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民办教师素质
2015-03-31李剑平
李剑平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是教育事业发展的第一资源。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在国家整个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中十分重要。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第四部分第十七章就着重指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这一部分分成五个方面进行了具体的阐述,包括: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加强师德建设; 提高教师业务水平;提高教师地位待遇;健全教师管理制度。
目前,全国各地各类学校对于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性,都有充分而到位的认识,并付诸行动。佛山市在2013年颁布的《佛山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就有大量篇幅提及教师的“队伍建设”,全面阐述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但是,由于师资队伍建设是非常浩繁复杂的工程,涉及的因素很多,我们要看到存在的不足和有待发展的空间,特别是佛山市民办学校(民办公助除外,下同)教师队伍建设问题。近年来,佛山市民办中小学办学水平整体质量不高,很大的原因就是教师队伍的建设重视不够,与师资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有关。因此,要促进民办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则提升中小学民办教育规模和质量,加强民办师资队伍建设刻不容缓。
由于民办学校办学体制属于民营性质,办学按企业化操作,办学的资金来源、管理机制、发展定向等都与公办学校不尽相同,因此,教师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必然有其特殊性、艰难性,提升民办学校教师素质也就较为艰难。但是,民办学校绝不能以此为借口,忽视师资队伍的建设。否则,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也就只能成为一句空话。笔者认为,民办学校师资培训依然可以参照公办学校的师资培训方式,但在培训形式、内容上可以适当创新,真正切合民办教育发展的实际需求。
一、师德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师德教育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师德也是教师素质的重要体现。民办学校教师的各种待遇目前依然相对较低。据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民办教育研究室撰写的《广东民办学校教师生存状态调查研究》显示,对收入满意度的回答中,表示不太满意和很不满意的教师比例超过40%,60%的民办学校教师有考虑去公办学校工作。因此,民办学校的师德教育要切合学校的实际,着重培养教师教书育人、爱生敬业的奉献精神。同时,不能因为民办学校生源流动性大,而忽视对教师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和学生观的培养。师德培训要常态化、制度化。要在制度上有保障,包括组织管理、资金支持、时间保证、奖惩机制等。民办学校要善于与上级教育管理部门沟通,积极支持教师参与公办学校的统一培训,并为相关的培训提供条件和平台。学校应该更多奖励师德高尚的优秀教师,提高民办教师的幸福感和归属感,让民办教师能够拥有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敬业和乐业的职业操守。
二、专业培训校本化、系统化
根据笔者了解,不少民办学校的教师任务重、压力大,工作岗位往往不稳定,待遇不理想。特别是有一些民办学校强化“盈利性质”,对教师的继续教育不冷不热或者干脆不支持。因此,民办学校的教师主动参与教育教学专业技能培训的热情不高。很多老师得过且过、不思进取,严重影响了教育教学质量。笔者认为,民办学校的教师专业培训,学校应该大力支持和鼓励,在培训方式上结合学校实际以校本培训为主。
在校本培训的形式上,首先是“专家引领”。这里所说的“专家”,不一定是著名教授、博导等,可以是区域内的名教师、特级教师、教研员等。其次是“同伴互助”。校本培训中同伴互助的方式方法有很多,常见的有分享工程、青蓝工程、名师工程、育慧工程等。同伴互助强调活跃教师之间的分享、帮带、交流、研究等教研氛围,形成学校教师培训的系统工程,从平民化、亲民化入手,着眼于激励和促进教师的共同成长。再次是“自我反思”。反思是自我教育、自我成长的过程。可以引导教师反思教育教学的目标意识、过程与方法、评价内容与方式、课堂教学细节等,进行自我完善或者修正。
笔者认为,虽然民办学校的教师依然存在学历不达标的现象,但民办教师队伍建设也要从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着手,由以学历提升为主转向以能力建设为主。就目前情况来看,由于民办教师的流动性比较大,学校的特级教师、名校长、名教师、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相对较少,校长和教师队伍的专业化发展任重道远。
三、教师评价全面化、发展化
民办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一个重要的问题是教师评价问题。笔者认为,有了全面性的、发展性的评价,教师培训才能有动力,教师成长才具有内驱力。教师评价,一方面是政府和社会主导的评价,比如民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与公办中小学教师一视同仁,评优奖先与公办教师保持一致,优秀教师可以流向公办学校等。另一方面是办学单位和学校层面主导的评价。如果办学单位和学校能够全面、科学地评价教师,并且对一些通过培训学习从而成为师德高尚、专业能力精湛的优秀教师,改善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如果能够确保民办教师实际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同类同级区属教师实际收入水平,如果能够落实教师绩效工资,落实和完善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政策等,那么,教师培训将是得心应手的事。目前来看,有些民办学校的教师评价往往只是注重眼前现状,忽略了教师的持续发展,这使部分民办教师失去了自觉参与培训、提升自身专业素质的热情。因此,建立和完善全面性、发展性的教师评价机制非常重要。
中小学教师培训、教师专业素质的提高是一项非常巨大的系统的工程,特别是对于民办中小学学校而言,这项工程的开展更是举步维艰。这里不仅要有政府、社会的指导与支持,也需要办学单位、民办学校自身的重视与自觉,更需要民办中小学教师的主动参与。正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所说的一样,“民办学校教职工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权利”,民办学校和中小学民办教师要珍惜这样的权利,充分用好这样的权利,民办教育的改革才能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