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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发展粮食规模经营的研究

2015-04-02资阳市农业局

四川农业与农机 2015年1期
关键词:资阳市大户种粮

资阳市农业局



资阳市发展粮食规模经营的研究

资阳市农业局

资阳市是重要的粮食主产区之一,粮食安全是资阳农业发展的重头戏。自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主的农村改革以来,资阳市粮食产量达到了供需平衡和自给有余。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大量青壮年农民纷纷外出从事二、三产业,农村土地休耕抛荒、耕地产出效率低下等现象已逐步显现,“粮食安全”成为影响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如何确保粮食生产稳定发展,提高粮食种植的比较效益、持续增加农民的收入,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必须着力解决的重要课题。为此,资阳市农业局对资阳市丘区粮食规模经营情况进行了调研,并针对资阳市粮食规模经营的发展状况和存在问题,提出了对策措施。

1资阳市粮食规模经营的发展现状

2013年,资阳市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总面积5.80万hm2,流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面积达2.78万hm2,其中用于种植粮食的面积1.17万hm2,占总流转面积的20.1%;全市从事种植业的专业合作社753个,其中粮食专业合作社41个,占5.4%,占各类专业合作社的1.7%。全市2 hm2以上的种粮大户470户,补贴面积1 547.21 hm2。分县(市、区)看,雁江区种粮面积661.01 hm2,简阳市75.71 hm2,安岳县198.10 hm2,乐至县612.39 hm2。从种植规模上看,种粮面积在2~6.6 hm2的454户,面积1 151.45 hm2,占种粮面积的74.4%;6.7~33.2 hm2的10户,面积136.76 hm2,占8.8%;33.3 hm2以上的6户,面积259.00 hm2,占16.8%。从种植的作物上看,以玉米、水稻两大作物为主,部分种植小麦。

2资阳市发展粮食规模经营重要意义

1)有利于农机化的快速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受农村土地政策等影响,丘区土地分散、零乱,不利于基础条件改善和助推农机化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更有能力筹集资金,投入精力来平整土地、修建沟渠、改善条件,使耕地集中连片,方便耕种收,为粮食生产推进农机作业提供基础条件。使用农机不仅能较好地替代劳动力,解决劳动力短缺和季节性不足的问题,保证农业科技应用科学规范,大幅降低生产成本,还能有效提高劳动生产率,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

2)有利于推广先进农业科技,确保粮食质量安全。广大农村实行的是较为分散的小规模经营方式,粮食生产以人、畜作业为主,经营规模小、生产效率低,土地资源的增产潜力难以充分发挥。适度规模经营在确保粮食总量的同时,更注重粮食生产效益,更在意科学种田、选用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加快适合丘区的“四新”技术的应用。同时,在规模化生产的条件下,各环节都可以做到标准统一,便于监控管理、追踪溯源,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让老百姓用上放心粮。

3)有利于提高土地产出率,增加种植综合效益。丘区每户农民家庭总耕地面积一般在0.2~0.33 hm2,每公顷年种粮纯收入不足15 000元,农民的种粮积极性难以大幅提高。适度规模经营不仅可以通过“小块变大块”消除土块田埂,增加种植面积,还可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土地产出率和粮食商品率。对乐至县回栏镇3户种粮大户(种植面积在3.33~4 hm2)的调查发现,种植水稻和油菜两季作物一般可实现纯收入3~4万元,收入比2个劳动力在外务工收入更高,且明显高于周围的一般农户,并能很好地照顾家庭和从事养殖等其他产业。可观的规模化效益,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4)有利于农业社会化服务,确保粮食生产持续稳定。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社会分工日益深化和细化,粮食生产必须走标准化、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生产之路,这增加了农民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需求。党的十八大和近年来中央1号文件对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提出了新要求、实施了新政策。因此,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有利于培育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等各种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促进各类经营主体的发展壮大,以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实现粮食生产的可持续发展,确保国家掌握必需的粮源,对实现中国农业的“第二次”飞跃意义重大。

3资阳市发展粮食规模经营面临的问题

1)自给自足的小农意识仍很普遍,阻碍了土地流转。中老年农民对粮食有非常特殊的认识,他们秉承着“手中有粮心中不慌”的朴素观念,不放弃自给自足的生产模式,于是成了土地流转的“钉子户”,使改造传统农业技术步履维艰。同时,在目前农村养老保险保额低、保障体系不完善的情况下,土地就是农民的养老保障手段;此外国家惠农支农政策力度的加大也导致大部分农户不愿放弃耕种的土地。土地流转市场的不完善,也导致了土地流转信息不通,据调查,农户自发流转的地土占70%以上,农户委托乡村组织流转的土地不足20%。

2)农业基础设施要素滞后。一是农村机耕道建设不完善。近年来,资阳市乡村机耕道虽有所改善,但由于多数地方愿“锦上添花”,不愿“雪中送炭”,越是种粮的地方村道机耕道越是不畅或根本没有,农业机械无法通行,给农机作业、农资运送和基地建设带来诸多不便,严重影响农业机械化推广进程。二是适用于丘区作业的农机不多。目前,资阳市耕地机具较多,播种、收获的机具少,适用丘陵地区和旱地的作业农机更少,品种结构也不合理。同时,农机服务能力较弱,农机服务体制机制还不完善,对粮食规模生产难以提供有力支撑。三是大部分农田未整改。由于种粮大户经营的耕地是从分散农户手中流转过来的,多数农田都未经过改造,小田块、低洼田较多,没有集中连片,不便于机械化作业。四是农业用水资源缺乏。水资源分布不均衡,形成了时段性、季节性缺水,加之农田水利设施、机电提灌设施没有及时改造维修,导致灌溉不畅或水路较远,要水无水,造成误工误时。

3)粮食规模经营起步慢、不规范。一是发展慢,面积小。粮食规模经营在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和机械化应用水平高的地方已成燎原之势,但在资阳市则刚刚起步,2012年粮食规模化面积不到1 333.33 hm2,处于较为靠后位次,与资阳的产粮大市地位不符。二是大户不大。2012年,全市种粮大户平均种粮3.07 hm2。种粮面积在2~3.33 hm2的大户占种粮大户总数的70%以上,种粮面积在6.67 hm2以上的大户不到5%。三是部分种粮大户动机不纯。部分种粮大户对其粮食生产经营没有长远的规划,有些人承包耕地的目的不是为了认真地搞粮食生产,而是希望以种粮大户的名义争取项目支持或资金奖励。四是部分种粮大户是回乡创业的打工族,或者是工商业经营户,不懂生产经营,热情有余,经验不足,增加了粮食规模经营的成本和风险。

4)农业科技支撑不足。一是缺乏技术内行指导。粮食规模经营的每一个环节都关系着亏损和盈利,因此加强技术指导尤为重要。资阳市每个镇乡农业技术人员仅为2~3名,而且还不一定具有指导粮食规模生产的经验,无法为种粮大户提供全方位技术指导。二是缺乏现代农业的服务手段,科技人员下乡指导培训,基本上还是沿用口讲手写的传统方式;加之,部分农技人员服务意识淡薄,导致技术服务不到位。三是农村留守劳动力接受新品种、新技术和新机具的能力偏弱,多数文化素质不高,导致农业实用技术、新品种和新机具的推广难度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粮食规模经营的发展。

5)融资支持难及时到位。由于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多以农民为主,每到农时季节需要支付土地流转、农机购置和化肥、农药、种子等农资费用,种植面积越大,所需生产性和流动性资金就越多。例如,租种13.33 hm2耕地,租地费至少需要6万元,每季生产费用不少于6万元,两项目相加超过12万元。但目前种粮大户、家庭农场普遍抵押物不足或明显缺乏,而资阳市农村金融服务缺失,银行贷款门槛较高,手续较为繁锁,条件更为苛刻,企业担保贷款费用高,社会资金对发展粮食生产缺乏政策支持,没有积极性,难以满足种粮融资需求。同时,银行贷款到位时间较长,与种粮大户的融资时间难以匹配,融资难成为制约种粮大户生产正常运转的瓶颈之一。

4资阳市发展粮食规模经营的对策

1)加快提高耕地质量的建设。一要积极争取毗河引水工程早日开工建设,依托毗河引水工程,加大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实施山坪塘整治、末端渠系配套、雨水集蓄等建设,加强提灌站新建和维修改造,扩大大型泵站技术改造实施范围和规模,加大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力度,稳步提高农业有效灌溉面积,让种粮农民旱涝保收。二要加强土壤改良与地力培肥建设,实施沃土工程,推广秸秆还田、增施绿肥、有机肥等技术,有效培肥地力。依托国家有机质提升补贴项目,大力推广堆沤腐熟、食用菌培养、机械粉碎和秸秆覆盖等多种还田技术,实现秸秆还田途径多元化,提高土壤肥力。三要加快耕地配套设施建设。发展设施农业、节水农业,推广应用以蔬菜塑料大棚、滴灌肥水一体化系统、棚架、遮阳网覆盖等为重点的现代栽培设施,有效改善种粮条件。

2)新增粮食产能建设。一要抓住4个县(市、区)被列入国家新增1 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和四川省政府继续实施新增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县的契机,集中力量搞好优质粮食生产基地建设,引导种粮大户和家庭农场向粮食生产基地集聚。二要加强田间基础设施建设,良种推广、土壤改良与地力培肥建设,大规模改造中低产田土,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三要大力开展整县、整乡整建制高产高效创建活动,建设标准化的核心示范区,着力抓好良种繁育体系和农作物病虫害监控体系建设,推广优良品种及配套栽培技术,推广高产高效技术、节本省工栽培技术和绿色防控技术,推广适合丘区使用的新型农机具,让农民看得见、摸得着,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逐步扩大推广,带动大面积提高产量和品质。

3)农机示范县培育工程。一要按照全力普及机耕,大力发展机收,努力突破机播机插的思路,加大推广经济实惠、轻便耐用的粮食作物生产机械的力度,加快推进粮油生产机械化进程,因地制宜地拓展农业机械化的作业和服务领域,在重点农时季节组织开展跨区域的机耕、机播、机收作业服务,切实解决种粮农民的后顾之忧。二要实现农机推广的机制模式创新,要将农机专业合作社真正融入到粮油、植保专业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中,实现两社合一、共同发展,推进农机服务市场化、产业化。三要加大农艺与农机的融合,建设试验示范基地,开展机艺配套技术研究,促进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加速集成和推广应用,努力提升种粮的农机化作业水平。

4)加强规模经营主体培育。一是注意规模适度。据对资阳市种粮大户调查和借鉴其他丘区经验,培育种粮大户要因地制宜,每户2~3人的以种粮3.33~4 hm2为宜,条件差的种粮2~3.33 hm2,交通和农机条件好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可发展种粮6.67 hm2以上,不能盲目强调超大规模种植。种植作物以水稻为发展重点,适度支持其它粮食作物的规模发展。二是加强技能培训。应加强粮食主产区农民,特别是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主的生产、管理和经营能力的培养,有计划地进行专门培训,提高粮农的技能和经营能力。三是加强政策引导。要鼓励和引导有志从事粮食生产的工商业主、返乡农民到农村创业,并从资金安排、税收优惠、土地流转政策上给予支持,做大经营主体,使之成为粮食规模化生产的新生力量或职业型种粮农民。

5)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一是明晰农民土地权益。抓紧抓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行土地集体所有权、承包权和土地使用权适当分离,用活土地使用权,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借鉴外地经验出台补贴政策,完善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鼓励农民转让土地经营权,避免粮食生产经营过度兼业化和副业化。二是加强土地流转服务。建立基层土地信托服务中心,健全各项服务职能,切实保护家庭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新型规模经营主体的权益,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充分发挥土地的增值效益。三是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在土地流转时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鼓励规模经营业主与农户建立稳定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探索推广土地入股保底分红等利益分配机制。科学制定土地流转最低保护价和片区指导价,形成流转补偿合理化机制,真正实现流转形式多样化、规范化,使宝贵的粮食生产耕地流入到“想种田、会种田”的种粮能人手中,最终实现粮食安全。

6)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要按照“田成方、土成形、渠相通、路相连”的标准,由政府牵头整合各部门对农业的项目投资,拓宽资金渠道,加大投入力度,加强以水利设施、田间道路和田形调整为重点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中低产田土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使小田变中大田,让种粮土地适当集中连片;推广土壤有机质提升、测土配方施肥等培肥地力的各项措施,建成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要合理使用“一事一议”和财政奖补的办法,鼓励村社、农户、农民合作组织等兴修小型农田水利、农村用道等农业基础设施,特别是要高度重视丘区农村道路、机耕道路、作业便道等建设,为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全程农机作业提供方便。要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建后管护支持政策和制度,延长基础设施使用年限,强化改造田土“非粮化”的监管,为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提供良好的环境。

7)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要重点引进和推广在病虫防治、抗旱浇水、粮食脱粒烘干等方面适用的农业机械。针对丘陵地区间套作生产模式,优化农机装备结构,研究推广小型耕、种、收机械,加快推进水稻栽插收获和油菜免耕直播机收,重点突破玉米机播机收的技术瓶颈,用机械替代劳动力的大量投入,降低劳动力成本、增加种粮效益。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适当提高中大型多功能作业农机具的购置补贴标准,地方财政要加大对适用农机的补贴,并向规模经营大户和农民合作组织倾斜。要给予种植大户特别是种粮大户贷款优惠,使其有足够的资金投入到晾晒场、仓储设施建设及必要的农业机具添置等基本设施建设中,全面提升资阳农业机械化的整体水平。

8)加强农业科技推广服务。要适应粮食生产规模化发展的新要求、新变化,从以政府职能部门为主的技术服务模式向政府引导、科研院所支撑、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三位一体”的科技服务模式转变,依托涉农大专院校、农业科研机构和农业本身的技术人才优势,完善新型农业公共服务体系,整合农业公益性和社会化服务资源,建立集农技咨询、农机作业、农资配送、专业育秧(苗)、病虫统治等社会化服务为一体的“农业服务超市”。建立“专家+农技人员+规模经营主体”或“专家+规模经营主体”的科技服务模式,由专业技术人员对规模经营主体实行“一对一”技术服务。要积极筛选和示范推广适合机械化的突破性新品种,大力推广节地、节水、节种、节肥、节药等农业技术,扎实推进“玉米或水稻-草莓”“洋芋-玉米-大豆-蔬菜”等粮经复合高产高效模式配套技术攻关,为新型规模经营主体提供信息、技术、订单等全方位服务,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在全市粮食主产区实现全覆盖,解决粮食生产技术服务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9)加强种粮政策扶持力度。一是加大金融保险支持。要探索和建立种粮金融支持体系,创新和完善涉农金融服务机制,降低对规模经营主体的授信门槛,积极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化解“融资难”问题,保证生产资金不断链。要建立以政策性保险为主,民政救助为辅的粮食生产保险体系,降低规模经营主体的自然风险,调动粮农的生产主动性。二是增加规模经营主体的直接补贴。转变惠农政策补贴形式,国家惠农补贴资金增量要向种粮大户、种粮家庭农场等倾斜,严格控制农资价格持续上涨;对土地流转,市、县(市、区)政府要像支持工业发展一样及早出台政策,给予适当的奖补,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土地连片规模经营;对规模经营生产性投入贷款予以贴息补贴等,不让种粮农民吃亏。三是认真落实规模种植设施用地政策。认真落实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积极帮助解决农业生产、特别是种粮大户所需设施和附属设施用地问题,最大限度降低粮食管理成本,促进粮食生产规模经营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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