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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汝璈:在远东军事法庭上审判日本战犯的中国首席法官

2015-03-29徐忠友

传记文学 2015年9期
关键词:战犯审判法官

文 徐忠友

梅汝璈:在远东军事法庭上审判日本战犯的中国首席法官

文 徐忠友

上图:东京国际审判现场

1945年9月2日,参加对日作战的中、美、苏等同盟国代表在停泊于日本东京湾的美军军舰“密苏里”号上,举行了接受日本投降签字仪式,此后一批罪行累累的日本战犯受到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审判。梅汝璈,就是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审判日本甲级战犯的中国首席法官。虽然时间已经过去70年了,但他在法庭上依法严惩日本战犯、维护祖国尊严的出色表现和人生的一些故事,已经载入了史册。

年轻时从爱好文学转向法律

1904年,梅汝璈出生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江西省南昌市南大门、紧靠南莲路(现为青云谱区)的朱姑桥梅村一个有名望的梅氏家族,其始祖可以追溯到商纣时期的忠臣梅伯。

20世纪20年代,梅汝璈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北平清华学校(清华大学前身) 留学预备班学习。在清华学习期间,他最初是爱好文学的,课内外经常写一些习作,并在《清华周刊》上发表过多篇文章:发表在第286期上的《清华学生之新觉悟》、第295期上的《辟妄说》和第308期上的《学生政治之危机及吾人今后应取之态度》等,表达出年轻时代的他一种忧国忧民的思想。

1924年,梅汝璈从清华学校毕业后,带着为国学习的抱负前往美国留学,他先在斯坦福大学文学院学习,获得文科学士学位,并被选入怀·白塔·卡帕荣誉学会。他觉得法律对一个国家有序稳定的发展太重要了,而要维护世界的公平与正义,同样是不可或缺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法律是治国平天下的法宝。因此,他在1926年选择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律。经过3年的努力学习,1928年24岁的他,以优秀的成绩获得了芝加哥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在此期间,他曾与同学施滉、冀朝鼎等组织了中山主义研究会,以响应国内发生的北伐革命行动。

1929年春,梅汝璈游历了英、法、德、苏等国后学成回国,先后任教于山西大学、南开大学、武汉大学,讲授“英美法、政治学、民法概论、刑法概论、国际私法”等课程,向年轻学子传授法律知识。他还担任过国民政府内政部参事兼行政诉愿委员会委员、立法院委员及立法院涉外立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外交委员会代理委员长、国防最高委员会专门委员、中山文化教育馆编译部主任及《时事类编》半月刊主编,对于各项法规的制定与推行,多有胜人一筹的贡献。同时,他还在复旦大学、中央政治学校等院校兼职讲授“英美法”课程。在多校执教期间,他不仅强调“法治”的重要性,而且经常以“耻不如人”的清华精神谆谆告诫莘莘学子。因此,他为祖国培养出了一批优秀的学生,真可谓“桃李遍天下”。

审判日本战犯的中国出色法官

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爆发后,日本发动对华全面侵略。穷凶极恶的日寇无法无天,在中国的土地上烧杀掠抢。梅汝璈亲眼目睹国破山河被占、房屋被火烧、百姓血流成河的悲惨情景;他的许多学生流离失所,无法正常学习,甚至有些就倒在敌人的枪口之下。抗日战争之始,南开大学迁往昆明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合并成立“西南联大”。他途经重庆,应当时担任教育部次长的清华校友顾毓琇的邀聘,担任该校的法律系教授。他曾对学生们说:“面对那些践踏法律、泯灭人性的日本鬼子,我心里感到无比愤怒。我想总有一天,我们要用《国际法》去审判日本军国主义。”

这一天总算来了!在中、美、苏等国军民的共同努力下,日本军国主义在中国等战场上受到了沉重打击,拉长的战线已经朝不保夕,首尾难顾,即将失败。1945年8月6日和9日,美军先后在日本广岛和长崎各投下一颗原子弹后,加速了日本军国主义的失败。面对如此惨重败局,日本天皇裕仁不得不于1945年8月15日通过广播发表《终战诏书》,宣布无条件投降。1945年9月2日,参加对日作战的同盟国代表接受日本投降签字仪式在停泊于日本东京湾的美军军舰“密苏里”号上举行。日本代表在无条件投降书上签字,中、美、英、苏等9国代表相继签字。至此,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结束,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也落下帷幕。这时的梅汝璈代理国民政府立法院外交委员会主席,因为他是我国法学界权威,不久便肩负参与审判日本甲级战犯的重任。

1945年12月16至26日,苏、美、英三国外长在莫斯科举行会议,议定并征得中国同意,设立盟国管制日本委员会。同时,依据美、中、英三国政府签署的《波茨坦公告》第十款之规定:“对于战争罪犯,将处以法律之裁判。”1946年2月15日,盟军统帅麦克阿瑟将军根据各盟国政府的提名,正式任命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11名法官:美国的希金斯、中国的梅汝璈、英国的帕特里克、苏联的沙阳诺夫、法国的柏乃尔、澳大利亚的韦伯、加拿大的马克杜古、荷兰的洛林、新西兰的诺斯克鲁夫特、印度的帕尔、菲律宾的哈那尼拉。澳大利亚的韦伯被麦克阿瑟任命为庭长,美国的J.B.季南被麦克阿瑟指派为检察长。

1946年3月19日,梅汝璈肩负着祖国与民族的重托与期望,从上海登机飞往日本。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人员合影,前排右二为梅汝璈

到了东京后,梅汝璈等11名法官就进行了审判前的预演。当庭长韦伯宣布入场的顺序为美国、英国、中国、苏联、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荷兰、印度、新西兰、菲律宾时,把中国法官的座次排在英国之后。梅汝璈立即对这一安排提出强烈抗议,他说:“如论个人之座位,我本不在意。但既然我们代表各自国家,我认为法庭座次应该按日本投降时各受降国的签字顺序排列才最合理。首先,今日系审判日本战犯,中国受日本侵害最烈,且抗战时间最久、付出牺牲最大,因此,有八年浴血抗战历史的中国理应排在第二,再者没有日本的无条件投降,便没有今日的审判,按各受降国的签字顺序排座,实属顺理成章。”接着,他愤然脱下象征着权力的黑色丝质法袍,拒绝“彩排”。他说:“今日预演已有许多记者和电影摄影师在场,一旦明日见报便是既成事实。既然我的建议在同仁中并无很大异议,我请求立即对我的建议进行表决。否则,我只有不参加预演,回国向政府辞职。”由于他的据理力争,庭长当即召集法官们表决,结果入场顺序和法官座次按日本投降各受降国签字顺序安排。这次预演虽然推迟了半个多小时进行,但梅汝璈却为我国争得了应有的位置,捍卫了中华民族的尊严。

1946年5月3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正式开庭,接受了盟军最高统帅部国际检察处对东条英机、广田弘毅等28名被告的起诉。在对这些甲级战犯量刑方面,又起波澜。由于11名法官所在国存在着不同法律体系的影响,且各国受日本侵害程度不同,来自不同国家的法官们在对战犯是否该被判处死刑的问题上发生了激烈争辩,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并没有提供量刑依据。在这种情况下,庭长韦伯便主张将战犯全部流放到一个远离陆地的荒岛上,像当年的拿破仑那样;有些来自未遭到日军过多侵略践踏的国家的法官们不赞成处以死刑(其中最让人不可理解的是,印度法官帕尔甚至主张要以佛教的“慈悲”为怀和国家犯罪不应追究个人责任等原因,荒唐提出无罪释放25名战犯);美、英法官虽然支持对战犯的死刑判决,但他们的注意力都在那些发动太平洋战争和虐待过美、英战俘的战犯身上,而对于在中国采取“三光”政策、犯下滔天罪行的土肥原贤二等甲级战犯,态度却比较暧昧。中国法官梅汝璈则坚决要求严惩这些侵华战争的罪魁祸首。为了伸张正义,他根据审判过程中两年来收集的日军暴行,例如在南京大屠杀中就用了砍头、挖心、剖腹、碾压、水溺、火烧、砍去四肢、割下生殖器等令人发指的暴行,较之德军在奥斯维辛集中营的单纯用毒气杀人残酷百倍,主张对南京大屠杀主犯松井石根必须处以死刑,同时也努力收集板垣征四郎、土肥原贤二、梅津美治郎、南次郎等侵华主犯的罪证,并全力争取将这几个首恶判决死刑。在这些事实面前,11名法官中有6名法官支持给予日本甲级战犯处以死刑。

在法庭最后环节的工作——判决书的书写问题上,梅汝璈再次以其凛然正气和爱国之心为中国人争得了荣誉和尊严。当时,有人主张判决书统一书写,但梅汝璈认为,有关日本军国主义侵华罪行的部分,中国人受害最深,中国人最明白自己的痛苦,中国人最有发言权,因此,这一部分理当由中国人自己书写。经过他的交涉,由这次历史性审判而形成的长达90余万字的国际刑事判决书,留下了梅汝璈代表4亿多受害中国人民写下的10多万字。

1948年11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经过长达两年半时间和808次庭审,对日本主要战犯进行了最后审判,依法判处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等7名罪恶累累的首犯绞刑!同年12月22日深夜,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战犯的行刑在东京巢鸭监狱内进行,美国、中国、英国、苏联4国驻日代表到场监督行刑,主执行官和行刑宪兵、法医,由典狱长率队进入刑场。当晚11时30分,7名被告在各自的执行绞刑的命令上签了字,然后他们一律换上美军救护工作服,戴上手铐。10分钟后,他们被行刑宪兵押到绞刑台前。执行官走上指挥台,按照抽签先后次序,第一个押上绞刑台的是土肥原贤二,第二个押上绞刑台的是曾经畏罪自杀未死的东条英机,第三个押上绞刑台的是松井石根,第四个押上绞刑台的是武藤章。第二批押上绞刑台的是坂垣征四郎、广田弘毅和木村兵太郎。36分钟后,最后一个押上绞刑台的战犯木村兵太郎在绞刑架上挣扎了几下便垂头死去。他们当中,土肥原贤二、松井石根、坂垣征四郎,都是在中国杀人放火、罪大恶极的战犯。1分钟以后,日本战犯们被处决的消息就通过电波传遍了世界。

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日本战犯的同时,南京、上海、马尼拉、新加坡、仰光、西贡以及苏联的伯力等地也设立了军事法庭,审判日本乙级、丙级战犯,受审的战犯共5416人,其中有937名恶贯满盈的战犯被处以死刑。攻占南京主力的日军第六师团长谷寿夫,被引渡来华受审,判处死刑,枪毙在雨花台刑场。

梅汝璈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积极维护了祖国的尊严和人民的利益,也赢得了世界的赞赏与尊重,出色完成了任务。周恩来曾高度评价说:“他为人民办了一件大好事,为国家争了光,全国人民都应当感谢他。”时任国民政府教育次长兼国立政治大学校长顾毓琇还赠剑给梅汝璈,并称他为壮士。当时,有多家报刊载文这样评价梅汝璈:“他代表中国人民参与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不仅为中国人民赢得了正义,并与此前的德国纽伦堡审判一道,确立了国际法上对侵犯和平罪、反人道罪的司法准则,对国际法的发展和维护国际正常秩序起到了创造性的作用。”

为祖国法制工作谱写篇章

1948年底,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日本战犯任务结束后,南京国民政府任命梅汝璈为行政院政务委员兼司法部长,并电催他回南京履新。但他对国民党内的专制与腐败早已深痛恶绝,对国民政府的前途也不看好,便以还有些事没完成、劳累过度、身体不好等种种托词迟迟不予到任。而他对共产党为国为民、艰苦卓绝的奉献精神十分推崇,同时也看到了即将成立新中国的希望。于是,他重新规划了一条全新的人生道路。

1949年6月,梅汝璈终于下定决心,开始了弃暗投明的行程。他先从日本南去香港,一到港岛后,立即与中共驻港机构取得联系,随之通过新闻界公开了投向光明的心声。同年12月初,他在中共驻港机构的安排下,乔装打扮乘船北上,安全抵达新中国的首都北京。第二天,他就应邀出席了中国人民外交学会成立典礼。

中共中央对梅汝璈的归来非常欢迎,高度重视,并给他安排了重要的社会职务:历任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案委员会委员,第三、四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以及世界和平理事会理事、外交部顾问、中国人民外交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政法学会理事等职,为中国的外交事业和法制建设作出了杰出的贡献。

梅汝璈在新中国成立前后还著有《中国人民走向宪治》《中国战时立法》《告日本人民书》《关于谷寿夫、松井石根和南京大屠杀》《制定侵略定义的历史问题》《世界人民坚决反对美国对日本的和约》等著作,为祖国的法制建设事业谱写了新篇章。可惜,在1957年“反右运动”中,梅汝璈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

“反右运动”结束后,梅汝璈考虑到东京审判不仅程序冗长,而且庭审过程异常惊心动魄,作为重要历史见证人和参与者的他,一直希望将东京审判全过程如实地描述下来,并结合自己的法学专业知识进行评述,给国内外法律界人士提供一本借鉴的参考书。在这种责任感的驱使下,1962年他开始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一书的撰写工作。

没想到在1966年爆发的文化大革命中,梅汝璈又遭到了更严重的批判。他撰写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只完成了7章中的前4章,后面3章由于受到造反派的严重干扰,再也无法写下去了。还有外交部的“造反派”在抄家时,搜出那件他曾在东京审判时穿过的法袍如获至宝,竟然以为抓住了他有反动的历史问题的重要证据,这些不懂历史、只讲所谓阶级斗争的造反派还试图将法袍烧毁。但他对此有理有节地应对抗争,并进行了巧妙的周旋,从而保存下了这件历史的珍品。

1973年,梅汝璈在饱受“文革”摧残之后,怀着对亲人的眷恋、对“文革”的不满和厌恶,还有对未能写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这本巨著的遗憾,在北京与世长辞,终年69岁。1998年底,梅汝璈的儿子梅小璈等家人遵照梅先生的遗嘱,将他在东京审判时穿过的法袍和他撰写的厚达尺余的东京审判判决书中文原稿,捐献给了中国革命博物馆收藏,希望这些遗物能作为历史的见证警示后人永远不要忘记过去的那段岁月。

在中国人民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之际,梅汝璈这位当年曾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叱咤风云的中国首席法官,仍是当今海内外炎黄子孙缅怀的一位可敬的历史人物。

责任编辑/胡仰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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