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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自律与自救的价值追寻——论19世纪英国现实主义小说的伦理叙事

2015-03-28曾宪文

关键词:伦理英国道德

邱 艳,曾宪文

(1.西华师范大学 文学院,四川 南充637000;2.四川文理学院 文学与新闻学院,四川 达州635000)

19 世纪欧洲现实主义文学以对现实的强烈批判和对人性卑劣一面的深刻揭示而显现出这一阶段文学的特质。但是,现实主义文学在不同国家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加上封建专制的存在状况与资本主义的发展程度在当时的欧洲各国各有差异,更导致现实主义在欧洲各国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如果说法国现实主义小说侧重点在金钱与权力,英国则在道德与伦理。英国19 世纪的现实主义小说广阔而准确地再现了当时英国的伦理现实,同时表现出作家的道德观念。本文拟采用文学伦理学批评方法,分析19 世纪英国现实主义小说伦理叙事的主要表现及其产生的原因。“文学伦理学批评是一种文学批评方法,主要用于从伦理的立场解读、分析和阐释文学作品、研究作家以及与文学有关的问题。”它不是进行单纯的道德价值判断,“而是强调回到历史的伦理现场,站在当时的伦理立场上解读和阐释文学作品,寻找文学产生的客观伦理原因并解释其何以成立,分析作品中导致社会事件和影响人物命运的伦理因素,用伦理的观点对事件、人物、文学问题等给以解释,并从历史的角度作出道德评价。”[1]14我们可以认为文学伦理学批评是在吸收与借鉴伦理学方法基础上融合文学研究方法而形成的一种用于研究文学的批评方法,它不是进行单纯的道德评判,而是要从历史的角度对文学作品涉及的伦理道德现象进行辩证的阐释。

一、伦理叙事在19 世纪英国小说中的表现

伦理叙事强调的是伦理因素在小说叙事中的作用和地位,它通过人物的遭遇揭示对生命的体验,从中体现出一定的道德意识和伦理观念。19 世纪英国小说题材广泛,但伦理道德因素在小说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它影响了小说叙事的基本走向及小说美学的基本特点。英国19 世纪小说的改良妥协特点、人道主义倾向,是与其遵循伦理叙事原则分不开的。在表现爱情婚姻、个人奋斗、大资产阶级的贪婪、个人道德完善等题材中,道德训诫、美德有报、仁爱宽容等思想都不同程度地存在。

(一)爱情婚姻中的道德因素

自18 世纪以来,爱情婚姻成为英国小说家乐于关注的题材,如18 世纪末19 世纪初的作家简·奥斯汀(Jane Austen,1775—1817)的小说往往关注家庭婚姻、两性恋爱等问题,但奥斯汀不是只为我们讲述一个个有趣的爱情婚姻故事,在其小说中,伦理道德标准始终在主导小说的叙事进程,主导人物的命运和故事的走向。奥斯汀的代表作《傲慢与偏见》甚至被看做是一部关于恋爱与婚姻的“百科全书”,如果不是以当时的伦理道德标准来处理其中的人物故事,很难获得如此“荣誉”。在小说中,由于达西的傲慢而使伊丽莎白产生误会,并对他产生偏见,由此导致一系列交往上的矛盾冲突。伊丽萨白的聪明才智,对上流社会的抗争,不愿做传统淑女的种种表现,使人们把她看成具有反抗精神的叛逆的女性,追求人格尊严、独立人格的女性,正因为如此,她的充满市侩气的母亲班纳特太太被置于嘲讽的地位,她那举世公认的真理——“有钱的单身汉总要娶位太太”,在伊丽莎白的崇尚自我、追求独立人格的形象面前显得如此世俗不堪。但是,在经历了一些波折之后,彬格莱娶了吉英、达西娶了伊丽莎白、柯林斯牧师娶了夏绿蒂。一切都按班纳特太太的设想实现了,所以,我们最初嘲笑班纳特太太,最后却不得不承认她是正确的。奥斯汀最终维护了当时婚姻的伦理道德标准,即“中产阶级的物质主义原则与传统贵族的门第观念的结合”[2]。当然,从今天的观念来看,如果把经济因素作为婚姻基础的重要部分,势必会把两性关系套上经济锁链,使爱情在婚姻家庭中,无论婚前或婚后,都将遭到逐步排挤以至荡然无存,那么爱情就要游离于婚姻之外。而奥斯汀这样的安排则是符合当时人们的道德观念的。

恩格斯(Friedrich Von Engels,1820—1895)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认为:“如果说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那么也只有继续保持爱情的婚姻才合乎道德……如果感情确实已经消亡或被新的热烈的爱情所排挤,那就会使离婚使然,对于双方或对于社会都成为幸事。”[3]恩格斯在这里明确提出了爱情不仅是缔结婚姻的道德基础,也是维持婚姻的道德基础,凡是离开以爱情为基础而间杂其他任何因素的婚姻,其本身就是不道德的。婚姻的道德基础只能是爱情,爱情是婚姻的缔结、存废的决定性条件和判断婚姻是否道德的尺度。显然作家们在创作中对现实的思考已超越了经典论著中的理性描述。

我们再看夏洛蒂·勃朗特(Charlotte Bronte,1816-1855)的小说《简·爱》,小说以塑造了一个具有叛逆精神、追求独立人格的女性形象而被认为奏响了女权主义文学的最强音。简·爱坚守自己做人的尊严,敢于反抗傲慢无礼和专制自私的男人,也不愿接受女性的从属地位。特别是他对爱情的追求和理解更为人们称道,她认为爱情不是以门第、金钱为基础,而是人格的平等。她对罗切斯特宣称:“我的灵魂跟你的一样,我的心也跟你的完全一样……我们站在上帝面前,是平等的。”正因如此,简·爱被看成欧洲文学史上光彩照人的新女性形象。然而,小说真的突破了维多利亚时代的伦理道德吗?并非如此。当简·爱与罗切斯特打算举行婚礼时,她却发现罗切斯特是已婚之人,罗彻斯特的妻子正是那个被关在阁楼上的疯女人。简·爱得知这一情况,毅然离开了罗切斯特。她的离开,实际上是对公认的伦理秩序的遵守与维护。她说:“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法律和原则并不是为了用在没有诱惑的时候,它们正是要用在现在这样肉体和灵魂都起来反对它们的严肃不苟的时候。”最后,罗彻斯特的庄园被毁了,他自己也成了残废,简·爱在这时回到了罗彻斯特身边,并且继承了一笔飞来的遗产,因为这时他们才是真正“平等”了,在财产和门第之间取得了平等。由此可见,表面上看小说为我们塑造了简·爱这样一个社会叛逆者形象,但从小说结局看,它也维护了现实的伦理道德原则。

“人类由于理性而导致伦理意识的产生,这种伦理意识最初表现为对建立在血缘和亲属关系上的乱伦禁忌的遵守,对建立在禁忌基础之上的伦理秩序的理解与接受。”[1]18正是这种伦理道德和禁忌原则构成对人物内心的重压,甚至影响其一生的命运。哈代(Hardy Thomas,1840—1928)的小说《德伯家的苔丝》以苔丝的人生悲剧表现伦理道德对个人精神的压制并造成人物的悲剧命运。苔丝是一个美丽、纯洁、善良而勤劳的姑娘,因家庭贫穷而到富有的德伯家做工,却遭到少爷亚雷的奸污并怀孕,随后被赶走,被迫回到家乡。后来她在一家牛奶厂做工,与牧师的儿子克莱产生爱情,但她曾经有过的“不洁”的行为一直压抑着她,新婚之夜,她难以承受内心的煎熬,就向克莱坦白了,克莱也十分痛苦,当天离开了苔丝前往巴西,实际上苔丝被遗弃了。这样苔丝又被抛入痛苦的深渊,她为了家人不致流落街头被迫与亚雷同居,承受着巨大的道德压力。克莱在巴西经营失败后归来,向妻子忏悔。苔丝在悔恨与绝望中刺死了亚雷,与克莱逃亡,但最终被捕,被判处死刑。从小说故事发展看,尽管作家称苔丝是一个“纯洁的女人”,但苔丝一直背负着社会的和自己内心的道德谴责。而克莱也未能免俗,他对苔丝的爱也无法消除社会伦理道德观念对他的影响,这是导致苔丝后来悲剧命运的直接原因。因此,苔丝的逆来顺受,她最后的死亡,是作者遵循伦理叙事、道德秩序的必然结果。

(二)宽容、仁爱的道德力量

英国19 世纪现实主义文学高扬人道主义主旋律,作家在小说叙事中以善、恶作为评价人物、事件的标准,致力于构建道德观念,鼓吹宽容、仁爱的道德力量,试图通过文学作品参与社会意识的建构,从而教育民众,解决社会矛盾,实现自己对理想社会的要求。

狄更斯(Dickens Charles,1812—1870)是19 世纪英国现实主义文学中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他的小说高扬人道主义主旋律,往往通过人际宽容、道德感化来解决社会矛盾,重塑人伦道德。《艰难时世》是狄更斯的一部反映劳资矛盾的小说,在这部小说中,作家并没有让劳资矛盾发展到激烈冲突甚至你死我活的地步,而是用爱、宽容来消解大资产阶级的功利主义和对财富的贪婪。小说的主人公葛雷梗是一个资本家、议员,也是一个所谓的教育家,他遵循“事实的哲学”,认为社会中最重要的东西就是事实,实际上奉行的是功利主义哲学。为了自己在商业上的利益,他把女儿路易莎嫁给年龄比她大一倍的资本家庞德贝,因为庞德贝是焦煤镇经济命脉的主宰。葛雷梗的儿子受到他教育思想的影响,为了功利去盗窃银行,事后嫁祸于纺织工人斯蒂芬,并导致对方悲惨死去。但在小说的最后,作者一方面让贪婪者受到惩罚,如庞德贝因中风而死去,另一方面也让宽容成为拯救人的力量,因此葛雷梗虽已老态龙钟,但在马戏团小丑的女儿西丝的温情感化下,幡然悔悟,不再死守所谓的“事实”理论了,接受了基督教“信心、希望和仁爱”的精神,变得善良,宽容、仁爱战胜了功利主义。

狄更斯的另一小说《董贝父子》也体现了相同的叙事原则和观念。主人公董贝是一个冷酷、傲慢、自负的商业资本家,在他看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只是金钱关系、商业关系。他对妻子、女儿冷酷无情,他一心要把儿子保罗培养成公司的合格继承人,就扼杀他的正常天性,导致保罗夭折了。他再婚的妻子与人私奔,公司破产。但在小说的结尾,作者让董贝在女儿温情的感化下,恢复了人性,过着安宁的晚年生活。一般认为,小说的结局很牵强。作者之所以安排这样的结局,说明道德劝诫始终是狄更斯希望达到的一个目的,因此,伦理叙事成为小说的潜在的支配力量。

另一位作家盖斯凯尔夫人(Gaskell Mrs.,1810—1865)的《玛丽·巴顿》是一部以宪章运动为背景的小说,它反映了当时英国尖锐的劳资矛盾。小说中女主人公的父亲约翰·巴顿参加了宪章运动,代表曼彻斯特个人去伦敦请愿,回来后被资本家老卡逊解雇。约翰·巴顿并不气馁,而是杀死了工厂主的儿子。但作者并没有让老卡逊实施更猛烈的报复,而是利用宗教的力量让约翰·巴顿和老卡逊的矛盾和解了。这时的约翰·巴顿“看不出任何代表他阶级的特征”[4]。可见,尽管小说为我们客观再现了当时英国激烈的阶级矛盾和斗争,而作者维护的还是宗教的宽容、和解。正因为如此,这部小说最初叫《约翰·巴顿》,后来改为《玛丽·巴顿》[5]因为约翰·巴顿是一个工人,而且与资本家有激烈的冲突,以此为书名,会表明作者鲜明的阶级立场,而玛丽·巴顿只是一位整天陷入恋爱纠葛之中的时装店的学徒,她对当时的社会现实不敏感也不关心,以她的名字为小说标题会大大减弱作品的批判锋芒。[6]人们一般认为,盖斯凯尔夫人一方面客观地写出了当时英国激烈的劳资矛盾,另一方面又鼓吹阶级调和,这体现了作者思想上的矛盾。如果我们不从作家遵循的伦理叙事原则来理解,则难以说清为什么会有这种矛盾存在。正因作者以宗教宽容和解作为自己的潜在叙事原则,小说的批判性才显现得没有那么强烈。

(三)美德有报的伦理观念

体现“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伦理道德观念是英国19 世纪现实主义小说伦理叙事又一重要特征。在这种模式下,一方面主人公的美德追求并不要求获得现实的利益回报,不然他不可能是真正的道德典范;另一方面主人公又不可能完全没有经济上的回报,因为这在以金钱作为个人价值考量标准的资本主义社会,不可能具有感召力。所以,主人公往往具有高于常人的道德水准,但作家并不致力于把他塑造成殉道者形象,而是表现美德最终获得现实利益的回报,而作恶者则有不好的下场。

狄更斯的具有自传性质的小说《大卫·科波菲尔》很典型地表现了这种叙事原则。主人公大卫是个遗腹子,他童年时受到继父摩德斯通的虐待,在寄宿学校读书时也备受摧残,后来又被送到工厂当学徒,饱受屈辱,于是他离开工厂到姨婆家,由姨婆抚养,并学习法律,后来在律师事务所当实习律师。但不久他的姨婆破产了,大卫只能靠自己抄写文书和写稿子来养活自己和家人。但最终,姨婆收回自己的财产,大卫也成了颇有名气的作家,并与自己心爱的女友结婚,获得新生。这部小说尽管为我们展现了世态炎凉,但主旋律却是爱,是美德有报。小说中大卫爱他的母亲,爱抚养他的保姆辟果提,爱“孩儿妻”朵拉,爱“圣洁女神”艾格妮斯。反过来,这些人也爱大卫。因为有爱,在不幸和苦难面前才能勇敢面对,因为有爱,大卫每次遇到困难时都得到别人的帮助,从而度过难关,最终在事业和爱情上都获得回报,获得幸福。

可见,美德有报的叙事模式实际上是作家在追求作品的道德教育效果与资本主义功利主义金钱至上价值观之间求得平衡的结果。这样一种平衡看似十分圆满,但归根到底只是作家的理想罢了。正如法国传记作家安德烈·莫洛亚这样评价狄更斯:“他的人生观体现在一种真诚的博爱精神中。……从根本上说,他痛恨所有的立法,信仰善良的狄更斯式英雄的个人博爱。”[7],可以说狄更斯小说的仁爱思想不仅表现在对现实生活的批判、对善者的支持、对弱者的同情,同时也表现了救世、博爱的基督教精神以及对恶者的宽恕。狄更斯没有真正认识到社会问题的根源,他试图以博大的仁爱思想来改变苦难的社会现实是不切实际的,但他创作中闪烁着的仁爱思想的火花,却使人们永远憧憬着理想与光明,给人们带来了温暖与希望。

狄更斯的另一部重要的小说《双城记》对美德的维护则是通过人物宣扬“善”来设计其行动和结局的。梅尼特医生最初嫉恶如仇,所以告发了侯爵兄弟蹂躏农妇的事实,这反而招致他18年的牢狱生活,也使他对黑暗的社会更加仇恨,但作家他并没有让他成为一个激烈的社会反抗者,而是用他的女儿的善良温情复活其良心,让他用“爱”去消灭仇恨,化解矛盾。露茜还以自己的温情和爱给予流落他乡的代尔那幸福,甚至让放荡不羁的卡尔登也成为能为他人献身的人。具有美德爱心的人给世界带来温暖幸福,相反,那些以恶制恶、以暴制暴的人则会得到不好的下场。德伐石太太被侯爵兄弟迫害得家破人亡,她的复仇似乎是正当的,但作者显然认为其行为过火了,所以最后让她在与侯爵家的女仆的争斗中死于自己的枪下。小说以此说明不服从爱的原则的人必受严惩。

如果说狄更斯的小说是从正面来反映美德有报的伦理观念的话,那么爱米莉·勃朗特(Emily Bront,1848)的《呼啸山庄》则从一个人伤失美德所带来的悲剧从反面强调美德的重要性。小说写弃儿出身的希斯克利夫被恩肖家收养后的心酸生活,贯穿整个小说的则是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之间的爱恨情仇。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朝夕相处,产生了特殊的感情,并一起反对专横暴虐的辛德雷。但是,当凯瑟琳遇到上流社会的埃德加·林顿后,由于爱慕虚荣,渴望上流社会的生活,背叛了希斯克利夫,并嫁给了埃德加。凯瑟琳的背叛是整部小说的重大转折,使希斯克利夫狂热的爱转化为激烈的恨,并开始了自己疯狂的报复行动。他利用各种手段实施报复,最终让辛德雷和埃德加凄苦死去,霸占了两家庄园,并且还要对他们的第二代实施报复。凯瑟琳与埃德加结婚后,也并没有获得幸福,相反,她生活在凄苦之中,虚掷了自己的青春、爱情甚至生命。最后,希斯克利夫以自杀了此一生,以此表明自己对凯瑟琳忠贞不渝的爱情。从这部小说可以看出,仇恨、报复最终毁灭了所有人,反过来讲,只有宽容的美德才是解决社会和人际矛盾的一把钥匙。作者让希斯克利夫在临死前放弃对下一代人的报复,让他的人性复苏,精神升华,体现了作者的人道主义、仁爱精神。

(四)个人奋斗之路的道德考验

随着英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对金钱和财富的追求成为衡量人生价值的重要砝码。19 世纪英国现实主义小说也塑造了一些个人奋斗者形象,他们追逐在名利场上,在这类小说中,伦理叙事原则仍然在发挥作用,这成为英国19 世纪小说表现个人奋斗主题的一个重要特点。

萨克雷(William Makepeace Thackeray,1811—1863)的代表作《名利场》为我们塑造了一个不择手段向上爬的女冒险家利蓓卡·夏泼的形象。小说通过夏泼的人生经历,说明一个人向上爬的过程,也是人伦道德丧失的过程。夏泼是一个穷画家的女儿,她有一个出生富家的好朋友爱米莉亚,爱米莉亚纯洁、善良、天真得近乎痴傻,她真诚地帮助夏泼,不料夏泼却把她当成利用的工具,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甚至去勾引爱米莉亚的丈夫。作者由此为我们勾勒出现实中尔虞我诈、虚荣势利、背叛欺骗的“名利场”的画面。但作者并不是一味地对夏泼批判,而是通过夏泼的堕落反映整个社会追名逐利的风气对人们的影响。夏泼说:“如果我有5000英磅,我也会是一个好女人。”夏泼想得到的东西就是当时上流社会的妇女希望得到的,只不过贫穷阻挠了她。但不管夏泼怎么费尽心机,手段如何高明,最终只是徒劳,依然穷困潦倒,小说最后写道:“啊!虚荣中的虚荣!在这世界上我们又有谁是幸福的呢?我们又有谁如愿以偿了呢?而就算如此,又有谁满足了呢?”作者希望个人的贪欲与社会的逼迫能达到一定程度的和解,所以他并没有让夏泼有一个悲惨的结局,而是让她从情人约瑟夫那里继承了一笔遗产,并热心于慈善事业。这样,冲突消散了,矛盾也化解了。

乔治·梅瑞狄斯(George Meredith,1828—1909)于1879年发表的《利己主义者》(The Egoist)被认为是其成就最高的作品。这部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典型的利己主义者威洛比爵士,他虽然有很高的社会地位和很多的财富,但一切以自我为中心,有着强烈的占有欲,他把女性看成玩物,置于不平等的地位。与威洛比爵士形成鲜明对照的则是两个敢于与父权制反抗、追求自己幸福的新女性克莱拉和利蒂霞。小说将克莱拉和利蒂霞进行了对比,克莱拉出身富有之家,年轻漂亮,追求情投意合的爱情婚姻,在与父权制的斗争中,她终于摆脱了威洛比爵士,她成功了。利蒂霞虽出身寒门,但也美貌、聪明,她是一个诗人,比克莱拉有着更高更丰富的精神追求和人生理想,然而,即便她认清了威洛比爵士的本质,还是违心地嫁给了对方。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与克莱拉相比,她没有经济基础,她的父亲是威洛比爵士的佃农,她不得不依附于对方。这里,我们看到作家思想上的矛盾,他知道女性对男权社会的顺从必会成为牺牲品,而抗争则是对整个男权社会的挑战,所以,“顺从还是抗争,正是小说中两位女性在与利己主义者威洛比进行斗争时所表现出的彷徨与犹豫的症结所在”[8]。因此,在两位女性的为了幸福而不断奋斗的人生之路上,作者一方面让克莱拉如愿以偿,另一方面则让利蒂霞在经过一番抗争之后,最终屈从了传统的伦理道德原则。女性要真正获得独立与自主,必须要有经济上的独立,否则即使利蒂霞这样的才女也无法摆脱屈辱的命运。

二、英国小说伦理叙事形成的原因

19 世纪英国现实主义小说的伦理叙事形成大致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英国小说的道德训诫传统

英国小说自诞生之日起就重视小说的道德训诫作用,甚至在诗歌、戏剧中也不例外。17 世纪,清教徒作家班扬创作出一部具有世界影响的寓言小说——《天路历程》,小说写一个名叫基督徒的人,从故乡“毁灭的城市”逃出,开始踏上前往“天国”的艰苦历程,他从“绝望的泥潭”中脱身,路经“名利场”,爬涉过“困难山”,跨国“安逸”平原,淌过流着黑水的死亡河,最后到达“天国”。同时,作品中有一些具有象征性的人物形象,如:“愚昧无知”、“马屁先生”、“爱钱先生”、“话匣子”等。我们发现,在这部小说中,场景与人物善恶分明,褒贬自现。作家以此宣扬其宗教思想和道德诉求,《天路历程》对后世英国小说的发展产生了很大影响,其中之一就是重视小说的道德训诫作用。18 世纪的英国小说家延续了班扬的传统。如笛福在《鲁滨逊漂流记》的序言中说:“述者在叙述这个故事时,处处采用朴质和严肃的态度,并且在叙述时别具慧心,把一切事迹都联系到宗教方面去:以现身说法的方式教导别人,叫我们无论出于什么环境都敬重造物主的智慧。”[9]18 世纪另一重要的作家萨缪尔·理查生认为小说的目的是传达真理,是道德劝善的工具,文学就是要体现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他的第一部书信体小说《帕美拉》,其副标题就叫《贞洁得报》,即是直接点明主题,要发扬道德和宗教信念,让主人公保持贞洁,并以此感化贵族,成为女德的典范,且最终获得幸福。18 世纪最伟大的小说家菲尔丁也非常重视小说的道德宣谕作用,他认为小说要“运用一切才智和幽默,力图以嬉笑怒骂的方式将人们从他们习以为常的愚昧和邪恶中拯救出来”[10],因此,其代表作《汤姆·琼斯》中人物善恶分明,作者的批判褒扬倾向也十分明显。进入19 世纪,英国现实主义小说之所以呈现出人道主义、改良主义的特征,是与其遵循伦理原则、重视道德训诫分不开的。甚至相对与18 世纪,“十九世纪的小说在道德训诫方面比上个世纪有了更大的提高”[11]。可以认为,这个时期浓厚的劝善说教,道德感化成为了作家创作中努力探索的主题,小说中的道德训诫通常带有作家主观性的道德愿望和时代性的道德烙印,体现了英国传统道德文化的影响。

(二)英国文学理论的的实用主义倾向

如果我们梳理一下英国文学批评理论,就会发现,重视文学的教育和道德目的的实用主义倾向一直在英国文论中占据重要位置,甚至是其主旋律。文艺复兴时期,锡德尼的《为诗辩护》被称为英国人文主义美学宣言和英国文艺批评的第一部经典文献,它针对清教徒对诗的谴责,肯定了诗愉悦性情和教育民众、塑造德行的功能,他说:“一切人间学问的目的之目的就是德行,最能启发德行的技能就是最为正当的权利作其他技能的君王;在这方面,如果我们可以指出,诗人确是配先于其他竞争者而享有此权利的。”[12]66艾布拉姆斯在《镜与灯》中认为西方文艺批评的实用主义理论传统就是从锡德尼的《为诗辩护》开始的。19 世纪初期,英国浪漫主义诗人华兹华斯虽然强调诗是情感的自然流露,强调返回自然和诗给人带来的快感,但也认为“诗人是维护人性的碉堡,他是人性的支持者和保存者,不论到何处都带来亲和爱”。[12]148雪莱则认为“诗是最快乐最善良的心灵中最快乐最善良的瞬间之记录”[12]150。到了19 世纪中叶,“英国有关小说的评论或争论,几乎每一种观点都要强调小说的某种实用功能,即它给个人或社会乃至整个人类带来的某种好处”[13]。其中就有对小说的社会教育和道德训诫作用的强调,这在乔治·艾略特、狄更斯、萨克雷、梅瑞迪斯等人在不同场合发表的小说见解中体现出来。在传统和现实的文论指导之下,19 世纪英国现实主义小说叙事遵循道德伦理原则也就不足为奇了。

(三)19 世纪英国的社会状况

英国在18 世纪中叶以后进行了产业革命,经济得以不断发展,以后,工业资产阶级在政治上越来越居于重要的位置,进一步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巩固和发展,从19 世纪30年代到70年代,英国从一个农业国迅速发展成一个工业国,在工业生产方面居世界首位,被称为“世界工场”。但在生产发展的同时也带来社会矛盾的尖锐化、复杂化,物质利益观念不断加强,金钱和财富成为衡量人的主要尺度,它深刻地影响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使人的道德观念和文化价值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形成务实冷静的社会心理和风气。同时,资本主义的确立巩固,也使人们信奉实用主义经济学,信奉功利主义哲学,一切都要看重实用,小说也不例外。另外,自然科学的发展也开拓了人们的视野,使人们倾向于用科学的、实用的眼光分析社会,寻找社会矛盾产生的原因和解决的办法。这样一种社会状况和风气,反映在小说创作中则是重视小说的实用功能,希求小说发挥教育民众、塑造良好道德风气的功能,伦理叙事就成为英国现实主义小说家的必然选择。

总之,19 世纪的英国由于特定的伦理文化背景,众多作家的独特思考与艺术实践,将英国现实主义文学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峰。历史和现实的原因造就了19 世纪英国现实主义小说家伦理叙事的原则,这些小说中作家个人主观情感的介入十分强烈,具有明显的实用主义倾向,这些特点甚至在20世纪的英国小说中还有一定程度的体现。他们对当时社会道德伦理问题既批判又迎合,对美好伦理世界也充满憧憬与展望,这使英国现实主义小说不仅仅是审美对象,也在现实中发挥重塑道德的使命。他们的这些探索已经超越了一般的艺术层面,而具有了永恒的伦理文化意义,对西方思想界以及文学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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