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辩证法与森林文化理论形态的嵌合
2015-03-28陈文斌
郭 岩 陈文斌
(1.东北林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40;2.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25)
自然辩证法与森林文化理论形态的嵌合
郭 岩1,2陈文斌1
(1.东北林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40;2.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25)
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蕴含着丰富且深刻的生态思想。森林文化是生态文明建设理论下人与森林相互关系在文化领域的发展,从自然辩证法中寻求森林文化理论形态二者的嵌合是对自然辩证法在文化领域指导意义的发展,有利于丰富森林文化的理论基础。
自然辩证法;森林文化;生态
1 自然辩证法的文化意蕴
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的自然观和自然科学观的反映,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和恩格斯思想的世界观、认识论、方法论的统一,构成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对自然界和人类的相互关系、人类活动必须遵循的自然客观规律、科学技术与人类认识和发展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具体阐释。同时,自然辩证法蕴含着丰富且深刻的生态思想,而森林文化是生态文明建设理论下对人与森林相互关系在文化领域的发展,从自然辩证法中寻找二者的嵌合是对自然辩证法在文化领域指导意义的再发展,有利于丰富森林文化的理论基础。
马克思说:“自然界,就它本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靠自然界生活。这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不断交往的、人的身体。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也就等于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1]这就是说,与其说自然界是人类社会的一部分,不如说人类社会是自然的一部分,二者是不可分割的整体。人生活于自然之中,自然存在于人的生活之中,它与人类不断进行着物质交换和相互的交流作用。这种物质交换不是为了满足单方的需要,而是为了双方的互依互存、共同发展。自然界和人类具有满足与需要的价值关系,但这个价值并不是单向的,而是双向的。自然为满足人的物质需要,提供人的生存必不可少的物质资源,同时自然还满足了人的精神需要,成为满足人的好奇心和探索欲望的认识对象,提供人展示其本质力量的舞台以满足人对于美的需求,成为了人类精神文化的历史溯源。
恩格斯指出:“动物仅仅利用外部自然界,简单地通过自身的存在在自然界中引起变化;而人类则通过他所作出的改变来使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来支配自然界。这便是人同其他动物的最终的本质的差别,而造成这一区别的还是劳动”[2]518。作为区别于动物而存在的人类,我们依靠劳动改变了自然界的样态来为人类服务,将纯粹的自然界转变为带有人类活动方式的自然,即人化的自然。然而,人类的智慧和思维绝不仅仅局限于支配自然,而应该着眼于人与自然界的本质联系以及对自然界的人文关怀和道德尊重。可见,人的文化价值观对自然呈现的样态同样具有重要的作用。这就是自然辩证法所蕴含的人文精神和推动社会进步的文化理念。
2 森林文化理论形态的探究
森林文化是在长期社会实践中,人与森林、人与自然之间所建立的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融合的关系,以及由此而创造的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的总和[3]。森林文化既是一个复合系统,也是一种历史现象。从农耕时期的刀耕火种,到人工林的培育,再到退耕还林,森林的发展史亦是人类文明的发展史。因此,对森林文化的研究至少可以从两个维度进行定位:其一是从文化的角度,研究森林物质文化、森林精神文化和森林制度文化。通过对这三个层次文化现象的研究,总结其中所蕴含的内在规律。其二则是从社会科学的视角,将森林作为审美崇拜的对象,从审美伦理的角度去感悟森林带给人类的人文关怀,揭示森林的价值和意义。可以说森林文化的形态有许多种,但是如果将森林文化在理论的框架中进行分析研究,其理论形态主要表现为森林哲学、森林美学和森林伦理学等。
2.1森林哲学
森林哲学是关于森林的哲学理念,是所有森林文化理论形态的最高层次。重点回答森林是什么、如何认识森林、思考森林在自然生态系统中的地位、森林与人类的关系以及森林的价值等基本问题。从人与自然关系发展的角度看,随着人类对自然认识的深入,人们改变着对待自然的态度。从开始的“以自然为中心”到“以人类为中心”再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阶段,人类逐渐认识到自然的价值不再仅仅是人类物质生活的提供者,而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共同体。马克思指出:“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4]可见,马克思认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和人与自然的关系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辩证统一的关系。人类也只有正确地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才能从本质上意识到保护自然就是保护人类自己。认识森林的价值亦是如此,森林是人类文化存在和发展的源头,是历史盛衰的象征。以树叶蔽身、摘果为食、钻木取火、构木为巢就是森林孕育人类文明的真实写照。从原始社会人类对森林衣食住行的依赖,到农业文明作为食物补充,再到工业文明作为燃料和商品,每一个人类历史文明的进步都有森林价值的体现。因此,人类只有真正建立人与自然、人与森林和谐发展、共存共荣的价值标准和价值取向,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生态问题,形成有序和谐的生态文明时代。
2.2森林伦理学
森林伦理学是从伦理的角度分析人与森林的道德关系、人对森林存在物的责任与义务。它倡导赋予森林生态系统中所有生物平等的伦理主体地位,遵循森林生态系统的客观规律,维持生态平衡。美国著名生态伦理学家罗尔斯顿指出:“一种成熟的伦理学要实现类似的范式转型。一种冲突的伦理——人作为掠夺自然资源的征服者——必须转变成一种互补的伦理:人应以满意和感激的心情栖息于大自然中。”[5]其实,人类作为地球上较为年轻的生物,我们对于森林发展客观规律的认识并不全面深刻。因此,面对森林我们不但要学会利用,更要懂得尊重和敬畏。森林赐予了人类繁衍生存的权利,人类就有保护森林生态系统的义务。
2.3森林美学
森林有外在的美和内在的美。森林美是自然美在森林这个特定对象上的体现。对森林美的研究形成了森林美学。森林美学主要研究用审美的标准去欣赏和创造森林美。即:运用森林美去陶冶人的情操,再通过培养人对森林的情感,保护和创造森林美。用审美的标准去欣赏森林的形态美、意境美、音韵美、色彩美,注重研究美的森林给人类带来的精神满足。对森林美的欣赏是一种真实的情感体验,这种朴素的自然情感可以形成人与森林息息相关的情感纽带,将森林文化的价值渗透到人的思维、行为乃至生命之中。
3 森林文化的理论形态在自然辩证法中的追溯
3.1森林本体论
森林本体论就是对森林本身的认识,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森林即自然,是道德体现,是世间万物的基础和根源;一种认为森林即神灵。森林包括森林中的动植物都被奉为保护人类的神灵,因此,中国古代产生了图腾崇拜。人们把森林看做人类的保护神,人类生活所依靠的自然资源都是自然神灵的赐予与恩惠。我们的祖先将这种自然情感寄于森林的树木花草和飞禽走兽之中,将森林作为与人类旦夕祸福息息相关的源头。人类运用象征、祭祀、崇拜等方式表达着对于森林的敬畏,将森林以及森林之中动植物融入生活,赋予情感,通过其传递信息,以憧憬期望。在这种人与自然息息相关的情感中,保护自然,敬畏自然是人类内心的信念。
在自然辩证法中,恩格斯写道:“政治经济学家说:劳动是一切财富的源泉。其实,劳动和自然界在一起它才是财富的源泉,自然界为劳动提供材料,劳动把材料转变为财富。”[2]509恩格斯强调自然不但是人的生命之源也是人的发展之源。从价值创造的角度看,价值分为文化价值和自然价值,传统文化的发展中人类总是以牺牲自然的方式去实现文化价值,比如用刀耕火种的方法发展农业文明,用砍伐森林作为支持大机器生产的燃料,因而越是灿烂的文明它留给自然的越是深深的伤害。通过总结世界古文明的兴衰历史,我们不难发现森林的消长与人类文明的兴衰息息相关,森林的繁茂曾为人类带来光明,森林的衰亡曾把人类推向黑暗。由于森林的消失,埃及600年的文明换来了近3 000年的荒凉和贫穷,至今全国96%以上的土地为沙漠所覆盖。印度的塔尔平原经过了4 000年的变迁,森林被砍光,草原被破坏,气候干旱恶化,最终酿成了塔尔大沙漠,印度也因此成为了一个干旱水灾多发的国家。历史学家在研究这些古代文明毁灭的原因时,虽然看到了它的复杂性,但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对森林的破坏,以及过分强化土地的使用,导致千里沃野变为山穷水尽的荒凉土地。对此,恩格斯精辟地指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会对我们进行报复。”恩格斯同时指出:“文明是一个对抗的过程,这个过程以其至今为止的形式使土地贫瘠,使森林荒芜,使土壤不能生产其最初的产品,并使气候恶化。”[6]恩格斯还举例说明了这种文明的对抗不能成为人类与自然的对抗,同时文明的进程也不能以牺牲自然为代价,文明的诞生与发展只有建立在人与自然和谐的基础上才能繁荣发展。
3.2自然权利论
自然权利是自然生物的权利或生物的自然权利,是生物固有的、按生态规律存在并受人类尊重的资格。利奥波德在他的《沙乡年鉴》一书中创造了土地伦理学。他认为:伦理学正当行为的概念必须扩大到对自然界本身的关心,尊重所有生命和自然界,在道德上赋予自然界中所有生命永续存在的权利。
对于森林而言,要把森林看作一个完整的共同体和生态系统,人只是共同体是成员。恩格斯指出:“我们统治自然界,决不像征服者统治异族人那样,决不是像站在自然界之外的人似的。相反地,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之中的。”[1]384首先,作为森林生态系统的一部分,人类赋予森林的权利必须要靠其让渡以“人类为中心”的不合理观念来实现。恩格斯指出,人类可以通过他所作出的改变来使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来支配自然界。这就意味着,人类不是一般的自然成员,在他享受森林赋予的权利之外,还承担着维护森林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环境的义务。恩格斯提到:“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以及其他各地的居民,为了得到耕地,把森林都砍完了,这些地方今天因此成为不毛之地,因为这些地方失去了森林,也失去了积聚和贮存水分的中心。”[1]519其次,人类作为与森林其他生物同样地位的物种,我们没有权利为了一己私利而侵犯另一种生物生存发展的权利以及一种生物对另一种生物的权利,即破坏森林生态系统的生态平衡。在森林生态环境中,每一种生物都有自己的生态位,按照自然规律和生态法则,它们之间也会形成相应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这是森林的自然性,是维护森林系统生态平衡的客观规律。人类是没有权利肆意地破坏这种关系为人类服务的。
3.3森林美论
森林美论是关于森林美的本质、特征、类型和构成以及人对森林的审美感受、审美理想和审美活动的一种森林文化的理论形态,主要包括欣赏森林的形态美、意境美、音韵美、色彩美。这种理论形态不再将森林作为简单的认识对象去揭示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而是从审美、欣赏、崇拜的角度去感悟森林带给人们的人文关怀。这种对森林存在价值观念的根本转换,使森林对于人类历史的发展具有了新的作用,从农耕时期的刀耕火种,到人工林的培育,再到退耕还林,森林的发展史亦是人类文明的发展史。把森林的价值从物质层面需求转化到精神层面的满足本身就是一种质的飞跃。人们看待森林不仅看到它的实用性,同时要看到它的文化性。通过欣赏森林的雄浑壮美的形态、生机勃勃的生命色彩、复杂万千的自然悦响,可以激发人类对森林的审美情感,从而召唤人类保护森林热爱森林的自觉意识。恩格斯指出;“人们实践愈多,就愈会重新地感觉到,而且也认识到自身和自然界的一致,而那种把精神和物质、人类和自然、灵魂和肉体对立起来的荒谬的反自然的观点,也就愈不存在了。”[7]因此,对于森林的价值,人类既要注重森林的物质价值也要重视森林的精神价值,既要欣赏森林的外显美也要欣赏森林的内在美。
森林文化的建设是为了实现生态文明,森林美学的发展是通过美的标准培养人们形象化的情感,以审美观念为标准,以形象为手段,以情感为核心,使人们具有美的理想、美的情操、美的品格、美的素养,拥有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从而才能大力践行生态文明价值观。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3]蔡登谷.森林文化与生态文明.[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11.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5]罗尔斯顿.环境伦理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6]恩格斯.自然辩证法[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371.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责任编辑:卢宏业
10.3969/j.issn.1674-6341.2015.06.056
2015-09-21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生态文明视域下森林文化建设研究”(编号:2572014AC02);国家林业局林业软科学研究项目“低碳经济视域下的森林文化研究”(编号:2012—R1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生态文明视域下的消费危机和消费转型研究”(编号:14BKS032)
郭岩(1985—),女,讲师,东北林业大学在读博士。研究方向: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和青年思想政治教育。陈文斌(1952—),女,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和生态文明建设理论。
B029;S718.5
A
1674-6341(2015)06-012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