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武县土地流转与合作社发展情况调研
2015-04-03牟飞许栋
牟飞 许栋
成武县土地流转与合作社发展情况调研
牟飞许栋
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实现粮食生产从一家一户经营向种植能手和大户集中经营,是当前成武县粮食生产的大趋势。近年来,由于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不断增加,农村土地流转,并开始向农机合作社、种植大户集中,对农机化的发展带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大力发展农机合作社开展土地流转,积极接受农民群众的土地托管、租赁承包,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追求土地经营效益最大化,不仅促进了合作社自身壮大,也促进了农机化事业的发展。据了解,成武县已发展农机合作社50家,社员2280人,拥有各种农机具2608台。这些农机合作社流转耕地20.8万亩,使10000多户农民从农田里“跳”出来,专心到外地打工,既实现了农机合作社增收、又促进了农民创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土地流转现状
1.托管服务流转。合作社与土地承包者协调和联系,不改变土地的经营权,对农作物的生产环节进行托管服务,确定田间作业数量、质量和时间,由合作社统一调配作业机械,统一记账核算。如该县九女镇的宏发源合作社、伯乐镇的和谐等农机专业合作社。这类流转作业量较大,全县通过托管服务流转的面积达20万余亩,但各合作社间的管理服务水平参差不齐,还需要进一步引导和规范。
2.租赁经营流转。合作社从土地承包者手中转包土地使用权,确定双方认可的转包方式、转包起止时间、转包费额度以及付费的方式与时间,最后双方签定转包合同。这种类型比较规范、也为各方所普遍接受,主要针对务工经商、常年脱离农村的青年农民以及农村中缺少劳动力的承包户。农户将田地交由合作社托管以后,合作社分别在“三夏”“三秋”过后,一亩地向农户交付600市斤小麦、600市斤玉米共计1200市斤粮食(或者以市场价支付现金),并且,不论出现风雹霜冻等任何自然灾害导致庄稼收入蒙受损失,合作社都要保证履行协议书内容及时交付粮食;这样,给不少农户吃下了“定心丸”。
3.保底分红流转。合作社社员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实行土地“入股”,农民当“股东”,变农户分散经营为合作社规模经营。合作社采取“保底支付+盈余分红”的利益分配机制,每亩每年保障一定量的小麦、玉米作为保底支付,在合理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农机具折旧费等之后,剩余利润按股权同比例分成。如刘楼镇爱民、大屯镇贵民等农机专业合作社。
二、土地流转成效显著
1.农业机械得到了充分利用,农机装备水平得到了提高。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承包了土地,农活基本都是用机械化完成的,提高了效益。
2.实现了土地规模经营,提升了农业机械化水平。通过土地流转使有经营管理能力的农机大户集约经营土地,实现了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
3.促进农村劳力转移,拓宽农民致富路。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将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从事其他产业,增加了收入。
4.促进了新技术的普及与推广。多数农机手素质较高,是农村中的能人。承包流转土地实现了农机与农艺的有机结合,培育了一批新型农民,改变了传统的种植观念。他们采用多种新式农机具及先进的适应性技术,使一些高新技术在农业领域得到了普及和推广。
三、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1.群众,流转愿望不强。部分农民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有粮即安”的思想,自己粗耕粗种,或外出务工后将土地交由亲戚耕种,不愿意流转。
2.农机合作社市场化程度不高。不少合作社内部管理欠佳,缺乏良好的运行机制。合作社的正常运转主要是靠带头人的信誉和人品维持。这样的模式缺乏发展后劲,一旦带头人出现问题,整个合作组织就可能散伙或重组。
3.土地流转缺乏应有的监督约束机制。有的农机合作社本来已经与农民签订了耕地承包或租赁合同,但看到土地产出效益提高后,便变卦毁约,要么涨钱、要么退地;也有农民看到别人种植经济作物发财了,也想把地要回去。
四、对策及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到各农机合作社,通过发放明白纸、示范带动、算账对比等方式,大力宣传开展土地流转的好处,使广大合作社社员充分认识到开展土地流转承包不仅是农机合作社开展农机经营作业的必然趋势,而且也是增收致富的新手段。
2.加强指导。农机局应该积极指导各农机合作社,通过各乡镇土地流转中心,与农民签订合同或协议,揽下作业地块。同时,加强监督约束机制。在土地流转协议上详细写明土地流转期限、流转价格、违约责任等内容,也可申请公证部门进行公证,避免合作社或农民单方面毁约,使土地流转在一定时间内有相对稳定性。
3.加大对农机合作社政策扶持力度。从土地使用、项目扶持、金融信贷、税费减免等方面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帮助他们破解难题,轻装上阵,进一步加快土地流转进程。
4.增强合作社自身实力。作为一个合作组织,不仅要有输血功能,还要有造血功能。建议适当收取会费或提取一定的公益金,保障合作社的正常运转,增加资金积累,促进农机合作社做大做强。资金实力充足了,才有能力考虑更大的发展空间,更好的为农业生产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