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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辅导员参与思想政治理论教学活动机制探讨

2015-03-27王洪刚

关键词:理论课辅导员思政

王洪刚

(阜阳师范学院 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安徽 阜阳 236000;扬州大学 社会发展学院 江苏 扬州 225000)

近些年来,我国的高等教育已逐步从“精英教育”走向“大众教育”,更多的青少年有机会进入大学学习。大学生,无论是从数量上还是影响力上,都已经成为社会群体中一支举足轻重的力量。提高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水平,对于国家的长治久安和持续发展,具有越来越重要的意义。长期以来,课堂理论教育和日常行为管理构成思想政治教育的两个主阵地,而辅导员和思想政治教师则是高校思政教育的主要力量,两者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各有侧重,又互为补充。然而,由于种种原因,社会上还存在对辅导员工作的种种偏见,认为辅导员就是具体事务的执行者,比如评奖评优、学费催缴、考勤查宿等,或是应付学生突发事件的“救火队员”。总之,只是看到他们作为“管理者”的身份,却忽略了其“教育者”的地位。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简称中央16号文件)下发后,中央教育部再次确认了辅导员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大批辅导员积极参与到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发挥自身优势,把多年从事学生日常管理的经验,融入到思政教育的理论体系之中,对学生进行思政理论教育。辅导员教授的思想政治课,往往既生动实际,贴近学生,又有理论支撑,具有说服力和启发性,同时也在某种角度上弥补了专业思政课教师“重理论缺经验”的不足,更好的发挥了形成思想政治教学的合力效应。

一、党的教育方针指明了高校辅导员参与思想政治课教学活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高校辅导员,历史上称为“政治辅导员”。1961年中央颁布《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就首次提出要在大学设立专职政治辅导员的方案,确立了辅导员作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者”的角色;随后在教育部1965年下发的《关于政治辅导员工作条例》中,更是以法规的形式将高校辅导员的职责、地位等一系列问题做出清晰的界定,政治辅导员职责主要包括:辅导员在政治辅导处的领导下辅导大学生的理论学习和社会活动,组织开展教师的政治学习和社会活动。更为主要的是,《条例》还规定可以从政治辅导员中挑选人选担任政治理论课助教,以便逐渐培养成为政治课教员,这就打通了辅导员和思想政治理论教师的职业通道。

2004年中共中央下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该文件至今还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产生了深远影响,它再次肯定了大学辅导员的“教育者”的身份。文件指出,“思想政治理论课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形势与政策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和途径”“思政教育工作队伍是加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组织保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涵盖党政干部、共青团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辅导员”“辅导员队伍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高校辅导员在党委的领导下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此外,中宣部、教育部也就高校辅导员参与思想政治理论教学合法性与必要性做过明确表述。两部委分别在2005年和2008年下发针对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相关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科【2008】5号)》。文件中指出“要按照兼专结合的原则,,不断充实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师队伍”“专任思想政治干部和辅导员有条件的可承担一定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任务”。

由此可见,中央的教育政策肯定和鼓励高校辅导员承担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任务。而且,从辅导员制度建立之初,这支队伍就被赋予“理论教育”这一重大历史使命,作为大学生的“人生导师”,辅导员在思想政治课堂对学生进行理想教育和政治培养,也是其职业角色“应有之义”,中央文件也很好地回答了高校辅导员参与思想政治理论教学活动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这一问题。这一思路的提出,为各高校拓展思想政治教师队伍提供了新思路、新观念,广大辅导员也倍受鼓舞,以高昂的热情和认真负责的精神投入到课堂教学之中。

二、参与思想政治课堂教学是辅导员队伍的稳定和发展的需要

高校辅导员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既包括评奖评优、就业指导等事务性的常规管理工作,又涉及心理疏导、理想信念培养、“三观”教育、形势与政策教育等对政治素质和教育方法具有一定要求的教育活动,这就对辅导员的素质提出不小的挑战;加之社会的发展、家长的期待、学生群体的多样化,这就要求高校辅导员不仅要具有“不辞劳苦、甘于奉献”的“蜡烛精神”,还要求辅导员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思政教育的专业理论,包括心理学、管理学、教育学等相关学科的知识。而参与思想政治课堂教学,则是丰富和深化辅导员理论素质的一个有效途径,通过走进课堂,辅导员就会自觉或不自觉地不断完善和提高自身的学术水平和教学技巧,以便能够站得住讲台。一方面,广大辅导员通过参与教学活动和教研活动,树立“专业意识”,不再以为自己是“万金油”,从而拥有自身的学术领域,有信心和有机会在某一方向不断专研,这为他们以后职称评定、岗位提升打下坚实的基础,也保证了辅导员职业生涯的可持续性和可发展性。另一方面,辅导员通过课堂教学,理论水平得到提升,并且有机会把思政教育的理论运用到日常管理工作中去,改善处理问题的能力,提高了思政教育的工作效率,实现“理论到实践”的转变。

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依靠力量。然而长久以来,由于分工不清,相当一部分辅导员整日忙于应付一些事务性的机械工作,这些工作占据了他们绝大多数的时间,使他们没有精力去从事理论问题的思考和研究,也没有时间总结工作规律,浮于表层,无法深入,始终只是个“保姆型”的辅导员,无法实现国家要求的“专家化”和“专业化”。然而,有为方能有位。长此以往,一方面,辅导员在科研成果和学术成就上捉襟见肘,无法进一步提高自己的业务职称,这样反过来又限制了他们的发展前景,进一步把他们禁锢在这个岗位;另一方面,由于缺乏理论支撑和系统方法,辅导员既不能高屋建瓴地审视整体局势,又鲜有深入解决具体问题的方法体系,导致他们在职业“自留地”——日常管理工作中也很难提高。长期的低迷就会严重挫伤广大辅导员的工作热情,动摇他们的职业理想和生涯信心。这样就会两种结果,一是一部分“有能量”的辅导员千方百计脱离这一序列,转到其他岗位上去;二是另一部分继续留在辅导员岗位上,碌碌无为,不断降低他们的职业标准。这两者都对辅导员队伍的稳定带来负面影响,前者是显性的,而后者是深远的。

然而,打通高校辅导员和思想政治教师这两支队伍,鼓励辅导员积极参与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形势与政策》《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等课程的教学中,就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辅导员参与课堂教学,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许多辅导员都有丰富的学生管理实践经验,辅导员站讲台后,这样他们既是课堂教学的组织者,又是课外日常教育的发起者;既能充分发挥大学生的能动性,又掌握了科学的理论武器,还能不断深化辅导员对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方法的学习和认识,同时也为他们搭建了学术研究和科研创新的平台,有力推动了日常管理和方法理论的有机结合,实现从“经验到科学、又由科学反过来指导实践”的良性转变,从而把辅导员培养成既懂管理又擅教学的复合型人才,为辅导员队伍带来稳定和活力。[1]

三、辅导员参与教学有利于与思想政治教师实现优势互补,形成教育合力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大学生思想教育的主阵地,思政教师是党的路线、政策、方针的宣讲者,他们对大学生进行“三观”教育,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思想政治教师和辅导员是思政教育的两支主要力量,然而,由于岗位不同,两者在具体的教育目标上却有所不同,部分思政教师虽然具备高深的理论素养、娴熟的课堂教学技巧和深厚的相关专业知识,却没能充分认识到思政理论课的特殊性,它与高校开设的其它任何课程存在根本差异,即它是“直接指导并延伸到学生实际生活中的”“是直接指向受教育者心灵的”,但是部分教师只是把它当做一门普通的课程看待,把自己当做一名普通的教师,传道授业,把思政教育的舞台限定在教室里,没能把课堂教学的“第一课堂”拓展到学生日常生活的“第二课堂”,把理论仍当做理论传给学生,忽视了思想政治教育的专业特点,缺乏与学生的个别交流和情感互动,对学生的真实思想和实际生活状态了解不透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思政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反之,相较于专任思政教师,辅导员在教学上也存在明显的劣势,他们由于专业出身和学历水平等因素,理论水平不高,科研能力偏弱,甚至缺乏科研意识,解决问题喜好“凭经验”而不习惯诉诸理论,重管理、轻教学;重技能、轻理论;重实务操作,轻规律总结;经常陷入经验主义和教条主义;在思想政治教育目标上“取法乎下”。

由以上分析可知,思政教师和辅导员由于各自角色定位不同,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层面,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可能会受到制约,遭遇事业瓶颈。然而,从整支思想政治教育队伍而言,劣势往往可以转化成优势,不足也可以发展成特色,只要我们按照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自身规律,科学整合资源,合理安排教学队伍结构,尊重和利用两支队伍的自身特点,就完全可以形成优势互补,从而开拓出的新局面。思想政治教育的对象是具有鲜活思想的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能否发挥应有作用、取得切实效果,取决于思政教育者能否贴近现实生活,能否将社会热点问题与书本理论有机联系起来,能否教会学生用理论武器来解释、解决他们关注的问题,解决和学生自身成长密切相关的困惑和难题。就辅导员而言,他们的优势在于与学生联系密切,了解大学生的日常生活,与学生有情感交流的机会,便于他们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这些都是直接影响思政教育效果的基本素材和第一手资料,辅导员若能将这些材料放在思政的学科专业背景下提炼总结,将理论内容与现实内容相结合,并寻找到一套合适的理论体系予以支撑,有的放矢,就激活了思政教育的课堂教学,也拓宽了辅导员的工作渠道,丰富了辅导员的教育手段,将大大提高思政教育的实效性和指向性。除此之外,辅导员多样化的专业背景给予了从各自专业角度去审视思想政治教育实践的启发,也提供了通过辅导员群体各自迥异的专业视角去发展思想政治学科的契机。[2]

四、建立和完善辅导员参与思想政治课的考核评价机制

为确保思想政治教育课堂教学的质量,学校应当针对辅导员这一特殊群体,建立一套教学评估和监督制度,包括准入、考核、奖惩和退出机制,从制度上确保辅导员课堂教学水平,同时这也是对辅导员的一种约束和激励。当然,在制定规章的时候,要充分考虑到辅导员这一群体的工作特点、学术背景等因素,切忌照搬用于评估普通思政教师的评教体系。在分配教学工作量上,要确保辅导员的教学任务和日常管理任务的适当比例,一般情况下不宜给辅导员安排过多的课时,否则会分散他们的时间和精力,导致教学和管理工作两头都没有做好。

在对高校辅导员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学工作进行考评时,可以釆取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在定性考评方面,主要考查辅导员的思想政治水平、专业理论素养,可以从高校辅导员的课堂听课情况反馈、学生的评教意见、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的创新情况进行考评;在定量考评方面,可以考量辅导员在学年发表教研科研论文、申请的教研项目等。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要确保建立评价跟踪体系。在考评结果揭晓后,要及时进行反馈与运用,如果考评结果不能及时反馈且合理运用,那么考评就会流于形式,也就失去了意义。此外,考核的结果明确后,不仅要及时执行相应的奖惩措施,还要根据考核结果,帮助辅导员认识到自身在教学工作中的缺点与不足,要请专家给他们业务技术上建议和指点,以便在以后的教学工作中不断改进和完善,从而在整体上提高思政教学队伍的专业水平,充分推进辅导员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

[1]鲁凤.关于辅导员参与思想政治理论课讨论式教学的思考[J].江淮论坛,2014(3):190-192+109

[2]秦淑娟,梁存宁.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与辅导员合力育人机制研究[J]. 思想理论教育,2010(21):8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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