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功能的异化表现及其应对
2015-03-29张林
张 林
(西南财经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川 成都611130)
一、思想政治教育制度的功能审视
“功能”一词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的意思是特定事物存在和蕴含的功效和作用。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功能是指制度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相互作用所表现出来的功用和效果。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之所以要创造和使用制度,原因在于制度能满足人们在社会交往中的某种需要,而这些需要的满足,都是通过制度功能的发挥来实现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开展也离不开思想政治教育制度的保障,思想政治教育制度作为历史发展过程中某一阶级或组织为了满足思想政治教育实践需求而制定或认可的调节思想政治教育参与者社会关系结构的规则体系,它对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基础和保障作用也是通过其制度功能的发挥来实现的。从本体论出发,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思想政治教育制度的功能:一方面是思想政治教育制度的应然功能,即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在理论上应该具有的功能,也就是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应该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和体现什么样的价值。具体而言,思想政治教育制度的应然功能是保障和促进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有序、高效地进行,并最终促进教育主客体自由而全面地发展。另一方面是思想政治教育制度的实然功能。即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在现实教育活动中所发挥出来的实际效用,也就是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在特定历史条件和情境中所产生的客观效果。具体而言,思想政治教育制度的实然功能为思想政治教育的有序开展提供了以下四方面的基础和保障作用。
第一,为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确定规则。确定规则是思想政治教育制度最基本的功能,思想政治教育制度通过一系列的规则来告诉教育活动的参与者什么能做、什么应该做、什么必须做,或是相反。这一系列的规则不仅明确了教育主客体的权利和义务,也确定了教育活动的实施范围和活动空间,为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有序开展提供了运行轨道。
第二,为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提供导向。思想政治教育的开展不是随意和漫无目的,它有一个明确的导向。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就为教育活动的开展提供了活动导向和行为指南,以确保教育活动能朝着合乎制度要求的方向顺利发展。凭借制度的导向功能,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可以减小分歧和冲突,最大限度地做到心往一处想,力往一处使。
第三,为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创造秩序。布罗姆利认为:“没有社会秩序,一个社会就不可能运转。制度安排或工作规则形成了社会秩序,并使它运转和生存。”[1]同样,没有合理的教育秩序思想政治教育也不能正常运转,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形成了教育活动的秩序,通过秩序的规约,减少了教育活动的信息成本,提高了教育活动的运行效率,为思想政治教育的正常开展提供了秩序保障。
第四,为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营造环境。制度为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一个稳定的活动框架,在这个框架中,教育主体的思想和行为都会潜移默化地受到影响,经过多次的影响之后,教育主体会形成一定的活动范式和存在形式,这就塑造了一种环境。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内容和方法都要受到这种环境的影响,久而久之,这种由制度塑造的环境就成为了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先天基础和重要保障。
二、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功能的异化表现
虽然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功能的发挥对思想政治教育的开展具有重要作用,但并不是所有的制度都能按照预期要求发挥自己的效用,功能异化就是思想政治教育制度绕不开的一个现实难题。异化本是德国古典哲学的重要术语,“指在一定条件下,把自己的素质或力量转化为跟自己对立、支配自己的素质或力量,是用以表达本质的存在、主体向客体转化关系的概念”[2]。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功能的异化是指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功能的发挥脱离了制度功能的本意,扭曲了制度功能的目标,使得教育活动的主客体关系对立,制度功能变成了思想政治教育有效开展的桎梏和障碍。现实生活中,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功能的异化主要表现为功能目标的异化、规则运行的异化和秩序维持的异化。这些异化形态反映了思想政治教育制度与教育活动、教育主体相互分离、转化和对立之关系。
首先,功能目标的异化,思想政治教育制度从促进人的发展演变为制约人的发展。思想政治教育制度的最终目标是促进人自由全面的发展,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只有在一定的制度安排或者社会环境之中才能真正实现。“正像社会本身创造着作为人的人一样,人也创造着社会。”[3]社会性是人的本质属性,合理公平的社会制度是人“自由自觉的活动”得以开展的前提,也是人自由全面发展的重要保障。而在现实的思想政治教育制度框架下,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教育活动的参与者感受到的不是与人的本质相符合的那种“自由自觉”的轻松气息,而是与人的本质相对立的那种严厉而繁琐的沉重氛围。制度给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内容和方法带来的不是活力,而是束缚。以考试制度为例,考试只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一种手段,其本意是为了让学生能更好地复习和巩固已学之知识。而在现实中,考试变成了一种目的,学生不是把考试当成一种自我发展的动力,而是看成一种负担,看成是强制和压迫自己的一种敌对力量。在这种异化的制度环境下,教育主体不是以一种积极的心态去理解或享受制度,而是以一种消极的态度去抵触或迎合制度,这样,思想政治教育的制度功能就从促进人的发展走向了制约人的发展。
其次,规则运行的异化,思想政治教育制度从共同遵守的规则演变为部分人遵守的规则。为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确定规则是思想政治教育制度的基本功能,确定规则通常来讲相对容易,但规则的运行却十分复杂。按理说,在思想政治教育制度框架中,所有参与者都是平等的,规则对每个人都具有同样的约束力,违反规则就应该受到相应的惩罚,规则只有被共同遵守才能发挥其应有的效用。但在现实思想政治教育中,一方面由于教育主客体之间客观上存在着不平等的现象,同样的规则,教育主体可以不去遵守,而教育客体却不能。比如高校课堂管理规则要求,教师和学生上课期间不能接听手机,但现实情况是,教师往往可以接,而学生不能。另一方面是由于规则执行的缺位,违反规则得不到相应的惩罚,遵守规则得不到相应的好处。比如学校考勤制度规定,迟到或者缺席要受到相应的惩罚,但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没有得到真正贯彻,遵守这个规则和不遵守这个规则在最后考核中实质上没有差别。规则运行的异化,让思想政治教育制度从共同遵守的规则变成了部分人遵守的规则,这种变化给制度规则抹上了一层不平等不公正的印记,这样的思想政治教育制度不仅不能保障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有效进行,反而会阻碍思想政治教育效果的取得。
再次,秩序维持的异化,思想政治教育制度从形成秩序、降低成本演变为扰乱秩序、增加成本。一般而言,思想政治制度能营造秩序,为教育主体提供预期,减少活动过程的不稳定性,减低教育成本。但一旦秩序维持功能发生异化,思想政治教育制度也能扰乱秩序,增加教育过程的成本。比如为了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更加有序,我们创立了请假制度,但当我们赋予这种制度过多的步骤和权限时,却发现这种制度发生了异化。学生的一张假条需要责任教师的签字、学院盖章以及教务处批准等等环节。制度的秩序功能已经变成了为难和控制学生的手段,这样不仅没有使教育秩序得到维护,反而使其更加紊乱。在现实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秩序的维持者和受约束者对待秩序的态度总是存在分歧。秩序的维持者以为自己是秩序的主宰,秩序对自己没有约束,所以会不断强化秩序,并尽可以能地扩大和增加秩序的维持范围和完成步骤。而秩序的受约束者会以为自己是秩序的“囚徒”,遵守秩序只是一种负担,所以会尽可能地去回避秩序、破坏秩序。在这种情况下,制度的秩序维持功能就发生了异化,这种异化扰乱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活动秩序,增加了活动成本。
三、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功能异化的原因分析
虽然思想政治教育制度的某些功能发生了异化,但这并不说明制度就失去了应有的作用。在某种程度上,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功能的异化具有客观必然性。也就是说,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功能的异化是不可避免的,是制度之所以为制度的先天逻辑的必然发展。从制度的起源来看,马克思主义认为:“在社会发展的某个很早的阶段,产生了这样的一种需要:把每天重复着的生产、分配和交换用一个共同规则约束起来,借以使个人服从生产和交换的共同条件。这个规则首先表现为习惯,不久便成了法律。”[4]由此可以看出,制度从一开始就对社会具有双重作用,它既是社会发展的共同条件,又是社会发展的规则约束。制度所具有的内在的固定化倾向是可能阻碍社会发展的关键原因。同样,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功能异化的根本原因就是思想政治教育制度的相对稳定性与教育活动的客观变化性之间的矛盾,是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功能的有限性与教育发展需要的无限性之间的矛盾。无论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如何更新、完善,其制度功能的发挥也总是具有滞后性和有限性,都不可能穷尽教育活动的全部内容,而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需要却总是不断变化和发展的。这种稳定与变化、有限与无限之间的矛盾是造成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功能异化的根本原因。
当然,除了根本原因以外,从制度的运行层面分析,造成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功能异化的具体原因还包括以下方面。
第一,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取向的功利化。
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取向的功利化是指制度的设计者和实施者在制定和运行制度时,是以实现教育活动的社会目标为优先取向,而对教育个体的内在发展关注不够。虽然思想政治教育的直接目的是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人,但最终目标还是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其落脚点是人而不是社会。长期以来,很多教育者拘泥于传统社会本位思想的泥沼,对思想政治教育的阶级性或政治性过于敏感,只看到了思想政治教育服从社会的功利性一面,认为思想政治教育的社会价值始终是首要的,而人只是社会发展的工具。照此思路,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功能的发挥自然也就更偏重于对个体的规制和约束,忽略了制度功能对个体的引导和教化,而这恰恰又与思想政治教育制度的应然功能相背离。这种功利化的制度倾向无疑为思想政治制度功能的异化埋下了诱因。
第二,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制定的单一化。
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制定的单一化是指制度制定主体的单一性和制定流程的单向化,即制度的制定权力掌握在特定机构或部分人手里,制度安排通常是采用“自上而下”的流程。虽然制度制定的单一化在某种程度上确实能提高制度制定的效率,但其带来的弊端更不可忽视。不可否认,制度制定的单一化带有强烈的指令色彩,上级与下级之间具有明显的等级划分。少数人掌握着制度制定的权力,其他人只能被动地遵守和服从各项制度。这样不仅不能调动大多数人遵守制度的积极性,反而容易引发他们对制度的反感和抗拒。同时,由于制度供给主体的单一化与教育活动需要的多样化之间存在矛盾,少数人制定出来的制度无法完全满足教育活动的制度需要,而一旦制度供给与制度需求脱节,就会导致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功能的异化。
第三,思想政治教育制度供给的广泛化。
制度并非万能的,思想政治教育制度也不是越多越好。思想政治教育制度供给的广泛化是指思想政治教育制度的供给超过了制度的需要,造成了制度过剩。现实生活中,某些人迷信制度神话,泛化制度在教育活动的客观功用,以为制度是解决所有教育问题的灵丹妙药,似乎制度制定越多,就越能提高教育活动的实效。于是,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开始泛化,各种名目繁多、标准不一的制度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但问题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制度供给是有限度的,一旦超出这种限度,就会造成制度多余。各种事无巨细的制度规则会让人变得厌烦,从而产生抵触制度的念头,这样,思想政治教育的制度功能就发生了异化,制度就从原来发展人的手段变成了压制人的枷锁。
第四,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实施的形式化。
在现实的思想政治教育中,很多情况下并不是缺失制度,而是由于制度没有得到有效的实施,以至于流于形式。从表面上看,目前的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已初具规模,无论是教学、管理、考勤还是考核都已有了明确的制度呈现,但制度功能的发挥却完全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原因就是制度的实施存在形式化倾向,有章不循的现象比较严重。同时,制度实施的形式化还表现为制度的频繁更换,一些组织由于缺乏规划,经常朝令夕改,随意地变更制度,完全忽略了制度具有的稳定性和权威性的特质。长此以往,随着制度实施形式化的发展,制度就显得形同虚设,制度的功能也就不得不发生异化了。
第五,思想政治教育制度评价的残缺化。
制度评价对制度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思想政治教育制度评价的残缺化主要是评价主体的残缺和评价标准的不完善。现实生活中,思想政治教育制度的评价主体一般都是上一级的领导机构,制度的其他参与者很少能参与制度的评价,而他们恰恰是最具有发言权的。这种评价主体的残缺,在某种程度上又会导致评价标准的不完善。由于评价主体是单一的领导机构,他们在评价制度时一般会侧重于评价制度的现实功效以及制度的可操作性等显性因素,忽略了制度本身的道德性和合法性等隐性因素。思想政治教育制度评价的残缺化破坏了制度本身的完整生态,并最终导致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功能的异化。
四、应对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功能异化的路径探寻
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功能的异化虽然具有一定的客观必然性,但这并不说明人们在异化面前无能为力。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功能异化的根本原因是制度的相对稳定和有限与教育活动的客观变化和需求无限之间的矛盾,要应对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功能的异化最为根本的就是要与时俱进地推进制度创新。而对于制度创新的历史必然,恩格斯曾有过精辟的论述,他认为:“历史上依次更替的一切社会制度都只是人类社会由低级到高级的无穷发展进程中的一些暂时阶段。每一个阶段都是必然的,因此,对它所发生的时代和条件来说,都有它存在的理由;但是对它自己内部逐渐发展起来的新的、更高的条件来说,它就变成过时的和没有存在的理由了;它不得不让位于更高的阶段,而这个更高的阶段也同样是要走向衰落和灭亡的。”[5]由此可见,制度的演变过程就是一个不断创新和发展的过程,要克服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功能的异化就只有不断地创新和完善制度,促使制度随时保持活力,以便能最大限度地适应和满足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变化和需要。当然,从制度运行的层面加以探寻,要应对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功能的异化可以从以下具体方面入手。
第一,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制度的人文内涵。
思想政治教育的最终目标是人的全面发展,思想政治教育制度不能仅仅为了外在的功利性目标而忽视了本身的人文内涵。如果思想政治教育制度违背了人性的发展需求,那么这种制度本身就不值得尊重,如果思想政治教育制度促进了人性的完善,那么,实际上我们尊重的也是人性的光辉而不是思想政治教育制度本身。“规范的伦理价值永远是相对的,而人性的道德价值才是绝对的。”[6]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必须要走出功利化的误区,提升自己的人文内涵。一方面,要树立以人为本的制度理念,真正明白思想政治制度的本意并不在约束人和控制人,而在服务人和发展人。另一方面,要凸显制度的人文关怀,增加思想政治教育制度中关心人、理解人的成分。因为,只有人性化的制度才能更好地凸显制度本身的伦理色彩和人文属性,才能真正地得到教育主体的认同和遵行,从而更好地促进个体的人性完善和全面发展,进而完成思想政治教育的育人目标。
第二,促进思想政治教育制度的供给多元。
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应该反映多数人的利益诉求,如果只有上级领导机构指令式的制度安排,那么反映出的也就是单一的主体诉求,这样完全不能调动受教者对制度参与的积极性和自主性。要消解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功能的异化,就必须要促进思想政治教育制度供给的多元。一方面是制定主体的多元。思想政治教育制度的制定应该树立全员意识,改变原来的由单一机构垄断制度供给的局面,充分尊重各级教育主体的制度参与权利,最大限度地调动更多的活动主体参与到制度制定的过程中来。另一方面是供给渠道的多元。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应该改变原来自上而下的单一性供给流程,坚持开放互动的原则,拓宽制度供给的渠道,尽可能地把思想政治教育制度的供给变成一个开放的、互动的、民主的大众参与过程。比如,在制度供给中,可以设置适当的前馈和反馈机制,这样,既能充分了解各个活动主体的制度诉求,又能根据实时反馈及时调整制度供给中的偏差与不足。
第三,精简思想政治教育制度的内容供给。
现实生活中,思想政治教育的制度供给存在着泛化的倾向。要消解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功能的异化就必须要精简思想政治教育制度的内容供给。一方面要增强制度理性,走出“制度神话”的误区。思想政治教育制度之所以会出现泛化,根本原因就在于人们的“制度万能”的思想观念。精简思想政治教育制度的内容供给首先就是要更新观念,增强制度理性,客观地认识到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并非万能的,制度的供给并不是越多越好。要看到思想政治教育制度的局限,扬长避短,合理高效地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制度的功效。另一方面是要撤销供给过剩的制度。对一些已经存在的没有发挥功用或者起到相反功用的制度加以取缔,因为这些过剩制度的存在不仅会降低制度运行的效率而且还会增加制度维持的成本。
第四,健全思想政治教育制度的运行机制。
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如果得不到有效的实施,就会流于形式,变成一纸空文。要克服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功能的异化,就必须要健全思想政治教育制度的运行机制。一方面要培育人们的制度意识,维护制度权威。无论是有章不循还是对制度的随意变更,都是因为对制度缺乏合理的认识和敬畏。要加强宣传教育,培育起人们的制度意识,为制度的运行创造良好的前提条件。让人们知道在制度的运行中,不存在任何超越制度之上、游离制度之外的特殊主体。任何个体的利益诉求都只能在遵守制度的前提下才能实现。另一方面是要强化制度实施的执行和监管力度。要通过落实制度负责人,从具体的小事抓起,确保制度的严格执行。同时,拓宽监督渠道,对有章不循、有度不依和违法不究等不良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大力推进思想政治教育制度运行机制的程序化和规范化。
第五,完善思想政治教育制度的评价体系。
评价体系的不完善会导致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功能的失调。要消解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功能的异化就必须要完善思想政治教育制度的评价体系。一方面是评价主体的完善。思想政治教育制度的评价主体应该是多元的。除了相关的领导机构以外,还要调动广大的其他活动主体也参与到制度的评价中来,一项制度的好坏,不能只是少数人说了算,还要考虑大多数人的意见。另一方面是评价标准的完善。思想政治教育制度不应该只有工具性的评价标准,不能只侧重于考察制度的现实功效。一套完整的评价标准应该包含对思想政治教育制度的合理性、道德性和现实性三个方面内容的考察。既要评价思想政治教育制度的内容是否符合客观规律,又要评价思想政治教育制度的存在是否道德,还要评价思想政治教育制度的可操作性及运作成本。
[1]〔美〕丹尼尔·W·布罗姆利.经济利益与经济制度:公共政策的理论基础[M].陈郁,等,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55.
[2]辛鸣.制度论:关于制度哲学的理论建构[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133.
[3]马克思.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8:75.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11.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212-213.
[6]赵汀阳.论可能生活[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