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识别性对道德判断与道德行为的影响
2015-04-02张羽璇杨小君
张羽璇,杨小君,梁 爽
(广西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广西桂林 541000)
可识别性对道德判断与道德行为的影响
张羽璇,杨小君,梁 爽
(广西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广西桂林 541000)
阐述了可识别性对道德判断与行为的影响可通过预先提供知识、共同评价、情绪反应等进行调节,并在双重加工模型基础上对以上现象的心理机制做出解释。指出未来的研究者可深入研究可识别效应在正性意义方面的影响,探索其对实践的作用,将可识别效应扩展到更一般的道德情境中。
可识别性;道德判断;道德行为;双重加工模型;情绪反应
一个人死去,是悲剧;一百万人死去,只是一个数据。
———斯大林
通常情况下,人们会通过事件结果的好坏来对事件决策做出判断[1]。当决策者了解到道德/不道德行为者不同的目的、动机、品质、行事作风,或不道德行为受害者的不同信息时,将会做出不同的评价与判断,这被称为“可识别性效应”(Identifiableness effect)。事件人物的可识别性对人类的认知判断、行为决策有着重要的影响[2]。
生活中人们通常会对他人行为的道德性做一些判断,并决定在何种程度上对不道德行为进行惩罚。当人们做判断时,行为犯过者和受害者的身份有时是可识别的,有时却非如此。相对于那些不可识别的受害者而言,人们对可识别的受害者会赋予更多的关注。例如,有研究表明,当有一部分资金可用来捐献给未来的受害者时,这些资金通常会集中在某一个确定的受害者身上[3]。这被称为“可识别受害者效应”(Identifiable victim effect)[4],即当受害者是一个确定身份的对象时,人们会赋予更多的同情与慷慨。而道德事件中的另一角色———犯过者的可识别性也能引起相似的“可识别犯过者效应”(Identifiable perpetrator effect)[5],即可识别身份的犯过者比不可识别身份的犯过者会引起人们更大的情绪反应和惩罚倾向。本文将从受害者和犯过者两个角度对可识别性影响道德判断与道德行为这一心理机制进行较为系统的梳理,并尝试较为全面地解释其心理机制,以期为未来这一领域的研究提供一些参考。
一、可识别性效应
1.受害者可识别性效应——受害者可识别性对道德判断与行为的影响
当你通过新闻看到某个灾难死伤几百人,你可能无动于衷,可是当你看到一个因这场灾难而失去亲人的孩子的悲痛画面,你可能会立刻情绪崩溃、泪流不止,并主动寻找帮助他的途径。同一情境中,人们对可识别受害者和不可识别受害者会产生不同的反应,因而在人们对行为者的道德性做判断时,可识别性作为一个重要的因素系统地影响着决策者的道德判断。Gino等人发现,当一个不道德事件中的受害者是可识别的时候,人们倾向于将不道德事件的犯过者的行为判断得更不道德[3]。国内研究者将“受害者可识别效应”引入高敏感的道德问题和情境中,发现受害者的可识别性仍有影响道德判断的趋势,被试评判伤害可识别受害者的行为倾向于比伤害不可识别受害者的行为更严厉[6]。
在捐助情境下,受害者可识别性影响人们的捐助行为。研究者通过给被试提供受害者的名字和照片来塑造受害者的可识别性,发现可识别的受害者比不可识别的受害者激发了被试更多的悲伤情绪,被试愿意向他们捐助更多。然而,仅用编号来代表受害者的可识别性,排除受害者详细信息(如性别、年龄、家庭信息等)对“可识别受害者效应”的影响,结果表明也能引起人们对可识别受害者更慷慨的捐献。
几乎所有国家的道德和法律都认为,造成更多伤害的行为应该比造成较少伤害的行为受到更严厉的惩罚[7]。然而,Nordgren和Mc Donnell通过实验研究发现,当受害者人数增加时,人们对犯罪活动的严重程度的感知反而下降,并且倾向于给造成更多受害者的罪犯更轻的惩罚[8]。Nordgren及其同事还统计了2000—2009年间美国的毒物侵害案件判决书,发现伤害更少人的被告却被要求付出了更多的赔偿金。可见,增加的受害者数量降低了受害者的可识别性,单一受害者比一群可识别身份的受害者获得更多的关注[9]。
2.犯过者可识别性效应———犯过者可识别性对道德判断与行为的影响
Small和Loewenstein模拟了一个合作场景,让被试自愿选择是否对团体其他成员进行捐献,并赋予捐献者处罚非捐献者(不道德行为者)的权利。结果发现,被试对可识别身份的非捐献者的处罚强度远远大于不可识别身份的非捐献者,尽管对非捐献者的识别并不包括任何有意义的个人信息;同时,被试对可识别的非捐献者表现出更多愤怒。也就是说一个模糊不清的伤害行为不一定会遭受等价的惩罚,而一个可识别身份的犯过者或许会得到本不该有的更严厉的惩罚。
二、可识别效应的调节因素
1.预先提供相关知识
研究发现,预先给被试提供某种知识,促使被试思考可以抑制最初的情感或直觉反应[10]。Small及其同事提前告知实验组的被试,个别的对象会比统计数据更能引起人们强烈的反应与关注。结果证明,被预先提供相关知识的被试对可识别受害者的捐款数量明显减少[11]。钟敏锐发现,预先提供知识影响被试对受害者的同情评定:当未预先提供特定知识时,被试对受害者的同情评定比预先提供特定知识时更高。这表明,给被试提供某些特定知识会改变他们对受害者的感知和判断,降低被试对受害者的情感反应,并影响他们在道德情境中的道德行为(如捐款)。
2.共同评价
对多个事物或行为进行判断的过程可分为分别评价和共同评价两种方式。分别评价,指个体在某一时刻只对一个对象进行考虑;而共同评价意味着个体在同一时刻考虑多个对象[12]。共同评价导致了更多深思熟虑的、有理有据的选择;而分别评价则更容易受情感因素影响,产生更多直觉性的选择[13]。Kogut和Ritov在“可识别组”里通过展示受害者照片给被试(受害者分为单个受害者和群体受害者),来塑造受害者的可识别性。结果发现,受害者可识别性只对单个受害者起作用而非群体受害者,但是当让被试共同评价个体受害者和群体受害者时,这个效应却消失了[14]。Gino,Shu和Bazerman采用单独/共同评价范式来调节受害者可识别性对道德判断的影响,发现当给被试单独呈现伤害可识别受害者的行为和伤害匿名受害者的行为时,被试认为前者更不道德;当同时给被试呈现两种伤害情境时,共同评价减少了可识别性在道德判断中的作用。当与分别评价相比时,共同评价使决策者在做决定时能同时考虑更多因素,获得更多信息。因此,由可识别性和特异性引起的情感反应会在人们被迫要审慎地思考时(如共同评价)而减弱。
3.情 绪
不管是预先提供被试相关知识,还是共同评价,都会引起被试情绪的变化。有研究认为,道德情绪在个体的道德准则和道德行为间起着核心的调节作用[15]。相对于不可识别的犯过者,被试对可识别的犯过者会表现出更多的愤怒,并且这种愤怒情绪可以调节可识别性对惩罚的影响:愤怒情绪加强,人们对犯过者的惩罚倾向也加强[16]。愤怒情绪来源于人们对“他本应该那样做的”的想法的感慨,这种情绪会降低人们帮助这个人的倾向。人们越对某个困境事件中的受害者同情,就越会对引发该困境事件的犯过者产生强烈的愤怒。与愤怒情绪调节可识别性对惩罚的影响类似,同情情绪也可以调节“可识别受害者效应”。在进行审慎地思考后,被试会降低对可识别受害者的同情,从而减少了对可识别受害者的捐助。
三、可识别性影响道德判断与道德行为的机制
关于“可识别受害者效应”的形成原因有很多解释,大致可分为以下四种:①可识别受害者比不可识别受害者形象更鲜活,特别是当受害者信息出现照片、家庭信息等详细信息的时候[17]。②可识别受害者是确定的受害者,而不可识别受害者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具有概率性意义的。关于风险决策的研究表明,人们是不愿意受到损失的,即相对于喜爱获得等值收益(Equivalent valued gains)的程度来说,人们不愿意遭受损失的程度更深[18]。从这个角度来说,拯救一个可识别的受害者就像是避免某些看得见的损失,而拯救一些不可识别的受害者就如同获得一些不确定的收益,这也预示着人们更珍视可识别受害者的价值。③人们对可识别受害者的评价是发生在事后(因为已明确了解事件与对象),而对不可识别受害者的评价是发生在事前。事后评价使得责备与责任感都更突显,因此会获得更大的重视[19]。④参照组效应,即受害者的参照组越是小的群体时,人们将会对受害者赋予越多的关注[20]。例如,若新闻报道一种疾病杀死了总数为100人的群体里的所有人,我们会觉得非常恐怖;若报道的是一种疾病杀死了全国人民中的100人,我们的恐慌将会降低。一个可识别受害者的参照组就是他(她)自己,少数可识别受害者的参照组也规模较小,而不可识别受害者的参照组是一个庞大的不确定的群组,因此会得到较少的关注。然而以上四种解释并没有得到太多研究者的重复检验,更多的研究者将研究重点放到了受害者可识别性激发个体的情绪上。
道德判断的双重加工模型认为,道德判断涉及两个不同的加工系统,一个是深思熟虑的认知推理过程,另一个则是相对内隐的情绪直觉过程[21]。双重加工模型表明,人类采用不同的加工过程来判断具体对象与一般对象。具体的、生动的对象更容易被感知,当人们处理具体个人信息时,在精神上和情感上会更专注,此时情感模型将在道德判断中起到主导作用;相反,一般对象则不会引起较多的情感反应,对它们的判断更多地基于一些外在的线索,此时认知模型将在道德判断中起主导作用[22]。不可识别的对象启动的是个体的认知推理过程,在审慎、认真地思考之后,人们的同情反应反而会降低;可识别的对象启动的是个体的情绪直觉过程,受害者/犯过者的身份越确定、生动、详细,就越能引起人们的情感反应。可识别性引发的强烈情绪主导了人们的判断,从而对可识别受害者更同情或对可识别罪犯评判更严厉。双重加工模型的不同处理程序解释了我们为什么更愿意帮助一个确定需要帮助的人,而不太愿意帮助一些不确定身份的人(如红十字会)。
双重加工模型对“可识别性效应”的解释将研究者的目光聚集在情绪上。人们对可识别身份的受害者和不能识别身份的受害者表现出不同的同情程度;相应地,人们对可识别身份的犯过者也产生了更多的愤怒情绪。正是由于可识别性引发的强烈的情绪反应主导了人们的道德判断,从而对可识别受害者更同情或对可识别罪犯评判更严厉。那么,可识别性是如何放大了情绪反应? Friedrich等人采用一项“心理物理麻木”研究技术,发现人们在风险增加时对生命价值的珍视反而减少了[23]。研究者们认为识别一个具体的受害者会使人们相信这个个体代表了整个事件的危害,从而引起了更多的同情或恐慌等情绪。另一种可能的解释是,可识别性使对象变得更具体,并减少了判断者与目标者之间潜在的社会距离。
综上所述,通过激发对可识别对象的情绪反应,人们对可识别对象比对不可识别对象赋予更多的关注。在可识别对象的情境下,若分别评价,人们对个别可识别的对象比对群体可识别对象产生更多的情感反应和关注;若预先提供被试相关知识或共同评价(或通过其他操作使人们进行审慎的思考)则不会出现有意义的差别。
四、总结与展望
关于道德判断与道德行为的研究一直是心理学界的重要议题。可识别性对道德判断与道德行为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与影响,引起了众多学者的关注与研究。统观过去的关于可识别性效应的研究,可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扩展。
1.可识别效应在正性意义方面的研究
以往研究者的关注点主要在于探讨人们在对不道德行为进行判断时,可识别性在其中所起到的作用,如惩罚意愿(甚至是法庭判刑)是否在可识别情境下加强,只有较少的研究是关于可识别性对道德行为的影响,如捐赠行为。仅有的研究表明,在捐助情境中,可识别的受害者会得到人们更多的捐助。从价值意义的角度来说,人们或许应该把更多的重点放在可识别效应对道德行为的影响上,有助于弘扬我国助人为乐、奉献他人等善举。
2.可识别效应对实践的影响
总的来说,现有研究主要是通过实验室的情境设计来进行实验研究,较少研究者将所得结论与实践相结合。然而,可识别性问题与当代生活密不可分,它带给当今社会的实践意义与启示,值得人们深思,主要包括如下三个方面:
(1)对我国司法系统的实践意义。法官在考虑罪犯量刑时,面对的就是一个可以识别的罪犯,他们将感受到法律制定者无法感受到的实际的愤怒和责备感,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加强了对犯罪者的负性情绪以及对受害者的同情,都将导致比法律条文更严厉的处罚。此外,若审判人员对可识别的犯罪者产生强烈的同情心,如犯罪者拥有悲惨的童年或非常困难的个人因素,也会使得最终的审判结果偏离法律制定者的惩罚标准。再者,研究者曾对实际的司法案件统计,发现受害者数量增加反而降低了人们对罪行的严重性的感知和惩罚力度。因此,受害者数量对惩罚力度的反向作用应该引起司法部门的高度重视;受害者或犯罪者的信息披露作为审判人员决策时的一个重要因素,也不可被忽视。根据相关学者的研究,预先让审判人员学习“可识别性效应”的相关知识,或许是一个使他们减少以上行为偏差的有效措施。
(2)对新闻媒体的实践意义。“可识别性效应”若被新闻媒体善加利用,可非常好地为大众服务。当新闻媒体想让一个事件更震撼公众时,可以具体地、分别地列出当事人的具体信息(如姓名、照片、背景故事等),而不是只用统计数据代替,这样可以引起民众更深的情绪反应,达到更广泛的社会效应。
(3)对道德决策的实践意义。通常情况下,我们会忽略一个道德伦理上有疑问的问题,直到它出现一个坏的结果,尽管这个结果很容易被预测到[24];同样,人们也会忍受一个人的不道德决策直到这个决策真的导致一个实际的受害者出现。这表明人们的道德判断常常是不全面和存在偏见的。若能预先知道相关知识,人们作为道德评价者,或许能在生活中减少一些不必要的失误。
3.研究方向的扩展
至今为止,大部分关于可识别性问题的研究情境只涉及伤害情境和捐赠情境,国内有学者在此基础上考察了受害者可识别性对非功利/功利道德判断的影响,以及可识别性在敏感度较高的日常道德情境中的作用。后续研究可以针对中国人的特点,选择更合适的道德情境来考查可识别性如何影响人们的道德判断与行为。此外,多项研究表明,可识别性效应的“唯一性”较为突出,即一个受害者远比一群可识别身份的受害者可获得更多的关注,可识别效应对一群可识别的对象已起不了作用。那么,从“一”到“一群”这个数量中,是否存在边界效应?什么样的特殊情境可以打破可识别性效应的“唯一性”?这都是未来研究者值得关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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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曹一萍】
Impact of Identifiability on Moral Judgment and Moral Behavior
Zhang Yuxuan,Yang Xiaojun,Liang Shuang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Science,Guangxi Normal University,Guilin 541000,China)
It elaborated that the impact of identifiability on moral judgments and moral behaviors could be moderated by prescient knowledge,common evaluation,and emotion.The mechanism of identifiableness effect mentioned above is explained on the basis of dual-process theory of moral judgment.In the future,researchers can study the identifiableness effect in a positive perspective and explore its practical effects,thus the theory could be expanded to a general moral situation.
identifiableness;moral judgment;moral behavior;the dual-process theory;emotional reaction
G 446
A
2095-5464(2015)05-0664-05
2015- 06- 15
2014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YCSW2014080);2015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YCSW2015074)。
张羽璇(1990-),女,广西桂林人,广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