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凡之别——王夫之关于二曹诗歌的品评
2015-03-28付莉,高杰
付 莉,高 杰
(1.阜阳师范学院 文学院,安徽 阜阳236041;2.怀远育人中学,安徽 蚌埠233499)
历代论者关于曹丕、曹植诗歌的评价多偏重“扬植抑丕”,认为曹丕的艺术成就或者才情实力“去植千里”。刘勰《文心雕龙·才略》篇云:“魏文之才,洋洋清绮,旧谈抑之,谓去植千里。”[1]其中“旧谈抑之”说明在当时包括之前大多数论者对曹丕是不认可的,如与刘勰同时代的钟嵘在《诗品》中列曹植的诗歌为上品,曹丕的诗歌只为中品。钟嵘评曹植“骨气奇高,词采华茂。情兼雅怨,体被文质,粲溢今古,卓尔不群。嗟乎!陈思之于文章也,譬人伦之有周、孔,鳞羽之有龙凤,音乐之有琴笙,女工之有黼黻。俾尔怀铅吮墨者,抱篇章而景慕,映余辉以自烛。故孔氏之门如用诗,则公干升堂,思王入室,景阳、潘、陆,自可坐于廊庑之间矣。”[2]钟嵘把曹植比作人中的周公孔圣、珍奇的龙和凤凰、最美好的琴与笙、最精美的刺绣,用了一连串的比喻肯定了曹植的文学地位。反观他对曹丕诗歌的评价却是“新歌百许篇,率皆鄙直如偶语。惟‘西北有浮云’十余首,殊美瞻可玩。”[2]“偶语”,就是两个人相对讲话,钟嵘认为曹丕的诗歌太朴实,太俗。钟嵘的观点对后世关于二曹的评价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如唐释皎然在《诗式·邺中集》中就说“邺中七子,陈王最高”;明清时期大趋势上仍是“抑丕扬植”倾向占上风,明代胡应麟《诗薮》云:“建安中三、四、五、六、七言,乐府、文赋俱工者,独陈思耳”;到了清代,王士在《带经堂诗话》评曰“汉魏以来,二千年余年间,以诗名其家者众矣,顾所号为仙者,唯曹子建、李太白、苏子瞻三人而已。”究其原因,从读者接受的心理特点角度来说,所谓“势窘益价”、“位尊减才”,也是中国传统的道德伦理为主体的文化意识的体现。
相对于大多数论者的“扬植抑丕”,持相反观点也有。第一个对“扬植抑丕”持怀疑态度的是刘勰,在《文心雕龙》中有云:“然子建思捷而才隽,诗丽而表逸,子桓虑详而力缓,故不竞于先鸣。而乐府清越,典论辩要,选用短长,亦无懵焉”[1],认为曹丕、曹植兄弟二人各有所长,并肯定了曹丕在乐府和文论方面的成就。至明清之际,王夫之对二曹提出了颠覆性的评价,认为“曹子建之于子桓,有仙凡之隔。而人称子建,不知有子桓,俗论大抵如此”[3],子桓诗篇属于“仙”品,子建诗作则属于“凡”品。
一、“抑植扬丕”的基本态度
(一)从二曹诗歌的入选数量看
在王夫之的《古诗评选》中,曹植的诗歌只入选了七首,分别是古乐府两首,五言古诗三首,四言和五言、七言绝句各一首,数量很少;而曹丕的仅卷一乐府歌行中就入选了十六首,另外还有四言两首,五言九首,共计二十七首,相当于曹植诗歌入选量的近四倍,在历代诗歌选本中,曹丕诗歌的入选数量如此多于曹植的还是第一次。在萧统《文选》中,曹植的诗歌是十九首而曹丕只有五首;王士的《古诗笺》中曹植入选了二十首,曹丕仅为三首;清代陈祚明的《采菽堂古诗选》中入选三十二首,但仍不足曹植诗歌数量的一半。从此中对比不难看出王夫之对于二曹作品的态度。
(二)从关于二曹诗歌的评价看
王夫之《姜斋诗话》卷二云:“曹子建之于子桓,有仙凡之隔。而人称子建,不知有子桓,俗论大抵如此。”在其诗学评价体系中,曹丕的诗歌属于仙品,而曹植的诗歌则被看作凡品。曹丕在诗歌文体上的成就,涉及了乐府、七言、四言、五言等多种类型,在这些文体上都有着自己的大胆尝试和创新。在《古诗评选》中王夫之品评曹丕乐府诗《钓竿》云:“读子桓乐府,即如引人于张乐之野,冷风善月,人世陵嚣之气淘汰俱尽。古人所贵于乐者,将无在此”[4],认为曹丕的乐府有着“冷风善月”的美妙境界,让人世间的喧嚣凌厉之气都消失了;对于曹丕的《燕歌行》则是:“倾情倾度,倾色倾声,古今无两”,为“七言初祖,条达谐和”,又言“衔恤诗极不易下笔,子桓斯篇,乃欲与《蓼莪》并峙,静约故也。悲者形必静,哀者声必约”[4],称赏此篇达到了《诗经·小雅》中的《蓼莪》的高度,虽抒发悲情和哀情,但用词婉约。而将曹丕诗歌与《诗经》相媲美并不是仅此,如“柔于《鲁颂》,雕于《小雅》,不及古人者此耳。他固不减。”[4]《善哉行》评语:“微风远韵,映带人心于哀乐,非子桓其孰得哉?”《猛虎行》评语:“端际密窅,微情正尔动人,于艺苑讵不称圣?”认为曹丕作品意在言外的特点符合其对诗歌情感的温柔敦厚、艺术表现的含而不露的审美追求,故对其推崇至极。评价曹丕《黎阳作二首》之“殷殷其雷”时更是将其推为“诗圣”,他说:“只用毛诗‘雨雪载途’一句,纵横成文。伤悲之心,慰劳之旨,皆寄文句之外,一以音响写之。此公子者,岂不允为诗圣?”[4]。曹丕在杂诗上亦有创新,他的《大墙上蒿行》是诗歌史上第一部长句长篇的诗歌,全诗一共七十五句,共三百六十个字,而且句式长短参差交互使用,节奏多变,王夫之说它“长句长篇,斯为开山第一祖。鲍照、李白领此宗风,遂为乐府狮象。”[4]
但是王夫之对曹植诗歌的评价可谓极尽贬谪,认为曹植只是“驵才”和“横得大名”,“酌其定品,正在陈琳、阮之下。”[4]在其看来,“子建乐府见于集者四十三篇,所可读者此二首耳。余皆累垂郎当,如蠹桃苦李,繁然满枝,虽朵颐人,食指不能为之一动。”[4]把曹植乐府诗比作“蠹桃苦李”,仅《当来日大难》和《野田黄雀行》为“可读者”。对其四言诗,也是极端否定,评其《朔风诗》说:“子建诗排当沓合,了无生气。钟嵘所谓‘琴笙’、‘黼黻’,皆彼物耳”[4],认为曹植是刻意为文,因此写出的作品也是了无生气。对五言古诗也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把其与曹丕的五言相比较,认为曹植在诗坛难有自己的一席之地,评曹丕《芙蓉池作》:“灵光之气每于景事中不期飞集,如‘罗缨从风飞’,‘丹霞夹明月’,真令后人镌心,腐毫不能仿佛。子建‘朱华冒绿池’,如雕金堆碧作佛舍庄严尔,天上五云宫殿自无彼位。”
对曹植的《七哀诗》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但怀疑是其门客代笔:“情乍近而终远,词在苦而如甘。‘入室’之誉,以此当之庶己无愧。乃以植驵才,奈何一旦顿造斯品?意其谲冒家传,豪华固有,门多赋客,或代其庖,如曹洪托笔孔璋,以欺子桓,则未卜斯篇之定为植作也。不然陶皆苦窳忽成佳器,亦物之不祥矣。”[4]王夫之对曹植可谓是十分严苛,甚至到了一种偏激的状态,对曹植才情充满了质疑和否定。在王夫之眼中,曹植见识是卑下的,诗情也是鄙秽的,诗歌更是拖沓的,《赠王粲》中云:“《公宴》、《侍坐》拖沓如肥人度暑,一令旁观眉重而识趣卑下,往往以流俗语入吟咏,几为方干、杜荀鹤一流人作俑。”这与他对曹丕的评价是截然不同,有着云泥之别。
二、“抑植扬丕”的内在根源
(一)曹植“立阶级以赚人升堂”
王夫之认为一直以来曹植的声名高于曹丕的原因是“建立门庭,自建安始。曹子建铺排整饰,立阶级以赚人升堂,用此致诸趋赴之客,容易成名,伸纸挥毫,雷同一律。子桓精思逸韵,以绝人攀跻,故人不乐从,反为所掩。子建以是压倒阿兄,夺其名誉。实则子桓天才骏发,岂子建所能压倒耶?”[3]在其看来,世人多推举曹植只是因为从建安开始,诗歌开始出现“建立门庭”,许多不同的流派开始纷纷出现,诗歌的风格就各不相同,而曹植的诗歌铺排整饰,重视艺术技巧,多用骈偶,追求辞藻华丽,文人墨客模拟起来更容易,得到了很多创作者的效仿,这扩大了曹植的声名和影响力。
在王夫之看来,曹植这种“立阶级以赚人升堂”的做法是不对的,会制约诗歌的创新和发展,诗歌就会千篇一律,绝望风雅。但是曹丕的诗歌正与曹植相反,曹丕保持着自己的“精思逸韵”,独树一帜,诗歌有着独有的别人无法模拟的高妙境界。一个的诗歌绝望于风雅,而另一个却是“精思逸韵”,所以王夫之才会有着“仙凡之隔”的论断。
(二)儒家正统文艺观的体现
王夫之坚持儒家正统的文艺观,推崇儒家的“教化说”,认为诗歌应该为封建的纲常伦理服务。因而就要求诗歌所表达的内容和感情必须是在封建伦理纲常内的,必须是有节制地抒发情感,诗歌的情感应该是平和的、温婉的而不是偏激泛滥的,而且不应该在诗中倾述哀而伤的个人感受。而曹植在政治上大多失意,生平较为曲折,他的作品多抒发自己的失意与痛苦以及受到不平内心的愤恨之情。这是王夫之所不赞赏的,因而贬斥曹植,认为其诗歌不足取,如《赠白马王彪》,王夫之并没有将此诗纳入《古诗评选》中,究其原因是这首诗抒发了曹植对魏文帝的不满和自己受到不公正对待的愤恨之情,这是王夫之所不认可的。根据儒家的文艺观来看,曹丕身为上位者,是统治者,而曹植只是人臣,人臣指责怨恨上位者是不符合当时的纲常伦理的,也不符合王夫之所坚持的儒家文艺观。
坚持儒家正统的文艺观,王夫之将《诗经》作为后世诗歌创作的典范,在品评后世诗体、诗情、诗道时都回溯到这一渊源。在其看来曹丕的某些诗篇足以传承《诗经》的精髓,达到了《诗经》的理想艺术境界;而曹植诗篇只讲求辞藻雕饰,诗情不合《诗经》的内在节度,“了无生气”,乐府诗如同“蠹桃苦李”,缺少了风韵。
(三)情景观的影响
王夫之探讨诗歌抒情性的问题是在情景关系的融合中进行的。《姜斋诗话》有云:“情景名为二,而实不可离。神于诗者,妙合无垠。巧者则有情中景,景中情。景中情者,如‘长安一片月’,自然是孤忆运之情,‘景静千官里’,自然是喜达行在之情。情中景尤难曲写,如‘诗成珠玉在挥毫’,写出才人翰墨淋漓自心欣赏之景。凡此类,知者遇之;非然,亦鹘突看过,作等闲语耳。”[3]在这段话中,王夫之明确说明了情与景二者的关系,情与景虽是两种事物,但实际上二者是不可分的。能够出神入化的诗人,多能让情与景达到“妙合无垠”的境界,做到情中有景,景中含情。在王夫之看来,诗人在创作时应该做到将自己笔下的自然之美提升到情与景完全融合的境界,实现物我合一,能在诗歌中将情与景水乳交融,实现“妙合无垠”的境界的诗人才是最高明的诗人。从此观点出发,王夫之也认为曹丕诗歌远胜于曹植。
被王夫之评价为“古今无两”的《燕歌行》之“秋风萧瑟”正是情与景完美交合的代表。曹丕化景语为情语,用“秋风萧瑟”、“草木摇落”来渲染诗歌凄凉的气氛。而“明月皎皎照我床”,更是以清冷皎洁的月光照着思妇的闺床来衬托思妇对于远方夫君深切的思念之苦,融情于景,情景交融。而曹丕有意的选取如秋风、摇落的草木、白霜、南归的大雁等带有感伤情怀和色彩的秋天的物象就是为了更好地传情,以秋景落笔进而推及到思妇触景生情,抒写思妇的思念之情,最后再转回到景物的描写,在景物描写中体现了思妇的思念之苦。所以王夫之称它是:“倾情倾度,倾色倾声,古今无两。”[4]
王夫之认为曹植诗篇不如父兄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没有处理好情、景二者之间的关系,在这其中有两首作品是个例外。其赞赏《当来日大难》曰:“于景得景易,于事得景难,于情得景尤难。‘游马后来,辕车解轮’,‘事之景也’;‘今日同堂,出门异乡’,情之景也。子建而长如此,即许之天才流丽可矣。”[4]肯定《七哀诗》“‘明月照高楼,流光正徘徊’,可谓是物外传心,空中造色。结语尽在人意中,而如从天陨,匪可识得,当由智得。”[4]之所以肯定这两首诗,就是认为这两首诗很好地处理了情与景的关系,做到了景中有情,情中含景,而且曹植其他作品皆没有达到情景交融的完美境界。
(四)对“文气说”的继承
曹丕《典论·论文》提出了“文以气为主”的观点,认为作家的个性气质影响甚至决定着作品的气调风格,强调“气”在创作中的重要地位,而王夫之认为曹丕具有独一无二的“独至之清”的文气。他提出:“古今有异词而无异气。气之异者,为嚣为凌为荏苒为脱绝,皆失理者也。以是定诗,《三百篇》以来至于今日,一致而已。”[4]在王夫之看来古今诗文都是由文气形成的,从《诗三百》以来,皆是如此。而且那些失去条理的文气,如喧嚣、凌厉、柔弱之气都是不好的。他在《古诗评选》中也提出过类似观点:“文者气之用,气不昌则更无文。顾昌气者非引之荒大,出之 戾也。行于荣卫之中,不见其条理,而自不相失,苟顺以动,何患乎窒?故有文采焜煌而经纬适,文情精踔而纲维调,若气有或至或不至,小顿求工而失其初度,则削肉留筋,筋之绝理者早以为戾矣。”[4]因而诗歌中文气的体现是王夫之进行诗歌批评的一大标准,而他最为欣赏的便是曹丕“独至之清”的文气。
王夫之在品评曹丕《善哉行》说:“子桓《论文》:‘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其独至之清,从可知已。藉以此篇所命之意假手植、粲,穷酸极苦,磔毛竖角之色,一引气而早已不禁。微风远韵,映带人心於哀乐,非子桓其孰得哉?但此已空千古。陶、韦能清其所清,而不能清其所浊未可许以嗣响。”[4]在王夫之看来,曹丕有着“独至之清”的文气,而且这种气是平和的,所以曹丕的诗才会如此“微风远韵,映带人心於哀乐。”王夫之还指出,同样的诗歌如果换成曹植、王粲等人进行创作,那么诗歌一定会被写得极尽穷酸悲苦和尖锐。在评价曹丕的《杂诗》时,他又赞说:“风回云合,
空吹远。子桓论文云‘以气为主’,正谓此,故又云‘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夫大气之行,于虚有力,于实无影,其清者,密微独往,益非嘘呵之所得。及乎世人,茫昧于斯,及以飞沙之风、破石之雷当之,究得十指如捣衣槌,真不堪令三世长者见也。钟嵘伸子建以抑子桓,亦坐此尔。”[4]曹丕的文气观又一次得到了王夫之的肯定。
那么所谓的“独至”到底是什么呢?王夫之对独至的界定是“居常谓与天同造者,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尾,适融而流,适结而止,其唯《三百篇》乎!过此已还,思必有津,笔必有径,非独至而不可至也。”[5]“独至”就是其他诗人或作品所达不到的或模仿不了的一种顺乎自然的高妙境界。王夫之认为曹丕的《秋胡行》之“朝与佳人期”,就达到了这种境界,其评价是:“因云婉转,与风回合,总以灵府为逵径,绝不从文字问津度。宜乎迄今二千年,人间了无知者。”[4]这首诗抒发了与佳人相约而佳人不来的惆怅之情,诗中的飞鸟、兰英、桂枝等意象都是为了传达诗人感情而存在的。整首诗节奏平缓,用词简单朴素,但是随着诗人的想象,诗人想念佳人而佳人不来的情思却展现得淋漓尽致,甚是自然。诗中并没有过多明显的言情却处郸含情,含蓄婉转,有着一种美妙无以言说的境界,这就是曹丕的“独至之清”,是无人可以臻达的。而王夫之认为达到这种境界在作诗时不能“思必有津,笔必有径”,应该顺乎自然本心、本性。在他看来,诗情的兴发、呈显,如果都有清晰的路径可供遵循,就会限制诗人自然本真的诗心的表达。
三、“仙凡”之论再认识
王夫之在自己的诗学体系下对于曹丕的肯定,正视曹丕在文学方面的贡献,如曹丕在文体方面开创了七言和长篇诗,以及所著《典论》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观点,并把文学提到了一个不朽的地位,有助于后人公正评价曹丕的诗歌成就。但是对于曹丕几近盲目的推崇赞美是比较激进的,而且在肯定曹丕的同时极力打击、贬斥曹植,对曹植来说又是有失公允的。曹植对于五言诗的创作形成鲜明的个性特色,也使五言诗歌的题材更加广泛。在乐府诗方面,他继承汉乐府却又改造汉乐府,改变了汉乐府质朴鄙俚的特征,使乐府诗歌的格调高雅,文字藻丽,带有了贵族气息,更适合文人抒情。
王夫之生活在一个风起变色,天下大乱的时代,改朝换代,一方面使社会、思想和人们的心理都出现了巨大的危机,但另一方面也使文人墨客有了更自由的空间,对以往的文学进行彻底的批评和破釜沉舟式的反思。这种自由的空间使王夫之的批评极为严苛,甚至达到了有失偏颇的境地。在明亡以后王夫之隐居船山,偏居一隅,潜心著书,与世隔绝长达四十年,这也导致了他的思想相对保守。而王夫之诗学批评的内在逻辑是肯定了一方,就会彻底否定与肯定方相对立的另一方,因此王夫之对于否定方的断语就是十分严苛的,甚至会有失公允、过于武断。王夫之在对二曹进行品评时肯定曹丕,就极力否定曹植。
其实,王夫之批评的偏颇性不仅体现在对曹植批评的个案上,他本身所坚持的理论就存在着一定的偏颇之处,如王夫之坚持儒家正统的文艺观,推崇“教化说”,强调诗歌应为封建纲常伦理服务,认为这才是诗歌该有的功用和目的。而且诗歌所要表达的感情应在封建伦理之内,不能因为个人的不幸遭遇而抒发自己的愤懑,怨恨之情,即“诗言志,非言意也;诗达情,非达欲也。”但从诗歌的审美本质上来说,它并不是道学的工具、政治的附庸,而应该是自由地抒发自己的情感尤其是“不平”之鸣和感激怨怼之情的,这样的作品才更具有生命力,传之久远。
[1]周振甫.文心雕龙今译[M].北京:中华书局,1986:428,428.
[2]张伯伟.钟嵘诗品研究[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9:252,287.
[3][明]王夫之.姜斋诗话[M].舒芜,校点.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1:157,156,150.
[4][明]王夫之.古诗评选[M].李中华,李利民,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17,17,46,79,22,149,25,79,150,18,25,150,151,225,20,148,19.
[5][明]王夫之.仿体诗[M]//船山全书·第十五册,长沙:岳麓书社,1996: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