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岛县编办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把握“三四五”标准
2015-04-02
机构与行政 2014年12期
取消项把握三个标准:一是凡上级明确取消的事项,必须取消。二是凡没有法律法规等设定依据的,一律予以取消。三是凡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凡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达到管理目的的,不列入目录。
保留项把握四个标准。一是必须具有法律法规等明确规定,设定依据于法有据。二是符合各级改革发展方向,确有必要实施。三是3年的审批量达到一定数量。四是上级明确下放至县级事项,且符合该县情况。
调整项把握五个标准。一是上级明确调整的项目落实。二是设定依据为同一法律法规条款的、事项间具有一定关联性的调整为合并项。三是该县无审批权限的,调整为不列入项。四是三年来审批量为0、不符合县情、预计今后5年内不会涉及的事项,调整为冻结项。五是与行政权力清单工作结合,按行政权力清单工作有关要求,对符合行政确认、行政备案、年检等条件的事项进行了调整。□长岛县编办 谭瑞雪 E:ZL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