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债务预算软约束原因探析:基于三方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的研究
2015-04-01傅建源
□傅建源
(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广东 广州 510630)
从1999年开始,中国高等教育迎来从精英型教育向大众型教育的跨越式高速发展时代,中国高校想尽办法扩招经营成为普遍现象。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是国际上用于衡量一国高等教育发展情况的重要指标之一,它等于高等教育在学人数与适龄人口之比。我国高校扩招之前,1998年该比率仅为9.76%,1999年高校扩招之后,该比率开始迅速上升,至2013年,该比率已达到34.5%。伴随我国高等教育的一路高歌猛进,一些问题也开始显现,其中一个问题近年来一直是众人关注的焦点——高校债务预算软约束现象日益严重。
高校债务预算软约束的主要表现就是各大高校一味扩张、盲目举债,导致负债规模迅速攀升。截至2010年底,全国1164所地方所属的普通高校负债2634.98亿元。截至2011年6月,很多省属高校都各有3亿到5亿不等的欠债。至2012年底,仅广东省50所省属公办高校贷款为98.69亿元,每年需向银行支付利息7亿元。与债务预算软约束的相伴而来的是,高校的债务风险也与日俱增,很多高校都已无法偿还贷款甚至连利息都支付不起。这严重影响了高校的健康、有序和稳定发展,同时也给社会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由此可见,高校债务预算软约束问题的治理已经刻不容缓。
1 文献综述
1.1 国外文献综述
一方面国际上的大多数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其高校的办学经费通常来自于三个渠道:政府财政资助、社会和个人捐赠、学生的学费,这些资金不需要高校偿还;另一方面,发达国家的高等教育已经实现了从精英化向大众化的转变,没有迫切的扩张需求。这两个方面决定了高校不需要大量举债,所以国外对高校负债的研究较少。
1.2 国内文献综述
鉴于目前高校的巨额债务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我国公共财政安全和社会经济的一大隐患,许多学者开始对高校过度负债形成的原因进行研究,其中一个主流的方向是用预算软约束理论进行分析研究。
预算软约束是科尔奈1980年在分析社会主义企业行为时首先提出的概念,它是指当社会主义经济中的国有企业一旦发生亏损或面临破产时,国有企业的经理会预期得到国家财政支持,而国家或政府常常通过追加投资、减税、提供补贴等方式,以保证其生存下去,而政府的这种做法无疑会导致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缺乏约束。近年来,该理论亦被广泛运用于研究高校过度负债问题。曹淑江(2004)提出预算软约束不仅在国有企业中存在,在学校等非营利组织中也存在。罗序斌,郑克强(2009)指出,预算软约束可以对高校过量贷款、政府事后救助进行很好的解释。庞晓波,黄卫挺(2009)指出针对我国高校出现的集体性财务困境,预算软约束才是其形成的根本原因,而投入不足只是表层诱因。张红凤,康鹏(2010)也指出政府作为高校教育经费的主要承担者,在高校出现经费问题时,会暗中支持银行对高校的贷款行为,从而形成了对高校的预算软约束。
以上研究说明了预算软约束造成了高校的过度负债,但是还需要解释高校预算软约束的原因,其中一个研究思路是用博弈论来解释。王冲(2005)设计了一个两阶段的博弈模型,第一阶段是银行与高校的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得出银行的决策取决于第二期贷款的利率与期限,高校的决策取决于第一期贷款本息及高校在获得第二期贷款后的收益等变量;而第二阶段建立了包括政府、高校和银行在内的三方完全信息动态博弈,并在博弈模型中引入预算软约束的概念,由于预算软约束的存在,纳什均衡解为政府选择为高校债务担保,银行选择继续放贷,高校选择还款。潘勇辉(2008)首先构建了政府、银行和高校的三方序贯博弈模型,得出结论,只要政府是理性的且注重自己的声誉,则在完全信息动态博弈的过程下不会出现债务危机,然后对该模型进行了修正,即政府、高校和银行不再是序贯行动而是同时行动,解释了政府何时会给高校投入资金以及银行何时会贷款给高校。罗序斌,郑克强(2009)将高校管理者是否努力化解高校债务危机纳入到政府和高校两个参与者的动态博弈模型之中,得出结论,政策性负担造成了高校预算软约束,并由此导致了高校超量贷款,即当高校承担政策性负担时,无论高校管理者努力与否,政府都有动力为问题项目提供再融资,且高校管理者选择贷款量总是高于适度贷款量。张红凤,康鹏(2010)对高校的借贷行为建立了高校和银行两个参与者的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并得出结论,高校借贷博弈实际上是政府、高校和银行三者之间相互博弈的过程,可通过治理高校的预算软约束问题,提高高校隐藏真实动机的成本和降低不良动机高校得到贷款后的收益,达到减少高校过量贷款的目的。
要想治理一个问题,需先对该问题进行深入分析。通过研究现有文献,我们发现,目前关于用哪种模型框架分析该问题更加合理尚未有定论。本文认为,高校举债的过程应该涉及政府、高校、银行三方,博弈者决策时,对其他对手的信息并非完全掌握,而且他们参与博弈是有一定顺序的,所以该博弈不属于完全信息博弈,也不属于静态博弈,而应属于三方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高校是否会出现债务预算软约束关键是看高校能否举债成功,但是高校和银行的决策会受政府策略的影响。因此本文拟建立一个三方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据此分析三个参与者的支付函数和最优策略,从而找到高校债务软约束背后的经济学原因,并给出具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建议。
2 建模分析
2.1 设定假设
通过海萨伊转换的方法,我们引入“自然”这一虚拟博弈参与人,用以选择政府类型,因此该博弈的参与人集合N={n,g,c,b},n表示自然,g表示政府,c表示高校,b表示银行。
在建立博弈模型之前,应进行一系列相关假设,这些假设包括:
假设一:政府的类型空间Ω={θg1,θg2},θg1表示“政府最终会代偿高校的坏账贷款”,θg2表示“政府最终不会为高校的坏账债务代偿”。政府的类型由自然选择,只有政府知道其自身的类型,高校和银行只知道其类型的先验概率分布。为了研究简便,在此假设高校和银行对政府类型的先验概率分布认知是一致的,P{θ=θg1}=p,P{θ=θg2}=1-p。
假设二:政府的策略空间Mg={mg1,mg2},其中mg1表示“宣布会代偿高校的坏账贷款”,mg2表示“宣布不会代偿高校坏账贷款”),政府最终选择哪一个策略,是由自身支付函数Ug决定的,但无论是高校还是银行都无法确切知道政府的支付函数Ug。
假设三:高校的策略空间Mc={mc1,mc2},其中,mc1表示“举债”,mc2表示“不举债”,并假设它的举债规模为a1。在现实中,高校的债务一部分是可以正常偿还的,一部分则会形成坏账,如果高校自身还贷能力很强,那么它无论选择举债或者不举债,都对本课题研究无意义,因为在那种情况下的举债行为并不属于预算软约束的表现,因此本模型假设高校一旦举债就会变为坏账贷款的特殊情况,以便分析高校在明知债务会变成坏账时,是否会选择举债。
假设四:博弈存在信息不对称:高校还债能力差的信息并不为政府或银行事先知道;高校和银行不知道政府的类型,但政府知道高校和银行最优策略的选择逻辑。
假设五:银行的策略空间Mb={mb1,mb2},其中,mb1表示“对高校发放贷款”,mb2表示“拒绝对高校发放贷款”。
假设六:在给定高校举债规模为a1时,若高校举债成功,政府所管辖的当地教育设施得到发展,政府可以因此得到Fg(a1)的正效用。如果政府的选择的策略和其类型保持一致时,它可以获得一个树立声誉的正效用R,例如,政府类型为θg1,并选择mg1,那么它可树立声誉,获得正效用R,若它选择mg2,那么它将声誉受损,得到-R效用。如果政府最终需要动用财政资金替高校偿还本息,那么它将损失效用Cg(a1)。若政府最终不代偿高校坏账,即使该债务最终得到解决,政府也可能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舆论压力,这也会造成政府效用损失,我们用S表示。若高校不举债或举债不成功,那么政府因此得到的效用为0。
假设七:若高校举债成功,高校可用此资金扩展自身教育规模,获得正效用Fc(a1)。因为前面存在假设三,高校为了举债成功,必须耗费寻租成本、财务数据包装等费用,因此会减少一个正效用T。如果政府最终不替高校偿还债务,高校还需自行解决债务,损耗的效用为CC(a1)。若高校不举债或举债不成功,那么高校因此得到的效用为0。同时我们假设,如果高校的债务需要自身偿还,它最终的效用Fc(a1)-CC(a1)-T<0。
假设八:若高校举债成功,银行可获得利息收入、高校的存款以及其他中间业务收益等,我们用Fb(a1)表示其因此获得的效用。但如果坏账出现后,政府不替高校代偿,那么银行需要动用各种手段进行追偿,这将损失它一定的效用,我们用Cb(a1)。若高校不举债或举债不成功,那么银行因此得到的效用为0。
这个不完全信息的三方动态博弈的参与者决策是有先后顺序的:阶段1是自然选择政府的类型,阶段2是政府选择策略,阶段3是高校知道政府所选策略之后做出决策,阶段4是银行作出是否放贷的决策。
该博弈可用下图表示:
图1 高校举债的三方博弈扩展式
2.2 博弈结果对应的效用组合分析
根据以上假设和博弈扩展式可知,以上12种博弈结果可以分为两类情况,第一类是在高校选择“不举债”策略或者银行选择“不放贷”策略的情况,此时无论政府的类型是哪种,它如何选择策略,政府、高校、银行三方的效用均为0,故有:
第二类是高校选择“举债”策略,同时银行选择“放贷”策略的情况,这意味着高校举债成功,这类博弈根据政府类型和政府的策略选择不同又可分为有四种博弈策略组合,分别对应着四种效用组合。具体分析如下:
(1)政府属于θg1类型,亦即政府最终会代偿高校的坏账贷款,它选择“宣布会代偿高校的坏账贷款”,高校和银行相信政府的公信力,因此依次选择“举债”和“放贷”策略,该博弈策略组合可表示为S(θg1,mg1,mc1,mb1),该策略组合对应的效用组合为(Ug1,Uc1,Ub1)。
这种情况下,政府能因高校举债成功而获得一个Fg(a1)正效用,而且因为最终它会代偿坏账贷款,维护其声誉,从而获得了R正效用,但是要失去为高校代偿而产生的效用Cg(a1),因此政府对应的效用是Fg(a1)-Cg(a1)+R。
因有政府代偿债务,高校只需要付出一个寻租成本T,就可以得到Fc(a1)的正效用,因此它的效用为Fc(a1)-T。银行也不存在为呆坏账烦恼的问题,可获得Fb(a1)的正效用。
因此,(Ug1,Uc1,Ub1)=(Fg(a1)-Cg(a1)+R,Fc(a1)-T,Fb(a1))
(2)政府属于θg1类型,它选择“宣布不会代偿高校坏账贷款”策略,但高校和银行认为政府的策略只是一种虚张声势,最终还是会为坏账贷款埋单,因此它们依旧选择“举债”和“放贷”策略,该博弈策略组合可表示为S(θg1,mg2,mc1,mb1),该策略组合对应的效用组合为(Ug4,Uc4,Ub4)。
这种情况下,政府最终还是会迫于无奈为高校的坏账贷款代偿,损失效用Cg(a1),同时因为它出尔反尔,对其公信力造成负面影响,还会损失效用R,因此政府对应的效用为Fg(a1)-Cg(a1)-R。
高校和银行的效用跟情况1是一样的,分别为Fc(a1)-T和Fb(a1)。
因此,(Ug4,Uc4,Ub4)=(Fg(a1)-Cg(a1)-R,Fc(a1)-T,Fb(a1))
(3)政府属于θg2类型,亦即政府是不会高校坏账贷款偿还负责的,但它选择“宣布会代偿高校的坏账贷款”,想通过该策略鼓励高校举债和银行放贷,高校和银行相信了政府的言论,以为它属于θg1类型,因此依次选择“举债”策略和“放贷”策略,最终却因政府的失信而“自吞苦果”。该博弈策略组合可表示为S(θg2,mg1,mc1,mb1),该策略组合对应的效用组合为(Ug7,Uc7,Ub7)。
这种情况下,政府获得了高校发展带来的正效用Fg(a1),而且不需为坏账贷款埋单,但因其管辖的高校无力偿债而陷入经济纠纷,需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舆论压力,损失效用S,因此其效用为Fg(a1)-R-S。
高校虽然举债成功获得了Fc(a1)的正效用,但最终需付出寻租成本和本息偿还的成本,它的效用为Fc(a1)-Cc(a1)-T。
银行放贷之后获得Fb(a1)正效用,但最终需要费尽周折对高校债务进行追偿,损失效用Cb(a1),其效用为Fb(a1)-Cb(a1)。
因此(Ug7,Uc7,Ub7)=(Fg(a1)-R-S,Fc(a1)-Cc(a1)-T,Fb(a1)-Cb(a1))
(4)政府属于θg2类型,它如实选择“宣布不会代偿高校的坏账贷款”,但高校和银行却坚持相信政府属于θg1类型,因此大胆选择“举债”和“放贷”,最终自食其果。该博弈策略组合可表示为S(θg2,mg2,mc1,mb1),该策略组合对应的效用组合为(Ug10,Uc10,Ub10)。
这种情况下,因为政府早有“预告”不会代偿债务,它从一而终的做法为其树立了公信力,在获得正效用Fg(a1)的同时,还能获得正效用R,但高校的经济纠纷也会让它承受社会压力,损失一定的效用S,因此它的效用为Fg(a1)+R-S。
高校和银行的效用跟情况3是一样的,分别为Fc(a1)-Cc(a1)-T和Fb(a1)—Cb(a1)。
因此,(Ug10,Uc10,Ub10)=(Fg(a1)+R-S,Fc(a1)-Cc(a1)-T,Fb(a1)—Cb(a1))。
2.3 博弈均衡的分析
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论理论标明,在以上博弈中,高校和银行虽然对政府的类型有先验概率,但当他们观察到政府的行动策略时,会对先验概率进行修正,形成后验概率亦即在特定信息集上产生的信念,这一信念会影响他们对最优策略的选择。
我们用P(θg1)和P(θg2)表示高校和银行对政府类型的先验概率,如前假设,P(θg1)=p,P(θg2)=1-p。
如图1所示,当高校观察到政府采取mg1策略时,它即获得信息集h1,高校观察到政府采取mg2策略时,它即获得信息集h2,在以上信息集基础上,高校和银行所形成的后验概率应符合贝叶斯公式。
我们用P(θg1|mg1)、P(θg2|mg1)、P(θg1|mg2)、P(θg2|mg2)来表示高校和银行产生的后验概率。其中,P(θg2|mg1)=1-P(θg1|mg1),P(θg1|mg2)=1-P(θg2|mg2)。
根据贝叶斯公式,可得出:
(1)政府选择mg1策略后的博弈均衡分析在信息集h1基础上,高校如果选择“举债”,它的预期效用应等于Pe(mb1|mg1)①Pe(mb1|mg1)表示高校预测在政府宣布会代偿高校坏账贷款的情况下,银行批准高校贷款申请的概率,0<Pe(mb1|mg1)≤1,同理,Pe(mb2|mg1)则表示高校预测银行拒绝高校贷款申请的概率。*{P(θg1|mg1)*Uc1+P(θg2|mg1)*Uc7}+Pe(mb2|mg1)*0
=Pe(mb1|mg1)*{P(θg1|mg1)*[Fc(a1)-T]+P(θg2|mg1)*[Fc(a1)-Cc(a1)-T]}
=Pe(mb1|mg1)*{Fc(a1)-Cc(a1)—T+P(θg1|mg1)*Cc(a1)}
高校如果选择“不举债”,它的预期效应则为0。
面对高校的贷款申请,银行如果选择“放贷”,它的预期效用应等于
P(θg1|mg1)*Ub1+P(θg2|mg1)*Ub7
=P(θg1|mg1)*[Fb(a1)]+P(θg2|mg1)*[Fb(a1)-Cb(a1)]
=Fb(a1)-Cb(a1)+P(θg1|mg1)*Cb(a1)
银行如果选择“不放贷”,它的预期效应亦为0。
那么在h1信息集基础上,哪一组策略会是高校和银行的最优策略呢?
当Pe(mb1|mg1)*{Fc(a1)-Cc(a1)—T+P(θg1|mg1)*Cc(a1)}>0时,高校的最优策略就是“举债”,当Fb(a1)-Cb(a1)+P(θg1|mg1)*Cb(a1)>0时,“放贷”就是银行的最优策略。因为Pe(mb1|mg1)>0,以上条件可转换为:
条件一:P(θg1|mg1)>[Cc(a1)+T-Fc(a1)]/Cc(a1),且P(θg1|mg1)>[Cb(a1)-Fb(a1)]/Cb(a1)
当条件一成立时,高校和银行面对政府的mg1策略,都会在明知会出现坏账贷款的情况下选择“举债”和“放贷”作为最优策略。也就是说,高校债务软约束现象就会出现。
同理,我们可得到:
条件二:P(θg1|mg1)<[Cc(a1)+T-Fc(a1)]/Cc(a1)
当条件二成立时,高校会选择“不举债”作为最优策略。
条件三:P(θg1|mg1)<[Cb(a1)-Fb(a1)]/Cb(a1)
当条件三成立时,银行会选择“不放贷”作为最优策略。
也就是说,当条件二或者条件三成立时,即使政府宣布会代偿高校坏账贷款,高校债务软约束的现象也不会出现。
(2)政府选择mg2策略后的博弈均衡分析
在信息集h2基础上,高校如果选择“举债”,它的预期效用应等于
Pe(mb1|mg2)①Pe(mb1|mg2)表示高校预测在政府宣布拒绝代偿高校坏账贷款的情况下,银行批准高校贷款申请的概率,0<Pe(mb1|mg2)≤1,同理,Pe(mb2|mg2)则表示高校预测银行拒绝高校贷款申请的概率。*{P(θg1|mg2)*Uc4+P(θg2|mg2)*Uc10}+Pe(mb2|mg2)*0
=Pe(mb1|mg2)*{P(θg1|mg2)*[Fc(a1)-T]+(1-P(θg1|mg2))*[Fc(a1)-Cc(a1)-T]}
=Pe(mb1|mg2)*{Fc(a1)-[1-P(θg1|mg2)]Cc(a1)-T}
=Pe(mb1|mg2)*{Fc(a1)-P(θg2|mg2)*Cc(a1)-T}
如果选择“不举债”,则预期效用为0。
在高校选择“举债”时,银行选择“放贷”的预期效用等于
P(θg1|mg2)*Ub4+P(θg2|mg2)*Ub10
=P(θg1|mg2)*Fb(a1)+P(θg2|mg2)*[Fb(a1)—Cb(a1)]
=[1-P(θg2|mg2)]*Fb(a1)+P(θg2|mg2)*[Fb(a1)—Cb(a1)]
=Fb(a1)-P(θg2|mg2)*Cb(a1)
如果选择“不放贷”,则预期效用为0。
因此,在信息集h2基础上,高校和银行做出最优策略的条件为:
当Pe(mb1|mg2)*{Fc(a1)-P(θg2|mg2)*Cc(a1)-T}>0时,高校的最优策略是“举债”,当Fb(a1)-P(θg2|mg2)*Cb(a1)>0时,银行的最优策略是“放贷”。
以上条件可转换为:
条件四:当P(θg2|mg2)<[Fc(a1)-T]/Cc(a1),且P(θg2|mg2)<Fb(a1)/Cb(a1)
当条件四成立时,即使政府宣布不会代偿高校坏账贷款,高校和银行仍然会分别选择“举债”和“放贷”作为最优策略,高校债务软约束现象仍然会出现。
同理我们还可以得出:
条件五:P(θg2|mg2)>[Fc(a1)-T]/Cc(a1)
当条件五成立时,高校会选择“不举债”为最优策略。
条件六:P(θg2|mg2)>Fb(a1)/Cb(a1)
当条件六成立时,银行会选择“不放贷”为最优策略。
也就是说,当条件五或条件六成立时,政府宣布不会代偿高校坏账贷款的策略才能抑制高校债务软约束现象的出现。
由上可知,在博弈者决策逻辑一定的情况下,博弈的均衡结果与前提条件的设定紧密相关,现将上述博弈均衡及对应条件总结如下表所示:
表1 博弈均衡结果对应前提条件列表
(3)对影响博弈均衡的关键因素的分析
综上所述,只要高校和银行在博弈中依次将“举债”和“放贷”作为最优策略,不管政府最终选择哪种策略作为最优策略,高校负债的软约束现象都会出现。而决定博弈均衡结果的重要因素主要包括:
第一,高校和银行对政府信号真实性的主观判断。因为在博弈中高校和银行无法完全知道政府对高校坏账贷款的真实立场,因此只能通过观察政府的策略mg1或mg2来猜测。政府的策略对于他们而言,实质上就是一种信号。P(θg1|mg1)和P(θg2|mg2)高校和银行对政府信号真实性的一种主观判断。该主观判断除了受先验概率的影响,还会受他们对政府支付函数的猜测以及他们所观测到的政府行为等信息的影响。例如,在政府宣布会代偿高校债务时,高校和银行均会猜测如果政府最终食言,它将承担的声誉风险和舆论压力有多大,如果很大,那么高校和银行会进而认为P(θg1|mg1)接近于1,但是如果政府由于财政紧张被迫食言,高校和银行心中的P(θg1|mg1)则会因此降低。再例如,现实中不少高校校长都认定主管政府必须为高校债务买单,但这些观点并非依据法律提出,而是因为他们认为如果政府不代偿这些债务,导致的高校拖欠贷款或者高校破产等问题会让政府承担巨大的压力,因此他们心目中的先验概率P(θg2)不高,甚至即使政府宣布不会代偿债务,他们也认为不可信,P(θg2|mg2)依旧不高。这种主观判断正是他们敢于忽略偿还问题,大举负债的重要原因。
第二,高校和银行的收益和成本因素。从博弈结果对应的均衡条件可发现,高校和银行选择最优策略的依据其实就是将各自的后验概率与临界值进行对照,而这些临界值其实是由他们因为举债或放贷对应的收益和成本构成的。面对政府的mg2策略,高校的决策临界值是[Fc(a1)-T]/Cc(a1),如果它的寻租成本很大,或者它后续需自偿贷款本息对应的成本很大的话,在收益一定的情况下,无疑会让它的决策临界值变低,当这个临界值低于它估计的P(θg2|mg2)时,它就会选择“不举债”作为最优策略,高校债务软约束的现象就会被抑制,相反,当Cc(a1)和T一定时,Fc(a1)如果越大,那么高校决策的临界值就越大,当临界值大于P(θg2|mg2)时,高校则会选择“举债”作为最优策略。所以我们会发现,Fc(a1)越大,高校越倾向于举债,Cc(a1)和T越大,高校越倾向于不举债。这个影响机制在高校面对政府mg1策略时也同样存在,而对于银行而言,Fb(a1)越大,越会促使它选择“放贷”策略,Cb(a1)越大,越会使它选择“不放贷”策略,在此不再赘述。
3 治理措施建议
至此,我们已通过博弈模型初步探析了政府、高校、银行在高校债务问题的行为动机和决策依据。通过模型分析,我们可发现高校债务软约束现象在特定条件下,是符合博弈参与者理性择优法则的,具有其经济学合理性,但从长期发展角度,随着高校教育供给不断增加,高校生源逐步下降,高校教育竞争压力日益凸显,这种软约束现象并不符合资源优化分配原则,它的持续蔓延无疑会将政府、高校和银行都拖入泥潭,最终对社会和教育造成更大的负面影响。基于本文研究成果,我们为博弈参与者分别提出治理措施建议:
第一,政府应引导高校和银行形成对政府的正确预期。具体而言,这种预期包括高校和银行对政府类型的先验概率和后验概率,以及他们对政府支付函数的预期。为了引导高校和银行的预期,政府应尽早明自身立场,并出台配套措施,不断强化该立场的信号。按照本文的分析结果,政府应该尽量让高校和银行的P(θg2|mg2)数值变大,而让P(θg1|mg2)数值变小,让他们相信坏账债务的成本最终将主要由自己来承担,从而降低他们举债和放贷的预期效用。
在2011年和2012年,广东省教育厅及中国教育部相续颁布了化解和管理高校债务风险的意见文件,两个文件都有提出“谁举借,谁负责”,严格控制高校债务规模和新增贷款等原则,以上政策信号意在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立场态度。但由于历史原因,两级政府对高校历史债务的偿还均给予了一定的财政支持,可以说一前一后政策行为对P(θg2|mg2)的影响形成了对冲。可行的办法是政府根据高校举债日期,对债务责任进行厘清和划短。同时为了加强政府属于θg2类型的可信度,政府还应颁布更细致的高校债务风险管理办法,明确高校合理债务和不合理债务间的界限,以及不合理债务的处理措施和责任归属原则等。广东省教育厅发布的《高等学校银行贷款额度控制与风险评价模型》指导文件是一种很好的尝试,通过对高校债务风险量化评价的方式清晰界定债务的合理性,有利于撇清政府和高校不合理债务之间的责任关系。该措施关键是要确保政府所提出的评价模型具有合理性和公信力,成为政府、高校、银行三方均认可的评价体系并加以贯彻实施。
第二,政府应通过制度设置,降低高校不合理举债的潜在收益,提高该行为的机会成本。具体而言,政府可将债务风险管理纳入对高校工作成效的评价体系,不再片面关注高校规模的发展;制定并严格执行高校债务的信息披露制度和审批审核制度,增加高校的寻租成本;加大对不合理债务的惩罚措施,责令不合理债务由高校自身承担并追究高校领导的个人责任。
第三,高校和银行应正确认识高校不合理债务对应的潜在收益和成本。高校债务预算软约束现象具有其历史性,但应清醒地认识到它的长期危害性。随着政府对高校债务责任关系的逐渐厘清,高校不合理举债的潜在收益必然降低,成本必然上升,因此双方应及时调整自身支付函数,理性评估高校自身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增长能力等,选择更为合理的博弈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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