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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与政治文明建设”学术研讨会综述

2015-03-30李俊,郑波辉

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 2015年4期
关键词:协商民主基层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与政治文明建设”学术研讨会综述

李俊郑波辉

由中共中央编译局世界发展战略研究部、山东大学当代社会主义研究所、信阳师范学院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所共同主办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与政治文明建设”学术研讨会,于2015年10月24日在信阳师范学院举行。来自中共中央编译局、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山东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天津社会科学院、华南农业大学、云南师范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聊城大学等近20所国内高校和研究机构的60多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会议旨在通过学术交流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协商民主的系列文件精神,并为协商民主在我国政治实践中的进一步推进提供可资参考的理论支撑。与会专家学者主要围绕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内涵与特征、中西协商民主的异同、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之间的关系、我国协商民主的制度建构与创新、我国基层协商民主建设的现状及出路等议题展开了多视角、全方位的交流和探讨。

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内涵与特征

开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问题研究,首先要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合理界定“协商民主”的概念,弄清楚到底何谓“协商民主”。对此,中共中央编译局陈家刚研究员指出,概念是我们讨论或研究问题最基础的逻辑起点,具有基础性意义;对概念的理解不一样,认识不在同一个层面,在交流时就会产生分歧。目前,无论是中央的相关文件,还是学界的有关学术论文,对于中国本土的“协商民主”尚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界定。在中央文件中,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所做的概括也是宏观的和原则性的,并非规范意义上的定义。鉴于此,他对协商民主的内涵进行了简要界定:协商民主就是在涉及公共利益的问题上存在分歧和冲突的时候,利益相关方都能够平等地参与这个过程,通过理性的对话、交流和偏好的表达及转换达成共识的一种民主形式。为便于理解协商民主,可抽取几个关键词作为其形式化特征,即“平等”、“对话”、“公共利益”、“共识”与“理性”。

在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理解上,很多与会学者注意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李金河教授从党的文献的历史脉络中梳理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演变与发展。关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性的体现,信阳师范学院李俊教授认为可从历史的理论源头去把握,即统一战线理论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的直接思想来源。就历史发展的逻辑来看,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发展大致按如下顺序进行:统一战线思想——统一战线政治联盟——统一战线政权——政治协商制度——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也就是说,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从我国统一战线的理论与实践中逐步发展起来的,具有内生性和本土风格。

二、中西协商民主的异同

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探讨,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是,我们在“协商民主”的理论研究上要晚于西方,我国“协商民主”这一概念是从英文“deliberative democracy”翻译而来的(尽管学界对这种译法是否合理仍存争议),其在理论构建上也对西方的现有理论进行了某种程度的借鉴。不过,我们在形式上吸收借鉴的同时,更多地立足于本国民主政治的实践,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也就是说,中西协商民主既有相似之处,也有明显不同的地方。

对于中西方协商民主的异同之处,与会专家学者们进行了多维视角的把握。聊城大学孙德海博士认为,中西协商民主在一些基本理念和要素上存在着契合点,二者在探索人类民主政治的内涵和机理上有着一些共同的规律性认识,诸如都倡导政治主体的多元参与,都重视政治过程的对话和磋商机制,都主张寻求公共利益的最大公约数等等。但由于中西方国家文化传统、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的根本不同,中西方协商民主又有着本质差异,这突出体现为二者在文化基础、理论基础、实践基础以及制度基础等方面的重大区别。信阳师范学院厉有国副教授指出,西方协商民主是在西方国家多党竞争、分权制衡的基本政治制度框架下提出来的,而我国的协商民主则是建立在非竞争性的政党制度基础之上的。

部分与会专家学者进一步指出,中西协商民主的异同体现了民主在价值上的普遍性与在形式上的特殊性、多样性的统一。在看待中西协商民主关系时,既要认清二者的不同实质,也要本着开放包容的态度,实现二者的对话、交流与沟通互鉴:一方面,要在坚守中国协商民主本土性和自主性的同时,认真学习吸收西方协商民主的合理成分,从不同文明中寻求智慧、汲取营养。另一方面,要认识到中国协商民主作为一种原创性制度文明,其在我国有根、有源、有生命力,具有协商民主的一般含义,符合现代民主的本质要求。因此,我们要有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并理直气壮地向世界传播我国协商民主政治的文明成果。

三、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的基本关系

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是当今世界的两种主要民主形式,它们在一个国家的现状及相互关系如何,往往影响着该国的民主发展方向和推进方略。就我国的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的基本关系,大多数与会专家学者注意到这样一个基本事实:从中央文件精神看,协商民主被视为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和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独有形式与独特优势,它被上升至国家民主发展战略层面并有大力推行的态势。同时,选举民主也是我国人民民主的另一重要形式,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结合,被看作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一大特点。但对于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在我国民主发展进程中的各自地位及相互关系,目前学界尚存争议,较具代表性的就是协商民主“优先论”与“补充论”(和选举民主相比)之争。对此,信阳师范学院郑波辉博士从学理上进行了探讨:其一,民主是一个系统工程,选举和协商只是其中的两个环节,都有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不能简单地说谁比谁重要。其二,民主是理想与现实的统一,绝对完美的民主形式是不存在的,协商民主和选举民主各有其价值和局限,两者应相互补充、相互支撑。其三,中国的协商民主在逻辑起点上与西方不同,西方是在公民权利和个人自由得到充分保障的前提下提出协商民主理论的,主要针对的是现代代议制选举民主“过犹不及”的弊端,而中国缺少自由和民主的传统,当前公民的各项政治权利落实的还不充分,选举民主真正推行的时间并不长,其功能尚未得到充分发挥,还谈不上对它“过犹不及”的弊端进行纠正。基于上述分析,他认为,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不存在谁优谁劣问题,民主政治的正常运行,需要这二者共同发挥作用。在中国,协商民主相对于选举民主,既不“优先”也不“补充”,而应“协同发展”。这种“协同”不是简单的并列关系,而是根据协商民主和选举民主各自不同的优势特点和适用范围去确定二者的作用领域和组合方式。华中师范大学唐鸣教授也指出,在中国的民主政治发展路径选择上,选举民主应该是民主的基础,只有在夯实这个基础的前提下去大力推进协商民主建设,才有进一步提升民主品质的可能。

四、我国协商民主的制度建构与创新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作为发展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载体和战略选择,要在实践中发挥出应有的功能,一个重要的中间环节就是优化制度设计。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与会专家学者主要基于问题意识和建设性思维,对我国协商民主制度建设中存在的缺陷及具体工作机制的创新问题进行了探讨。

山东大学王建民教授从新民主主义时期毛泽东关于统一战线“国体论”的角度,提出建构我国协商民主的政治形态。华中师范大学唐鸣教授提出构建我国的协商民主制度要发挥基层协商民主的作用,重在落实协商主体的平等性。部分与会专家学者还指出,当前我国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存在如下突出问题:一是协商民主制度的完备性和权威性不足。当前我国协商民主制度建设的覆盖面还不够全面,现实中主要着眼于以人民政协为载体的政治协商,在立法协商、行政协商、社会协商等方面的协商民主制度建设还有待加强。与选举民主相比,我国协商民主制度也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宪法对作为选举民主主要平台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了详尽的规定,赋予选举民主法律上的权威,但对于协商民主,却未作出明确的规定,因此,这方面的保障还有待加强。二是协商民主制度的相关规定过于原则和宏观,缺乏程序性对接机制。虽然我国已经建立起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并针对一些领域协商民主的开展下发了指导性意见,但除了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外,其他类型的协商民主活动普遍存在着随意性和零散化现象,对于什么时候协商、怎么协商、协商结果如何反馈等问题,往往缺乏具体和详细的规定。对于上述缺陷,与会专家建议应提升协商民主的整体制度化水平,将之纳入法制化轨道,并从各地的创新性实践中总结经验,加强各类协商民主的程序化规范设计。

还有几位与会专家学者对协商民主具体工作机制的创新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陈家刚研究员从方法论指导意义上论及协商民主的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之间的关系。他认为要在注重顶层设计的同时鼓励差别化探索,顶层设计注重方向、原则与框架性的东西,而具体到每个地方,因为情况复杂不一,就要在坚持原则、方向的同时,根据实际进行创新。在此过程中要宽容失误,允许试错,并善于将成熟的经验及时总结上升为规范化工作机制。天津社会科学院于家琦副研究员则从网络舆情与协商民主相结合的角度,认为应该开发利用网络舆情对于协商议题形成机制的独特作用,现实中协商民主出现问题,很多与协商之前议题设置的不完善相关,而网络作为一种成本低廉、去中心化的媒介,它使政治沟通更为便捷和平等,由此形成的舆情对于协商议题的合理设置,无疑具有极重要的参考价值。

五、我国基层协商民主建设的现状及出路

在我国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并就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开展广泛协商,广纳群言、广集民智以及增进共识、增强合力,它的一个重要阵地在于基层。基层协商民主建设的水平如何,关系到中国协商民主的整体质量如何以及基础是否牢固。

当前我国基层协商民主的开展既呈现出敢于创新、生动鲜活的一面,也存在着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信阳师范学院唐国战教授基于该校河南省统战理论研究基地对县级协商民主基本情况所开展的调研,指出当前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存在着如下突出问题:一是基层干部协商意识比较淡薄,他们对协商民主虽有一定了解,但限于文件学习阶段;不少党员干部认为协商民主主要是人大政协的事,且基层协商多是在走形式,实质意义不大;很多基层群众也认为协商民主和自己利益关联不大,积极性不高。二是基层协商民主的制度还不健全,尽管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但规范和指导基层协商民主建设的制度到底是什么,基层干部并不清楚,因而普遍比较困惑。三是基层协商民主的开展形式比较单一。目前县级协商民主的开展还主要体现在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活动中,其他诸如立法、行政、社会公共事务决策方面的协商开展的较少。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认识上的不到位。在基层,协商与否取决于主要领导协商民主的意识以及实施协商民主的决心,但许多基层党委政府的负责人将工作重心放在招商引资和发展经济上,他们觉得搞协商民主比较虚和耽误时间,对老百姓的素质和理性能力也持低视态度,认为普通群众的意见没有多少参考价值。为化解基层协商民主的困境,唐国战教授进一步建议,要在基层大力营造协商民主氛围,将基层协商民主的建设情况纳入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并健全协商民主制度,特别是明晰协商程序,使协商在具体操作层面上有序进行。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张国献教授也就人口流动背景下乡村协商治理问题展开了探讨。他认为,我国乡村协商治理在人口流动这一现实境况的冲击下,陷入了六大困境,即乡村协商空心化、协商主体虚置化、协商渠道堵塞化、协商会议形式化、协商成本高企化以及协商监督短缺化。为应对由人口流动带来的乡村协商治理的困境,他提出了“乡村网络协商”的概念,使农民以虚拟的网民身份或以网络社区的形式发表有关乡村的各种主张,影响乡村决策、兼顾各种管理的协商治理活动,它是一种直接或间接影响乡村政治决定和乡村政务活动的参政行为。他还指出,要有效开展乡村网络协商,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需重点推进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快信息化建设,消除数字化鸿沟;二是加强农民网络技术培训,扩大农民网络参与权;三是消除政治冷漠,提高农民网络参与热情;四是构建网络平台,畅通利益表达;五是加强制度建设,实现乡村网络协商常态化。

本次研讨会的参会代表具有广泛性,议题也较为丰富,对于协商民主的历史、现状、理论争鸣、中外比较等方面的话题都有所涉及。通过交流探讨,与会人员深化了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理性认识,并坚定了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道路的信心。研讨所形成的理论成果,对于推进我国民主政治的进一步发展,也将具有一定的借鉴指导意义。

(责任编辑:王建民)

中图分类号:D6;D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574(2015)04-0123-05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统一战线的发展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建设》(14JJD810016)。

作者简介:李俊,山东大学当代社会主义研究所兼职教授,信阳师范学院教授;郑波辉,信阳师范学院讲师(河南信阳 4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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