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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窦太后的黄老思想与赵文化

2015-03-27吴小强张铭洽

邯郸学院学报 2015年3期
关键词:史记

吴小强,张铭洽

(1. 广州大学 人文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6;2. 陕西历史博物馆,陕西 西安 710061)

赵文化研究[教育部名栏]

西汉窦太后的黄老思想与赵文化

吴小强1,张铭洽2

(1. 广州大学 人文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6;2. 陕西历史博物馆,陕西 西安 710061)

西汉窦太后是黄老思想的信奉者和笃行者,她通过对丈夫汉孝文帝的支持辅佐,对儿子汉景帝、孙子汉武帝执政理念的影响,从而对推动“文景之治”的成功实现发挥了重要作用。究其思想来源,赵国与邯郸文化是其中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

窦太后;黄老思想;赵国文化

西汉前期,统治集团奉行黄老政治思想,实行休养生息、与民休息的基本国策,政治清明,社会安定,百姓安居乐业,使遭受秦末战争严重破坏的社会生产力得到恢复与发展,形成著名的“文景之治”。窦太后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文景之治做出了重要贡献。在窦太后身上所体现的某些汉代赵国与邯郸文化特质,值得进行深入探讨。

一、窦太后的黄老思想

学术界一般认为,西汉孝文帝皇后、汉景帝生母窦太后是推行黄老政治思想的主要人物。①参见吕思勉:《秦汉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98-99页;孙以楷主编,陈广忠、梁宗华著《道家与中国哲学》(汉代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8页;杨树增:《汉代文化特色及形成》,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647-648页。关于窦太后的事迹,《史记·外戚世家》载:“窦太后,赵之清河观津人也。吕太后时,窦姬以良家子入宫侍太后。太后出宫女以赐诸王,各五人,窦姬与在行中。窦姬家在清河,欲如赵近家,请其主遣宦者吏:‘必置我籍赵之伍中。’宦者忘之,误置其籍代伍中。籍奏,诏可,当行。窦姬涕泣,怨其宦者,不欲往,相强,乃肯行。至代,代王独幸窦姬,生女嫖,后生两男。而代王王后生四男。先代王未入立为帝而王后卒。及代王立为帝,而王后所生四男更病死。孝文帝立数月,公卿请立太子,而窦姬长男最长,立为太子。立窦姬为皇后,女嫖为长公主。其明年,立少子武为代王,已而又迁徙梁,是为梁孝王。窦皇后亲蚤卒,葬观津。于是薄太后乃诏有司,追尊窦后父为安成侯,母曰安成夫人。令清河置园邑二百家,长丞奉守,比灵文园法。”关于窦太后的本名,《史记索隐》按:“皇甫谧云名猗房。”②陈直先生《汉书新证》:“直按:御览卷三百九十六,引三辅决录云:‘窦后名漪,清河观津人。’史记索隐引皇甫谧云:‘后名漪房’,与决录名漪相合,但多一房字。颜师古注汉书,最诋皇甫谧各说,谧说固多可议,然有时可采,亦未尽全非。”(《汉书新证》,天津人民出版社1959年,第459页。)《汉书·外戚传》对窦太后事迹的记述,稍略于《史记》,《资治通鉴》又略于《汉书》。从司马迁、班固和司马光的记载可知,窦太后本为赵地清河郡良家子,③宋艳萍认为,汉代以道德标准来衡量是否为良家,不仅对人子的行为有严格的要求,而且其父也应行为端正。良家女子年龄在13岁以上,长相“合法相”,即可选入宫中。“宜参良家,简求有德,德同以年,年钧以貌”应是汉代选取皇后的标准。(宋艳萍:《汉代“良家子”考》,中国秦汉史研究会编《秦汉史论丛》(第十三辑),郑州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104-117页。)因家庭出身好,人品端庄,少女时即被选入吕太后宫做宫女,后被吕后作为礼物,赏赐给诸王,阴差阳错,被赠与代王刘恒。史书虽然没有关于她容貌的记载,但能被选入宫中,其良好的自然禀赋是不可或缺的,代王一下子爱上了这位品貌出色的嫔妃,“独幸窦姬”。正值青春期的她生育力旺盛,为代王连生了一女两男。她的运气非常好,丈夫的王后前妻及其所生的4个男儿均先后不幸病故,适逢代王被汉室拥立为皇帝,她依照顺序,继立为皇后,自己生的长子刘启立为太子,女儿刘嫖为馆陶长公主,少子刘武初立为代王,复转任梁王。孝文帝在位 23年崩,太子即位,是为孝景帝,窦皇后被尊为皇太后。孝景帝在位16年崩,窦太后16岁的长孙刘彻即位为孝武帝,窦太后被尊为太皇太后。

《史记·外戚世家》:“窦太后后孝景帝六岁崩,合葬霸陵。遗诏尽以东宫金钱财物赐长公主嫖。”《资治通鉴》卷十七《汉纪九》武帝建元六年:“五月,丁亥,太皇太后崩。”[1]568窦太后立为皇后 23年,尊为皇太后16年,尊为太皇太后6年,在位累计45年,享年应有70岁左右。《汉书·外戚传》称“太后后景帝六岁,凡立五十一年,元光六年崩,合葬霸陵。遗诏尽以东宫金钱财物赐长公主嫖。”师古注:“《武纪》建元六年,太皇太后崩。此传云后景帝六岁是也。而以建元为元光,则是参错。又当言凡立四十五年,而云五十一。再三乖谬,皆是此传误。”

窦太后并不仅仅是妇以夫荣、母以子贵,而是颇有见识、内心坚定、思想卓越的奇女子。她在青年时代就表现出自主自立的个性,例如,她在得知将要被放出宫、许配诸侯王时,为了靠近家,她找到主事的宦者,要求“必置我籍赵之伍中”。因宦者失误,错将她安置到代国,她以“涕泣”抗争,“怨其宦者,不欲往。”最后由于宦者采取高压手段,迫使她就范:“相强,乃肯行。”从此事可以发现,窦太后是敢于选择并善于把握自己命运的女子。

汉朝代秦而立,鉴于“天下苦秦久矣”,统治集团调整政策,采取与民休息的国策,以“清净无为”为宗旨的黄帝、老子思想开始广泛流行于社会,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帛书《老子》,即为佐证。窦太后成为黄老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笃行者,对此史有明载。《史记·外戚世家》:“窦太后好黄帝、老子言,帝及太子、诸窦不得不读《黄帝》《老子》,尊其术。”《汉书·外戚传》也载:“窦太后好黄帝、老子言,景帝及诸窦不得不读《老子》尊其术。”中年时,窦太后因眼疾而失明。《史记·外戚世家》:“窦皇后病,失明。文帝幸邯郸慎夫人、尹姬,皆毋子。”《汉书·外戚传》:“窦皇后疾,失明。文帝幸邯郸慎夫人、尹姬,皆无子。”尽管已成为残疾人,但窦太后依然关心国家大事,参与议政,对于企图贬低、否定黄老学说的人,毫不留情地予以回击。

《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魏其、武安俱好儒术,推毂赵绾为御史大夫,王臧为郎中令。迎鲁申公,欲设明堂,令列侯就国,除关,以礼为服制,以兴太平。举适诸窦宗室毋节行者,除其属籍。时诸外家为列侯,列侯多尚公主,皆不欲就国,以故毁日至窦太后。太后好黄老之言,而魏其、武安、赵绾、王臧等务隆推儒术,贬道家言,是以窦太后滋不说魏其等。”魏其侯窦婴原本是窦太后的堂兄之子,因平息吴楚七国之乱立功而封侯,却因主张儒术,反对道家,和窦太后的思想主张相左,故被窦太后所厌恶。“及(汉武帝)建元二年,御史大夫赵绾请无奏事东宫。窦太后大怒,乃罢逐赵绾、王臧等,而免丞相、太尉,以柏至侯许昌为丞相,武强侯庄青翟为御史大夫。魏其、武安由此以侯家居。”①《史记》卷107《魏其武安侯列传》。赵绾、王臧为鲁国儒生申公的弟子,受传《诗》学。《史记·儒林列传》:“兰陵王臧既受《诗》,以事孝景帝为太子少傅,免去。今上初即位,臧乃上书宿卫上,累迁,一岁中为郎中令。及代赵绾亦尝受《诗》申公,绾为御史大夫。绾、臧请天子,欲立明堂以朝诸侯,不能就其事,乃言师申公。于是天子使使束帛加璧安车驷马迎申公,弟子二人乘轺传从。至,见天子。天子问之乱之事,申公时已八十余,老,对曰:‘为治者不在多言,顾力行何如耳。’时天子方好文词,见申公对,默然。然已招致,则以为太中大夫,舍鲁邸,议明堂事。太皇窦太后好老子言,不说儒术,得赵绾、王臧之过以让上,上因废明堂事,尽下赵绾、王臧吏,后皆自杀。申公亦疾免以归,数年卒。”《资治通鉴》卷十七《汉纪九》武帝建元二年也记载:“太皇窦太后好黄、老言,不悦儒术。赵绾请毋奏事东宫,窦太后大怒曰:‘此欲复为新垣平邪!’阴求得赵绾、王臧奸利事,以让上;上因废明堂事,诸所兴为皆废。下绾、臧吏,皆自杀;丞相婴、太尉蚡免,申公亦以疾免归。”[1]557-558

窦太后维护道家学说,甚至到了顽固的程度,听不得任何有损老子的言论。《史记·儒林列传》载:“窦太后好老子书,召辕固生问《老子》书。固曰:‘此是家人言耳。’太后怒曰:‘安得司空城旦书乎?’乃使固入圈刺豕。景帝知太后怒而固直言无罪,乃假固利兵,下圈刺豕,正中其心,一刺,豕应手而倒。太后默然,无以复罪,罢之。居顷之,景帝以固为廉直,拜为清河王太傅。”

二、窦太后思想来源与赵国文化

窦太后出生于赵地清河郡观津县。关于观津的地望,《史记·外戚世家》:“窦太后,赵之清河观津人也。”《正义》注:“在冀州枣强县东北二十五里。”《资治通鉴》卷十三《汉纪五》文帝前元年,胡三省注:“班志,观津县属信都郡,清河郡无观津。盖信都、清河本皆赵地,景帝二年为广川国,四年为信都郡,而清河郡则高帝置,此在未分置之前,故系之清河。杜佑曰:汉观津县在德州蓚县东北。”[1]442《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魏其侯窦婴者,孝文后从兄子也。父世观津人。”《史记索隐》:“案:《地理志》观津县属信都。以言其累叶在观津,故云‘父世’也。《正义》观津城在冀州武邑县东南二十五里。”《汉书·地理志》:“清河郡,高帝置,莽曰平河。属冀州。户二十万一千七百七十四人,口八十七万五千四百二十二人。县十四。”这是东汉初期清河郡的概况。

窦太后的黄老思想来源应该有五个方面。

(一)吕太后的影响

汉高祖刘邦皇后、汉惠帝生母吕太后吕雉,是西汉初年著名的女主,性格刚毅,做事果断,手段毒辣。《史记·吕太后本纪》:“吕后为人刚毅,佐高祖定天下,所诛大臣多吕后力。”汉高祖崩后不足 1年,吕太后就将刘邦的爱姬戚夫人变为“人彘”,将戚夫人及其儿子赵王如意残害至死。吕太后政治头脑清醒,实际执政14年,采取了适应社会需要的政策。司马迁评价道:“孝惠皇帝、高后之时,黎民得离战国之苦,君臣俱欲休息乎无为,故惠帝垂拱,高后女主称制,政不出户房,天下晏然。刑罚罕用,罪人是希。民务稼穑,衣食滋殖。”①《史记》卷9《吕太后本纪》。窦太后少女时“以良家子入宫侍太后”,与吕太后朝夕相处多年,深受其执政理念的影响,应在情理之中。

(二)汉朝开国元勋张良的影响

张良是西汉道家思想的先驱。《史记·留侯世家》载,张良的祖父开地、父平先后担任韩国相,服务五代韩王。秦灭韩国,“良家僮三百人,弟死不葬,悉以家财求客刺秦王,为韩报仇,以大父、父五世相韩故。”汉高祖六年正月,封功臣,刘邦认为:“运筹策帷帐中,决胜千里外,子房功也。”请张良“自择齐三万户”。张良推辞:“始臣起下邳,与上会留,此天以臣授陛下。陛下用臣计,幸而时中,臣愿封留足矣,不敢当三万户。”高祖“乃封张良为留侯,与萧何等俱封。”②《史记》卷55《留侯世家》。张良以谦虚为怀,功成身退。“留侯乃称曰:‘家世相韩,及韩灭,不爱万金之资,为韩报雠强秦,天下振动。今以三寸舌为帝者师,封万户,位列侯,此布衣之极,于良足矣。愿弃人间事,欲从赤松子游耳。’乃学辟谷、导引轻身。会高帝崩,吕后德留侯,乃强食之,曰:‘人生一世间,如白驹过隙,何至自苦如此乎!’留侯不得已,强听而食。”③《史记》卷55《留侯世家》。张良与吕太后关系密切,窦太后从吕太后处会间接受到张良道家思想的影响。

(三)汉初名相曹参的影响

据《史记·曹相国世家》载,曹参担任齐国丞相时,“闻胶西有盖公,善治黄老言,使人厚币请之。既见盖公,盖公为言治道贵清净而民自定,推此类具言之。参于是避正堂,舍盖公焉。其治要用黄老术,故相齐九年,齐国安集,大称贤相。”曹参代萧何为汉朝相国后,萧规曹随。“举事无所变更,一遵萧何约束。择郡国吏木诎于文辞,重厚长者,即召除为丞相史。吏之言文刻深,欲务声名者,辄斥去之。日夜饮醇酒。卿大夫已下吏及宾客见参不事事,来者皆欲有言。至者,参辄饮以醇酒,间之,欲有所言,复饮之,醉而后去,終莫得开说,以为常。……闻吏醉歌呼,从吏幸相国召按之。乃反取酒张坐饮,亦歌呼与相应和。”曹参做丞相,“见人之有细过,专掩匿覆盖之,府中无事。”他后来告诉汉惠帝:“且高帝与萧何定天下,法令既明,今陛下垂拱,参等守职,遵而勿失,不亦可乎?”④《史记》卷54《曹相国世家》。窦太后在吕太后宫中时,对曹参治国方略当有所耳闻,记于心中。

(四)孝文帝的影响

窦太后的丈夫汉孝文帝本身就是黄老思想的笃信者和实践者,“然文帝本修黄老之言,不甚好儒术,其治尚清净无为”。[2]96他在位23年,以民生为重,轻徭薄赋,休养生息。他在遗诏中指出:“朕闻盖天下万物之萌生,靡不有死。死者天地之理,物之自然者,奚可甚哀。当今之时,世咸嘉生而恶死,厚葬以破业,重服以伤生,吾甚不取。”①《史记》,卷10《孝文本纪》。窦太后之所以能得到汉文帝的宠爱,除了年轻漂亮之外,恐怕深层次的因素正是俩人在思想价值观的接近或趋同,汉文帝思想对窦太后的影响无疑是根本的、全面的。《史记·儒林列传》载:“孝惠、吕后时,公卿皆武力有功之臣。孝文时颇征用,然孝文帝本好刑名之言。及至孝景,不任儒者,而窦太后又好黄老之术,故诸博士具官待问,未有进者。”②2014年10月19日至22日,在邯郸学院、中国秦汉史研究会联合主办的“汉代赵国与邯郸文化国际论坛”期间,内蒙古大学王绍东教授向笔者提出,汉文帝生母薄太后对窦太后的思想亦有影响,特记。

(五)赵国与邯郸文化的影响

窦太后出生于赵地,在故乡度过了童年和少年时期,不可避免地会受到赵文化的影响。《汉书·地理志下》:“赵地,昴、毕之分野。赵分晋,得赵国。北有信都、真定、常山、中山,又得涿郡之高阳、鄚、州乡;东有广平、鉅鹿、清河、河间,又得渤海郡之东平舒、中邑、文安、束州、成平、章武,河以北也;南至浮水、繁阳、内黄、斥丘;西有太原、定襄、云中、五原、上党。”“赵、中山地薄人众,犹有沙丘纣淫乱余民。丈夫相聚游戏,悲歌忼慨,起则椎剽掘冢,作奸巧,多弄物,为倡优。女子弹弦跕,游媚富贵,遍诸侯之后宫。邯郸北通燕、涿,南有郑、卫,漳、河之间一都会也。其土广俗杂,大率精急,高气势,轻为奸。”在赵国与邯郸文化的长期熏陶下,赵地民众男子出豪杰(如战国时廉颇、蔺相如、李牧,汉初南越王赵佗),女性出美女(如秦始皇生母赵姬、汉文帝窦皇后、慎夫人,汉武帝时赵之王夫人、中山李夫人、河间钩弋赵婕妤等),这是自战国迄汉代赵文化的独特历史现象,赵文化在窦太后身上则体现出坚定豪迈、顺应自然的精神人格。

三、窦太后与文景之治

窦太后坚持黄老思想不动摇,积极辅佐汉文帝、汉景帝父子两代治国,开辟了汉朝盛世“文景之治”,其功不可没。一般认为,“文景之治”的内容主要包括:减免田租算赋、减轻百姓徭役、提倡节俭朴素、重农抑商、平狱缓刑、任用贤良等。[3]72-75如果从历史大时空观点来看,汉文帝、汉景帝最值得后人称颂的,当是其所拥有的古典人道主义情怀。他们从道家思想出发,以百姓之心为心,以德化民,仁爱天下,改善民众的人权状况,尤以废除肉刑为典型。《资治通鉴》卷十五《汉纪七》文帝十三年载:“齐太仓令淳于意有罪,当刑,诏狱逮系长安。其少女缇萦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皆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属,虽后欲改过自新,其道无繇也。妾愿没入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使得自新。’”文帝阅后,“怜悲其意”,五月下诏书,引用《诗经·大雅·泂酌》“恺弟君子,民之父母”句,称“今人有过,教未施而刑已加焉,或欲改行为善而道无繇至,朕甚怜之!夫刑至断支体,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刑之痛而不德也!岂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有以易之;及令罪人各以轻重,不亡逃,有年而免。具为令。”遵照文帝旨意,丞相张苍、御史大夫冯敬奏请定律曰:“诸当髡者为城旦、舂;当黥髡者钳为城旦、舂;当劓者笞三百;当斩左止者笞五百,当斩右止及杀人先自告及吏坐受赇、枉法、守县官财物而即盗之、已论而复有笞罪者皆弃市。罪人狱已决为城旦、舂者,各有岁数以免。”[1]495-496

实行 10年后,汉景帝即位时现“文帝除肉刑,外有轻刑之名,内实杀人;斩右止者又当死;斩左止者笞五百;当劓者笞三百,率多死。”

于是下诏:“加笞与重罪无异;幸而不死,不可为人。其定律:笞五百曰三百,笞三百曰二百。”[1]511废除肉刑,在人类历史上无疑是一个重大的社会进步,它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汉代百姓的人权,提升了因罪获刑的囚犯生存质量,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文帝时“惩恶亡秦之政,议论务在宽厚,耻言人之过失;化行天下,告讦之俗易。吏安其官,民乐其业,畜积岁增,户口寝息。风流笃厚,禁罔疏阔,罪疑者予民,是以刑罚大省,至于断狱四百,有刑错之风焉。”[1]496-497

从汉惠帝、吕太后开始,经过文景之治,到西汉武帝时,汉朝综合国力空前强盛,社会经济文化繁荣,民众安居乐业,社会矛盾相对缓和,出现了中国自秦统一后的第一个“盛世”。《资治通鉴》卷十六《汉纪八》景帝后三年,班固赞曰:“汉兴,扫除烦苛,与民休息;至于孝文,加之以恭俭;孝景遵业。五六十载之间,至于移风易俗,黎民醇厚。周云成、康,汉言文、景,美矣!汉兴,接秦之弊,作业剧而财匮,自天子不能具钧驷,而将相或乘牛车,齐民无藏盖。……继以孝文、孝景,清净恭俭,安养天下,七十余年之间,国家无事,非遇水旱之灾,民则人给家足。都鄙廪庾皆满,而府库余货财;京师之钱累鉅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至腐败不可食。众庶街巷有马,而阡陌之间成群,乘字牝者摈而不得聚会。守闾阁者食粱肉,为吏者长子孙,居官者以为姓号。故人人自爱而重犯法,先行义而后绌辱焉。”[1]547-548窦太后对于文景时代的贡献,史书虽然并无明文称颂,但究其实际,其功劳是不言而喻的,窦太后在文、景两朝皇帝身后,默默地支持丈夫和儿子,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和智慧,应予以充分肯定,因为文景之治是黄老政治思想实践的最重要的成果。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窦太后对待家人的态度。窦太后虽属良家子,但父母早亡,家道衰败,弟弟被卖。待她被立为皇后时,她才与失散多年的兄弟重逢。《史记·外戚世家》载:“窦皇后兄窦长君,弟曰窦广国,字少君。少君四五岁时,家贫,为人所略卖,其家不知其处。传十余家,至宜阳,为其主入山作炭,暮卧岸下百余人,岸崩,尽压杀卧者,少君独得脱,不死。自卜数日当为侯,从其家之长安。闻窦皇后新立,家在观津,姓窦氏。广国去时虽小,识其县名及姓,又常与其姊采桑堕,用为符信。上书自陈。窦皇后言之于文帝,召见,问之,具言其故,果是。又复问他何以为验?对曰:‘姊去我西时,与我决于传舍中,丐沐沐我,请食饭我,乃去。’于是窦皇后持之而泣,泣涕交横下。侍御左右皆伏地泣,助皇后悲哀。乃厚赐田宅金钱,封公昆弟,家于长安。”其姐弟之情令人动容,然而,她并未放纵自己的兄弟骄横胡来。“绛侯、灌将军等曰:‘吾属不死,命乃且悬此二人。两人所出微,不可不为择师傅宾客,又复效吕氏大事也。’于是乃选长者士之有节行者与居。窦长君、少君由此为退让君子,不敢以尊贵骄人。”显然,将自己的兄弟培养成为谦谦君子,知礼循法,正是符合窦皇后的心愿。因此,绛侯周勃、灌将军的安排必然得到年轻的窦皇后的支持与鼓励。

窦太后到了中年,随着丈夫离世,长子即位,心态逐渐发生了变化,偏爱小儿子梁孝王刘武,甚至一度想让汉景帝死后传位于小弟刘武,导致梁孝王私欲膨胀,恣意妄为,违法犯罪。《史记·梁孝王世家》记载:“孝王,窦太后少子也,爱之,赏赐不可胜道。于是孝王筑东苑,方三百余里。广睢阳城七十里。大治宫室,为复道,自宫连属于平台三十余里。得赐天子旌旗,出从千乘万骑。东西驰猎,拟于天子。出言跸,入言警。招延四方豪杰,自山以东游说之士莫不毕至。”后来,因景帝立胶东王为太子,梁孝王怨恨大臣袁盎等,指使刺客杀害了袁盎等十余人。在窦太后的袒护下,汉景帝未追究弟弟梁孝王的罪责。窦太后与梁孝王关系十分亲密,“孝王慈孝,每闻太后病,口不能食,居不安寝,常欲留长安侍太后。太后亦爱之。及闻梁王薨,窦太后哭极哀,不食,曰:‘帝果杀吾子!’景帝惧,不知所为。”窦太后溺爱小儿子,娇惯放纵的结果,最后害了梁孝王。窦太后对待幼子的态度,与两千年来许多中国普通家庭母亲的心态如出一辙。

[1]司马光. 资治通鉴[M]. 北京:中华书局,1956.

[2]应劭. 风俗通义校注[M]. 王利器,校注. 北京:中华书局,2010.

[3]张习礼,林岷. 秦汉大事本末[M]. 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2007.

(责任编辑:贾建钢 校对:朱艳红)

K232

A

1673-2030(2015)03-0005-05

2014-11-15

吴小强(1960—),男,陕西洛南人,广州大学人文学院教授、中国史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兼学校档案馆馆长、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所长、中国秦汉史研究会常务理事、广东农史研究会常务理事、广东省档案学会高校系统委员会常务理事、广东伦理学会常务理事;张铭洽(1949—),男,湖北汉川人,陕西历史博物馆研究员,原中国秦汉史研究会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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