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基地的基本形态和运营模式
2015-03-29
大庆社会科学 2015年3期
从产业形态的角度,创业基地基本划分为五种类型:
1、生产加工型。主要是指利用新建、改建的厂房及其他具备条件的房屋等场所,以培育生产加工型小微企业为主,具有滚动孵化功能。
2、科技孵化型。主要是指集中对科技型小微企业和初创项目进行培育孵化和服务的场所,具有滚动孵化功能。
3、龙头带动型。主要是指依托产业链上具有较强控制带动作用龙头企业搭建的平台,具有引领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集群集聚发展功能。
4、商贸物流型。主要是指规模较大的各类综合商贸和物流中心,具有拉动小微加工企业、综合安置就业等功能。
5、市场牵动型。主要是指对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经济有较大拉动作用的专业市场,具有便利自主创业、综合安置就业等功能。
创业基地的运营模式主要是三种类型:
1、政建政营模式。即由政府委托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出资建设创业基地,并由出资方具体负责创业基地的运营和管理。政府通过财政补贴或出资方通过运营补助,以确保中小微企业和创业者入住就能够享受到低成本服务。
2、政建企营模式。即由政府直接建设或通过盘活闲置国有资产完成创业基地硬件设施建设,通过委托运营方式引入社会企业运营创业基地。政府通过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方式给予支持。
3、企建企营模式。即由企业投资建设并运营。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政策扶持等方式扶持运营企业发展,从而保证中小微企业和创业者享受到低成本、便利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