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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公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几点思考

2015-03-27冯茂春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 2015年2期
关键词:公安机关公安课程体系

冯茂春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91)

2014年,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快职业教育的决定》 (国发 [2014]9号),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为职业教育发展指明了方向,职业教育在国民教育序列中的地位大幅度提高,服务经济社会的职能被重新定位。公安职业教育作为我国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适应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如何适应公安机关面临的新任务,如何为公安机关培养出高素质的复合型应用型警务人才,成为当前全国公安职业院校面临的新课题。

近年来,公安职业院校在人才培养工作尤其是政法招录的体改生培养中,始终坚持校局合作、警学结合的办学指导思想,不断探索完善 “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取得了丰硕培养成果,为基层公安机关输送了大量优秀警务人才,为基层公安机关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但是,重知识传授、轻能力培养的传统学历教学模式仍然存在,与现代职业教育对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重能力、重素质的培养目标要求仍有较大差距,与公安机关对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实战人才质量的需要还相差甚远。为做好警务人才培养工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进一步改进。

一、建立符合公安实战要求的人才培养新模式

(一)坚持校局合作,警学结合,强化 “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

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基本内涵是强调教师教学、学生学习、学生实训与实际工作的融合,目的是培养能够符合一线要求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更好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因此,高等职业院校始终把此作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切入点和落脚点,指导规范职业教育各项人才培养工作。

公安职业教育作为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职业教育的共性特征。 “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强化教学、学习、实训融合的教育教学活动”在公安职业教育相关文件中,被引申为 “校局合作、警学结合,教学练战一体化”,二者内涵和外延是完全一致的。公安职业院校一直采用这种教学模式,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改进。

一是存在几个方面的不到位。一线公安机关对校局合作认识不到位。高职院校是 “校局合作、警学结合”的组织者、策划者和主要实施者,受益者主要是学校和学生,部分公安机关在校局合作中积极性不高,普遍认为教育和培养人才是学校单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不愿参与培养自己所需要的人才,或者即使参与也是流于形式。警学结合的程度不到位。课程体系仍遵循 “从理论到实践”的逻辑顺序,没有真正按照 “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教改思路制定教学进程;教学模式仍以理论教学、课堂教学和教师为中心。多数教师的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仍停留在以传统的教学方式组织教学的层面上;课程教学需要一个教学团队的密切配合,但实践中很难完全做到。体制机制保障不到位。校局合作、警学结合体制机制建设方面存在着组织保障不力,管理体制不健全,评价机制不科学的显示情况。二是加强校局合作,警学结合几种做法。建立以 “校局合作”为基础的现代职业院校制度。建立校局共同规划、共同治理、共同培养、共同教学的机制,使人才培养深度进入公安一线工作过程。完善学生到公安机关顶岗实习制度,共建实训基地制度,实行教师参加公安机关实践的制度,选拔公安一线民警到职业院校从教制度。加强 “警学结合”为核心的教学模式改革。实行警学结合的学习方式。根据真实公安工作流程建设教学课程环境,按照公安工作现场实际建设实训基地,根据公安机关实践当中遇到的问题设定教学和研究课题。加强职业院校学生试验、实训、实习和研究性学习环节,注重培养学生的职业兴趣,形成警学结合、以练促学、工学相长的教学模式。建立“校局合作、警学结合”有效保障体制机制。建立政策保障机制。上级公安机关要把职业教育纳入公安工作发展规划,要建立与完善有利于推动 “校局合作、警学结合”的一系列政策法规,制定相应管理办法,使校局合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引导、鼓励与支持公安机关参与职业教育。建立组织保障机制。双方各自成立 “校局合作、警学结合”专门组织,进行跟踪式服务,及时解决校局合作过程中的障碍,推动合作项目顺利展开。院校作为主导方自身必须建立一种能根据公安形势变化随时适应、调整办学方向、专业与课程设置、培养目标、人才规格、办学规模和教学内容方法等的调控机制。建立有效评价机制。建立一整套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保证校局合作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构建有利于推动警学结合的体制环境。

(二)创新教学模式,推行项目教学、案例教学

目前,公安职业院校教学模式仍然比较单一,主要使用的是 “满堂灌”式教学,学生主体地位不明,教学效果较差。因此,根据职业能力培养需要,应从以下方面推进教学模式的完善和创新。一是推行项目教学模式。将教学过程与项目充分地融为一体,围绕项目的需要构建课程体系,组织实施教学,瞄准岗位设课程、瞄准能力搞教学,提高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重点选择不同的职业岗位、扮演不同的角色;以具体工作项目带动教学,使整个教学过程能始终贴近公安第一线,使学生及时了解行业发展趋势,掌握最新的工作管理理念和工作技能。学校要准确了解公安一线对人才的需求状况,及时主动地调整教学内容。二是推行案例教学模式。组织教师搜集、整理、编写典型案例,推广训练型案例教学、诊断式案例教学、视频案例教学等,组织学生进行分析讨论,拓展思维空间,培养学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改革教学方法,实施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和途径

当前教学方法比较单一,缺乏多样性、效率性,比较传统,以教师为中心的传统的集中授课 “满堂灌”;缺乏科学实验、社会实践和科学研究、合作参与等环节,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常常处于被动学习地位,学生的独立思维、发散思维、批判思维和创造思维得不到充分培养,因此也就不利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人才的成长。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改革教学方法。一是教学方法注重能力培养。有效的教学活动目的并不只是教给学生以知识,关键是在知识的传授过程中帮助学生形成各方面的能力。教学方法要有利五类能力的形成和发展:加强认识能力的训练;加强实践能力的训练;加强研究能力的训练;加强管理能力的训练;加强合作能力的训练。二是教学方法要多样化。在注重课堂精讲的同时,积极适用启发式、讨论式、互动式等新的教学手段。在课堂讲授过程中,尽可能让学生参与到教学过程中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开展实物教学法,让学生亲自接触实物,增强课堂教学的直观性与生动性,给学生带来较为深刻的感性认识;开展现场教学法,使学生能够牢固掌握所学的专业知识,提高教学效果。

(四)创新实践教学模式,加大实习实训在教学中的比重

要从从实训、实验、顶岗实习、教学见习、社会实践等各个方面着手,不断提升实践教学的水平。一是加大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利用公安机关行业办学优势,建立优质实践教学基地,形成 “校局合作、部处对接、室队一体”的合作格局。二是加大实践课时。加大校内各门课程尤其是专业课程实践教学课时;增加假期教学见习、顶岗实习时间。三是建立规范的学员实习管理机制。采用 “轮岗式”实习办法,定期交换工作岗位,使学生对公安业务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为将来从事公安工作奠定扎实的实践基础;实施民警对学员 “一带一”指导制度,对学生进行手把手指导,提升顶岗实习质量;四是确定科学的实践教学项目。在实践教学过程中,学院应为学生布置实践教学项目,便于学生有针对性的学习和研究,有利于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提高自己对公安实践认识的程度。

二、建立符合公安实战要求的职业课程体系

(一)根据能力培养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建立要正确处理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的关系,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关系。要摆脱普通高校以学科知识为中心的课程体系,也要改变以单纯技能为本位的质量观,应该构建以专业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的课程新体系。课程体系建立要遵循行业规律、高职教育规律、学生自身成长规律,科学设定课程比例。通识课程够用即可。专业课程要根据岗位群需要来科学设计,按 “岗位—能力—课程”的关系设置,将理论与职业岗位能力需要紧密结合。专业课程包括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和专业拓展课程。专业基础课程要突出对学生行业基本职业能力的培养,要求学生要 “会”;专业核心课程是为学生核心工作岗位开设的,体现高职学生岗位的不可替代性,核心专业课程要求做 “精”、做 “强”;专业拓展课程是为学生今后发展岗位打基础的,要求学生要 “懂”,知方法、知怎么学即可。加强特色课程和素质拓展课程建设。紧紧围绕公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打造和本地区公安工作要求相适应的的特色课程。围绕热点问题,加强舆情应对、公安新闻、公文写作等素质拓展课程建设,提升学员应对新问题适应新形势的能力,提升学员综合素质。

(二)根据联合育人要求建立课程联合开发机制

公安职业院校和公安机关及时交流沟通,获取第一手的课程建设素材,按照基层公安机关业务警种知识和实践技能的需要构建课程体系,按照完成工作任务的需求确定授课内容。通过联合开发,确保课程体系既包含系统的公安专业理论知识,又包含真正的实战需求,同时也吸收最新实战成果,形成一流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为提高学员专业知识水平和实战能力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根据复合型人才培养需要淡化专业课程界限

公安民警岗位频繁交流是公安机关明显的特征,因此,基层公安机关更需要复合型人才,而不是 “极专”人才,所以,学员知识不易太专,必须、够用即可,以此为标准,公安职业院校课程体系应淡化侦查和治安管理专业课程界限,对这两个专业课程进行交叉设置,培养宽口径警务人才。

三、建立科学实效的课程考核方式

为突出学生职业能力培养,逐步确立以能力考核为重点的工学结合考核方式方法。一是建立多样化的考核模式。课程考核分阶段进行,评价活动贯穿学员整个学习过程,采用综合立体考核模式。如随堂考、随机考、阶段考和综合考,综合演练考核模式,顶岗实习考核模式等。二是建立科学合理考核方式。根据考核内容,按照教考分离、贴近实战、共同育人、注重实效的原则,课程理论知识实行网上考核。课程实务操作实行实景考核。顶岗实习实行实战综合考核。三是确定科学实用的考核内容。网上考核的课程内容要准确、全面反映课程的知识点和能力点,题量、难易程度、内容覆盖要科学适当。实务操作考课程考核项目包含的考核点,应覆盖本课程主要知识点和技能点。以典型工作任务操作作为载体的考核项目,并制定明确的评分标准;以技能操作为载体的课程,要明确考核环节及各环节的评分标准,按规定制作考核方案。

四、建立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学团队

适应职业能力培养需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学团队。

(一)提高师资队伍素质能力

加强教师培训,鼓励教师参加业务进修、专业培训,提高教师专业水平,鼓励教师参加对口专业资格考试,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打造 “双师素质”教师;加强多媒体等现代教学手段培训,提高教师运用多媒体等现代教学技术能力;组织教学经验丰富的老教师对年轻教师进行传、帮、带,提高青年教师教学水平;聘请公安业务专家和高校教育界学者进行专题培训,拓展教师知识视野。

(二)强化专业教学团队建设

建立教学部门与实战部门教官共同体,进一步推行骨干教师带教、教学团队集体备课、优质课程观摩研讨、聘请公安机关业务骨干进行实训课程指导等制度,将授课团队集体设计、集体备课、集体说课、集体指导等活动常态化,最大限度地发挥课程建设团队的整体优势。

(三)建立一线民警组成的兼职教官队伍

依托公安机关,建立兼职教官选聘兼职,有计划的从一线选拔有经验的办案能手、业务骨干和专家来校授课,将兼职教官作为学院 “双师结构”师资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学院教学任务特别是实践教学任务,形成一线民警作为兼职教官参与人才培养的良性运行机制。要严格掌握兼职教官库入选条件标准,既要注重教官的业务水平和实践经验,又要考察教官的授课能力,确保教官质量。

[1]莫明琪.我国公安院校人才培养模式的问题与改进对策研究—以15所公安院校为例[D].长沙:湖南大学,2010.

[2]彭顺克.“教”“管”并重培养复合型公安人才—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教学与管理模式探索[J].广西教育,2011,(12).

[3]汤立云.对公安院校警察职业化教育改革的思考[J].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10,(1).

[4]蒋华林.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J].重庆高教,2011,24(4).

[5]胡雪梅.论科学发展观与创新公安人才培养机制[J].辽宁警专学报,2008,(5).

[6]李新钰.深化校局合作 建立联合育人机制[J].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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