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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四中全会精神 推行权力清单制度

2015-04-02梁春立

机构与行政 2014年12期
关键词:权力清单依法治国

梁春立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作出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部署,明确提出了“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具体要求。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载体和抓手,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环节和重要保障。当前,机构编制部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编好权力清单、加强权力运行监管,深入扎实地落实好推行好政府权力清单制度。

一、科学构建权力清单体系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这里明确了权力清单所包含的主要指标和内容。我们充分学习借鉴省、市的表格,精心设计了“五表一图”的权力清单体系。“五表”中的行政权力事项《登记表》、《分表》和《总表》是权力清单的基础表,《行政权力事项交叉分散情况登记表》和《提请上级政府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登记表》是反映存在问题、规范权力职能的表格;“一图”指权力运行流程图。

《行政权力事项登记表》是梳理编制权力清单的基础。针对每一权力类型设计一种表格,共设计了10种登记表。每类登记表既有相同指标,也有不同指标。相同指标包括事项编码、事项名称、设立依据、合法性审查意见、救济途径等,不同指标根据权力类型特点进行设计,如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中增加了“自由裁量权基准”,行政审批事项登记表中增加了“实施条件”、“提交的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等指标。每一个权力事项填写一张登记表,填好登记表须对每一权力事项进行全面细致的梳理。《行政权力事项分表》是构成、编制权力清单目录的表格。《分表》包括实施主体、项目名称、项目编码、权力类型、实施依据、承办机构、公开范围、收费依据和标准等反映权力事项主要内容的14个指标。《行政权力事项总表》主要概括了一个部门的权力类型、项目名称及数量。《登记表》、《分表》和《总表》体现“由分到总”的逻辑关系,也体现了由具体到概括的梳理权力清单的工作方法。

“流程图”反映权力事项运行的主要环节、承办岗位、办理期限等内容,按照法定程序,参照实用便民原则绘制流程图。流程图是权力清单的重要内容,与表格共同构成完整的权力清单体系。

二、严格审核编制权力清单

编制高质量的权力清单要把握统一标准、部门自查、联合审核和征求意见四个环节。

强化培训,统一标准。全县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会议之后,我们召开了培训会,按照省市标准,编印了《嘉祥县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规范》,以此为依据集中对各部门业务科长进行培训,统一权力事项梳理填写标准。

严格程序,指导自查。在部门梳理自查阶段,县审改办加强业务指导,到部门听取、解决自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指导部门按照“四步骤八环节”的程序开展梳理自查工作。“四步骤八环节”指:在准备阶段,学习工作规范,收集法律法规;在梳理阶段,拉出清单框架,分工梳理填写;在流程阶段,梳理法定流程,优化流程设计;在汇总阶段,提出调整建议,撰写自查报告。最后,经部门领导审核后将电子版自查资料上报县审改办。

严格标准,联合审核。鉴于审核工作量大面广,业务复杂,县审改办按照“分工审核、集体商议”的办法、遵循“四步”审核程序进行审核。首先,审改办进行初审,严格按照标准审核部门上报的电子资料,采用批注或标红的办法提出修改意见,返回部门修改;其次,对部门修改后的电子资料进行再次审核,若有问题,提出意见继续修改。若符合要求,审核人员签署审核确认意见;第三,审改办将审核确认的电子资料转交县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核;第四,由县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廉政风险点审核,经四步审核后,最终由部门打印纸质版经签字盖章后,上报审改办。在具体审核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具体复杂的问题,需要争取省市编办业务指导,征求专业人员、实务人员的意见,经深入研究,集体商议探讨,最终解决审核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征求意见,调整优化。制定出行政权力清单征求意见稿后,反馈政府部门,由部门再次确认;在网站公示,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专业人士的意见,进一步调整完善目录。最后,制定权力清单目录正式稿,纳入行政权力“一库四平台”,作为部门执法、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共同准绳。

三、探索权力运行监管体制

职能规范是基础,履职监管是重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

我们按照“双层体制、分类监管”的思路,探索履职监管和权力运行监管的体制和模式,创新“双层监管体制”和履职评估评价体系,形成合法规范、科学实用的政府部门履职监管模式,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管,弥补政府部门履职监管的薄弱环节,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双层体制”指政府对部门监管和部门对社会管理的两层体制,第一层次:县政府授权由县编办、县监察局等部门组成监管机构,创新监管体制,对政府部门履行职责和权力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政府对部门履职的常态化监管体制。第一层次属于政府内部监管方式。第二层次:政府部门对具体承担执法管理职能的机构和人员进行监管,确保具体执法机构和人员正确履行职能,依法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进行管理。“分类监管”指针对不同类型的行政权力。制定不同的监管指标,采取不同的监管方法,对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给付等不同类型权力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监管。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加大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情况的监管力度,“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切实规范行政执法。

结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规范基层执法力量,明确行政执法主体。依法科学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图,发挥好流程图规范执法程序的作用,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力度向社会公示宣传行政权力清单,让群众通过具体、明晰、系统的权力清单,了解政府的权力事项,把握政府的职责权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监督政府依法行政,确保“政府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为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创造内部监管机制、提供外部监督力量。□作者单位:嘉祥县编办 E:ZY

关键词:依法治国 权力清单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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