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该发的短信
2015-03-31谢剑波
谢剑波
随着手机的日益普及,利用手机传短信,已成为中学生互相联系的主要手段,但许多学生把时间荒废在发短信上,你来我往,没完没了,时间便在这指间悄然流逝,荒废了自己的学业不说,甚至有同学发了不该发的短信,而激发了同学之间的矛盾,给班级造成了不良影响。
这是在2012-2013学年度我担任高三A14班的班主任时发生的事。两个女同学邓雨琪(化名)和刘佳谊(化名)原来是好朋友,但闹矛盾后,邓雨琪的手机就经常收到不明号码发来的谩骂短信,连邓雨琪在班级的一举一动都很清楚,甚至还有淫秽图片。被骚扰了一段时间后,邓雨琪怀疑是刘佳谊搞的鬼,就告诉了我,还说刘佳谊的男朋友是社会青年,邓雨琪发现他有多个女朋友,告诉刘佳谊后,被刘佳谊说多管闲事,之后连好朋友都做不成了。我查看过那些短信就备份了,并尝试拨打,系统提示关机。我找刘佳谊了解情况,她说不知道这回事,并说已经与男朋友分手了,确认这个号码不是她前男友的。接着,我咨询了公安系统的同学,了解到只有公安机关才可以查询电话号码,而且现在没有任何证据显示一定是刘佳谊或者是她男朋友所发的,事情棘手了。
为了消除这件事所带来的影响,我首先开展了一个主题为“一条短信引发的血案”的班会,通过生动的实例说明短信骚扰会带来的后果,并播放视频,一位律师在视频中说,短信骚扰这种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项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课后,我将上述法律法规的内容编发了一条短信给骚扰号码,说明事情的严重性,警告如再骚扰就报警处理。
两天后,事情出现了转机,本班另一位女同学何芷欣(化名)向我道歉,承认短信是她用新办的手机卡发的,因为自己跟刘佳谊的关系很好,觉得邓雨琪这样对刘佳谊不对,她只是一时想不开才做出报复行为,请求我原谅。我于是要求她向刘佳谊和邓雨琪私下道歉,承诺以后不再出现类似情况。最后事件圆满解决,三人也重新成为了好朋友。
这件事让我觉得在以后的班主任工作中,尤其是在处理同学矛盾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1)要始终处于中立位置,对不确定的情况不要盲目处理,如果轻信了任何一方,就会很容易处理失当,给学生造成心理负担。(2)转换教育的方式,利用法律法规进行宣传,避免学生因不了解法律而违法,切实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3)做学生工作一定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要针对大多数90后中学生的心理特点,向学生说明事情的严重性,学生始终还是怕事、怕违法的,想清楚后自然会作出正确的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