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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反腐倡廉的理论与实践

2015-04-02孙应帅

关键词:八项规定十八大反腐败

孙应帅

(中国社会科学院 马克思主义研究院, 北京 100732)

*本文已于2014-11-27 09∶38在中国知网优先数字出版。 网络出版地址: http:∥www.cnki.net/kcms/detail/21.1558.C.20141127.0938.014.html

【专题论坛:十八大以来党的建设的创新发展】

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反腐倡廉的理论与实践

孙应帅

(中国社会科学院 马克思主义研究院, 北京 100732)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更加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在认识上将反腐败斗争提高到事关“亡党亡国”的高度,要求“老虎”、“苍蝇”一起打。党在实践上强调,要更多地依靠制度和法律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更好地完善全方位反腐倡廉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并用“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以更快回应人民的反腐败要求。通过深化改革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推进巡视制度,试行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通过网络微博等新媒体率先发力,引起网民热议监督、纪委迅速回应查处等新方式,加速形成党内党外、体制内和体制外的全方位联动反腐机制。通过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公务接待、公车改革等切实纠正“四风”,铲除腐败滋生的温床,加大对高级领导干部、责任缺失、失职渎职行为的查处力度等举措,成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若干亮点。

关键词:十八大; 习近平; 反腐倡廉; 反腐败; 反腐机制; 八项规定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更加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强调要继续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下大气力解决一些党员干部中发生的贪污腐败、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同时,在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健全反腐败法律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要求“老虎”、“苍蝇”一起打,并用制度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用“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提高防治腐败的科学性和创新性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在理论和实践上将反腐倡廉建设继续推向深入。

一、更多地依靠制度和法律建设反腐

1. 强调腐败问题如不解决将“亡党亡国”,必须形成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更加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将反腐败斗争提高到事关“亡党亡国”的高度。2012年11月15日,习近平在十八大上当选为中共中央总书记后,首次在媒体前亮相即提到“打铁还需自身硬”,指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面临着许多严峻挑战,也存在着许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特别是“一些党员干部中发生的贪污腐败、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必须下大气力解决”,展示了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的反腐决心[1]。11月17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又再次谈到腐败问题:“大量事实告诉我们,腐败问题愈演愈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我们要警醒啊!”[2]11月19日,中纪委监察部机关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大会,新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再次强调要将反腐工作引向深入。不久,中纪委即印发《关于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视查办案件工作,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任何人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党内决不允许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

2013年1月22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关键就在‘常’、‘长’二字,一个是要经常抓,一个是要长期抓。”他要求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要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要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他强调,党只有坚定决心,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3]的劲头抓下去,不允许虎头蛇尾,如此才能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2013年2月5日,习近平在甘肃调研期间,在谈及领导干部改进作风的问题时,指出用人腐败是最大的腐败。为此,必须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使那些对群众感情真挚、深得群众拥护的干部,那些说话办事有灼见、有效率的干部,那些对上对下都实实在在、不玩虚招的干部,那些清正廉洁、公众形象好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重用;使那些享乐思想严重、热衷于形式主义、严重脱离群众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凝聚党心民心。对此,香港有评论认为:“在一系列腐败当中,用人腐败实则是源头,正是选人失察、用人不当,甚至是带病提拔、越腐越升,才带来经济腐败、作风腐败,产生连锁恶性影响。”因此,习近平“强调选人用人,切中了各项工作的肯綮”[4]。

2013年3月17日,习近平在当选为国家主席后,再次表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反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同一切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5]的决心,要求全体党员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矢志不移地为党和人民事业而奋斗。同时,新当选国务院总理在回答中外记者的谈话中也强调:“腐败和我们政府的性质水火不容,中国政府反对腐败的决心和意志是坚定不移的”,对于政府官员而言,“既然担任了公职,为公众服务,就要断掉发财的念想。”[6]今后,要让权力涂上“防腐剂”,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中运行,使人民能够更为充分和有效地进行监督。

2014年1月15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一年来,党中央“坚持从中央政治局做起,以上带下,发挥了表率作用;坚持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切入口,扶正祛邪,取得明显进展;坚决查处腐败案件,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形成了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评价。今后,要“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继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要抓早抓小,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处理,不能养痈遗患。”[7]这是十八大以后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反腐倡廉建设建设思路作出的更为系统清晰的表述。这些主要思路包括:一是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紧紧抓住中心任务,勇于改革创新,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二是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现象;三是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执纪监督,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四是加大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的审查力度,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五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纪检干部履职能力等。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新进展,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期望和信心。

由此,在理论认识上,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将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提高到事关“亡党亡国”的高度,通过加强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教育,坚决纠正“四风”,使领导干部“不想腐”;通过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完善巡视制度,严肃党纪国法,使领导干部“不能腐”;通过“老虎”、“苍蝇”一起打,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使领导干部“不敢腐”,从而推动了反腐败斗争在实践领域新步骤和新举措的探索和创新。

2. 强调通过深化改革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推进“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改革的联动

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在坚持党的反腐倡廉建设各项措施的同时,继续强调通过深化改革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习近平强调,改革开放是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正确的方向和正确的方法论,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推动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必须认识到,“没有改革开放,就没有中国的今天,也就没有中国的明天。”[8]因此,要继续鼓励大胆试验、勇于创新,用改革开放的办法来解决改革开放中的矛盾,以不断把改革开放推进下去。

李克强同志也强调,改革要触动利益格局,要用改革红利让全民受益。30多年来,“改革是最大红利,其目的就是让广大人民受益。改革必然要触动固有利益格局,重点调整预期利益和增量利益,但最终是要落到人民真正的利益上。”[9]为此,要在创新体制机制上做文章,要通过创新运行、管理、人事、分配等方面的制度,合理调整利益格局,不失时机地突破重点,以便带动反腐倡廉和全国工作大局。对于新一届政府而言,今后在反腐等各项机制建设上还要继续完善,不能“碎片化”,力争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减少和避免腐败[10]。

在反腐倡廉建设方面也不例外,中央要求在深刻把握党的建设科学化总要求的基础上,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联动推进和改革实验探索反腐倡廉的新思路、新路径。如民众期待、舆论热议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在十八大后再次成为反腐制度建设的热点。2012年12月,广东省决定在珠海市横琴新区、韶关市始兴县对领导干部家庭财产公开制度进行试点。同时,广州市也主动确定南沙新区作为市级试点。省级单位开启财产公开试点在全国尚属首次,与2000年中央决定在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中首先实行家庭财产报告制度,2009年新疆阿勒泰在全国进行首例财产公开试点且到十八大前已有近30个财产公示制度试点地区相比,原有的探索试点或是官员财产公示涉及的领导级别太低,或是财产状况只申报不公示,或是公开方式只限于内网或内部,或是试点中途发生变化不够彻底,而与公众期待尚有差距。这次广东的试点是在十八大上中央宣示反腐决心和深化改革之后开展的,又有广东历来敢于承担改革开放先行先试责任的传统,敢于为进一步政治体制改革探路,从而为各界所关注。

对于“自上而下”顶层设计和“自下而上”探索试点的关系,习近平强调:“摸着石头过河,是富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的改革方法。摸着石头过河就是摸规律,从实践中获得真知。摸着石头过河和加强顶层设计是辩证统一的,推进局部的阶段性改革开放要在加强顶层设计的前提下进行,加强顶层设计要在推进局部的阶段性改革开放的基础上来谋划。”[8]因此,无论是反腐倡廉建设还是其他方面的建设,都既要加强宏观思考和顶层设计,又要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鼓励地方积极探索试点,以为全国范围内的后续推广积累经验。2014年3月,习近平在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要求对重大改革尤其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改革决策建立“社会稳定评估机制”和“科学评价机制”;遇到关系复杂、牵涉面广、矛盾突出的改革,“要及时深入了解群众实际生活情况怎么样,群众诉求是什么,改革能给群众带来的利益有多少”[11],以从人民利益出发谋划思路、制定举措、推进落实。

3. 强调运用制度和法律手段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在运用党内制度和手段进行反腐败斗争的同时,更加强调运用制度和法律手段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在党内制度方面,中央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学习党章作为必修课,并且要带头遵守党章各项规定。“凡是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做到的,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到;凡是党章规定党员不能做的,领导干部要带头不做。”[12]对于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则要保证各级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以增强权力制约和监督效果;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3]为此,需要“三个强化”:一要强化制约,探索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二要强化监督,着力改进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三要强化公开,让广大干部群众在公开中依法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为此,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7]

为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决定》将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如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建立健全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对于腐败案件的查办一般要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还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在改革和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方面,必须落实中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并明确派驻机构的职责任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保障,以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同时,明确了纪检组长在党组中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工作经费在驻在部门预算中单列,以避免纪检部门分工过多,影响主要工作。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决定》提出“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并要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13]。这是党的文件首次明确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负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如果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其中的主要领导更是第一责任人;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实行“一案双查”,等等。曾几何时,一提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一些人甚至党组织“一把手”都认为这是纪委的事,还有的领导班子成员长期习惯于“我是抓业务的”的定位而对反腐倡廉建设不了解、不上心。2014年6月,湖南省委承认,湖南“衡阳贿选案”暴露出地方党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存在偏差,不久,湖南原省政协副主席童名谦涉嫌玩忽职守被提起公诉。9月,山西省委书记因为十八大以来约8位该省省部级干部被中纪委调查而被调换工作岗位,这是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因党风廉政建设出问题而受到责任追究的典型案例。

为扎实稳妥地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2014年4—10月中纪委在河北、浙江、河南、广东、陕西5个省和国务院国资委、商务部、海关总署3个部委进行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从试点的情况看,各试点纪委在落实“两个责任”意识,“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和“抓早抓小”要求,“规范线索处置”程序以及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等方面,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根据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中央将出台《关于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并将于2015年全面推开。这些反腐败体制机制的创新,为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提供了制度保障。

十八大以来,从2013年5月两部党内重要法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对外公布,到2013年8月对党内法规制度进行集中清理、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党内法规和文件,再到2013年10月发布《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11月发布《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12月发布《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以及2014年1月发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3月发布《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6月发布《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7月发布《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等,都体现出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不断完善,件件都极具针对性并强有力地落在了实处,体现出新一届党中央依章管党、依规治党的坚定意志,有力地展示了党中央推进执政党建设、加强依法执政的坚定步伐。

在依法反腐方面,党中央强调,在“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方面,要更加注重“依法治国”和“依法执政”。习近平强调:“坚持党的领导,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14]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自身也就必须做到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当前,一些党员干部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一些领导干部的宪法和法律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这就要求新形势下,党要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和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关系。为此,习近平要求:“党委政法委要明确职能定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领导政法工作,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重要作用。”[15]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定了建设“法治中国”的新目标,提出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2014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也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强调要在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前提下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逐步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从而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第一次在党的中央全会上专题研究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标志着中国进入了依法治国“升级版”建设的新阶段。

在司法制度建设方面,党中央首次要求领导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强调无论是推动发展、维护稳定,还是创新管理、提升服务,法治都是最可靠的手段。要顺应人民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坚持以推动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为方向,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执法司法问题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16]为此,在今后工作中,要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2014年6月,习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上,要求继续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级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等。“试点工作要在中央层面顶层设计和政策指导下进行,改革具体步骤和工作措施,鼓励试点地方积极探索、总结经验。”[17]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关于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方案》等,这些都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性、制度性措施。2014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针对8个重点领域提出了45项改革举措,并提出到2018年初步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审判权力运行体系的目标。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等具体举措。

在政法队伍建设方面,“打铁还需自身硬”,对于肩负反腐败斗争重任的政法队伍而言,正人先正己,反腐更有力。只有提升政法队伍拒腐防变能力,坚持从严治警,坚决反对执法不公和司法腐败,才能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闭幕不久,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即在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专家学者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时强调“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并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为此,中纪委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四个不准”,即:“不准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不准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有关单位的案件处理等事项,不准以案谋私、办人情案,不准跑风漏气、泄漏工作中的秘密。”[18]为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纠正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2013年5月,中纪委常委会决定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到7月活动结束时,中央纪委常委同志和全国81万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职工按时递交零持有会员卡报告书。清卡活动得到党内外积极评价,达到了预期效果。

2014年1月,在中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王岐山再次强调:“对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纪检监察干部自己必须首先做到。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审查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等各项纪律。”仅2013年1年,中纪委就追究了89人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或通报[19]。十八大以来,中纪委监察部先后制定了《中央纪委常委会工作规则》、《中央纪委办公会议规则》和《监察部工作规则》,出台了《中央纪委常委会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办法》、《关于公开曝光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通知》、《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成立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建立了“不驻会常委向中央纪委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等,对纪检监察干部带头严格自律、健全作风长效机制等提出严格要求。在“红线”之下,2014年5月9日,中央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魏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的消息公之于众。仅仅10天之后,中央纪委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曹立新亦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而此前,曾担任山西省纪委书记并在中央纪委工作过十多年的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金道铭以及十八届中纪委委员、中国科协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申维辰涉嫌违纪落马。“从中央纪委委员,到有中央纪委工作背景的省纪委原书记,再到中央纪委机关厅局级领导干部,这一系列案件的严肃查处释放了一个强烈的信号——反腐败不搞特殊,监督者亦无例外!”[20]

二、更好地完善全方位反腐倡廉体系

1. 通过“八项规定”党纪党法纠正“四风”,改进作风铲除腐败滋生的温床

党员干部的作风对党风政风社风都具有重要影响。当前,党内脱离群众的现象仍然大量存在,集中表现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上。只有以良好党风带动政风民风,铲除腐败滋生的温床,才能真正赢得群众信任和拥护。为此,中共中央政治局在2012年12月通过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要求下大决心“纠正四风”,以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这是体现从严治党、改进作风、杜绝形式主义等不良作风的重要举措[21]。

2012年11月,王岐山在中纪委监察部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大会上也再次要求改进文风、会风,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他指出,要全面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努力实现干部清政、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要求。2013年1月,王岐山在十八届中纪委二次会议上明确要求深入开展纠风和专项治理,重点纠正金融、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和教育、医疗、涉农、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继续纠正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等方面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18]。2014年伊始,中纪委即约谈派驻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组组长、省区市纪委书记,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抓住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开展检查、抽查,狠刹公款送月饼贺卡、烟花爆竹等不良习俗,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奢靡浪费等不正之风。同时,严格执行报销制度和财务审计制度、停建政府高档楼堂馆所、禁止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立私人会所、撤销机场贵宾等候厅,等等。如此,才能以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让人民群众感到变化,看到希望。

“八项规定”出台之后,中央领导率先垂范,做好榜样。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在广东调研时轻车简从、不封路、吃自助,强调“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李克强同志重访湖北省恩施土家族青堡村时,现场要求“要看一看最穷的村子”;王岐山同志在与专家学者座谈反腐倡廉建议时要求大家“不念稿”,在中秋要求夫人不准收月饼,改为请朋友到家做饭、开伙煮饭;新华社用中英文配发照片特稿介绍中央政治局常委个人生活,等等。这些举措都意在修复长期以来因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官场腐败而严重受损的党和政府形象,为基层党员干部转变作风、贴近群众作出了表率。

为严明党的纪律、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2013年3月中央发布《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12月发布《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2014年4月又发布《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以及7月发布《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等规章条例,对干部作风作了更加具体细致的规定,这是对中央“八项规定”的进一步细化。自这些规定实施以来,各地区各部门积极落实制度要求,完善配套制度、规范接待管理、严格监督问责,以实际行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据统计,十八大以来仅各级各地公务接待支出就出现了明显变化:2013年中央本级接待费支出12.09亿元,与2012年支出14.98亿元相比下降19.3%;全国国税系统同比下降17.2%,交通运输部同比下降21.91%;甘肃省2014年1季度公务接待费支出同比减少30%以上[22]。

为掌握全国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情况,中央纪委已在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59个中央和国家机关建立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月报制度。截至2014年上半年,自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47 150件,处理人数61 703人,给予16 296人党政纪处分[23]。在被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中,收送节礼、接受或者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违反工作纪律、庸懒散奢等方面的问题数量最多,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有关规定的问题也很突出,其他主要问题包括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公款大吃大喝等[24]。可见,作风问题看上去不大,有时候就是几顿饭、几杯酒、几张卡,是一些吃吃喝喝、走走逛逛、慵懒散奢的小事情,但实际上如果不抓紧治理,就容易发展成为“大毒瘤”,发展成为严重的腐败问题。

2. 改进巡视制度,用好巡视这把“利剑”

巡视制度作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和作用。《党章》规定,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就巡视行动三次听取汇报,要求“坚持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强化监督,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畅通人民群众举报和监督渠道”,为巡视工作指明了方向[7]。2014年3月,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在出席“中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时,即要求充分发挥巡视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作用,围绕“四个着力”发现问题,形成持续有力的震慑。他强调:“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为此,要加强对巡视工作的统一领导,层层传导压力。“对重大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客观汇报就是渎职。”[25]2014年7月,他又在出席“中央第二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时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立场、有目标。立场方向就是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当前目标是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保持高压态势”,要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和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后的顶风违纪行为,形成干部“不敢腐”的氛围。要做到“哪里问题集中就巡视哪里,谁问题突出就巡视谁,巡视过后再杀个回马枪”[26],以对党员干部发挥更大的威慑力。

通过巡视机制,截至2014年3月,对厅局级干部立案检查2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人,组织处理38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0人;对县处级干部立案检查2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9人,组织处理16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4人[27]。

为巩固巡视制度成果,中央要求,今后要继续认真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的规定,逐步实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巡视的“全覆盖”。要直指问题,围绕中心任务,抓住“四个着力”,即:着力发现腐败、作风、纪律和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以增强“震慑力”。在腐败问题上,要紧盯矿产资源、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惠民资金和专项经费管理等问题。在“四风”问题上,要紧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在纪律问题上,要紧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在选人用人问题上,要紧盯买官卖官、带病提拔、超编制配备干部和“裸官”等问题。如此,才能用好巡视这把“利剑”,持续强化巡视的震慑作用。

为实现中央预防腐败的目标,从体制机制上杜绝“裸官”存在的条件也成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2014年1月,中央颁布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其中明确规定:“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裸官”,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在这方面,问题比较突出的广东省也下了大力气进行整治。调查摸底显示,广东共有2 190名“裸官”,其中22名为市厅级干部,占1%;301名为处级干部,占13.7%;1 867名为科级以下干部,占85.3%。2014年上半年,广东省基本完成“裸官”任职调整工作,共对866名干部作出了岗位调整处理,其中市厅级干部9名,处级134名,科级以下723名[28]。为进一步完善预防腐败的体制机制,2014年9月,广州市人大决定把制定《广州市廉洁城市建设条例》列入年度立法计划。该《条例》对准公权力的“命门”,如其中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实制度”就规定:“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应当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定期组织本机关、本单位领导干部如实报告个人婚姻状况、房产、投资、配偶子女从业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对领导干部隐瞒不报或者虚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则明确规定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列入后备干部名单。对将妻子、子女、财产转移境外的“裸官”,也规定了“劝退制度”、“电子监察制度”和“防逃制度”等,真正体现了“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29]

3. 运用媒体与网络构筑全方位监督反腐机制

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更加重视党内党外、体制内和体制外的联动反腐机制建设。2013年1月,习近平在登门走访8个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时,表示要支持民主党派更好地履行参政党职能,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九三学社座谈时,习近平再次语重心长地谈到要加强党风建设,特别说到“物必先腐,而后虫生”,“从善如登,从恶如崩”。在民建中央座谈时,习近平重提毛泽东和黄炎培当年在延安窑洞关于“历史周期律”的对话,强调支持民主党派更好地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这就彰显了新一届中共中央领导集体对反腐倡廉、改进党风的坚定决心[30]。

十八大以来,通过网络反腐已成为反腐“新利剑”。在近期的一些反腐案例中,网络作为社会监督的一种方式显得有力而富有成效。有网民戏称,“家中失窃、二奶翻脸、日记丢失”已经成为反腐三大利器。如2012年9月,陕西省安全监督管理局局长杨达才因其在交通事故现场“微笑”的照片,被发到网上引发网民“围观”,且因其在公开场合亮相过的手表明显超过工资收入而引发网民人肉搜索,最终因身陷“手表门”而被撤职调查。10月,继“表哥”被网民揭发查处之后,广州市番禺区城管局局长蔡彬也被曝光拥有多套房产而被网民称为“房叔”被调查。11月,重庆市北碚区委书记雷政富涉嫌不雅视频一事被曝光并立案调查。2013年,又有郑州市二七区房管局原局长翟振锋的“房妹”女儿,广东汕尾陆丰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兼陆丰市碣石镇党委副书记“房爷”赵海滨,陕西神木县“房姐”龚爱爱等被查出。这些案件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大多经由网络曝光、微博转发、群众热议、纪检介入的途径得到揭发查处,凸显了网络时代群众监督和反腐败的新特点和新途径。

为拓展人民群众举报腐败犯罪的渠道,中纪委监察部在网站首页设立了信访举报专区,制定了拟立案、初核、暂存、留存和了结的处置方式和标准,完善了侧面了解、初核、立案、采取党内审查措施、涉案款物管理等各项制度,努力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举报的处置工作。检察机关则构建了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的举报体系,加强举报线索集中统一管理,规范流转程序,及时核查处理。对于广大人民群众通过来信、来访以及中央纪委监察部举报网站、12388举报电话等渠道检举、控告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纪检部门都将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据统计,2012年立案的案件中,案件线索来源于信访举报的占41.8%,来源于公检法和审计机关移送的占20.9%[31]。2013年,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通过各种渠道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的线索进行认真核查,共函询18 095人、谈话42 739人,了结处理43 871人[32]。

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发布的《官员形象危机2012报告》列举出村干部、基层官员、高层官员、执法官员以及准官员“5类高危官员群体”,将其面临的5大形象危机描述为:“不雅事件”、“露巨富”、“被扒光”、“被牵连”以及“被假冒”。如广东番禺“房叔门”事件后1个月内,广东多个城市和陕西、山西、山东、河南、浙江等省也出现了“房姐”、“房妹”、“房爷”、“房奶”等类似事件。这些事件因为网络、微博等新媒体的迅速扩散效应而加重了公众对官员的“有罪假设”和“仇官”的情绪,加重了干部的形象危机和信任危机[33]。2013年,经过中央反腐败斗争的高压态势打击,人民群众感受到官员作风建设收到了实效。官员形象调查显示,“官员形象已改观程度”平均为51.7%,而在“群众对官员负面形象的厌恶排名”中,贪(30.7%)、渎(24.8%)和假(17.4%)位列群众对官员负面形象厌恶排名的前3位,色(16.6%)和枉(10.5%)则比上年有了很大改观[34]。可见,党的纪检监察部门按照中央要求改进作风、贴近群众,对媒体制约、网络反腐、公众监督等反腐新方式采取了欢迎和迅速回应的态度,有助于在社会公众中重塑党政干部的形象,提升公众对纪检监察部门的信任程度。

三、更快地回应人民的反腐败要求

1. 积极回应人民反腐败呼声,用“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

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即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1]而《人民论坛》杂志2012年12月发布了“国家级难题”公众调查分析报告,调查结果显示,前10大难题中排在第1位的即是“腐败多发高发,反腐不力亡党亡国,如何跳出历史周期律”(得票率为100.00%)[35]。

为此,中央积极回应人民反腐败呼声。自2012年11月十八大结束后的3个月里,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表态就高达6次之多,密集程度罕见,且用词严厉。为回应人民反腐败呼声,尽快以反腐败成果取信于民,中纪委书记王岐山还表示,要坚持标本兼治,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自2004年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以来,这16字一直是中国反腐倡廉工作的基本方针,并写入了中共十七大、十八大报告之中。在当前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任务依然艰巨、群众依然关切的情形下,党中央在反腐败上强调“治标”,使形势向有利于“治本”的方向转化,意在为“治本”赢得时间和民心。

在这一方针指导下,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加大了对腐败案件的侦办力度。仅2013年,全国立案件数、结案件数、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数,就分别比2012年同期增长11.2%、12.7%、13.3%[32]。各地区、各部门也查处了一批在本地区、本部门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如安徽省纪委查办了省国土资源厅原厅长陈良纲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河南省纪委查办了安阳市委原书记张笑东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等。

经过对腐败和特权的“零容忍”和“高压态势”,人民群众对出现“廉洁拐点”的期望值逐步回升。据《中国青年报》对1.7万多人的调查显示,83.8%的人高度关注整治“四风”,90.8%的人表示力挺,66.9%的人感到月饼“奢侈风”大为收敛,48.8%的人将自费购买月饼。这使反腐感同身受又身体力行的民意在累加。另据中国社科院《反腐倡廉建设蓝皮书》报告,73.7%的人对今后5~10年反腐败取得明显成效有信心,比2012年上升13.7%[36],从而有效提振了公众对反腐败继续取得进展的信心。

2. 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多名“老虎”、“苍蝇”被查处

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是反腐工作的核心议题,但中国的权力机制难以形成对党政“一把手”和高级别党政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对此,十八大后中纪委即强调要继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重点是对党政“一把手”和高级别党政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进行有效制约和监督。2013年5月,王岐山在出席中央巡视工作动员暨培训会议时更明确指出,中央巡视组要当好党中央的“千里眼”,找出“老虎”和“苍蝇”,对违纪违法问题早发现、早报告,以形成震慑,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37]。

十八大以来,按照中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惩治腐败放在突出位置,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真正做到了有案必查、有腐必惩。2012年12月6日十八大结束后不久,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就被宣布接受组织调查,成为十八大后首位被调查的新当选中央候补委员和省部级官员。此后中央“打老虎”的进程明显加快,至2014年11月,在十八大以来的2年里被查处的中管干部已达55名。其中,副国级以上共3人,中央委员、中央候补委员共7人,中纪委委员1人。中央部门和国家机关等共12人,军队系统2人,央企高管共5人。地方的“大老虎”来自全国19个省份。这表明,十八大后掀起的改革开放以来从未有过的反腐风暴,显示出反腐正进入“新常态”,而涤荡“四风”、“铁腕”反腐,已成为十八大以来世人瞩目、赢得民心的一大政绩。

此外,2014年7月29日,中共中央决定,鉴于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涉嫌严重违纪,由中纪委对其立案审查。加上2013年对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薄熙来的审查及判刑,显示了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打“大老虎”的力度和决心。对此,官方媒体连续发表评论强硬表示,“党纪面前人人平等,党内没有特殊党员”,“在社会主义中国,不存在制度笼子之外的权力,也决不允许有党纪国法之外的党员。任何人违犯法纪,都要依法依规处理。”[38]

3. 严打“窝案”,整饬官商勾结等“圈子化”政治生态

在近年来的中国政治生态中,团伙式、系统性的腐败较为多见。很多贪腐官员往往以人情往来为由主动或被动结成利益共同体或“小圈子”,形成了官官相护、官商勾结、利益共沾、共同玩乐,攻守进退的“圈子化”政治生态,对官场文化和干部形象都产生了严重影响。按照以往人们的观念,过去一个地方如需查处多个官员的“窝案”,可能会为了大局稳定而缓一缓;如果班子里有多个成员同时出了问题,一般也不会集中查处;甚或班子成员查处了,班长一般也不轻易调整。但在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掀起的新一轮“反腐风暴”中,这些预期大都已失灵。党中央在查处腐败时,对团伙式、系统性腐败的“窝案”不再手软,力图严打“窝案”,以整饬官商勾结等“圈子化”政治生态,还百姓一个清廉的政府,还干部一个清正的官场。

在地方,为整饬官商勾结导致的“窝案”而引发的政坛地震以山西尤为强烈。至2014年9月,山西省已有8位省部级高管被查处。刘云山在讲话中指出:“山西省的政治生态存在不少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严峻。”[39]显示出中央高度重视山西存在的问题,高度重视山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此外,在涉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500多名被点名通报和查处的官员中,四川落马的省部级官员也达5人之多,排在所有省份的第2位。这种查处力度表明了中央的决心,也警示贪官千万别心存侥幸、千万别想靠当官发财。

在政协系统,反腐查贪的频率越来越快,落马官员的职级越来越高,政协系统内从市县级政协到省市级政协再到全国政协,均有不同数量的问题高官被揪出。2014年6月,66岁的全国政协副主席苏荣成为十八大以来第一位被调查的副国级官员。据中纪委网站统计,自2014年1月至今已有34只政协系统内的“老虎”落马,包括被调查、双开、移送司法机关等,其中有9只省部级“老虎”。

在国企系统,反腐力度也呈现出“高压态势”。据中纪委公布的案件查处信息统计,十八大以来国企系统因各类违纪而落马的高管已超过50人,其中2014年以来就达到40人。继2013年中石油系统多名高管相继落马后,2014年又有十余名央企或大型企业高管因各种违纪问题被处理。通过对国企系统的反腐,使一些利益高度固化的系统和领域的利益格局得以打破,很多经济领域的重要改革得以深入推进。

在军队系统,中央也坚决查处腐败分子。2014年1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前副部长谷俊山因贪污腐败被判刑。7月,中共中央依照党的纪律条例,决定对原中央军委副主席徐才厚涉嫌违纪问题进行组织调查。官方媒体连续发表评论表示:“军队不是生活在真空里,社会上存在的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也会侵蚀部队肌体。军队出了徐才厚这样的人,是对军队形象的玷污,这是决不允许的!”“蛀虫必须挖出,腐败必须铲除。”[40]

据统计,仅2013年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就接受信访举报1 950 374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1 220 191件(次),立案172 532件,结案173 186件,处分182 038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150 053人,给予政纪处分48 900人。中央纪委监察部对涉嫌违纪违法的中管干部已结案处理和正在立案检查的有31人,其中8人涉嫌犯罪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目前正在立案调查的还有蒋洁敏、李东生、李崇禧等案件[32]。数据显示,2013年中央纪委惩治腐败的立案、结案、处分数量均保持两位数增长,平均每天有近500名党政干部受处分,平均每个月都有1~2名中管干部落马。这些案例反映了反腐败呈现出的高压态势,震慑了腐败分子,极大地提振了党心民心,也反映了党中央零容忍反腐,不设禁区、不留死角,有腐必惩、有贪必诉,高调反腐、取信于民的决心。

四、结语

面对十八大以来掀起的反腐风暴取得的令世人瞩目的战果,中纪委书记王岐山保持着清醒的头脑。2014年10月,在中纪委第四次全体会议上他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新成效提振了全党的信心,提高了党的威信,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但是,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四风”病根未除,防止反弹任务艰巨;在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一些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变本加厉。为此,必须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必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治病树,拔烂树,坚决遏制住腐败蔓延势头”。这表明,十八大以来的“治标”取得的反腐战果已为“治本”赢得了时间。今后,党将“不断加大治本力度” ,以逐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十八大后,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传达出的反腐决心与意志,正在引领新的一轮反腐浪潮。从中央到地方、从党内到党外、从政府到公众、从体制内到体制外的配合联动,形成了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一系列新步骤和新举措的密集出台,一个个“老虎”和“苍蝇”的倒台,也形成了反腐倡廉“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今后,党的反腐倡廉建设将更加注重深化改革,健全体制机制,加强源头治理,探索实践创新,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不断以反腐倡廉实际成效推进廉洁政治建设。

参考文献:

[1]习近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N].人民日报,2012-11-16(1).

[2]习近平.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N].人民日报,2012-11-19(1).

[3]人民日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 [N].人民日报,2013-01-23(1).

[4]马浩亮.习近平选人用人有新意 [N].大公报,2013-02-06(2).

[5]习近平.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N].人民日报,2013-03-18(1).

[6]光明日报.李克强总理等会见采访两会的中外记者并回答提问 [N].光明日报,2013-03-18(1).

[7]人民日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 [N].人民日报,2014-01-15(1).

[8]习近平.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深化改革 [N].人民日报,2013-01-02(2).

[9]李克强.用改革的最大红利让广大人民受益 [N].人民日报,2013-01-07(1).

[10]新华社.李克强主持召开新一届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N].新华社,2013-03-21(1).

[11]习近平.把抓落实作为推进改革工作的重点真抓实干蹄疾步稳务求实效 [N].人民日报,2014-03-01(1).

[12]习近平.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 [N].人民日报,2012-11-20(2).

[13]中共中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N].人民日报,2013-11-16(1).

[14]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N].人民日报,2012-12-05(2).

[15]习近平.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深化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N].人民日报,2014-01-09(1).

[16]人民日报.习近平就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N].人民日报,2013-01-08(3).

[17]习近平.改革要聚焦聚神聚力抓好落实,着力提高改革针对性和实效性 [N].人民日报,2014-06-07(1).

[18]王岐山.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N].人民日报,2013-02-26(4).

[19]王岐山.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N].人民日报,2014-01-26(3).

[20]王少伟.中央纪委监察部用铁律铸造铁军 [N].中国纪检监察报,2014-06-09(5).

[21]编者.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 [N].人民日报,2012-12-05(2).

[22]盛若蔚,江琳.各地各部门厉行节约,遏制“舌尖上的浪费” [N].人民日报,2014-05-27(6).

[23]人民网.全国查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近5万件处理6万多人 [EB/OL].[201407-24].http://politics.people.com.cn/n/2014/0724/c1001-25338746.html.

[24]姜洁.三高官被查前仍在吃喝玩乐 [N].人民日报,2014-07-29(4).

[25]王岐山.充分发挥巡视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作用 [N].人民日报,2014-03-16(1).

[26]王岐山.不折不扣落实中央要求持续强化巡视震慑作用 [N].人民日报,2014-07-17(1).

[27]盛若蔚.2013年首轮中央巡视整改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效 [N].人民日报,2014-03-01(3).

[28]詹奕嘉.广东基本完成“裸官”任职调整866人岗位被调 [N].新华网,2014-07-29(5).

[29]罗艾桦.广州市廉洁城市建设条例草案公开征集意见重要敏感岗位“裸官”禁入 [N].人民日报,2014-09-10(3).

[30]李斌,霍小光,赵超.习近平总书记走访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 [N].人民日报,2012-12-27(3).

[31]姜洁,江琳.中央纪委监察部查办案件情况首次电视直播 [N].人民日报,2013-01-10(2).

[32]中央人民政府网站.中央纪委监察部通报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 [EB/OL].[2014-01-11].http://www.gov.cn/xinwen/2014-01/11/content_2608078.htm

[33]唐钧.官员形象危机2012报告 [N].检察日报,2013-01-08(4).

[34]唐钧.官员形象危机2013年度报告 [J].小康,2014(5):3-5.

[35]贾立政,陈阳波,孙墨笛.“国家级难题”公众调查分析报告 [J].人民论坛,2012(34):14-19.

[36]高波.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进程与前景瞻望 [N].中国纪检监察报,2014-01-14(2).

[37]王岐山.巡视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 [N].人民日报,2013-05-18(2).

[38]人民日报评论员.从严治党坚定不移 [N].人民日报,2014-07-30(1).

[39]尚慧辉.省委召开全省领导干部大会 [N].山西日报,2014-09-02(2).

[40]人民日报评论员.军队形象不容玷污 [N].人民日报,2014-07-03(1).

(责任编辑:郭晓亮)

Theory and practice of anti-corruption and clean governance of

new central leadership team since 18th CPC National Congress

SUN Ying-shuai

(Academy of Marxism,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Beijing 100732, China)

Abstract:Since the 18th CPC National Congress, the construction of anti-corruption and clean governance is paid more emphasis by the Central Committee of the Party led by the General Secretary XI Jin-ping. The struggle of combating corruption is promoted to the level that it is related with “the death of Party and the death of country” in cognition, which demands that to beat “tigers” and “flies” at the same time. The Party emphasizes in practice that the construction of anti-corruption and clean governance should be promoted by more and more construction of institution and law, the all-around system of anti-corruption and clean governance should be perfected better, “the power should be locked into a cage”, and the time for “effecting a permanent cure” should be gained by “taking temporary solution”, in order to response the demands of combating corruption of the people more quickly. The construction of anti-corruption and clean governance should be promoted by deepening reform, the institution of inspection tours should be promoted, and the official property declaration and open system should be tried out. New paths such as netizen hot discussion and inspection which lead to the quick response and investigation of discipline inspection commission should be applied through the power of new media, such as net micro-blog, etc., in order to accelerate the construction of all-around linkage mechanism of combating corruption within and out of the Party, and within and out of the system. New measures have been the highlights of promo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anti-corruption and clean governance of the new central leadership team, namely, to correct “four trends” effectively through the strict exertion of Eight Regulations, official reception institution, and official car reform, to eradicate the hotbed of emerging corruption, and to enhance the investigation and punishment of high grade leaders and cadres, absence of responsibility, and breach and dereliction of duty, etc.

Key words:18th CPC National Congress; XI Jin-ping; anti-corruption and clean governance; combating corruption; mechanism of anti-corruption; Eight Regulations

中图分类号:A 8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0823(2015)01-0001-11

doi:10.7688/j.issn.1674-0823.2015.01.01

作者简介:孙应帅(1972-),男,北京人,副研究员,博士,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政党政治等方面的研究。

基金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项目(MYYCX201415)。

收稿日期:2014-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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