由于政府是以儒家思想为指导,儒家的入世精神、民本思想和仁政理念促使历朝各代的统治者都将对于社会弱势群体的救助看作是其爱民的表现和应尽的道德责任,故办理慈善主要由政府为主体承担,民间慈善处在补充的位置。到近代,在一系列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因素的影响下,民间慈善组织(如中国红十字会、世界红卍字会、华洋义赈会、香山慈幼院等)大量出现,并取代政府成为慈善救助的主体。但这一时期政府在慈善发展中仍旧发挥了重要作用,如制定一系列慈善法律法规、监督管理制度等,有效促进了慈善事业的规范发展。慈善具有民间性,但并不否认政府在推进慈善事业发展中的作用。只是政府必须在合理空间发挥作用,如慈善立法、政策引导、人才培养、监督管理等方面。当然,肯定政府对慈善发展的促进作用并不是说要政府主办慈善事业。

三是慈善形式和内容的多样性。传统中国有过四种慈善事业交相运行,构成了中国慈善发展的历史格局,即政府慈善、宗族慈善、宗教慈善和社会慈善。到了近代,慈善组织在功能上可以分为募捐机构、实施机构与协调机构三类。其实施内容,既有慈善救济又有慈善教育。其活动范围,涉及养老、育婴、恤婺、义学、义冢、施衣、施医、丧葬等多个领域。其筹集善款善物的方式,也具有多样性,如华洋义赈会的募捐方式就有刊发劝募广告、举办游园会、散放贮藏罐、销售慈祥花签、实行年捐、设立专项基金以及召开劝募茶会,等等。总的来看,传统中国慈善呈现出多样性特征。在现今社会,应当在传承基础上从多个角度继续丰富这种多样性:可以进一步丰富开展慈善募捐的形式,如壹基金的“为爱奔跑”活动,将做慈善与维护个人健康联系在一起,有助于增进人们参与慈善的积极性,这非常值得提倡;在救助手段上不仅要有资金、物质援助,还可以给予资助对象以心理安抚;在慈善组织的类型上,不仅要发展慈善事业的募捐组织和具体实施组织,更要突出协调性慈善组织(如中国慈善联合会)的发展, 加强慈善组织之间的合作与联合,发挥慈善组织整体的力量,促使慈善资源的配置更加科学合理等。

四是“教养并重”的救济方式。古代慈善多以“养济”为主。到了近代,伴随着西学东渐,“教养兼施”的慈善理念开始出现。在救济方式上,近代慈善事业不再只是单纯的慈善救济,还包括了慈善教育,不是以养为主,而是教养并重,以教为主导。如近代时期世界红卍字会曾经创办一些教育机构,主要分为普通教育机构(主要是贫民学校,分为红卍字会小学、红卍字会中学)和职业教育机构(主要是贫民工厂)两大类;香山慈幼院所办教育更是几乎涵盖了当时教育部所规划的整个体系,从幼稚园、小学、中学乃至大学,有普通教育也有职业教育。这种教养并重的救济方式值得当今社会继续传承与强化,要在救助弱势群体生命的情况下,更加注重培育弱势群体的生存能力与社会竞争力。

二、创新当代慈善发展的理念

中国慈善活动历史悠久,但时代在发展,环境在变迁,慈善文化及其慈善环境都随历史而处于动态变化之中,有关慈善发展的基础理念也必须要与整个社会环境相适应。历史发展到今天,有这样五个方面的理念可以在当代慈善发展中进行创新。

一是创新当代慈善思想发展的理念。慈善思想是慈善行动的指南。在传统中国,指导人们行善的动因是传统文化中的慈善思想与“积德行善”的理念。“积德行善”当然是好的,但“积德行善”让捐赠者心灵得到慰藉,却让受助者在“知恩图报”传统伦理的作用下产生巨大的心理压力和负担。当今社会,应当确立新的理念:捐赠者钱物一旦捐出,就脱离了捐赠者,属于社会所有。不存在“施恩”的问题,受助者也没有“报答”的对象*资中筠:《财富的归宿——美国现代公益基金会述评》,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1年版,第342页。。在现代社会中,慈善组织充当着捐赠者与受助者之间的中介与桥梁,这种分离的意义不仅在于社会分工的进化和慈善事业效率的提升,更在于使捐赠者与受助者在心理、人格方面不平等的定势得到严格控制。而且这种捐助者与受助者之间近乎“双盲”的慈善,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护受助者的尊严,也会降低捐赠者“施恩”的色彩,使弱者更能正常融入社会。这是创新当代慈善理念特别需要着力之处。此外,在不排除传统慈善理念到了今天也应有其存在空间的前提下,尤其需要创新的是传统社会没有而当今社会必须确立的,就是现代公民社会理论中公民权利与责任相统一的意识。即当今中国公民从事慈善活动,不一定被看作是道德驱使,其实是一种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体现。作为一个现代公民,在遇到困难时,有接受国家、社会和他人帮助的权利,那么也就有履行社会责任和帮助他人的义务,二者是统一的。从而慈善就不再是少部分有道德良知或有钱人的专利,而是可以也应当走进千家万户,成为人人都乐于和应当去参与的一项事业。

二是尊重捐赠者个人或团体自愿的理念。捐赠者承担起对社会生活中没有血缘关系和熟人关系的陌生人的救助责任,是基于其自身的仁爱之心或公民责任,这是慈善行为发生的内在价值驱动。在这一逻辑下,任何形式的强制或者被动捐助行为都有违慈善本意。参与慈善活动仅仅是社会个体道德操守的一个显性化表现,而不是绝对性标准,也不是唯一性标准,更不能以捐多捐少来衡量捐赠者的道德水平高低。可现实是,社会媒体、社会公众往往就以这种简单而粗暴的方式来对慈善捐赠主体评头论足。比如汶川地震发生后,有些捐得少的企业就被媒体报道、攻击,被视为不够慷慨、不够爱国。其实,无论这些企业捐款多少,都为灾区的受难者献上了一份爱心。作为企业而言,能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解决更多人员就业,就已是对社会发展的贡献和莫大善举。值得注意和特别说明的有两点:第一,慈善的初衷是缓解处于困难之中的社会成员的生存境况,不是劫富济贫,更不是去彻底解决社会中存在的贫富差距,不能要求慈善捐赠主体每逢灾难都必须保持高位数捐赠;第二,各大企业、富人在参与慈善的过程中,对于捐赠数额、捐赠对象、捐赠领域等都有着自身考量,各大企业、富人在慈善活动中应该说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况且企业财务支出还有内部规定,也必须结合企业自身发展情况作出最合理的选择。所以说,社会媒体、社会公众应当认识到慈善事业的自愿性这一心理基础,不能以舆论暴力损伤慈善的发展环境。

三是追求当代慈善纯粹性的理念。慈善的行善者在动机上是有着层次之分的*周秋光:《当代中国慈善发展转型中若干问题辩析》,《齐鲁学刊》,2013年第1期。。真正慈善的出发点应该是“利他”,而不是为了“利己”才去“利他”、将慈善作为实现个人目的的工具。由此便可以区分出两个层次的慈善:一是主、客观一致的慈善,强调的是进入理想化境界,慈善主体纯粹只讲付出、不求回报;二是客观上有慈善行为、主观上又有功利目的的主体实施的慈善行为。这两个层次的慈善行为在客观上都能帮助弱势人群,都值得肯定。但从道德层面讲,无疑主、客观一致的慈善更能够为大众所认同,也更符合人们的道德评判标准。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不乏个别人员和企业将参与慈善作为扩张自身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名利场,甚至将慈善作为一种与政府或社会交易的工具,形成一种“捐利交易”或“捐名交易”*卢德之:《论慈善事业》,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102页。,这是不足取的。质言之,追求慈善纯粹性也就是要求慈善参与主体在实施慈善行为时不能带有任何功利性色彩,而要以追求慈善本身作为行善的出发点。

四是增进现代慈善的专业性理念。现代慈善应当是专业的而不是业余的。索罗门“志愿失灵”理论将慈善组织失灵概括为四个方面,也就是慈善不足、慈善活动的狭隘性、慈善组织的家长作风、慈善组织的业余性。其中,慈善组织的业余性是指:慈善机构的活动长期以来是由好心的志愿者来承担的,他们中的多数人从未受过正式的工作培训。随着社会学、医学和心理学等方面研究的进展,人们意识到许多社会问题需要具备专业知识的专业人员来处理。但是慈善机构强调志愿服务,对领薪酬雇员不能提供有竞争力的工资,这使得它们很难吸引专业人员,影响机构的效率和工作效果*Salamon L M:Partners in Public Service: The Scope and Theory of Government Nonprofit Relations //Power WW,ed. The Nonprofit Sector:A Research Handbook:110-113。。目前我国慈善也存在一定的业余性,主要表现为:慈善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十分短缺;现有工作人员年龄结构偏大、学历结构偏低;专业人才短缺*具体可参考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南都公益基金会、刘鸿儒金融教育基金会、零点研究咨询集团:《中国公益人才发展现状及需求调研报告》,2010年12月17日。。另外,我国慈善组织从业人员的薪酬水平大多低于社会平均水平,这也对优秀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缺乏吸引力。相比之下,美国的慈善机构已经实现专业化管理。无论是行政管理,还是志愿者招募,都由接受过专业训练的人士担当。据统计,美国约有292所大学提供非营利机构管理课程或本科、硕士甚至博士学位*赵静:《完善制度支撑美国慈善体系 穷人比富人更加慷慨》,《人民日报》,2010年8月31日。。不过令人欣喜的是,2012年底民政部正式启动了《中国公益慈善人才培养计划》,计划通过3年时间,用于建立慈善人才培养体系。2014年6月5日,中国首个社会公益管理硕士项目在北京大学正式启动。这都是慈善走向专业的积极信号。

慈善事业的运行过程中包含着复杂的社会行为、经济关系以及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慈善组织作为慈善活动的主体,担负着善款善物的募集、管理、运营、分配等职责。在慈善事业的快速发展中,不仅需要临时志愿工作者,更需要众多接受过专业化知识训练的社会工作者参与。应当结合社会经济的发展,适度提升从业人员待遇水平,以合理的薪资吸引具备专业知识的人员参与到慈善工作中来,改善慈善组织的业余性,使慈善事业能够更加科学、高效地运转。

五是明晰当代慈善主体权责的理念。发展慈善事业,既涉及政府部门之间的横向关系,又涉及政府与慈善组织的伙伴关系,还涉及慈善组织之间的竞争合作、捐赠人与受赠人之间的权责关系*窦玉沛:《慈善事业与文化建设》,《社会福利》,2012年第1期。。在当代社会,慈善事业的发展离不开社会各界自愿捐赠,捐赠是一种奉献行为。但这种奉献行为并不意味着慈善主体放弃在慈善活动中的一切权利,同样各慈善主体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此,笔者以一个常见慈善行为为线索,阐述各慈善主体的权责:首先是捐助者。慈善的捐助者可以包含个人、企业以及其他社会团体等,捐助者有权利选择捐赠的数额、内容、形式、用途,有权知晓慈善组织对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慈善活动效果等;其责任是必须要保证捐赠款物来源的合法性,在无特殊情况下应按照约定及时足额履行捐赠承诺。其次是慈善组织。慈善组织可以根据组织规划、救助群体情况、捐赠者意愿等对善款善物进行科学合理的分配,慈善组织有权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组织章程筹集善款善物,可以享受国家相应税收减免政策等;其责任则是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使用资金,不得违规使用,必须对受助者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核,要定期公布组织接受社会捐赠以及实施慈善救助的相关信息。最后是受助者。受助者有获得社会爱心人士、慈善组织资助的权力,在接受捐助过程中有权获得人格尊重;其责任更多的在于为慈善组织或者捐助者提供真实困难信息而不得弄虚作假,要合理有效使用善款善物,在外界的帮扶下通过自身努力尽快摆脱困境。

三、完善当代慈善组织的运行机制

沃伦·巴菲特形容慈善是一种比商业“更难”的游戏*[美]马修·比索普、迈克尔·格林:《慈善资本主义——富人在如何拯救世界》,丁开杰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5页。。在现代社会,慈善组织已然成为慈善救助的主要实施者,慈善救助目标的实现很大程度上有赖于慈善组织是否具备科学合理的运行机制。依据中国慈善组织的发展状况,当前仍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

一是推广慈善组织董事会管理体制。要想慈善组织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功用,慈善组织本身采用何种管理体制非常重要。笔者认为慈善组织要实行董事会管理体制,并推选一心向善、公而忘私并有较大影响力的社会名流和精英担任董事会成员。其实早在近代时期董事会制度就已经运用到慈善组织之中,如上海万国红十字会、香山慈幼院就采用了董事会制。当前香港慈善组织大多采用董事会制,内地一些慈善组织也逐步认可董事会管理体制。事实上,在慈善事业发达的美国,董事会体制已经非常普及。董事会对慈善组织的重大活动作出最后决策,董事会成员由具有一定身份地位的志愿者担当,包括主席、司库和秘书等。美国慈善组织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管理层。董事会管理层负责制定组织的宗旨和各种政策,包括捐赠项目、支付比例、投资、日常管理、组织治理、监督和财务审查以及外部审计、绩效考核等。因此,其成员一般包括创始人或家族成员以及企业界、学术界、金融界、公共组织的知名人士,很多成员是退了休的各公司高管。董事会下设各种专业委员会,包括执行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财务委员会、投资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王崇赫、孙凌霞:《非公募基金会投资管理模式选择:美国经验及启示》,《社团管理研究》,2010年第2期。。董事会是采取会议形式集体决策的机构,这种管理体制有助于慈善组织决策的科学民主,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规避决策失当,提升慈善组织运作的专业性,能够更加科学地对慈善项目进行管理。

二是引入慈善资本主义理念指导慈善组织运行。“慈善资本主义”可以解释为新一代慈善家认同的社会投资家的新慈善伦理。它的大意是:慈善事业要通过运用慈善市场进行社会投资,遵循资本主义的企业管理和创新精神, 才能建设成高效益和高效率的现代全球性事业*杨团:《一场新的慈善革命:“慈善资本主义”与公益伙伴关系》,《学习与实践》,2007年第3期。。笔者认为,所有慈善基金会(无论是公募还是非公募)的基金,都必须以基金增值的收益部分从事慈善公益事业,所以如何让慈善基金增值很重要。非营利机构基金的共同点是基金的本金不动用,其组织的工作和活动、项目经费均须来源于基金增值所得。因此,基金的保值增值事关组织的生存和发展。但考虑到投资风险等因素, 国内基金会的基金管理一般采取一些传统的投资工具, 如银行存款、债券、银行存款与债券的组合、少量的股票投资等, 通过资本投资工具进行管理的几乎没有。这种状况导致基金会的基金收益普遍较低。基金会基金的萎缩,对基金会的发展造成一系列严重影响。如基金会活动和项目经费的严重不足,由于基金管理不善或损失而影响基金会的社会信誉, 基金会因基金实力不足而无法吸引优秀的人才等*范志海:《成为有效的组织——市场经济条件下慈善基金会发展趋势》,《经济体制改革》,2005年第2期。。关于“慈善资本主义”在美国慈善基金会的运用早已为人所知,围绕使用商业方法来从事慈善事业,慈善资本家们提出了一种新的语言来描述他们的商业方法。他们的慈善是“战略性的”、“具有市场意识的”、“有影响力的”,往往“有较高参与度”,并且追求的目标是使捐赠者的钱实现最大化的“杠杆效应”。因此,他们把自己看做社会投资者,而不是传统的捐赠者,他们中的一些人甚至还参与了“公益风险投资”。他们能使捐赠创造出一种能解决社会问题的赢利方式,吸引更多的资本、更快地获得资本,产生更大、更持久的影响,这远胜于一种完全基于捐赠的方式*[美]马修·比索普、迈克尔·格林:《慈善资本主义——富人在如何拯救世界》,丁开杰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7-8页。。在慈善资本主义理念的引领下,慈善组织应该强化资产运营意识,创新慈善公益创投方式,重视对慈善资金的保值增值,进而掌握更多资源从事慈善救助活动,这也有助于慈善组织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三是塑造慈善组织公信力的生成机制。最近几年,慈善组织负面事件不断出现,社会公众不仅对个别慈善组织产生不信任,甚至对整个慈善事业心存质疑。所以说,塑造慈善组织公信力的生成机制非常有必要。如何塑造,概言之有三:(1)完善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机制。透明度是衡量慈善组织公信力高低的主要指标,是消解社会公众猜忌和质疑的法宝。提高透明度的核心办法是慈善信息公开。历史上尤其是晚清时期的慈善组织就特别注重信息公开,其信息主要是通过编撰大量的征信录披露。当今我们早已进入互联网时代,人们获取信息更加便捷,对于信息的渴望也更加迫切。(2)完善慈善组织的财务管理体系。我国目前没有完整的慈善组织财务监管法律体系,慈善组织财务管理制度也不十分健全,这就容易导致慈善组织财务出现失范问题。借鉴现代企业的财务管理体系,完善慈善组织的财务管理体系应把握以下六个方面:1)财务预算管理。2)财务控制管理。3)财务监督管理。4)财务风险管理。5)会计记录管理。6)绩效评价管理。*李楠:《我国慈善组织的财务管理问题浅析》,《山西经济日报》,2014年8月19日。。(3)完善多层次的内外监管机制。所有能够对慈善组织公信力建设形成压力、动力的因素可以分为两大板块,也就是自律与他律。所谓自律也就是慈善组织通过完善各项内部制度、实施自我约束,以使组织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组织目标、公众期待。他律也就是其他外部力量对慈善组织的监督和约束。在自律机制建设中,主要是要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和财务管理、提升内部从业人员专业性、规范募集程序以及资助程序等。在他律机制建设中,则要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一是政府监管。政府要将慈善组织视为平等的合作伙伴关系而非政府的附属,两者之间应为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关系。政府要围绕慈善组织募捐活动、财产管理和使用、信息公开等内容,建立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制度等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二是舆论监督。舆论监督是以公众意见所具有的强大精神压力来规范人们的行为,马克思曾用“另一个法庭”来形容它的巨大威力。对于行为失范的慈善组织社会媒体应当予以曝光,以舆论压力促使慈善组织完善自我建设,但媒体必须尊重事实,切不可捕风捉影,以“莫须有”的罪名伤害慈善组织公众形象。三是公众监督。民众是善款善物的捐赠人,所以公益慈善类组织能否受到有效监督,直接关涉他们的捐赠能否最大限度发挥效用,直接关涉他们作为捐赠人的切身利益。所以,慈善组织应主动公布相关信息接受公众监督,也可以探索邀请公众代表参与慈善组织日常监管。四是行业监督。要把慈善作为一个行业来发展,建立一整套行业发展的具体标准和技术指标,特别是慈善信息公开透明、项目管理、社会募捐等方面的行业标准,进而增强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能力。通过以上监督力量的发挥,最为明显的功能是可以规范慈善组织依法活动,其深层次功能则体现在慈善组织自律意识的形成。

四、加强当代慈善文化的建设

一个国家和地区的慈善事业发达与否,首先是由这个国家和地区的慈善文化水平所决定的*窦玉沛:《慈善事业与文化建设》,《社会福利》,2012年第1期。。慈善文化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已经萌芽并深入人心,贯穿于中国几千年的文明发展史之中。到了近代,慈善文化有了新发展并与世界接轨,呈现新的特点。然而,新中国成立后的一段时间内,慈善文化受到了沉重打击。社会上没有人提倡慈善事业,报纸杂志、广播电台也没有宣传慈善事业,中国慈善文化曾经出现了一个“断层”。所以说慈善文化建设在当前来说尤为迫切。

一是优化慈善文化建设的制度环境。文化人类学的文化模式理论认为:一种文化模式一旦形成,就会成为规范拥有该模式的人群之全体成员的“行为准则”,具有整合性、趋向性、规范性、稳定性等特征与功能。文化模式这些特征与功能的共同作用,能够使拥有该模式的群体内各文化要素处于整合状态,趋于一致,并长期影响群体内每一个成员的价值观念、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进而还会影响一个群体或者政党、政府的制度安排、法律和政策的制定等*庄孔韶:《人类学通论》,山西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第228-229页。。文化是一个社会积淀最深的东西,在短期内修复30多年的慈善“断层”实属不易。再加上人们对慈善事业的认识相当模糊,社会上虽有一大批热心人士为慈善事业捐款捐物,很多志愿者为慈善事业出力服务,但没有形成常态化格局,而且一些慈善组织还经常出现丑闻。笔者以为,这与慈善制度文化的不合理有着很大关联。目前我国慈善制度最大的不足集中体现为慈善法律法规不完善,存在问题和缺陷,具体表现有六:(1)慈善立法层级较低,尚未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2)慈善组织的准入机制不合理,门槛高,条件近乎苛刻;(3)法律法规对慈善组织主体地位有待进一步完善;(4)组织机构官位浓厚,缺乏独立性,政府在慈善事业中的角色定位错位;(5)对慈善组织的监督评价存在问题;(6)税收减免与激励措施不合理,比如捐赠数额税前扣除比例偏低、基金会投资收益所得税比例偏高*周秋光、曾桂林:《中国慈善立法:历史、现状及建议》,《南京社会科学》,2014年第12期。。另外,也存在税收优惠差异对待问题,对特定慈善组织如中国红十字会、中华慈善总会、宋庆龄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等慈善组织捐款时,允许在税前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而向其他慈善组织捐款则只能获得相应比例的优惠,优惠政策不能平等享受。这些制度文化上的缺憾无疑会对慈善组织开展活动产生消极影响,对慈善组织自身发展产生阻碍。

二是培育现代公民慈善意识。慈善文化的全面发展, 有赖于社会各界慈善意识的提高, 有赖于慈善理念的普及。慈善文化氛围的营造首先是公民要有慈善、同情和怜悯之心, 在这种情感伦理基础上才能产生慈善意识,进而产生慈善行为, 最终营造出慈善文化的氛围。我们应把慈善纳入公民道德塑造的范畴, 像提高公民道德一样提高慈善文化水平。慈善观念不仅仅靠恻隐之心, 更需要相应的教育塑造和文化养成*王俊秋:《论和谐社会中的慈善文化建设》,《石河子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3期。。任何一种文明和文化的延续都需要传承,而教育就是文化传承的一个重要手段。慈善文化在中国有很好的历史土壤,这是我们培育慈善文化的先天优势。在许多西方国家,慈善教育很早就是教育中的重要内容。比如美国学校定期组织学生参与社区公益慈善活动并对学生参与公益慈善活动进行组织与管理,其家庭教育也十分重视孩子公益慈善意识的培育。可喜的是,由中华慈善总会“中华新纪元慈善教育基金”开发的《慈善读本》(小学版、初中版)已于2012年由中国社会出版社出版发行,现在一些学校已经开展慈善课堂教育,这是落实《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 年)》文件精神的重要体现。但除了慈善课堂教育,还应开展更多的慈善参与教育,增强学校与社区、家庭之间的互动合作,为学生参与慈善活动搭建平台,促使这种后天习得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成为人们的道德规范。在培育现代公民的慈善意识层面,与国外相比较,我们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大多数人的慈善观念仍然停留在个人修身的范畴和个人功德的层次上。因此,对慈善意义的追究应该有一个观念的嬗变, 那就是将个人修身的范畴扩展到公共意识的范畴,从个人功德的层次上升到社会责任的层次*贾乐芳:《我国慈善文化的当代反思》,《青海社会科学》,2011年第1期。。

三是拓宽慈善文化的传播路径。近年来,我国对慈善事业的宣传已初见成效,但距离建立慈善文化宣传的网络体系、充分发挥慈善文化的多功能服务作用还相差较远,我们应该充分开发和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宣传慈善文化*周永平:《浅谈中国慈善事业的现状及发展》,《公益时报》,2008年7月23日。。拓宽慈善文化的传播路径,可以从以下两点着手:(1)要充分利用各种社会媒介。随着科技进步,现代化的社会传播媒介越来越多,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途径以及微博、微信等社交工具大力宣传慈善文化、慈善典型等,弘扬慈善精神, 通过在全社会广泛、深入、持久的宣传教育,深化社会公众对慈善的理解与认知。(2)将慈善文化的传播寓于日常活动之中,使其常态化、便捷化。比如深圳“公益金百万行”,该活动的主题是“快乐公益,与爱同行”,营造的是一种轻松愉悦的公益氛围。很多人在做慈善的时候,可能会考虑到投入、产出,“公益金百万行”活动设置的是一个很低的参与门槛,每个人都不用花费太多就可以参与其中,每个人都能够在帮助别人的同时,让自己得到锻炼和放松。

五、理顺政府与慈善事业的关系

一是变官办慈善为官助慈善。我国当代慈善事业尚属于官(官营)民(民营)混合、公(公募)私(非公募)并存,而以官办慈善为主导这样一种格局。其实官办慈善也算是中国慈善的特色了。从历史上看,官办慈善并不是自新中国成立之后才存在,而是古已有之,比较有代表性的官办慈善组织有南北朝时期的六疾馆,宋朝时期的福田院、安济坊、惠民药局以及明朝的养济院等。历史表明,只要政府有能力,就会一直主导慈善;无能为力的时候,才会有民间慈善的蓬勃发展,民国时期就是如此。但民国的历史也表明,民办慈善要比官办慈善为好,政府与民间互动,政府在监管和慈善法制建设上着力,才是最为可取的。这就给我们留下了历史对照和现实思考的空间。1950年4月起,中央人民政府开始对旧有慈善机构进行大规模的接收、改造和初步调整*周秋光、曾桂林:《中国慈善简史》,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363页。。后来由于意识形态方面的原因,慈善被视为“殖民主义的警探和麻药”*陈旭麓:《陈旭麓学术文存》,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35页。,以至于连中国红十字会的国内工作也处在了停滞状态,直到1981年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的成立才表明国家层面已不再否定慈善。由于慈善事业曾在大陆一度中断30多年,要在恢复时期开展慈善活动,则必须依托于最有权威的官方的重视和扶持。回顾改革开放初期成立的一些慈善组织也大多数是有官方背景的,例如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但由官方办理慈善事业多久才是恰当的?关键要看民间办理慈善的条件是否成熟,这个条件主要包括政府支持、社会氛围、善款来源、慈善家人物、政策法制环境、社会监管机制等。当这些条件都已具备之时,政府在慈善领域的主办地位就可以渐次淡出了。对照以上条件,可知现在政府对于慈善事业的支持是毫无疑问的,汶川地震和“郭美美事件”发生后,社会公众的慈善参与和对慈善的高度关注,使得整个社会的慈善氛围已经形成,同时也出现了一大批慈善家人物。另外,对于慈善事业的监督管理现在也形成了政府法律监管、社会媒体监督、社会公众监督、第三方机构监督以及行业监管的体系,当然其监管功能的发挥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但从大的趋势来看,政府应当逐步退出慈善发展的主办角色,给予民间慈善组织更多自主发展的空间。

二是明晰慈善与社会保障的界限。由于慈善事业与社会保障制度在救助对象和实施目的上具有很多相似之处, 因此, 很多人都将慈善事业视作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部分, 而现实社会中的社会保障部门也确实在执行着社会慈善事业的大部分工作*靳环宇:《发展慈善事业应注意的几个理论问题》,《湖南商学院学报》,2008年第3期。。笔者主张当代中国慈善是“政府主导下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种必要的补充”,这对政府社会保障和民间社会慈善之间的界限及其关系划分得十分清楚;不赞同“慈善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范宝俊:《慈善公益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中国社会保障》,2003年第1期。、“慈善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沙兆华、奉清清:《湖南慈善大会隆重召开》,《湖南日报》,2007年1月18日。的说法。如果慈善被看作政府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政府社会保障和民间社会慈善之间的界限也就没有了,这无形中只能是为政府垄断和取代民间社会而包办慈善提供理论依据,是极其不合适和不恰当的。社会保障是政府对民众在年老、疾病、失业、面临生活困难的情况下,实施最基本生活需求保障的一种制度安排和行为;而慈善系民间社会行为,是民间爱心人士和公益慈善机构在政府社会保障之外或力有未逮的状况下,自愿救助社会困难或弱势人群而客观上达到帮助政府解决困难的一种行为*马广志:《周秋光:企业慈善需统筹营利和公益》,《华夏时报》,2013年2月20日。。从二者资金来源看,慈善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个人、企业的自愿捐赠以及部分投资收益等,当然也有个别慈善组织能够得到政府财政拨款(如中国红十字会),而社会保障资金则主要来自政府财政拨款,是企业、个人在法律强制力驱动下缴纳的费用;从受益对象看,慈善受益者是处于困境中的弱势群体,而社会保障受益者则是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全体社会成员。当然,无论是慈善事业还是社会保障都有助于改善社会成员的生活境况。

三是明确政府在推动慈善发展中的职责。在办理慈善这个问题上,明确政府在慈善发展中的职责主要要回答两个问题:一是政府应该做什么;二是政府不应该做什么。先谈政府应该做什么。在现代慈善事业中,政府更为科学的作用是指导慈善发展而非主导慈善发展,政府对慈善应当是政策引导、法律规范、舆论宣传、支持和监督。政府应该充分宣传中国传统慈善文化中的精华,鼓励人们树立全社会相互帮助和关怀的新的思维和行为方式, 使慈善成为一种社会责任和公民义务*周秋光、孙中民:《政府在培育社会慈善理念方面的作用与责任研究》,《道德与文明》,2008年第1期。;要加快慈善事业的立法进程,强化对慈善事业的依法行政和监管力度,创造更有利于慈善事业发展的法治环境;要进一步完善鼓励慈善组织发展的激励机制,比如慈善组织等级评定机制、慈善捐赠税收减免机制;等等。另外待条件成熟后,政府也可以探索开征遗产税、赠与税等,引导富裕阶层承担更多社会责任,促使更多的社会资源整合起来,为慈善事业发展贡献力量。2014年10月29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发展慈善事业的一些措施,主要涉及:落实和完善公益性捐赠减免税政策;引导公众捐款捐物、开展志愿服务,推进股权捐赠、慈善信托等试点;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可通过公益创投等方式,为初创期慈善组织提供支持;积极探索金融支持慈善发展的政策;优先发展具有扶贫济困功能的慈善组织;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增强慈善组织公信力*黄小希、华春雨:《汇聚更多爱心扶贫济困——解读国务院常务会议发展慈善事业措施》,http://www.gov.cn/xinwen/2014-10/29/content_2772415。。这次会议确定的内容无疑为慈善事业今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四是政府不应该做什么。说到底,慈善是一种民间自发行为,政府与民间存在博弈也合乎常理。从慈善终极目标来看,有助于改善社会弱者的生存环境,能够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人的发展,这与政府目标具有一致性,所以政府不应阻滞慈善发展。首先,政府不能违背慈善事业发展的规律性。慈善的出现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同样慈善的发展也必须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相协调。时下一些地方提出“大力发展慈善”或“促进慈善事业大发展”的口号,大有运动式慈善的味道,但慈善发展与政府法制、社会环境、人们的收入水平都有着直接关系,如果忽略慈善发展的基础性因素,则也实现不了“慈善事业大发展”的目标。其次,政府不能强制开展慈善。慈善行为的一个特性就是具有自愿性,但现在各地强制捐款的新闻时常见诸报端。这其中又以遍布各个行政区域的慈善会系统为代表,这些省级慈善会、市级慈善会在性质上属于民间社会组织,但其职能又与政府重叠(工作人员也有重叠),这些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在很多时候是借用了政府的号召力,甚至是政府的强制力,比如2014年1月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就曾下发《关于在市级单位开展“助力五水共治”捐款活动的通知》的红头文件,并对各个级别领导的捐款数额按照级别高低列出了参考标准。这种以红头文件“劝捐”的工作方式违背个人意志,扼杀了人们对慈善事业的热情,不利于慈善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类似强行摊派式的慈善捐赠必须予以严格禁止。

The Choices in the Process of Contemporary Chinese

Philanthropy Development Transformation

Zhou Qiuguang, Wang Meng

(SchoolofHistoryandCulture,HunanNormalUniversity,HunanChangsha410081,China)

Abstract:Chinese philanthropy has experienced the first transformation from tradition to modern time and has the second ongoing transformation from modern to contemporary times till now. In the process of the second transformation from modern to contemporary times, enormous challenges face Chinese philanthropy. In order to speed up the development transformation of contemporary Chinese philanthropy and smoothly and successfully achieve targets, we should carry out right and rational choices as follows: the inheritance of excellent tradition of Chinese philanthropy; the innovation of contemporary philanthropy development ideas; the imperfection of operation mechanism of contemporary philanthropy organization; the enhancement of the construction of contemporary philanthropy culture; the arrangement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governments and philanthropy.

Key words:philanthropy tradition; philanthropy concept; operation mechanism; philanthropy culture; government responsibility

(责任编辑: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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