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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产业化保护发展的模式与对策分析

2015-04-02孟晓刘艾芗

山东社会科学 2015年5期
关键词:产业化文化遗产文化

孟晓刘艾芗

(山东科技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山东 青岛 266590;东营职业学院,山东 东营 257000)

文化遗产产业化保护发展的模式与对策分析

孟晓刘艾芗

(山东科技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山东 青岛 266590;东营职业学院,山东 东营 257000)

文化遗产产业化保护发展应以文化产品生产与文化市场理论为基础,坚持遵循文化发展和市场经济双重规律,坚持特色发展与多样性并重,坚持产业统筹联动与主体多方协调的原则,促进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在具体的产业化开发过程中,要结合区域内产业结构及文化环境特点,在旅游开发、体验开发、产品开发三类文化遗产基本开发模式的基础上,应注意通过顶层设计,促进横向的同类项板块、纵向的互补性板块、区域的集聚性板块、科技的提升性板块一体化综合开发,形成集聚与互动效应。为此,需要从政府宏观调控方面,加强法制保障、政策支持、经费投入、机制设计,从市场微观主导方面,加强品牌建设、战略创新、市场营销,从社会相关各界辅助方面,加强社会力量参与、人才队伍建设、各界协同创新,为文化遗产产业化保护传承与发展保驾护航。

文化遗产;产业化保护;保护原则;开发模式;对策建议

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或民族传统文化中包含并沉淀下来的具有极高人文价值与传承意义的文化基因或标识。但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过渡转型阶段,因为外来文化与价值观念的强烈冲击、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科技进步的不断推进,文化遗产被逼仄在越来越狭小的空间里,传承与发展难以为继,甚至生存都岌岌可危。因此,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对为数众多、各具特色的文化遗产通过走产业化之路来维持生存和发展,显得极为重要和非常紧迫。文化遗产产业化,就是将文化遗产赋予一定的经济属性,将其作为生产资源,与市场经济机制相结合,经过市场运作,使其成为一项适应人们精神文化需要的文化产品。同时,对文化遗产实施产业化保护,这不仅是我国尽快适应全球化迅猛发展的趋势,不断提升民族文化竞争力,实现民族文化复兴的重要途径和客观需要,也是时代发展进程中由我国国情和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现状所决定的一种理性选择和必然趋势,更是我国一些欠发达地区充分利用历史文化等各类资源,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实现脱贫致富共同进步的内在逻辑使然,需要高度重视。

一、文化遗产实施产业化保护的理论依据和实践基础

文化遗产是不可多得的产业竞争资源。美国学者Michael E.Porter认为,企业在同一使用价值的竞争上采取进攻或防守的长期行为有三种卓有成效的竞争战略:总成本领先战略、差别化战略和专一化战略。文化遗产作为一类产业资源,在三大战略上成为最具开发潜力的文化资本。首先,文化遗产产业化具有低成本战略的基础。文化遗产是一个地域内人类在社会历史实践中创造的具有文化价值的有形或无形财富遗存,因此,一个地域内的文化遗产要进行产业发展,在制造成本与机会成本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其次,文化遗产的不可替代性奠定了差异化战略的基础。文化遗产承载的是区域历史的文化记忆,表现为一种文化差异性。正是这种差异性使其成为具有很高经济价值的独特的战略性产业资源,成为特色文化产业的立足点与着力点;再次,文化遗产的地域特征与不可再生性特征使专一化经营战略成为可能。文化遗产表现方式多元,但地域色彩浓郁,是民族文化的脸谱,其原创性、独特性和唯一性形成了其地域差异性,反过来也成就了区域内文化遗产产业化经营的专一化发展。

文化产业理论的发展为文化遗产产业化保护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撑。20世纪中叶“文化产业”这一概念提出时虽然被赋予了强烈的批判色彩,但在现实的社会实践过程中,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一方面在世界范围内大肆掠夺文化资源,另一方面把自己所谓的普世价值观和形而上的精神信仰等都变成了一种具有人文内涵的文化产品,向发展中国家大量推销,不仅获得了丰厚的经济收益,而且传播了他们的文化价值理念甚至价值观,并以此作为强化全球化统治趋势的动力。文化的商品化、产业化,使得人们意识形态中原本抽象的思想与价值等文化观念,甚至艺术家的创作能力和技巧,转化为用于交换的具象的实体的开拓市场的资源、器物或商品。经过现代传媒高频率、全方位、多层面的宣传和推介,文化遗产正逐渐演变为一种保障可持续发展可触可摸的战略资源,成为艺术生产力的基本内容,文化产业也逐渐被人们接受和认可,被规划为一类支柱型产业。但无论怎样,文化遗产实行产业化传承保护,不仅促使文化产业实现了数量上的快速健康发展,也进一步完善拓展了文化的产业化发展理论依据和实践经验。

二、文化遗产产业化保护发展的原则

(一)坚持遵循文化发展和市场经济双重规律的原则

文化遗产产业化保护,其本质在于顺应时代发展的趋势与市场需求的导向,富有创意地把文化遗产不断积累的文化资本大规模地制作转化为相应的文化产品,在市场经济中彰显其经济价值与潜力,而不仅仅再是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并以此反哺并最大限度地延长文化遗产的生命周期,使文化遗产产生更大的社会效应,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因此,科学决策文化遗产产业化保护发展的方向和方式,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借助市场这只“无形的手”,科学配置和优化组合文化遗产资源,对文化遗产采取多样化的保护开发模式,是十分必要的。

文化产业使理性计算在文化领域内成为可能,但在对待文化遗产产业项目的实际工作中,不能过于理想化,不可盲目地强制其产业化或禁止其产业化。我们必须遵循文化遗产的发展规律和特点,积极统筹规划,区别对待并形成经营性和公益性两种文化产业;必须以研究为基础,遵循科学、合理、可持续利用,探索多种保护模式,如抢救性保护、原真性动态保护、生产性保护和整体性保护等;必须在实施产业化经营过程中,充分尊重文化规律和经济规律,最大限度地追求文化遗产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二)坚持特色发展与多样性并重原则

文化遗产是优秀传统民族文化的沉淀与印证,在再利用遗产保护过程中,必须坚持特色发展。因为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文化遗产资源的开发首先应当针对不同资源的特点,依据自身的优势,以保护和传承为前提,在遵循开发原则的基础上突出文化遗产资源的特色,在突出特色的基础上增加文化遗产产品的创新性,在文化遗产产品创新的基础上实现文化遗产产业化的竞争力,在增加文化遗产产业化竞争力的开发中注重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良性的循环,必将有效地促进文化遗产的持续传承,并丰富城市文化的内涵,增强城市经济的活力,提高城市的声誉,实现富民强市的梦想。

遗产的多样性决定了文化遗产再利用的多样性。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内涵深厚、种类繁多。多样性原则具体体现在再利用的多样性、参与者的多样性、技术手段的多样性以及投资渠道的多样性上,同时允许利益分配的多样性。①李韵:《“再利用”让建筑遗产惠及民生》,《光明日报》2013年7月24日第7版。对文化遗产项目实施产业化保护传承与发展,应按照其市场生存能力高低与产业化发展目标大小,以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取舍等标准进行统筹规划,区分类别,根据类别分别采取不同的市场投入机制、参与机制以及财政补贴机制,确保文化遗产项目实现良性的运转。特别是在遗产再利用的起步阶段,不可能强求一律、整齐划一,要鼓励探索,尊重多样,在保护中传承,在传承中发扬光大,并取得经济与社会效益双丰收。

(三)坚持主体多方协调与产业统筹联动原则

对文化遗产实施产业化保护发展,是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一种方式,需要政府等多主体的广泛参与;需要提升到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国家层面上,通过改革创新,与各方面政策协调配合,用法律来规范文化遗产产业资源的相关产业化生产经营层面,增强我国文化遗产事业发展的动力;需要公开透明管理运作流程,配套发展相关服务体系,广泛吸纳社会各界介入、各类资本进入、各种方式参与,通过融入高新技术提升行业竞争力,实现文化传承下的产业勃兴;需要根据不同的文化遗产项目特点,以服务民众为目标,通过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探索文化遗产的管理措施,在不影响其原始状态和发展环境的情况下,提高环境质量,实现规模化运作,提升使用价值并实现保护与再利用的共赢。而在现实中,可供文化遗产产业化保护执行和参考的大量基础工作尚需补充完善。

作为一种产业类型,文化遗产产业化保护必须基于文化遗产资源的开发现状与问题,根据文化遗产的属性与感知方式等因素,将文化遗产产业与区域产业结构相结合,与区域文化环境相呼应,坚持联动发展。文化遗产项目的丰富性决定了保护方式的多样性。只有通过科学的规划决策、有效的市场机制、规范的运作模式,将文化遗产资源与区域内主导产业相结合,发挥主导产业的科技、资本、市场优势,找到文化遗产产业化保护扩张发展的机缘,借船出海,并不断提高其科技含量,增加文化遗产产业的活力与动力,才能做大做强文化遗产产业链;只有与当地的历史背景、区域内的相关历史人物故事等文化元素相关联,才能增强文化遗产产品的故事趣味性、内涵的丰富性和魅力的独特性,拓展文化遗产产业的深度;只有与当地的自然环境相呼应,才易于形成板块效应,开发拓展文化产品服务项目,增加民众的体验热情度和互动参与度,拓展文化遗产产业的宽度。总之,只有在与产业、环境和市场的结合中,妥善处理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发展的关系,有机融合商业元素和文化元素,进行观念创新、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展示方法创新、保护和传承方式创新,与“五大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文化遗产产业化的市场前景才能更加广阔,才能实现有效的传承和可持续发展。

三、文化遗产产业化保护发展模式的设计

(一)文化遗产开发的基本模式

文化遗产开发大致有三类模式。但具体到每个文化遗产,其产业化可以采取多种模式并举的开发方式进行。

1.旅游开发。通过科学规划,部分文化遗产可以与当地自然遗产相结合,进行旅游等开发与利用,不但旅游的适度收入可以为保护遗产提供经费支持,为遗产管理提供经济保障,而且游客的到来促进了各地文化之间的交流,宣传了当地的文化。同时,还可以提高当地人的文化素质。一般分为两类:(1)借助现有的旅游资源和客观条件以及民间文学文化遗产,通过图片、文字、实物、场景等的说明、展示等方式,对文化遗产进行收集、整理,建立专题博物馆、展示陈列馆等,集中在展馆、展区内进行展示文化遗产的文化内涵。可应用于工业文化遗产博物馆等,如青岛啤酒博物馆或各类民俗专题博物馆等。(2)通过对文化遗产丰富、生动的文化内涵进行深入研究,借助外观表现及活动方式形成土著色彩的生态博物馆,将文化遗产保持在其原生状态下展示,并吸引旅游者的视觉。可应用于不可移动的文化遗产。比如,青岛八大关万国建筑文化遗产风景区,舞蹈表演类的秧歌生态博物馆、年画生态博物馆和道教音乐生态博物馆,以及各类戏剧表演、武术表演、雕刻的民间工艺表演等多样化文化遗产等等,可以其直观的特色展示,提高产品的吸引力,满足旅游者参观欣赏与参与互动的需求。

2.体验开发。参与体验与休闲娱乐相结合,带动食、住、游、购、娱等旅游因素的有机结合的体验开发,可以在满足人们文化消费身、心、情、神、智需求的同时,实现经济效益的提升。文化遗产产品的设计可有效利用文化遗产的独特性、唯一性等优势,开发相关的体验式产品,增强产品的竞争性。(1)民俗旅游村(街)。以特色村落、街区和村民介入为主,借助历史文化名村的众多分散的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延续展示名村的传统格局和风貌特色,消费者不仅可以观赏,也可以参与当地特殊的集体民俗娱乐活动等。由于参与性和体验性较强,可形成品牌特色和提高吸引力。(2)戏曲文化生态旅游区。以戏曲遗产为主题,借助土著的民风民俗、语言环境等文化遗产元素建立旅游区进行展示,继承和发扬优秀的地方历史文化传统。比如借助壮族民间口耳相传的故事与歌谣创作的电影《刘三姐》,当年不仅创造了连映数十天至今无法突破的票房奇迹,也使拍摄地阳朔一夜成名,那棵著名的大榕树每年还为当地创造可观的收益。全新的大型桂林山水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集漓江山水、广西少数民族文化及中国精英艺术家创作之大成,沿江五个村庄的渔民,白天在江上劳作,晚饭后划着竹排来表演,以原始的嗓音歌唱,以纯朴的动作舞蹈,创造出如诗如梦的视觉效果,使相关的文化遗产在产业化中得以传播、保护和发展。(3)节庆庙会。起源于集市贸易或隆重的祭祀活动,在固定时间举办的与文化遗产相关联的民俗庙会或节庆,不仅成为承载历史、传承文化的平台与媒介,更是新时期积聚人气、展开经贸活动的媒介,成为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一种载体,形成了规模、互补效应。定期开展有意义、有影响力的节庆活动,有利于让消费者亲身体验青岛文化遗产的原生环境与文化氛围。可应用于一年一度的祭海节、道教音乐节、各类新正民俗文化庙会等。(4)休闲体育。比如沿海地区可以按照传统捕捞文化模式出海体验。可应用于近海垂钓、潜水捕捞、潜水探险、旅游等。内陆城市也可开展类似的农业生态休闲体育文化活动。

3.产品开发。(1)特色民俗产业。木版年画、剪纸等传统技艺、民间美术类文化遗产,既具有观赏性又可以使消费者进行参与制作。借助传统技艺类文化遗产进行相应文化产品的制作及文化产业品牌的开发,就是非常具有特色的民俗文化产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草编工艺以及虎头鞋、虎头帽和葫芦雕刻等民俗产品出口创汇正属于此类的开发。(2)旅游商品。将遗产制作成旅游纪念品等形式进行展示。如年画生态博物馆、秧歌生态博物馆、戏曲曲艺文化生态旅游区等,可制作旅游纪念品、旅游用品、旅游食品、旅游书籍、音像等文化产品。

(二)一体化建设

文化遗产可以进行单独开发,但并非所有的文化遗产都有足够的影响、资金、市场达到预期开发目标。为此,在文化遗产产业化保护发展过程中,应注意通过顶层设计,与区域内相关产业项目进行一体化综合开发,既可以降低开发成本,实现科学管理,又可以增加规模容量,形成板块集聚与互动规模效应。

1.横向的同类项板块。同类项目应该抛弃前嫌,变竞争为合作,横向联合形成规模优势,取得双赢。比如,青岛是工业品牌之都,针对工商界、科教界人士,青岛啤酒博物馆的开发利用,可结合青岛其他世界知名品牌的优势,与海尔产品馆等相结合开展工业品牌游;也可以与国际啤酒节及啤酒工艺品、纪念品开发相结合形成啤酒板块。

2.纵向的互补性板块。与其他产业项目链接,形成纵向产业链,优势互补,形成价值链扩展。比如,青岛啤酒博物馆可以与沙滩文化节、海洋文化节等结合,形成与节庆会展产业互补的规模效应板块;又如,海洋民俗风情文化遗产可以与休闲渔业、海洋体育娱乐、沙滩体育娱乐、深海体育探险、海洋体育主题文化公园、海洋体育竞技观赏相结合,形成休闲文体产业板块;再比如,海洋文学文化遗产可以与海洋艺术展演、海洋工艺品制作等相结合,形成海洋文艺产业板块。

3.区域的集聚性板块。民俗风情文化遗产旅游产业可以与其他旅游景区活动相结合,在区域内形成局部范围的集聚优势,达到板块影响。如青岛的田横祭海节、崂山道教音乐等文化遗产,不仅可以与崂山、琅琊台、田横岛等自然景区相结合,也可以与区域内海洋自然风光游、海洋科技游、海洋体验游、海岛旅游相结合,还可以与工业品牌游相结合,促进文化与自然、科技、旅游的深度交融,既增强文化遗产产业的多元色彩吸引力,又提升文化遗产旅游的产业效益。

4.科技的提升性板块。文化遗产产品开发应放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考察,可以通过与现代科技成果相结合,进行深度开发,提升产品的品质。如为弘扬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北京同仁堂”的“同修仁德,济世养生”的企业精神、“以义为上,义利共生”的经营哲学、“同心同德、仁术仁风”的经营理念、“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的质量观和“讲信义,重人和”的经营理念以及“修合无人见,存心有天知”的自律意识①同仁堂:同仁堂中医药文化,http://baike.baidu.com/view/901091.htm等企业文化和价值观,而投资拍摄的电视连续剧《风雨同仁堂》;再如依靠现代灯光电等科技成果,把山水化为舞台、背景的各类山水实景演出,观众在观看中可以闻到水草的气味,感受到自然的风,观看着熟悉的画面,听着首首熟悉的老歌,文化演艺品牌的开发效益显著。

四、文化遗产产业化发展的对策

文化产业不仅是增强区域“软实力”的重要手段,也即将成为一种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战略蓝图的核心力量。正视文化遗产发展现状,将其产业化发展纳入区域文化背景下,全面分析和评价其竞争力,建立与经济产业结构相耦合的文化遗产产业化发展模式,谋求文化遗产产业化的跨越式发展,既是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现实需要,也是丰富人民大众的文化生活、建设文化强国的客观要求。

(一)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

1.法制保障。推进建立文化遗产产业化保护的法规制度建设已经刻不容缓。随着现代化的发展和城市化的推进,文化遗产受到的破坏和冲击也越来越严重,修缮、维护的资金得不到有效补充,专业人员严重不足,相关认定、评审、保护、利用和监督机制等管理工作不规范,甚至生存空间都成为问题。相关部门必须从文化遗产产业化保护传承与发展以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加快推进相应的立法进程,建立科学合理的日常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配套完备的法律、法规等保障制度;必须明确开发与保护工作的范围、措施和目标,使文化遗产产业化工作的开展有规可循、有法可依;相应的政策法规要规范科学、责权明晰,相关的产业政策和优惠政策要操作可行、激励相容,切实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走法制化、持续化、规范化的发展道路。

2.政策支持。(1)要加强机构设置与人员配置。要根据新形势下文化遗产工作的发展需要,进一步深化文化遗产管理体制改革,理顺工作关系,调整充实机构编制,解决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努力完善区(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文化遗产保护网络。(2)要完善相关政策法规。要制定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加强对文化遗产重点项目和传承人进行专项资金扶持,鼓励项目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传习活动。要出台支持民间力量保护和利用文化遗产的相关文件和政策,支持成立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对社会力量合理开发利用文化遗产的产业行为给予税收优惠等,积极吸纳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

3.经费投入。近年来,国家对地方的文物保护经费投入不断增加,但仅限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地方配套相对滞后。建议各级政府要根据《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切实把文物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同时积极有效吸纳社会资金投入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工作。当前,在城市老城区改造工程中,更应进一步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经费投入力度,坚持“文化引领”,统筹古建筑群和名人故(旧)居等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利用(修缮文物建筑,辟建博物馆、陈列馆等),在延续历史文脉和文化资源、恢复或增强城市记忆的同时,优化环境,改善民生,提升区域综合感召力,打造文化旅游新地标,使文物保护成果惠及公众,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更好地继承和发扬优秀文化传统,凝聚促进城市文明进步的正能量。

4.机制设计。(1)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相统筹。文化遗产产业化工作必须坚持围绕和服从大局,要统筹兼顾传承保护与开发利用,要在利用中保护,在保护中传承发展,最终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严把文物保护的行政许可关口,区分轻重缓急,坚持原真性和整体性保护,推进文物建筑维护修缮,保持区域内文物建筑完好率,维护城市风貌特色。(2)文化遗产产业保护与社会发展相结合。要坚持以人为本、共建共享,公益属性、群众参与,突出特色、鼓励创新的原则,与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相结合,与城乡建设相结合,与生态建设相结合,与改善民生相结合,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建设非遗传习所;要加强田野考古工作,深度推进考古发掘,推进大遗址保护考古工作,规范配合大型建设工程的考古调查、勘探和文物保护工作,加快考古文献的编纂出版,不断丰富和提升城市文化内涵与底蕴。(3)文化遗产专业保护与文化协同管理相结合。为了加强文化遗产产业化建设,建立长期有效的运行机制,政府还必须打破传统文化事业单位的体制,从整体上统一规划文化产业的发展,将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众团体和社团中的有关文化事业单位,与文化广电和新闻出版部门的相关机构整合,统筹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并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定位、协同发展,形成文化遗产产业化的合力。

(二)充分发挥市场的微观主导作用

1.品牌建设。提升文化遗产产业的竞争力与产品服务的质量水平,塑造特色的文化遗产产业品牌。这对保护并利用好文化遗产、对特色文化的传承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文化遗产内容丰富、底蕴深厚,然而就已发现和挖掘整理的文化遗产而言,尚缺乏有关其保护与利用的专门规划、氛围及传承网络,更缺乏具有异质化特点的品牌文化遗产产业。因此,加强对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推动特色文化建设,不仅要注重整合文化遗产资源,加大投入引导力度,完善文化遗产传承网络,以多元主体参与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更要重视加快发展文化遗产的创意产业与特色加工业,打造文化遗产产业品牌。

2.战略创新。塑造异质的文化遗产产业品牌。为了避免文化遗产产业化保护的同质化,文化遗产产业化项目不仅要在文化、规划和建设方面体现区域文化的特色,在项目发展和投资方面也要体现这一原则,要创新项目发展战略和投资模式。要推行差异化战略,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要高起点定位规划,做到在世界范围有卖点、在全国范围有特点、在全省范围是亮点、在区域范围是高点。要改革传统的投资模式,积极探索生产性保护机制和管理模式,通过政府政策引导、支持、撬动,鼓励以企业为依托的产业基金投入,金融专业团队提供支持,解决政府投入财力有限、企业投入动力不足、金融投入缺乏依托等问题。

3.市场营销。文化遗产产业化保护开发需要有效的市场营销。应借助FLASH动画、微信传播、网络营销等现代传媒技术,针对文化遗产等文化资源的宣传力度较弱的现状,进一步完善文化资源的统一标识解说等信息系统,营造浓郁的营销舆论环境与氛围;要突出文化遗产的特色,依托现代先进的制作技术工艺,以及多元的素材,创造制作个性化的文化遗产特色产品,实现有效的营销;要充分利用“文化遗产日”和传统节日等各种教育形式,通过社区与学校的展演展示活动、节庆活动等,开展文化遗产展览、讲座、演出及咨询服务活动,展现文化遗产的品牌形象,让文化遗产贴近民众,走进年轻人的心灵;要继续组织开展评选各级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基地,加强非遗生产性保护的宣传工作。

(三)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辅助作用

1.社会力量。(1)应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实践证明,要实现文化遗产产业化保护良性发展,单凭政府的力量,无法根本解决文化遗产产业化保护需求的资金、技术、人力和管理等要素,必须借助民间力量,积极支持利益相关方参与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大力兴办非政府非营利性质的文化机构。政府部门要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切实保证各个社会机构、公众、专家学者、利益相关团体或者个人等与相关遗产项目有关的人员,在保护开发过程中的知情权、参与权、所有权以及从利用与发展中受益的权利,以及公众享有的公共文化服务的权利。(2)积极推动文化遗产产业化保护中的国际间交流合作。对于国家和民族古老文明的传承和保护,是一个国际性的课题。保护优秀的文化遗产,是全人类共同的责任。通过国际间的学术研讨会、博览会等形式推广和宣传文化遗产,也是推动和发展人类文明、保护人类文化多样性的一个重要手段。

2.人才队伍。(1)建立优秀的管理团队。只有统筹基层文化遗产保护机构设置,建立一支优秀的管理团队,才能以服务民众为目标,遵循文化遗产产业化保护发展规律,正确处理好保护、开发之间的均衡关系,利用科学的方法制定决策,并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全权对所负责的文化遗产项目进行专业化的管理,完成管理目标。(2)培养精干的专业团队。专业人才队伍是事业发展的关键,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以实施文化人才培养引进跨越工程为契机,分层分批地加强专职队伍的建设工作;要充分利用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专业资源,加强对现有专业人员的培养培训,形成一批科研骨干和学科带头人;要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支持相结合的原则,加强高水平文博专业人才与市场开发人才的融合,联合展开文化遗产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的研究开发工作;要积极争取高层次考古发掘资质,提升文物保护利用水平,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要继续保持并有效实施当前的传承人制度,有效保护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切实使其能薪火相传。

3.协同创新。(1)联合相关产业协同发展。文化遗产产业化保护要联合旅游业、文化艺术业、新闻出版业、网络、广播电视电影业、演出业等相关产业,通过先行顶层设计,研究、总结、完善、整合行业资源,提高产业集中度,实现从数量到质量的良性发展。(2)把握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合理利用是文化遗产最积极的保护措施和持续性发展传承的保证。要以研究为基础,促进文化遗产的“世代相传”,又要随着时代、环境、生活条件、审美的发展变化,促进各类文化遗产适应周围不断发展变化的环境,在传播交流中不断提升、创新,在不损害文化遗产项目原真性前提下开发利用。只有在保护实践中正确把握好保护和利用、继承和创新的关系,才能实现文化遗产社会效益与经济价值的双赢。

(责任编辑:佘克)

G03

A

1003-4145[2015]05-0181-06

2015-04-10

孟晓(1980—),山东科技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文化产业管理。刘艾芗,东营职业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音乐教育。

本文系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我省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产业化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4DJJJ13)、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蓝色经济区文化产业特征与发展研究”(项目编号:J13WJ51)和山东科技大学群星计划项目“新经济时代理工科院校音乐专业培养模式研究”(项目编号:qx2013365)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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