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模式下“工程中间交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015-03-28刘新华寰球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北京100000
刘新华 (寰球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北京 100000)
“工程中间交接”是指单位工程(或一个独立系统)达到机械竣工条件时,EPC承包商向建设单位进行的“工程实物照管权”移交的过程。“工程中间交接”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表示工程由施工阶段开始转入到系统联动试车阶段。“工程中间交接”后,装置的“实物管理权”移交给联动试车单位,并不解除EPC承包商对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应负的责任,而是专业试车人员可以进驻施工现场进行联动试车准备和实施联动试车工作,并逐步转入投料试车和试生产考核阶段。
1 “工程中间交接”工作的依据
“工程中间交接”工作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几种文件:
1.1 工程建设委托合同,批准的合同变更及有关协议、纪要等有效文件;
1.2 建设单位发布的有关工程交接的规定;
1.3 批准的工程建设技术文件、图纸;
1.4 承包商提交的相关工程交工资料;
1.5 有关的法律、法规、施工规范、强制性标准;
1.6 国家/行业有关工程竣工交工的有关规定。
2 “工程中间交接”工作流程
“工程中间交接”的基本工作流程:
2.1 EPC承包商编制工程中间交接计划,报建设单位或PMC批准后实施;
2.2 EPC承包商完成单机试车并合格,单位工程达到机械竣工条件,交工资料基本准备完毕,提出单位工程中间交接申请;
2.3 建设单位或PMC审核、验收中间资料,组织“三查四定”、实物验收,监督不合格项整改并在EPC整改后复验合格;
2.4 建设单位或PMC组织工程随机资料、实物移交,组织签署“工程中间交接证书”;
2.5 进入联动试车,投料试车,生产考核阶段;
3 “工程中间交接”的组织与分工
“工程中间交接”由谁来组织,一般是在工程承包合同或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的程序文件中确定的。一般EPC承包商和建设单位或PMC的职责分工如下:
3.1 EPC承包商
3.1.1 按承包合同和设计文件的内容要求,完成所有工程施工任务;
3.1.2 完成工程中间交接计划、单机试车、机械竣工、交工资料准备等规定的所有工作;
3.1.3 负责工程中间交接的报验工作;
3.1.4 参加工程中间交接的三查四定检查,并负责对工程缺陷的整改、封闭;
3.1.5 负责与工程接收单位的工作对接,保证工程中间交接各项工作的平稳过渡;
3.1.6 遗留工程尾项的整改、完善工作。
4 建设单位或PMC
4.1 负责工程中间交接的组织工作,提出对工程中间交接的管理规定、目标、要求;
4.2 组织对承包商编制的工程中间交接计划、单机试车、系统试压、吹扫、气密等方案的审核与批准;
4.3 审查承包商的工程中间交接申请文件,确认工程中间交接条件、组织工程中间交接验收;
4.4 组织工程中间交接前的“三查四定”工作,组织工程实体质量评审;
4.5 组织签署工程中间交接文件,编制工程中间交接工作总结。
5 “工程中间交接”工作的条件
“工程中间交接”应在具备以下条件的基础上进行:
5.1 工程按设计内容全部施工完成;
5.2 工程质量初评合格;
5.3 工艺管道耐压试验完成,系统清洗、吹扫、气密试验完成、保温基本完成;
5.4 静设备强度试验、无损检验、清扫完成;
5.5 动设备单机试车合格(需实物料或特殊介质而未试车者除外);
5.6 大机组用空气、氮气或其他介质负荷试车完成,机组保护性联锁和报警等自控系统调试、联校合格;
5.7 装置电气设备调试完成,具备送电条件;
5.8 仪表、防爆、防火等系统调试联校合格;
5.9 装置区施工临时设施已拆除,工完、料净、场地清,竖向工程施工完成;
5.1.0 对联动试车有影响的“三查四定”项目处理完成,其它未完尾项责任、完成时间已明确。
6 “工程中间交接”验收的内容
6.1 工程资料类验收内容:
6.1.1 按设计文件内容核实移交的主要实物工程量的符合性;
6.1.2 按工程分解结构核实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汇总表的符合性;
6.1.3 重要工程部位/关键设备的施工资料审查;
6.1.4 有关调试记录的审核、验证、交接;
6.1.5 HSE设施施工调试过程隐患处置措施及效果验证记录;
6.1.6 对安装专用工具、剩余随机备品备件、剩余安装材料的帐、物交接;
6.1.7 未完工程、工程缺陷的整改确认表,整改方案及完成时间的确认交接;
6.1.8 随机技术资料的交接;
6.1.9 工程交工资料预验收。
6.2 工程实体验收内容:
6.2.1 按照工程实体验收的具体内容,对照验收标准,进行实体验收;
6.2.2 按移交清单对安装专用工具、随机备品备件、剩余安装材料进行清点验收。
6.2.3 在工程实体验收、工程资料验收的基础上,综合各参检单位验收意见,对工程整体状况作出验收评估,提出验收结论,并以此作为签署工程“中间交接证书”的依据。
7 “工程中间交接”的验收
7.1 EPC承包商按“工程中间交接的报验条件”的要求完成报验准备,并提出书面报验申请;
7.2 建设单位或PMC组织验收组成员对报验的工程实体检查验收,达到基本合格要求,遗留不合格项不能影响装置联动试车;
7.3 工程交工资料整理力争与工程同步,并保证各类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7.4 建设单位或PMC组织验收评审,达到工程中间交接条件、经验收合格的,组织签署“工程中间交接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