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与农村信贷研究
2015-03-28贾丽华
□文/贾丽华
(天津财经大学 天津)
一、前言
农业安天下,稳民心,“三农”问题一直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中之重,改变农村滞后的经济社会面貌需要金融的大力支持。农村目前的现实情况是:一方面许多银行“不作为”,中国农村资金通过金融渠道大规模外流,且有日益严重之势;另一方面农村经济主体因缺少相关抵押担保而获取贷款困难。
从巨灾风险的角度看,农业属于高风险行业,金融机构对此心存畏惧。农业保险是专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遭受经济损失提供的一种保险,不仅能支持农业的发展,也有利于降低农村信贷的风险,促进农村信贷服务的改善。
二、农业保险和农村信贷关系分析
完善农业保险体系有助于缓解农村信贷市场困境,促进农业经济发展。贺磊(2013)基于bootstrap 仿真对中国信贷增长与保险发展关系进行了动态分析,结果表明保险的吸收资金和资金配置功能对信贷发展具有负面作用,而保险的风险转移和补偿作用对信贷具有正向作用,整个保险市场对信贷的作用取决于正向和负向作用的较量,呈现上下波动的特征。具体而言,二者的关系可以概括为:相互促进和相互竞争。
(一)农业保险、农村信贷互相补充
1、农业保险促进农村信贷的发展。一方面农村信贷存在着信贷规模较小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农村信贷供求双不足;另一方面农村信贷的用途不合理,农村信贷的用途主要有农业生产性消费和生活性消费两种,目前后者是农村信贷的主要用途。产生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农业生产风险高,农民的可持续性收入不稳定。而导致农业生产风险高,农民的可持续性收入不稳定的原因主要是农业本身就是个高风险行业,而且农村的抵押担保机制不健全。农业保险制度是解决以上问题很好的方法,主要表现为:(1)农业保险提升农民抵御风险的能力。农业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高风险行业,在农民发生损失的情况下,农业保险可以为其提供一定程度的补偿,从而增强了农民的抗风险能力,能有效刺激农民对金融产品的需求,在确保农业稳定、持续发展的同时,也促进了农村金融体系的完善;(2)农业保险具有抵押担保的作用。农业保险可以发挥抵押担保的作用,提高农村资金需求者的信用等级,从而增加信贷资金的可获得性;(3)农业保险促进农村信贷量的增长。通过参保农业保险,农村信贷机构可以将自身的部分信贷风险转移给保险机构,降低其经营的风险。随着保险公司的发展,其专业化程度不断提升,对于农村客户的信息必然会更加完备,农村信贷机构可以利用这些信息,使其资金投放更加安全,二者在业务上互补合作,降低交易成本。从以上三个方面可以看出,农业保险可以促进农村信贷的发展。
2、农村信贷促进农业保险的发展。(1)从渠道方面,农业保险销售依托银保合作。目前,我国保险公司在农村覆盖面有限,农村保险市场发展不成熟。与此相反,以银行为主体的金融机构在农村发展的比较成熟,尤其是邮政储蓄银行、农业银行网点遍布农村,且深受广大农民的信任。保险机构依托银行等金融机构深入农村,可以降低由于信息不对称引发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降低其风险。银行为主体的农村金融可以利用自身的网点和人员优势,向广大农民朋友宣传农业保险,协助保险公司更好地开展农业保险工作,甚至可以开展更深层次的银保合作;(2)农村信贷的增长促进农业保险需求增长。农村信贷的发展能促进农村经济大发展,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随着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农民对农业保险的需求也将增加,从而促进整个农业保险的发展,促进农村保险市场的完善;(3)农村信贷可以为农业保险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农村信贷资金的注入,可以促进我国由粗放型农业向精细型农业的发展,提高我国农业产品的附加值,推进我国现代化农业发展的步伐。同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农村教育的发展,这些都能有效地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为农业保险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鉴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农业保险与农村信贷存在着相互促进的关系。农业保险和农村信贷的这种相互促进的关系也被多国运用,许多国家将农民参加农业保险作为获得贷款的先决条件。如美国的1994年《农业保险修正案》中就明确规定,不参加政府农作物保险计划的农民不能得到政府的其他福利计划,如农产品贷款计划、农产品价格补贴和保护计划等,农民必须购买巨灾保险,才能追加购买其他保险。印度、菲律宾等国家也采取了类似的做法,这种银保互动、险贷结合的贷款投放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范围内缓解了涉农企业和农户难贷款、银行贷款难的长期性矛盾,利于引导银行转变经营理念、改善信贷服务方式,进一步适应新农村经济发展,值得我国借鉴。
(二)农业保险和农村信贷互相竞争。保险和信贷是金融市场的主要经济活动,保险的资金聚集和分配功能将减少银行信贷在资金市场的市场份额,从而与信贷在合作中产生竞争关系。通过查阅《中国统计年鉴》、《中国保险年鉴》等相关资料可知:2010~2013年金融机构本外币涉农贷款余额分别为98,040亿元、121,469亿元、145,467亿元、173,025亿元,年增长率分别为1.24%、1.2%、1.19%。2010~2014年中资保险公司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分别为13.75亿元、31.14亿元、40.22亿元、48.80亿元、49.92亿元,年增长率分别为1.26%、0.29%、0.21%、0.02%。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涉农贷款余额和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在增长的同时,其增长速度在不断降低。这其中所蕴含的农业保险和农村信贷是相互补充合作的关系,同时也体现着某种程度上的竞争关系,二者的竞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在吸收资金方面,农业保险和农村信贷形成竞争。早在2001年,Allen 和Santomero 就寿险与银行信贷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表明二者之间存在着“存储替代效应”,寿险的发展将减少银行市场份额。同样,农业保险也有资金聚集和分配功能,与农村信贷市场有一定的竞争关系。一定时期内,农村市场上资金量是一定的。广大农民投保农业保险,会降低对农业信贷资金的供给;广大农民通过增加储蓄等形式增加了对农村信贷资金的供给,则会减少对农业保险的资金供给。因此,在资金吸收方面,农业保险和农村信贷形成两个竞争市场。
2、在金融产品服务方面,农业保险和农村信贷形成竞争。随着银保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加强,以销售代理为主要特征的初级阶段银保合作已发展到动态行业融合的高级阶段的银保合作。在农村金融保险市场,这种高水平的银保合作也是追求银行和保险公司在资本层面、经营战略上的融合,实现产品、渠道、客户共享。金融服务的同质性极大增强,可以说高级阶段的银保合作是在合作的基础上的竞争,以实现共同利润。
农业保险和农村信贷这种竞争关系既是金融市场正常的行业竞争,同时在竞争过程中又能促使保险机构和信贷机构不断地创新产品和服务,降低保险和信贷成本,最终农民获益。
三、结论
农业保险和农村信贷既相互促进,又相互竞争,对解决农村贷款难及农村经济发展问题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随着农村金融市场的开放,金融综合经营趋势的加强,农村各类金融机构必须得学会合作共赢,以综合经营的方式来满足广大农民日益增加的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需求,而且目前的银行并购保险公司和保险公司并购银行呈愈演愈烈之势。有些学者,如王戈锋提倡农村信贷机构和保险公司可以分别开展金融综合业务,即保险公司可以开展小额贷款业务,信贷机构也可以经营小额保险业务。如果这个方法确实可行,且能被国家认可,未来的农村金融市场竞争必然非常激烈。
[1]贺磊.中国信贷增长与保险发展关系的动态分析——基于bootst rap仿真的实证研究[J].财经理论与实践,2013.3.
[2]夏云,龙文军.农村土地流转与农业保险发展关系[J].中国农垦,2015.2.
[3]李延敏.中国农户借贷行为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