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校史研究的现状、问题与趋势①
2015-03-31张斌贤杜光强
□ 张斌贤 杜光强
自1984年8月教育部下发《关于编写校史的通知》以来,高等学校校史(以下简称校史)编撰与研究工作走过了30年的风雨历程。经过30年的发展,校史研究②“校史研究”这个概念实际上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对高校历史本身的研究,二是对如何进行校史编撰、研究等问题的探讨。本文主要在第二个方面的意义上讨论校史研究问题。工作成绩斐然,研究队伍逐步壮大,研究内容不断拓展,研究方法与手段日趋多样,研究成果日益丰富,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为进一步推进和深化校史研究,有必要系统回顾和反思30年来校史研究所走过的历程,客观分析校史研究的现状,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探索校史研究未来发展的趋势。
一
通过在中国知网(CNKI)以“校史”为篇名进行初级文献检索,共检索到470条记录(截止到2014年11月12日)。为了全面呈现校史研究的成果,在初级检索的基础上,又进行了高级检索。在将篇名设置为“校史”、主题为“高校”进行跨库高级检索后,共检索到129条记录,其中期刊论文117篇、学位论文7篇、报纸文章4篇、会议论文1篇。从高级检索得到的数据看,近六年是校史研究成果较为集中的时期,检索记录达94条,占所有研究成果的70%。在对已有文献进行分析后可知,马良生的“谈谈大事记、校史的编写”一文是国内较早、较为全面对校史研究进行阐述的论文,该文对编写大事记与校史的意义、校史的编写原则与基本要求等问题进行了阐述[1]。其后,刘一凡、刘海峰、梁吉生、陈平原、李均、欧七斤等学者分别从不同视角对校史问题进行了专门的研究与探讨。
通过对相关文献进行梳理,可以看出,近30年来校史研究的成果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关于校史的学科定位和校史编撰、校史的功能、校史的作用和意义研究等。
1.关于校史的学科定位与校史编撰
经过多年的探索,关于校史研究的学科定位基本上已经形成了一种共识,即认为校史是教育史(特别是高等教育史)的一个重要研究分支,是重要的社会科学研究的内容(刘一凡[2](P57)、朱小蔓[3](P1157)、王晓峰[4](P174)、付春梅[5](P86)等)。部分研究者则主张校史编研与教育史研究、地方史志研究既有相同点,但又具有自己的鲜明特色,由此构成了校史编撰的特殊性,即产生了当代史研究的一个新兴领域——校史。校史是一个外延和内涵都相对完整和独立的史学研究的新领域[6]。
关于校史编撰的研究是校史研究成果相对集中的问题领域,主要包括校史的编撰原则、校史的编撰标准、校史编撰的溯源等几个方面。
刘海峰、刘会彦、白薇[7]等学者对校史的编撰原则相继进行了研究,他们主张编撰校史应该尊重历史,实事求是,都提倡整体继承的原则。如刘海峰对编写校史提出了五大原则,分别为: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坚持标准与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相统一;强调整体继承性;考察关键因素;留有余地[8]。刘会彦也主张校史编撰应当坚持:第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第二,述而不论、科学规范;第三,强调整体继承性,不能割断历史;第四,经纬结合,横排竖写;第五,既重视物质层面,又重视精神层面[9]。
由于部分高校在变更本校校史渊源所引起的争议,校史溯源问题是校史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对于校史溯源问题,校史界围绕着“如何继承”这一主题进行了广泛讨论。刘海峰、李均等都对如何继承发表了自己的主张。刘海峰认为,校史的上溯需要判断其追溯的前身学校与现今高校是否具有继承关系,而判断学校之间是否具有继承关系需要考虑人员、校址、学校性质、办学层次这几个方面的因素[10]。同时,他进一步指出,高等学校校史追溯需要坚持标准与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相统一的原则。标准宜粗不宜细,校史追溯要考虑连续性,但更重要的是考虑继承性[11]。李均认为,校史追溯应遵循“整体继承性原则”。判断不同学校是否存在继承关系,应综合考虑教师、学生、学校性质和办学层次等多因素的承接关系[12]。章达友则认为校史追溯的判别标准应遵循时间上有连续性和学校传统、办学特色、组织管理、校址建筑等方面有继承性[13]。汪洪亮指出,高校校史应该以被认可为大学或开始招收大学生为建校起始时间[14]。
此外,在对校史编撰进行研究的过程中,一些研究者也对编撰方式与方法以及史料的获得进行了研究。例如,越来越多的高校注重口述史料的收集与整理,认为“口述史料不仅是文献档案的必要补充,而且对于还原原生态的社会生活具有独特的价值”[15](P297)。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高校都较早开展了口述史研究,拓宽了校史素材的来源渠道。
在现行体制下,校史研究往往是高校的一项工作,诸多高校为此专门建立了名称各异的机构,负责校史的编撰、史料的搜集整理等工作。由此也就产生了校史管理的问题。关于校史管理,研究者主要从学校如何重视、管理队伍与机构如何建立、校史档案如何管理、制度如何落实等方面开展了研究。高福廷、李筱樱、王晓峰、陈均等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具有操作性的对策建议。高福廷指出,领导班子必须站在历史的高度,用战略的眼光来重视校史研究工作,将其列入学校发展规划中[16]。王晓峰等认为:“高校校史的管理工作必须通过纳其入学校议事议程、健全管理机制与工作队伍、落实责任制度、把握时代脉搏等途径才能将管理工作做实做好。”[4](P174-175)陈均等指出,高校校史研究可与档案工作相结合,在档案工作范畴之内开展校史研究,不失为校史研究长期可持续发展的良好途径[17](P32)。也有研究者指出,校史管理应与档案管理充分结合,使其成为学校工作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18]。
2.关于校史功能与意义的研究
关于校史功能的研究,是当前校史研究中学者们着力较多较大的部分。相继有学者对校史的文化育人功能、道德教育功能、档案管理功能以及综合育人功能等问题进行了阐述。
通过对已有文献分析可知,研究者普遍认为校史具备档案管理功能。他们认为高校档案是校史编撰的基础和依据,经过考证和提炼形成的校史一旦成稿后,又转化为档案资料,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王建华、郑慧、杨程程、郭兰、高永青等都对档案与校史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杨程程指出:“档案资源是校史研究的基础,校史研究工作对档案管理具有检验和促进作用。”[19]郭兰也认为校史编研离不开对档案资料的占有,丰富的档案资源是进行校史编研的前提与基础;推进档案资源的收集工作,而且也有助于提高档案馆在学校管理工作中的价值和地位[20](P179)。此外,一些研究者也从如何促进高校校史档案发展的角度进行了研究,如建立校史展览馆、档案馆、陈列室等,以期更好地发挥校史的档案管理功能。
詹建英、吴进、季卫兵、刘德胜、郭兰等人从不同视角阐释了校史的文化育人功能。他们认为,校史是地方史和教育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高校发展轨迹的重要记载。詹建英指出:“校史是高校重要的精神财富,承担着文化育人的重要功能。”[21]吴进等认为:“高校校史是高校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彰显学校办学历史、特色和成就,有着反思历史、探索学校新的发展之路以及对学生进行人格熏陶的育人功能。”[22]校史无疑是需要传递给青年学生的文化遗产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校史教育则是确保大学精神代代相传、激励师生校友开拓事业的重要抓手[23]。校史是学校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既可以从中总结经验或吸取教训,又可以传承办学过程中的教育理念与精神文化,起到育人、咨政、宣传的作用[20](P179)。
校史的道德教育功能与文化育人功能一样,也是研究者较为关注的主题之一。研究者普遍认为高校的校史是一部校本的乡土“德育教材”,运用丰富的校史资源对大学生进行教育,会产生“润物细无声”的特殊作用。柳礼泉、李昌祖、孙永玉、池秀梅、何建中等都对校史的德育功能进行了总结和分析,从不同角度进行了阐述与诠释。柳礼泉提出:“高校的校史校情是一部校本的乡土德育教材,是优秀传统文化和引领当代社会发展的先进文化融合的结晶,为高校德育工作者实施德育,提供了宝贵资源。”[24]程珂认为:“高校校史文化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具有积极的理想信念导向功能、凝聚激励功能。”[25]李昌祖等就如何利用校史、校情开展德育工作提出了四点举措[26]。李宁等指出应提升校史教育在大学生入学教育中的应用价值,推进德育质量的提高[27]。池秀梅则从心理学角度,提出了运用心理定势,利用从众心理,培养认同心理三种途径发挥校史的育人功能,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28]。何建中指出校史是对大学生进行爱国爱校教育最好的“乡土教材”,能起到第一课堂教育所起不到的作用,是高校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抓手。校史教育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起到导向作用、凝聚作用、感化作用和规范作用[29]。
从已有研究文献来看,研究者从不同角度对校史的作用和意义展开了研究。朱小蔓将校史的作用概括为:一是为学校的发展决策提供历史依据和参照;二是充分运用校史育人;三是借助校史凝聚校友的力量办好学校;四是为解决当前教育遇到的突出问题服务[3](P1158)。刘一凡将高校校史的作用总结为四个有助于,即:有助于研究和编写我国高等教育史;有助于指导和推进当前高等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有助于前瞻和谋划未来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有助于探索高等教育发展规律,逐步形成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学[2](P57)。吴咏梅将校史的作用概括为四种力,即:增强大学文化的凝聚力、发挥大学文化的教育力、扩大大学文化的影响力、提升大学文化的创造力[30]。也有研究者指出,通过弘扬校史文化,可以克服新校区文化建设与学校校史文化脱节的问题,把校史文化应用到新校区校园文化建设当中,让新校区继承校史文化的精髓,提高文化实力和竞争力[31]。
此外,也有为数不少的研究从研究者所在高校出发,阐述了校史研究的意义、校史的功能与作用、校史与高校校园文化的关系、校史研究的发展趋势等。如付春梅等撰写的“浅谈我国高校校史研究发展趋势——以中国人民大学校史研究为例”[5](P86)、党跃武的“合并高校校史工作的探索与实践——以四川大学为例”[32]、龚佳等撰写的“论高校校史编研与校园文化的传承——以云南大学为例”[33]、邹晓波等的“高校校史整理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以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校史整理为例”[34]等等。
3.对校史研究与编撰中存在问题的分析
校史研究和编撰中存在的问题也是已有校史研究文献中受到普遍关注的问题,相关学者对目前高校校史编撰中存在的重“志”轻“史”、重“编撰”轻“研究”、重“通史”轻“专史”、重“正史”轻“野史”等问题也展开了探讨。
郑慧、张志辉、陈均、陈宁宁、梁卿等人从不同视角透视了这些存在的问题。郑慧等指出:“目前高校校史编研中普遍存在着重‘编’轻‘研’、重‘正史’轻‘野史’、重‘正文’轻‘辅文’”等问题。并指出“应从‘编研相提并重’、‘大力编纂与正史配套的辅助性的史料丛书’、‘将社会史融入校史中’等方面来提高高校校史的编写质量。”[35]陈宁宁指出:“编撰校史不应该仅仅是历史事实的堆砌与罗列,而要通过表象发掘一所学校赖以安身立命发展的本质规律,编一部‘学术化’的校史”,高校校史在内容编写方面存在轻“史”的现象[36]。陈均等认为:“高校校史研究中存在的‘史不如志’、校史侧重政治史、反映学校教育体制、教育思想、教学科研等方面的‘专门史’也相对阙如等现象”[17](P32)。他还进一步指出:“现有校史研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志’的成分居多。校史应更注重用相应史学理论对史实进行梳理、分析并发现其中蕴含的规律性联系。”[37]王晓峰等认为:“现在校史著作多为侧重于编研性质的‘志书’,而少有带有思辨性质的‘史书’。因为史书不但要求史料的真实、丰富——这是志书的基本要求——更要求有多维度、多侧面、多视角的史料作材料的支撑。惟其如此,史学研究者才有自由思辨的空间。”[38]梁卿认为:“目前校史编研中普遍存在‘四重’‘四轻’现象,即重‘编’轻‘研’、重‘基于文献的校史’轻‘口述校史’、‘重正面’轻‘负面’、重‘校史’轻‘社会史’。”[39]张志辉指出:“纵观目前的校史研究成果普遍存在一些不足,例如:校史论著多为以档案文献为基础的宏观叙事之作,专题性研究著作较少;研究方式多是根据现存的文献资料进行整理和编撰,缺乏对新史料的挖掘;编撰体例上较为单调,多为纪事本末或编年史,有些校史著作仅为史料汇编,缺乏深入的研究分析。”他同时进一步指出“口述历史为挖掘新史料以深化校史研究提供了有效的途径。”[15](P294)
二
由于校史的研究和编撰起步较晚,工作基础相对薄弱,不少高校对校史研究的重视程度不够,校史研究的各种条件不足以及校史研究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等多方面原因,校史研究中存在种种问题在所难免。关键在于是否能够清醒地把握问题,揭示问题的本质所在,在此基础上,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进问题的解决,从而不断提高校史研究的科学化或学术化水平。
从校史研究的现状看,除了校史研究工作者已经揭示的问题之外,校史研究还存在着一些尚未被充分意识到、而且也是更为严重的问题。
1.“家史化”倾向
所谓“家史化”倾向,首先是指高校校史的研究被当作本校的一项专门性的甚至具有排他性的工作。过去三十年中,除极个别高校(例如西南联合大学、1949年前的清华大学、辅仁大学、燕京大学等)的校史之外,通常主要是高校内部的某个机构(例如校史办公室、校史馆等)负责研究和编撰本校的校史;有时,也有本校人士或校友涉足其间,但校外人士一般很少介入。事实上,由于文献档案开放或共享程度不足,校外人士即使有兴趣从事某一所高校校史的研究,也难以有效地开展研究工作。在很大程度上,高校校史成了本校的“私有财产”,校史资源被本校垄断,校史研究成为“禁脔”。
“家史化”的第二个方面的表现是,以校内机构和人士为主编撰和研究本校的校史,通常都会得到校方的资助,因此,不可避免地存在“利益的冲突”。而近年来出现的“新趋势”则是由高校党政主要负责人领衔编撰校史。由此所造成的必然结果就是校史如同过去时代大户人家所编撰的家谱,遵循着为尊者讳、为长者讳的原则,记述的是家族显赫的祖先和辉煌的家世,校史因而成为颂扬本校辉煌过去的赞美诗篇,成了描述本校凯歌行进的美丽画卷。打开一本本校史,给读者的印象就是似乎中国的每一所高校都有着悠久的历史、深厚的积淀,都曾有大师云集,都曾人才辈出。似乎从没有人意识到,这样编撰的校史是否能真正成为“信史”?更没有人意识到,用这样编撰的校史教育本校的学生,究竟将产生什么样的效果?涉世不深的学生或许会全盘接受,但校外的读者则可能会质疑,一所具有如此辉煌历史的高校如今怎么仍会处于目前的水平?
众所周知,校史是高等教育史的组成部分。不仅如此,校史还是高等教育史研究的起源,最早的高等教育史著作往往就是某一所高校的校史。在美国,早期的高等教育史研究主要是校友所编写的校史。这种校史通常具有突出的狭隘性与功利性特征,有学者形象地称之为“家史”(“house history”)。“家史”式的校史在主题方面一般比较集中,主要是对某所特定学院或大学进行编年的历史叙述,很少就与高校相关的社会、经济等问题做深入的探讨。校史的编写者一般都不是经过专业训练的历史学家,而是对学校发展历程有清楚了解和深厚感情的老校友。这种旨在颂扬传统的校史所讲述的高校发展历程通常都遵循一定的模式:建校伊始的艰苦开端,然后是数十年的奋斗与建设,最终获得声望与成功。直到19世纪末,伴随着历史学的专业化,系统的高等教育史研究逐渐受到赫伯特·亚当斯(Herbert Adams)、约翰·康芒斯(John Commons)、查尔斯·哈斯金斯(Charles Haskins)、乔治·奈特(George Knight)、安德鲁·麦克朗宁(Andrew McLaughlin)等专业的历史学家的关注,“家史化”的趋势才逐渐让位于专业的历史研究。在这个意义上,校史研究的“家史化”倾向似乎是一个难以超越的、客观的历史阶段。尽管如此,仍应清晰地意识到,这种倾向本身是不合理的,是需要尽快扭转和改变的。否则,校史研究就不可能成为真正的高等教育史研究,因而也就不可能真正确立自身存在的合法性。
2.“正史化”倾向
在中国的历史编撰中,根据编撰者主体的不同,通常将历史分为“正史”和“野史”。所谓“正史”是指官方组织编撰的历史著作,例如《资治通鉴》等。所谓“野史”则是民间人士编撰的历史作品。在校史编撰中,事实上也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校史。所谓“正史”或官方校史,就是指高校官方组织编写的校史。而所谓“野史”即个人校史,则是个人出于不同目的所从事的校史研究或编撰的校史。
严格地说,只要是科学严谨的校史研究,不论官方校史还是个人校史,其成果都应当受到尊重。但现在的问题是,在许多高校,校史研究和编撰被当作是一项专门工作。为了开展这项工作,高校通常都建立了专门的机构(或者是独立机构或者附属于学校办公室),配备规模不等的专职人员,拨付一定数量的专门经费,通常还都具有一定的行政级别。由于这样的原因,官方校史具有了压倒性的优势。“正史”独大往往造成“野史”生存的空间受到挤压,个人校史难以得到有效的支持。加之缺乏必要的条件和环境,校史研究并未真正受到专业历史学家的普遍重视,因而造成了官方校史一枝独秀的局面。
“正史”本身的官方性质决定了它不可避免地受到校方意图的制约,因此也就决定了正史通常总是以称颂、赞美为主旨,以振奋人心、教育后人、扩大高校的社会影响为目的。在一些情况下,还有可能被当作某一任校长或书记的政绩。就校方而言,这些或许是迫不得已之举,但在事实上却违背了校史作为历史研究分支的本质属性。以这样的宗旨编撰的校史其实既无研究,也非历史。
3.“上层史”倾向
如果翻开一部较为系统的校史,给读者印象最深的通常总是该校的历任校长和不同时期涌现的著名学者、科学家、院士等的活动、贡献,而很少有篇幅叙述普通教师、员工和学生的活动,甚至院系层面的活动都很少涉及。校史因而成了校长和名人的画廊,成了为该校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英雄事迹的陈列室,而众多曾经以不同方式、在不同方面、不同程度上为该校发展做出贡献的教师、管理人员、校友乃至学生在校史中几乎踪迹难寻。这种以“上层史”为核心的校史是官方校史的必然结果。
高等学校是一个学术共同体,在高校内部从事不同工作、处于不同地位的人员都是学术共同体的成员,他们的工作维持了共同体的正常运转。承担教学辅助或后勤保障的人员和部门,构成了学术共同体的支持系统。而教师则构成了学科,学科构成了学院,学院构成了大学。高校的发展壮大离不开活生生的个体或群体的参与和贡献,无论是教师、学生,还是管理人员、工勤人员,都是创造高校历史、推动高校发展的重要力量。只关注精英人物的活动和贡献,忽视普通人在高校发展中的作用,这样编撰的校史注定是不完整和片面的,因而也是不合理的。
4.“空洞化”倾向
目前校史编撰中存在的“空洞化”倾向一方面是指校史中“见物不见人”。在一些校史著作中,对本校的教师和学生规模、机构设置、专业结构、学科布局经费增长以及学校建筑、实验室、图书馆等硬件建设的历史都有较大篇幅的描述,也往往提供了较为充分的数据,但对本校内部人士的活动却少有系统、具体的叙述。校史由此成了物的历史。
“空洞化”倾向的另一方面的表现是“见人不见思想”,即使涉及到诸如校长、著名学者等精英人物,也往往主要涉及校长更替、或校长在学校重要会议上的讲话或参与的一些重要活动,或者主要涉及著名学者所取得的重要研究成果及其学术或社会价值。至于这些精英人物在一些重要问题上是如何思考、如何做出重要决策等等历程性的因素,很少能得到充分的反应。在这种情况下,校史就不可避免地成了校志。
三
为进一步推动校史研究的拓展和深入,进一步提高校史研究的水平,需要逐渐解决目前存在的一系列问题,需要不断深化对校史研究作为一项高校管理工作和专业工作的认识。首先,在现阶段,应消除对校史和校史研究与编撰的错误认识,消除将校史当作本校的赞美诗和历任校长的光辉事迹展的错误认识,消除将校史编撰当作校庆的献礼工程的错误认识,消除把校史研究机构当作一种辅助机构或管理部门附属物的错误做法。应当认识到,校史是文化史、教育史、学术史、思想史、社会史等多学科交集的学术领域,校史本身具有很大的复杂性,校史研究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因此,一方面应当进一步明确校史研究机构的功能定位,进一步加强校史研究机构的建设,不断提升校史研究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另一方面,在充分发挥校史研究机构作用的同时,应大力创造条件,积极鼓励校内从事专门史研究的学者开展个人校史研究,以不断丰富和拓展校史研究的领域、范围和主题。与此同时,大力支持校外学者的个人研究,不断加大校史资料开放程度,促进校史资料的共享,以推动校史研究走出校园,走向社会。
但从长远的趋势看,官方校史应当逐步让位于个人校史,现有的校史研究机构应当转型成为专门从事各种形式的校史文献史料的搜集、整理和保存的专业机构,成为开放性的、支持校史研究的专业服务机构。一所高校运用公共资源建立一个专门机构从事本校历史研究这样的现象,其实是不太合理的。只要对国外知名高校的情况稍加了解,就可以清晰地看到这一点。根据不完整的调查,诸如牛津大学、剑桥大学这样具有悠久历史的著名高校确实都有较为完整的校史,例如,克里斯托弗N.L.布鲁克(Christopher Nugent Lawrence Brooke)主编的4卷本《剑桥大学史》(History of the University of Cambridge,1988-2004)、哈里森(B.Harrison)主编的8卷本《牛津大学史》(The History of the University of Oxford,1994)、伊丽莎白·里德汉姆-格林(Elisabeth Leedham-Green)的《剑桥大学简史》(A concise history of the university of Cambridge,1996)等。但这些著作通常都是作者出之于工作的原因(例如里德汉姆-格林是剑桥大学档案馆的副馆长)或者是由于个人兴趣(例如布鲁克曾长期任教剑桥大学,退休后组织编写了校史)而进行的个人行为。他们的工作虽然得到了资金的支持,但这些支持主要来自于某个基金会或校友,而非大学财政.
在美国,尽管先后出版了一系列著名的大学校史著作,例如莫里森(S.Morison)的《哈佛三世纪》(Three Centuries of Harvard,1933)、皮尔森(George W.Pierson)的《耶鲁学院与大学》(Yale College and University.1952)、斯托尔(Richard J.Storr)的《哈铂的大学》(Harper's University.The Beginnings,1966)、古德斯皮德(Thomas W.Good speed)的《芝加哥大学史》(A History of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1916)、本廷(B.Bunting)的《哈佛大学建筑史》(Harvard,An Architectural History,1985),等等,但这些著作都是学者个人的研究成果。更令人惊奇的是,诸如哈佛大学和耶鲁大学这些有着三百年以上悠久历史的名校,迄今为止尚未有完整的校史,更不用说校方组织编写的校史。
其次,在通史研究的条件尚未完全成熟之际,应当进一步加强专史研究,以专史研究充实校史研究,并为通史编撰奠定基础。通史与专史是历史研究的两种不同路径,各自具有特定的目标,并无优劣高下之分。而且,在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充分的专史研究为基础,通史研究往往难以深入,甚至有可能流于现象的梳理和简单描述。
就专史研究而言,既需要在已有基础上不断加强,也需要进一步开拓视野,逐渐开辟新的研究领域或研究专题。例如,开展对高校图书馆史、出版社史、学报史、建筑史、民间协会史、教师史、学生史等的研究,以拓展校史研究的视野,充实对校史的认识。
第三,促进思想史与“活动史”的有机结合,系统开展思想史研究。在注重反应本校管理人员、师生在不同历史时期做了什么、以何种方式做的(即行动史)的同时,努力挖掘这些行为背后的思想认识原因,即开展思想史研究。尤其是在对一所高校发展的关键时期所做出的重大决策或所发生的重大时间进行研究时,更应注重从不同角度挖掘思想认识层面的因素。否则,校史研究就只能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同时,校史的“思想史”研究不仅应包括大学管理人员对本校建设和发展战略的思考,也应涉及学者个人或学科的学术史探索。加强校史的思想史研究还应着力于揭示本校“物质”存在(建筑、实验室、图书馆)所包含的文化含义,揭示本校学术象征(校训、校徽、校歌等)背后的精神内涵。只有这样,校史研究才有可能是丰富的、立体的和深刻的。
第四,“上层史”与“下层史”并举。在校史研究中,眼光既应“向上”,也要“向下”,既关注那些对大学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校长、院长、系主任,关注本校在不同历史时期涌现的著名学者和科学家,也应关注默默无闻的教师、管理干部乃至教辅人员,关注“下层”人物的所思、所行以及他们所做出的贡献,这样的校史才是具体、生动和富有生命力的。
最后,也是更为重要的是,校史研究应当立足于高等学校的本质。高等学校是以知识保存、传播、应用和创造为主要功能的社会机构。因此,高校校史在本质上就是一部特定的知识活动史或学术史,是对特定人群在特定时间和空间条件下所开展的知识活动的叙述。它所记载的是本校历代学人为知识保存、传播、应用和创造所开展的活动、付出的辛劳、经历的曲折、取得的成就、留下的遗憾。只有这样,校史才不会被狭隘化为斗争史、运动史、革命史或党史的分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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