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南京大屠杀性质与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设立
2015-03-30徐立刚顾玮玮
徐立刚 顾玮玮
(1.江苏省档案局,江苏南京,210008;2.南京军区空军司令部,江苏南京,210018)
从日本侵华历史和世界的角度,全面深刻认识南京大屠杀惨案的性质,有助于正确认识理解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设立的必要性与意义。如果简单地认为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是对日本右翼否认历史、美化侵略的有力回击,是对日本一些阁僚参拜靖国神社的有力回击,这看法没有抓住关键,也不全面。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必要性首先在于悼念死难者、铭记历史,从这两点出发而具有多方面的意义。
一、侵华日军制造南京大屠杀,烧杀淫掠,是极其严重的反人类罪行
日本自从19世纪60年代实行明治维新以后,不断谋求对外扩张,企图侵占中国、统治亚洲、称霸世界。1937年7月7日,侵华日军发动“卢沟桥事变”。8月13日,日军又从上海对中国进行军事进攻。12月1日,日本下达了攻占当时中国的首都——南京的命令。12月5日,南京保卫战开始。参加南京保卫战的中国军队守土奋战,顽强抗敌,先后牺牲了9名将军。但是,参战部队大多是从淞沪战场上败退下来的疲惫之师,兵力不足,新兵较多;各部队防守面过宽,相互之间衔接不上;军事布署是消极防守、被动挨打。最后守城最高指挥官仓促下令撤退,指挥无方,部队一片混乱。1937年12月13日南京失守。
1.日军屠杀放下武器的中国军人与平民30万人
中国守军中“一部分军人因退路断绝,放下武器,脱下了军装,有的进入安全区。日军占领南京后,认为这些脱去军装的中国士兵是他们最大的威胁。他们‘估计城里仍潜伏着很多尚存抵抗意识的敌军’,因此‘计划对南京城内外实施彻底性扫荡’。他们说:‘已有迹象表明,大部分逃跑之敌身着便衣。可疑之人全部逮捕,监禁在合适的地方。’由于日军无法分辨军人和普通民众,乃决定‘将所有青壮年都当作残兵败卒或便衣队逮捕监禁’。当时滞留南京的美国传教士约翰·马吉(John G.Magee,又译梅奇、马约翰、马冀、麦琪)用摄影机偷偷拍摄下了日军在街头搜捕中国士兵及残害中国民众的场景。日军第16师团师团长中岛今朝吾中将,在其12月13日占领南京第一天的日记中说:‘基本上不实行俘虏政策,决定采取全部彻底消灭的方针。’‘仅佐佐木部队就处理掉约15000人,守备太平门的一名中队长处理了约1300人。’中岛直率地说:‘因为当初从未设想过将采取这一措施,参谋部忙得不可开交。’时任上海派遣军参谋长的饭沼守,在1937年12月21日的日记中也说:‘山田支队用刺刀分批处置一万数千名俘虏时,因为是在几日内将相当多的人押送到同一地点,因此俘虏发生骚乱,最后我军用机关枪扫射,致使我军若干官兵也一同被打死。相当多数量的俘虏还趁机逃走了。’日军高级将领对待中国战俘也十分残忍,拿中国战俘生命当儿戏。中岛今朝吾中将在12月13日的日记中说:‘今日中午高山剑士来访,当时恰有七名俘虏,遂令其试斩。还令其用我的军刀试斩,他竟出色地砍下两颗头颅。’后来担任侵华日军最高指挥官的冈村宁次大将,在其1938年7月13日的日记中,也记载了日军任意杀害中国战俘一事。他说:‘到达中支那战场后,在听取了先遣官宫崎参谋、华中派遣军特务部长原田少将、杭州机关长荻原中佐等人的报告后才知道,派遣军前线部队一直以给养困难为借口,大批处死俘虏,已成恶习。南京战役时,大屠杀的人数多达四五万之多,对市民进行掠夺、强奸的也大有其人。’在占领敌对国后,大量杀害已经放下武器的俘虏,是严重违背国际法的行为。日军在攻占南京前后大量杀害中国战俘,已是不争的事实。”
“日军还把屠刀指向了南京广大的和平居民。他们采取集体屠杀和分散屠杀的形式,在南京城区和近郊制造了许多大规模的屠杀。其中,最惨烈、最集中的屠杀行为,发生在下关地区沿江一带的幕府山、燕子矶、草鞋峡、煤炭港、鱼雷营、宝塔桥、中山码头等处,以及城西的水西门、江东门、上新河、汉中门,城南的雨花台、花神庙和城区内的若干街区。这些屠杀行动,多者杀害数万人,少者也有数百人。屠杀的对象,不仅有青壮年,连老人、儿童、妇女也不放过。其屠杀的方式,有枪杀、砍杀、刺杀、活埋、焚烧、溺水,甚至进行杀人取乐,暴虐至极。”[1]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关于日本违反战争法规而在南京所犯罪行的判决书指出:“在日军占领后的最初六个星期内,南京城内和附近地区被屠杀的平民和俘虏的总数超过20万。这一估计并不夸大其词,而是可以通过埋尸团体和其他组织提供的证据加以证实的。这些组织掩埋的人数多达155000人。他们还报告说,大多数死难者都是双手被反捆着的。而且,这一统计数字还不包括那些被焚烧的、被扔进长江的以及被日军以其他方式处理的尸体。”[2]
中国的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对谷寿夫的判决书指出:“查屠杀最惨厉之时期,厥为二十六年十二月十二日至同月二十一日,亦即在谷寿夫部队驻京之期间内,计于中华门外花神庙、宝塔桥、石观音、下关草鞋峡等处,我被俘军民遭日军用机枪集体射杀并焚尸灭迹者,有单耀庭等十九万余人。此外,零星屠杀,其尸体经慈善机关收埋者十五万余具。被害总数达三十万人以上。尸体遍地,惨绝人寰,其残酷之情状,尤非笔楮所忍形容。”[3]
2.日军强奸中国妇女的案件达两万起左右
日军占领南京后,除了疯狂屠杀中国平民和放下武器的中国军人,“还对广大的中国妇女,实施骇人听闻的性暴行。其规模之大,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据1946年2月《首都地方法院检察处奉令调查敌人罪行报告书》指出:‘一般青年妇女以至六七十岁之高龄老妇,被害者甚多,其方式有强奸者,有轮奸者,有拒奸致死者,有令其父奸其女,兄奸其妹,翁奸其媳,以笑为乐者。更有割乳、刺胸肋、破齿落、下部肿胖,种种情况,惨不忍睹。’在日军性暴行遭到社会舆论强烈谴责、性病在日军中日益蔓延的形势下,日军当局改变手段,在南京等占领区广泛设立慰安所,强征中国和朝鲜妇女,供其施暴。据学者调查,日军在南京城区和市郊先后建立慰安所40余处。”[4]《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书》认定:在日军占领南京后,“有许多强奸案例。……被占领后的第一个月中,南京城里发生了将近2万起强奸案”。[5]
3.日军在南京大肆纵火、抢劫,全城约1/3的建筑化为灰烬
“日本帝国主义为了加速灭亡中国,并从政治上、精神上制服中国,不遗余力地要毁灭作为中国首都的南京。日军在攻击南京的过程中,特别是在占领南京之后,到处焚烧、破坏、掠夺。街道房屋如城南中华路、太平路、夫子庙等城区,被成片烧毁。市民的家具、物品、粮食、牲畜等财产,被日军抢劫一空。繁华的首都南京,到处是断垣残壁、瓦砾废墟,一个古老的且已呈现现代化生机的新南京,遭受日军的严重破坏。”[6]
1938年1月9日《纽约时报》刊登的该报记者德丁发回的报道说:“大规模抢劫也是日军占领南京时的主要罪行之一。一旦日军完全控制一个区域,士兵便接到可以洗劫区内房屋的命令。首先抢的是食物,但其他值钱的,特别是容易携带的物品亦任意抢夺。住在屋子里的人也遭抢,只要抵抗就被打死。”[7]1938年3月16日《南华早报》报道说:“12月19日,日军开始向商店大量放火。掠夺品都被堆到了卡车上,空荡荡的商店被点着了……留在南京的22名外国人中的14人一起到日本大使馆,就日军向基督教青年会放火进行抗议。大使馆辩解说是士兵顾及不到。但代表团向大使馆通告说,无论怎样,他们目击了日本部队在上级军官的指挥下有组织地掠夺、放火。这种情况持续了一个月。80%的商店、50%的居民住宅都被烧毁、掠夺。”[8]“南京市的大部分地区现在处于荒废状态。特别是中华门、夫子庙、中华路、太平路、中山路、国府路等住宅区的烧毁情况尤为严重。”[9]
“南京的外国人住宅和使领馆,也未能幸免。南京市的许多建筑,包括美国、英国、德国的使馆办公楼都遭到日本兵的屡次掠夺。在经历一番混乱抢劫后,大部分商店都被成群结队的日本士兵在军官指挥下开着卡车有系统、有组织地洗劫,抢完后再放一把火把房屋彻底烧掉。即使‘飘着星条旗的美国设施也遭到了抢掠。比如美国传道团大学医院的职工都接受了调查,被抢走了手表和钱。护士寄宿的宿舍里,在日军的搜查后,也丢失了大量贵重物品。日军还强行进入了美国金陵女子文理学院的职工大楼,拿走了食物和其他贵重物品’。对此,美国方面曾多次向日方提出严重抗议和交涉,而日军的暴行并未因此有所收敛。”[10]
日军第16师团师团长中岛今朝吾在1937年12月19日的日记中说:“日本军队根本不管是否是其他部队的管辖区域,都进行抢劫。他们强行闯进这些地方的民宅,洗劫一空。总之一句话,脸皮越厚,越不知羞耻,占的便宜就越大。最好的例子就是:在我们占领的国民政府官邸,第十六师团的士兵已于13日进来扫荡过了。14日一早,管理部门经过侦察后制定了住宿分配计划并挂上‘师团司令部’牌子。结果走进各个房间一看,发现从主席房间,到每个房间所有角落,都被彻底翻箱倒柜地洗劫一空。不管是古董陈列品,还是其他什么,只要认为值钱就全部拿走。15日入城后,我将剩余物品集中起来放进一个橱子里并加上封条,但还是不行。第三天进来一看,收在里面的东西都杳无踪影了。看来只有放进保险柜里,否则放哪里都没用。”“进入他人势力范围,何况在已钉上了司令部标牌的建筑物内,满不在乎地行窃,这也太过分了。”[11]
侵华日军制造南京大屠杀惨案,烧杀淫掠,惨绝人寰,是极其严重的反人类罪行。
二、南京大屠杀是日本在侵华战争中犯下的无数暴行中最残暴的典型
在中国近代历史上,日本多次发动侵华战争,对近代中国有很深的破坏作用。南京大屠杀并非孤立的事件,而是日本在侵华战争中犯下的无数暴行中的一个最残暴的典型。
日本帝国主义发动的历次侵华战争开始于1874年。1871年12月,60多名琉球人乘船遭遇台风,漂流到台湾南部登陆,其中54人被台湾土著居民杀害,其它人被清政府送回国。日本以琉球漂流民在台湾被杀为借口,在美国驻厦门总领事、自称“台湾通”的李仙得协助下,向清政府发难,乘机侵略台湾。1874年2月6日,日本政府通过《台湾番地处分要略》。4月组成所谓的“台湾生番探险队”3000人,由陆军中将西乡从道率舰队侵略台湾,并在琅峤登陆。5月18日,日军开始与台湾当地居民交战。牡丹社酋长阿实禄父子等战死。7月,日军以龟山为中心建立都督府。清政府得知日军侵犯台湾消息后,立即向日本政府提出质问,并派福建船政大臣沈葆桢率军直赴台湾。沈葆桢等到达台湾后,一面与日军交涉,一面积极备战。日军由于不服台湾水土,士兵病死较多。日本政府考虑到不能立即军事占领台湾,于是转而用外交手段解决问题。经过一番外交斗争后,清政府与日本政府于10月31日签订《北京专条》,清政府付给“日本国从前被害难民之家”抚恤银10万两和日军在台“修道建房等”40万两。12月20日,日军从台湾全部撤走。
1894年7月25日,日本军舰突然袭击在黄海丰岛海面执行护航任务的中国军舰,重创“济远”号和“广乙”号,击沉“高升”号运输舰,造成700多名中国官兵死亡,由此挑起中日甲午战争。9月17日,日本舰队在黄海海面袭击中国北洋舰队,击沉4艘军舰。“致远”号管带邓世昌及全船250余人、“经远”号管带林永升及全船270余人壮烈牺牲。10月,日军分两路侵犯中国奉天省。11月,日军占领大连、旅顺。日军进入旅顺后,见人就杀,在4天3夜的大屠杀中,全市2万多中国人全遭杀戮,只有埋尸的36人幸免于难。1895年2月,日军从水陆两路夹攻驻守威海卫的中国北洋海军。3月,日军占领整个辽东半岛,在所到之处烧杀淫掠,无所不为,仅在田庄台一地,就杀死中国军民2000多人。4月,日本迫使清政府签订割地赔银的《马关条约》。6月,日军再度登陆台湾。11月,日军占领台湾全岛。同月,日本强迫清政府同日本签订《中日辽南条约》,中国向日本交纳3000万两白银,日本才交还辽东半岛。
1900年5月,日、俄、英、美、德、法、意、奥八国联军进犯北京,镇压义和团等反帝爱国运动。7月,日军攻陷天津,在津抢劫白银200多万两。8月,八国联军攻陷北京,在京烧杀淫掠。1901年9月,清政府与日、俄等11国签订《辛丑条约》。条约规定中国赔款4.5亿两白银,交出税务、使馆区管理权,并禁止中国人成立或加入反帝组织。
1905年1月,日军再度占领旅顺。3月,日军占领奉天府(今辽宁沈阳),并与俄为争夺中国领土在中国东北进行大规模厮杀,此为日俄战争。年底,日本迫使清政府签订《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条约》,获得在中国东北南部之特权。
1928年5月3日,日军在山东制造“济南惨案”,屠杀中国军民6000余人,其中,国民党战地政务委员会派遣济南的外交处处长兼国民政府外交部特派山东交涉员蔡公时及署内职员17人被日军虐杀。
1931年9月18日,日本在沈阳制造“九一八事变”,发动了局部侵华战争,强占中国东北,在3个多月时间里占领中国东北全境,使3000多万中国人沦为日军统治下的亡国奴。1932年1月,日军制造“一·二八事变”,进犯上海。日军与奋起抵抗的驻上海的中国第十九路军激战33天,中国军民死伤达1.6万余人,财产损失达20亿元以上。3月,日本扶植清朝废帝溥仪成立伪“满洲国”。1933年1—5月,日军先后占领了热河、察哈尔两省及河北省北部大部分土地,进逼北平、天津,并于5月31日,迫使国民政府签署了限令中国军队撤退的《塘沽协定》。
20世纪的日本全面侵华战争始于1937年的“七七事变”与“八一三事变”。1937年12月13日至1938年1月底,日军在南京制造了惨绝人寰的南京大屠杀。日本侵华战争期间,日军在南京大屠杀前后还蓄意制造了一系列集体屠杀性质的惨案,诸如1932年9月16日日军屠杀3000余村民的辽宁抚顺“平顶山惨案”、1941年1月25日日军屠杀1200余村民的河北丰润“潘家峪惨案”、1943年5月9日至12日日军屠杀中国军民3万多人的湖南南县“厂窖惨案”等。据不完全统计,日本在侵华战争期间造成中国平民一次性伤亡800人以上的惨案,共有173个。日军在“扫荡”抗日根据地时又曾实行“烧光、杀光、抢光”的“三光”政策。1941年12月,日本发动了太平洋战争,加速走上自取灭亡之路。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9月2日,日本签署了无条件投降书。
日本侵华战争使得千千万万的中国民众生灵涂炭。1931年—1945年的日本侵华战争,造成中国军民伤亡3500万以上(其中军队伤亡380余万),占第二次世界大战各国伤亡人数总和的1/3。按照1937年比价,中国官方财产损失和战争消耗达1000多亿美元,间接经济损失达5000多亿美元。
三、南京大屠杀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史上三大惨案之一
南京大屠杀惨案的严重程度并不局限于中日两国之间,它是人类的浩劫,与波兰奥斯维辛集中营惨案、日本广岛原子弹爆炸并称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史上三大惨案。
波兰奥斯维辛集中营是纳粹德国时期建立的劳动营和灭绝营之一,位于波兰距克拉科夫西南60公里的小城奥斯威辛,有“死亡工厂”之称。集中营内共有3个主要营地和39个小型的营地,分布在整个波兰南部西里西亚地区。集中营内部壁垒森严,四周电网密布,设有哨所看台、绞刑架、毒气杀人浴室和焚尸炉,由奥斯维辛一号、奥斯维辛二号、奥斯维辛三号组成,是希特勒种族灭绝政策的执行地。在战后的纽伦堡审判中,奥斯维辛集中营的指挥官鲁道夫·胡斯供认,多达300万人死于该集中营。奥斯维辛集中营国家博物馆已经将该数字修订为110万。集中营内关押着来自德国、苏联、波兰、法国、奥地利、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荷兰、比利时、挪威、意大利、西班牙、中国等30多个国家的犹太人、吉普赛人、战俘、知识分子、抵抗组织成员、“反社会分子”、耶和华见证人和同性恋者。约90%的受害者是欧洲各国的犹太人,大多数受害者是被毒气室的毒气齐克隆B杀害,其他死亡原因是苦役、疾病、个别处决以及所谓的“医学实验”。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日本政府拒绝执行《波茨坦公告》,美国政府为迫使日本尽快投降,彻底扭转战局,于1945年8月6日向广岛投下了代号为“小男孩”的原子弹,其爆炸后产生的巨大破坏力导致广岛一片狼藉,广岛从而成为第一座遭受原子弹轰炸的城市。原子弹爆炸的强烈光波,使成千上万人双目失明;10亿度的高温,把一切都化为灰烬;放射雨使一些人在以后20年中缓慢地走向死亡;冲击波形成的狂风,又把所有的建筑物摧毁殆尽。处在爆心极点影响下的人和物,象原子分离那样分崩离析。离中心远一点的地方,可以看到在一霎那间被烧毁的男人和女人及儿童的残骸。更远一些的地方,有些人虽侥幸还活着,但不是被严重烧伤,就是双目被烧成两个窟窿。在16公里以外的地方,人们仍然可以感到闷热的气流。广岛人口为34万多人,靠近爆炸中心的人大部分死亡,当日死者计8.8万余人,负伤和失踪的为5.1万余人;全市7.6万幢建筑物全被毁坏的有4.8万幢,严重毁坏的有2.2万幢。
侵华日军制造的南京大屠杀惨案,其骇人听闻的程度与波兰奥斯维辛集中营惨案、日本广岛原子弹爆炸并列。在惨绝人寰的南京大屠杀中,侵华日军大肆烧杀淫掠,无恶不作。他们疯狂屠杀手无寸铁的难民与中国战俘30万人以上,除了枪击、刺杀外,还使用种种残酷的虐杀手段,包括砍头、活埋、火烧、水溺、刀劈、剖腹、活剐、锥戳、犬咬等,甚至以硝镪水浇身。日军强奸中国妇女的案件达两万起左右,包括强奸老妪、孕妇、儿童,其中轮奸最为常见,日军往往先奸后杀,还逼迫中国人互奸、乱伦。日军在城区、市郊任意纵火,南京全城约1/3的建筑化为灰烬。无数住宅、仓库的财产被日军抢劫一空,包括许多珍贵的文物、古籍、标本等。侵华日军在南京大屠杀中罪恶令人发指。“德国代表通知其政府说,‘暴行和犯罪行为不只限于个体,而是整个军队,也就是说是日本人。’日本军队,在后来的报告中,被称为‘野兽机器’。”[12]
四、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必要性与意义
2014年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2014年12月13日,中国首次在南京隆重举行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
1.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必要性,首先在于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乃至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者
在现代文明社会的观念中,人的生命是最为宝贵、至高无上的。尊重生命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鲜明特征,生命权是最基本的人权。中国传统观念中也有“人命关天”、“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等。我们必须以人为本,珍重和敬畏生命,首先维护人的生命权这一最基本人权。南京大屠杀中有30万以上的中国平民和放下武器的中国军人被日军屠杀,对于南京大屠杀中数量巨大惊人的死难者,我们岂能不深感哀痛,长久予以深切悼念。因此,有必要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让人们充分表达对南京大屠杀死难者乃至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者之悼念、尊重之情。
南京大屠杀是日本在侵华战争中最为残暴、最为典型的暴行,南京大屠杀死难者也是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者的典型,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可以象征着悼念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者。
为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乃至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者而设立国家公祭日,这具有恒久的人性价值,不以今后国际关系冷暖而改变。
2.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必要性还在于铭记中国被日本侵略、杀戮、蹂躏的惨痛历史,以史为鉴
只有充分地了解历史,才能深刻地理解现实,才能更好地开辟未来。日本侵华战争是中国近代历史的重要内容,对近代中国的历史进程影响很深。南京大屠杀是日本侵华战争暴行中最黑暗残暴、最为典型的一幕,中国人不可淡忘。南京大屠杀是民族灾难,人类浩劫,与波兰奥斯维辛集中营惨案、日本广岛原子弹爆炸被人们并称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史上三大惨案,必须永远铭记。国家公祭仪式为人们提供了学习历史、传承历史的绝佳契机和更高平台。因此,有必要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促使人们铭记中国被日本侵略、杀戮、蹂躏的惨痛历史,以史为鉴。
为铭记中国被日本侵略、杀戮、蹂躏的惨痛历史而设立国家公祭日,这具有恒久的历史价值,不以今后国际关系冷暖而改变。
3.世界上许多国家设立种种类似国家公祭日的纪念日,主要也是为了悼念死难者、铭记历史,这具有普世价值,顺应人类普世伦理要求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世界上许多国家纷纷设立种种类似国家公祭日的纪念日,其目的也是悼念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被屠杀的民众,缅怀死难者,同时铭记历史,对历史进行全面而深刻的反思。
1945年1月27日,苏联红军解放了最大的纳粹死亡集中营——波兰的奥斯维辛集中营,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这里有110万人遭纳粹屠杀。波兰、德国、英国、意大利等国将1月27日设为国家级哀悼日,以类似国家公祭的形式来祭奠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被屠杀的死难者。波兰在战后建国之初,就以国家立法的形式确立1月27日为哀悼日,当年的幸存者、参加过解放集中营的苏联红军老战士以及相关国家的政要,都会被邀请来到奥斯维辛-比克瑙集中营国家博物馆举行纪念活动。德国1995年通过法律设定1月27日为大屠杀受害者纪念日。2005年11月1日,第60届联合国大会全体会议一致通过了由104个国家共同提交的决议草案,决定将每年的1月27日定为“国际大屠杀纪念日”,以此反对任何否认纳粹大屠杀历史事实的做法,并要求所有国家教育并帮助下一代了解有关种族屠杀的罪行。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约600万犹太人惨遭纳粹屠杀。1951年以色列首次举行大屠杀纪念日活动,该纪念日在1959年正式通过立法。日期在每年犹太历尼桑月27日(4月7日至5月7日之间),悼念被屠杀的犹太人,纪念勇敢抵抗纳粹屠杀的犹太英雄。全国默哀以向死者哀悼,全国降半旗,所有电视台和电台节目都报道相关纪念活动。
1945年5月8日,德苏签订纳粹德国无条件投降书,第二次世界大战欧洲战场战争结束。苏联将德国投降翌日5月9日定为伟大卫国战争胜利纪念日,庆祝反法西斯战争取得伟大的胜利。这一天是俄罗斯的法定假日,莫斯科要举行盛大集会和阅兵式,国家领导人前往红场的无名烈士墓前敬献花圈,进行哀悼。同时在这一天庆祝的国家还有阿塞拜疆、白俄罗斯、波兰、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克兰、英国、乌兹别克斯坦等。
1941年12月7日,美国珍珠港海军基地遭日本袭击,致使2300多名美军官兵丧生。第二天,美国总统罗斯福发表讲话,称12月7日为“国耻日”,对日宣战。2011年,珍珠港事件70周年当天,美国总统奥巴马宣布12月7日为“国家珍珠港荣军纪念日”,以勿忘国耻,纪念死伤将士,官方每年这一天会举行悼念仪式。2011年珍珠港事件70周年纪念活动在美国夏威夷檀香山隆重举行,美国政府、军方和退伍军人组织代表以及普通民众约3000人出席活动。
1942年2月15日,日军攻陷新加坡,进城后展开针对华人的大屠杀。新加坡于1967年2月15日竖立“日本占领时期死难人民纪念碑”,将每年的2月15日设立为“全面防卫日”,以纪念日占期间死难的同胞,并提醒新加坡年轻一代牢记日本统治时期的悲惨日子,让他们了解自由与和平的可贵及全面防卫的重要性。每年2月15日,官方纪念活动在日本占领时期死难人民纪念碑前举行,新加坡政府、警察部队、宗教团体、中华总商会、死难者家属代表等参加悼念仪式。[13]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除了1951年朝鲜战争期间,每年的8月6日和8月9日,日本都分别在广岛和长崎举办大规模的“原子弹死难者慰灵暨和平祈念仪式”,日本现任首相,众、参两院议长,日本各大党派负责人,都会出席两地的纪念活动。美国原先一直不给予回应,但从2011年起派代表参加。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也曾应邀参加广岛的祈念仪式。[14]
悼念死难者、铭记历史,是世界上许多国家设立种种类似国家公祭日的纪念日的主要出发点,是人类普世伦理要求,符合普世价值。为了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乃至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者,铭记中国被日本侵略、杀戮、蹂躏的惨痛历史,而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这顺应人类文明发展主流趋势,符合国际惯例,与国际接轨。
4.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有四个方面的重大意义,而悼念死难者、铭记历史对其具有统领作用
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除了悼念死难者、铭记历史之外,当然还有多方面的重大意义,但都是围绕悼念死难者、铭记历史这两个核心而存在。
其一,死难者是日本侵华战争中侵华日军的杀戮所造成,我们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以悼念死难者、铭记历史,必然揭露侵华日军暴行,反对侵略战争,促进人类文明,维护世界和平。
其二,国家被侵略是由于国力弱、主权受损害,我们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以悼念死难者、铭记历史,必然警醒世人反思民族悲剧的成因,思考对策,激励国人爱国发奋,自强不息。
其三,日本右翼势力美化侵略、否认暴行,日本一些阁僚参拜供奉有日本战犯亡灵的日本靖国神社,我们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以悼念死难者、铭记历史,就是反击日本右翼势力,维护死难者的名誉权,捍卫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成果和战后国际新秩序。
其四,南京大屠杀30万死难者主要是下级军官与士兵、没条件及早逃离南京的平民百姓,我们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以悼念死难者、铭记历史,就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宪法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民众,将民众的情感诉求和意志予以集中、充分地体现,慰藉死难者遗属和幸存者。
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有多方面的意义,都是建立在悼念死难者、铭记历史的基础之上的。国家公祭具有制度化仪式,富于氛围感染力。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对于展示国家形象也很有积极作用,这昭示了我国对历史的认知达到应有的高度和趋向成熟,对人的生命的尊重,有利于与国际社会进行沟通。这还有利于唤起民众与国家患难与共的情感,增强民族凝聚力。现代社会生活节奏紧张,大多数青少年学习、工作的压力都很大,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诱惑也很多,但青少年还是要关心国家局势,不忘历史,要有家国情怀,因为国家的状况和进步与否,与每一个公民息息相关。
5.为什么到2014年才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抗战胜利后没几年,国民党政权在中国大陆被推翻。此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在中国大陆,国民党被全盘否定,国民党军队抗战历史未得到应有的肯定,国民党政权司法机构原先作出的判决都不予承认,使得南京大屠杀历史事件也未得到社会的多少关注。1982年日本历史教科书问题出现后,南京大屠杀历史在国内得到广泛关注,南京相应地进行了建馆、立碑、编史。1990年代在中国重视爱国主义精神凝聚力的背景下,南京又大力开展了关于南京大屠杀历史的学术研究,从1994年开始江苏省暨南京市每年举行地方性的南京大屠杀遇难者悼念仪式。从1979年起日本向中国提供对华政府开发援助(ODA),包括有偿资金合作(日元贷款,2008年终止)、无偿资金合作和技术合作。出于维护中日友好的大局,国内对于日本侵华暴行和日本右翼政客的揭露声讨还是有所克制的。十多年来日本一些政客甚至于首相不断参拜靖国神社,2012年日本政府又挑起钓鱼岛购岛事件,导致中日关系后来一度降到冰点。如今,中国对人的生命权的尊重、对历史的认知达到了应有的高度和趋向成熟,加上国际关系状况的推动,2014年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这可以说是“亡羊补牢,未为晚也”。
中国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是出于心灵深处对生命、对历史的真切呼唤。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绝不是做作,不是国际政治和外交斗争的权宜之计,不是舍本逐末,不以今后国际关系的冷暖而改变。
日本时事通信社2014年2月26日报道称,日本内阁官房长官菅义伟在26日上午举行的记者会上,就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将南京大屠杀发生的12月13日设立为“国家公祭日”草案一事表示:“虽然日方对‘为何在战后69年才(设立国家公祭日)’抱有疑问,但因是中国内部问题,所以日本方面不予评论。”[15]日本内阁官房长官菅义伟居然对中国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动机表示怀疑,我们要以悼念死难者、铭记历史的实际行动驳斥其言论。
[1][4][6][10]张宪文主编:《南京大屠杀全史》(上、中、下),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 12月版,第 3—5、5、5、7—8页。
[2][5][12]《判决书(有关南京大屠杀)》,张宪文主编:《南京大屠杀史料集》第7册,江苏人民出版社、凤凰出版社,2005年7月版,第607—608、607、607页。
[3]《军事法庭对战犯谷寿夫的判决书及附件》,张宪文主编:《南京大屠杀史料集》第24册,江苏人民出版社、凤凰出版社,2006年1月版,第389页。
[7]《解除武装的中国军人遭屠杀》,《纽约时报》1938年1月9日,张宪文主编:《南京大屠杀史料集》第6册,江苏人民出版社、凤凰出版社,2005年7月版,第134页。
[8]《南京的暴行》,《南华早报》1938年3月16日,张宪文主编:《南京大屠杀史料集》第6册,江苏人民出版社、凤凰出版社,2005年7月版,第173页。
[9]《荒废的城市》,《南华早报》1938年2月23日,张宪文主编:《南京大屠杀史料集》第6册,江苏人民出版社、凤凰出版社,2005年7月版,第169页。
[11]《中岛今朝吾日记》,张宪文主编:《南京大屠杀史料集》第8册,江苏人民出版社、凤凰出版社,2005年7月版,第283—284页。
[13]韩旭阳:《国外有哪些公祭日?》,朱成山、朱同芳主编:《国家公祭——解读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资料集①》,南京出版社,2014年6月版,第206—208页。
[14]《朱成山:12·13,何以成为国家公祭日——解读12·13国家公祭日之一》,朱成山、朱同芳主编:《国家公祭——解读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资料集①》,南京出版社,2014年6月版,第138页。
[15]《菅义伟: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系中国内部问题日不评论》,朱成山、朱同芳主编:《国家公祭——解读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资料集①》,南京出版社,2014年6月版,第13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