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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快递业治安管控探究

2015-03-27邵亚茹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 2015年2期
关键词:治安管理治安公安机关

邵亚茹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以下简称 《邮政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寄递是指将信件、包裹、印刷品等物品按照封装上的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活动,包括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快递是指在承诺期限快速完成的寄递活动。快递企业是指邮政企业以外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市场经济创造的强大市场需求的刺激下,尤其是互联网时代电子商务、网络购物等新型服务业的迅猛发展对快递服务需求激增,使得快递业日益普及化、大众化。快递业不仅成为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正逐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方式的一部分。与此同时, “夺命快递”、快递贩毒、快递爆炸等治安问题层出不穷,对社会治安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从治安管理的角度出发,公安机关亟需转变快递业的治安管理手段和方式以应对快递业发展对社会治安造成的冲击。

一、我国快递业存在的治安问题

目前我国快递企业有近年来快递业发展迅猛,据统计,2014年我国快递业务量达140亿件,同比增长52%,已连续46个月累计同比平均增幅超过50%。但快递业的发展仍然处于 “小、多、散、弱”的状态,[1]行业的安全形势和监管工作面临严峻挑战,其中,治安问题成为当前快递业管理面临的一大难题。

(一)快递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存在诸多治安隐患

从近年来快递企业发生的治安事故、事件来看,其内部安全管理存在的治安隐患有:

1.火灾、爆炸、有毒化学物品污染等治安事故

事故隐患存在于快递流通的多个环节。在快递接收环节,快递企业收寄验视不规范,导致易燃、易爆、有毒化学物品进入快递流通渠道,最终导致了 “夺命快递”、快递包裹爆炸事件等治安事故的发生。在快递仓储环节,由于快递包装大多是易燃材质,大量快递包裹囤积,一旦遇到明火,极易发生火灾。多数快递仓库、快递网点条件简陋,消防实施不完善,快递企业忽视电路维护、机器检修等安全管理,因电路老化、电线短路等用电起火引发火灾情况较为普遍。消防意识薄弱也是导致治安事故隐患的原因之一。对于采取家庭经营形式承揽业务的营业网点,生活区与作业区没有明显的划分,生活用火对于作业区的安全构成直接威胁。

2.盗窃、损毁财物等治安案件

企业以盈利为目的,为了节省营业成本,多数快递企业将营业网点设于旧居民区、棚户区、城乡结合部等人员成分复杂、治安秩序较为混乱的区域,快递丢失、被盗、遭损毁等情况时有发生。快递企业不愿在安全保障措施上进行过多的投入,缺乏必要的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措施。货物直接堆积在门口、马路边,没有专人进行看管,仓库没有安装防盗监控设施,诸如此类的快递管理乱象普遍存在,给快递盗窃、损毁财物等治安案件的发生留下隐患。快递企业在人员招录上较为随意,快递从业人员素质普遍较低,缺乏自控和辨别能力,加之快递企业人员管理较为松散,由多人负责多个工作岗位,甚至一个人负责收货、登记、送货整个快递流通的过程,相互之间缺乏必要的监督和制约,快递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财物、监守自盗的情况屡见不鲜。据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统计,近年来受理的快递行业盗窃案件,50%以上是快递公司的员工盗窃本公司负责运输的货物。这类案件多数表现为见财起意,利用公司的管理漏洞,单独一人或者伙同同事盗窃财物。[2]

(二)不法分子利用寄递渠道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利用寄递渠道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具有作案成本低、隐蔽性强、调查取证难等特点,有利于不法分子逃避公安机关的侦查打击,利用快递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已然成为一种新的犯罪趋势,对社会治安造成了极大的危害。目前,不法分子利用寄递渠道实施的主要违法犯罪类型有:

1.贩卖、运送毒品

据统计,毒品犯罪案件占据了利用快递实施犯罪案件总数的一半以上。犯罪分子往往将毒品伪装成药品或将毒品藏匿于一般物品中,再经由快递送达买家。利用快递贩毒实现了毒品与毒品所有者的人货分离、毒品买卖双方的空间分离和信息分离、毒资与毒品的分离,大大降低了毒品犯罪分子被抓获的风险。

2.出赃销赃

对于抢劫、盗窃等财产犯罪,犯罪分子最终都要以销赃来实现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利用快递销赃实现了犯罪发生地与赃物处理地的分离,加大了财物追回的难度。

3.贩卖、运送枪支弹药

利用快递贩枪,犯罪分子通常采取的做法是将枪支的零部件拆开,分几个不同的快递寄给买家,增加贩枪的隐蔽性。江苏省泗阳县检察院办理的徐某等3人非法制造、销售枪支一案,被告人通过快递向买家寄送成套配件,并向买家传授组装技术,制造并销售枪支配件高达2000余件,买家涉及全国20余省、市、自治区。[3]快递贩枪扩大了枪支犯罪网络,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

除此之外,利用寄递渠道实施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非法出售、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销售假证、假发票,走私,诈骗等违法犯罪形式较为突出,利用寄递渠道实施恶性犯罪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快递业管理上的漏洞为不法分子所利用,这是快递业滋生违法犯罪的直接原因。

二、当前我国快递业管理及其问题

我国快递业管理机制包含快递企业的安全管理、邮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和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快递业存在的这些治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当前我国快递业管理机制存在问题。

(一)快递业的安全管理

《邮政法》规定了两项与快递安全有关的管理制度,一项是禁寄制度,即快递企业在收寄快件时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的规定;另一项是收寄验视制度,即快递企业在收寄快件时应当当场验视内件,若用户拒绝验视,则快递企业应当不予收寄。这两项安全制度如果得到严格的落实,相当一部分利用寄递渠道实施的违法犯罪将被阻却于快递行业之外。然而,事实上绝大多数快递企业都有注重经济利益而忽视安全管理的不良倾向,并没有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制度和禁寄制度。收寄验视执行与否完全依赖于快递员的主观意愿,往往流于形式,当用户以种种理由拒绝配合时,快递员或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者不了了之。加之,绝大多数快递业务企业并没有购置专门的安检设备,只是凭眼看手摸的人工方式来验货,二次检查并不能真正发挥再次排查禁寄物品的作用。收寄验视制度执行不力,缺乏相应额的监督管理,难以保证禁寄制度发挥作用,也就难以避免非法物品、违法物品等禁寄物品进入寄递渠道。

除此之外,很多快递企业并没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生产条件简陋、消防设施不完善、基本安全保障措施不到位、缺乏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等状况是多数快递企业的常态。

(二)邮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邮政管理部门依 对快递企业的市场经营行为进行监管。邮政管理部门通过经营许可制度对申请快递业务经营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将不符合安全管理条件的企业排除于快递业之外;通过备案制度对快递企业设立分支机构进行建档备案,以利于邮政管理部门掌握快递业基本情况以便开展相应的监管工作。在安全监管方面, 《寄递渠道治安检查工作规定》规定邮政管理部门对企业收寄验视制度、禁寄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等安全管理状况进行监督权和检查权,并有相应的处罚权,可以对违法违规经营的企业处以责令改正、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然而,这些安全监管制度并不能完全将违法犯罪和安全事故等治安隐患隔绝于快递企业之外,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由于快递业入行门槛低、投入小,很多规模较小的快递企业既没有获得经营许可也没有工商营业执照,事实上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另一方面,邮政管理部门的处罚力度不足,与违法违规利益相比,处罚难以对违法违规经营的企业形成有力的威慑。

(三)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

目前,公安机关对于快递企业的治安管理包括企业内部安全保卫、危险物品管理以及处置违法犯罪案件。依据于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公安机关有权对快递企业的治安保卫制度、治安保卫措施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从治安保卫的角度对企业提出一些要求和建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快递业寄递禁寄物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只有出现严重威胁公民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情况时,公安机关才能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相关人员予以处罚。

从总体上看,目前公安机关对快递业的管理方式和手段是落后的,管理的滞后性直接影响了治安管理的效果。此外,公安机关同快递企业的联系较为松散,少数企业存在知情不报的现象。有些快递企业为了保持企业的形象,除非发生重大的违法犯罪,否则对于企业内部出现的一般治安违法和安全事故往往采取漠视容忍的态度,并没有严格执行可疑情况报告制度。受制于法律、技术等因素,公安机关对快递企业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不高,快递信息尚未整合进公安信息数据库以服务于治安管理也是问题之一。

从实际效果来看,由快递企业的安全管理、邮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构建起来的快递业管理格局在设计、运行、管理和落实等诸多方面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引发了一系列社会治安问题。对于快递业存在的治安问题,快递业与相关管理部门均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公安机关作为社会治安管理的专门机关,其对快递业所采取的治安管理方式和手段难以形成严密的治安管控网络,已经不能适应快递业安全管理的需要,亟需转变。

三、公安机关加强快递业治安管控的具体措施

公安机关将快递业列入治安重点单位进行管理,加强对快递业的治安管控有其现实必要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快递业的治安特点,为加强对快递业的治安管控,公安机关可以采取的具体措施有:

(一)建立快递业备案制度,全面摸排建档

快递企业基数不清、情况不明严重制约了公安机关对快递业的治安管理。快递网点遍布城市各个角落,并逐渐从城市走入农村,公安机关应顺应快递业发展趋势,建立快递网点备案制度,快递企业新设快递业务网点须向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备案登记,以便公安机关尽快将其纳入治安管理之中,防止少数快递企业游离于监管之外。同时,公安机关要加强治安巡逻,切实开展社区走访,对辖区内的快递企业进行全面的摸底、排查并建立档案。此外,公安机关应督促企业建立从业人员实名档案,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背景审查。针对快递从业人员鱼龙混杂、违法犯罪滋长的情况,快递企业要严把人员入口关,在人员招录上要采取实名登记并建立人员档案,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背景审查,不使用无身份证明的人员。

(二)以寄递实名制为依托,建立信息管理数据库

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起快递实名制,快递信息填写除了收件人的地址和电话真实性较强外,其他信息可靠性并不高,这增加了公安机关犯罪侦查的难度。快递业推行实名制就是要求寄件人在寄件时必须登记寄件人和收件人真实的身份信息,同时向快递员出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供快递员核实,而收件人在收件时也必须出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才能领取快递。寄递实名制能将寄件人和收件人与流通的快件建立一一对应的关系,扫除因人物分离造成的侦查障碍。

以寄递实名制为依托,将快递企业自身的快递信息系统纳入公安管理系统,建立快递信息管理数据库,一方面有利于实现公安机关对快递信息的全程跟踪和实时查询,确保寄递物品来源可追溯、责任能倒查、违法受追究;另一方面实现快递信息管理数据库与公安网其他数据库的融合与对接,进行信息比对和碰撞,以利于公安机关在发现违法犯罪时迅速而准确地锁定犯罪嫌疑人、开展针对性的调查取证以及侦查布控、串并案件等后续侦查工作。

(三)加强治安检查,严格督促快递企业落实治安防范

治安检查是预防和发现治安事故隐患和违法犯罪情况的重要管理手段。加强治安检查,公安机关可以采取的做法有:一是公安机关要建立对快递企业常态化的治安检查制度,及时排查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治快递企业周边的治安环境。二是建立多部门协同配合的快递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组,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形成对快递企业的安全监管合力。三是公安机关会同邮政管理部门、工商管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等多部门定期开展规模性的联合治安整治行动,及时清除和解决影响和制约快递企业良性发展的潜在安全隐患和现实治安问题。四是在治安检查的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不验视登记、不采集信息等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提请邮政、交通等主管部门依法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或明知寄递物品依然收寄的,依法严厉打击和惩处。五是通过治安检查,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消防管理问题,督促快递企业安装必要的消防设施、落实消防管理措施、完善安全防范设备。公安机关通过常态化的治安检查,督促快递企业落实治安防范,如安装必要的消防设施、落实消防管理措施、完善安全防范设备等。六是与快递企业联合开展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在收件、运输、送件等环节所应具备的基本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从业人员对危险物品、违禁物品的辨识能力和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建立与快递企业信息联络制度,密切掌握企业治安动态

公安机关应建立与快递企业的信息联络制度。一是在快递企业集中区域设立警务室,加强对快递企业的日常监管、治安宣传、安全预警和安全培训等治安管理工作。设立驻区警务室,提高快递企业集中区域的见警率,在一定程度上能起到威慑违法犯罪的作用,同时能够对区域内的治安问题进行及时的整顿和治理,有效维护治安秩序。二是在快递企业内部发展治安信息员。治安信息员是公开与秘密相结合原则在公安机关治安管理中的应用。治安信息员能够帮助公安机关挖掘快递企业内部潜在的治安问题,协助公安机关进行治安管控和犯罪防治,是公安机关掌握快递企业治安动态的重要手段。三是督促企业落实可疑情况报告制度,建立有奖举报制度。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快递企业发现枪支弹药、危险化学品、管制刀具、毒品等禁寄物品、违禁物品和危险物品或违法犯罪等可疑情况负有向公安机关报告并配合公安机关积极开展协查的义务。为了提高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举报违法犯罪的积极性,根据各地财政状况,建立有奖举报制度。

四、结语

快递业在为我们的生活创造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各种各样的治安问题,对治安秩序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而当前快递业的管理体制机制存在诸多问题,未能形成严密的安全管理网络,助长了快递业违法犯罪的发生。公安机关作为治安管理的专门机关,面对快递业层出不穷的治安问题,有必要创新治安管理方式,加强对快递业的治安管控。以建立快递网点备案制度、信息管理数据库、治安检查制度、快递企业的信息联络制度等治安管控措施的实施将建构起快递业更为严密而有效的治安管控体系,保障快递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1]陈姝萍.加强物流寄递渠道行业监管[J].北京观察,2013,(3).

[2]一半以上快递业盗窃案系员工所为快递运输行业监守自盗现象严重 [EB/OL].http://www.legaldaily.com.cn/bm/content/2012-04/21/content_3520172.htm?node=20732.

[3]利用快递实施犯罪应引起重视[EB/OL].http://newspaper.jcrb.com/html/2014-12/03/content_173781.htm.

[4]广州发生快递炸弹报复伤人案[EB/OL].http://hzdaily.hangzhou.com.cn/dskb/html/2012-02/09/content_121696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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