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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中的动物 (中)

2015-03-26陆春祥

西湖 2015年3期
关键词:蝎子孔雀

陆春祥

刘禹锡叹牛

公元前195年的11月,曲阜,汉帝国刘大皇帝带着隆重的队伍,以太牢之礼祭拜孔子。古人祭祀讲规格,诸侯,少牢,只能用羊、猪;皇帝,太牢,有牛、羊、猪。

牛就这样隆重出场。

刘邦用帝王之礼祭孔子,表示了对儒学的相当尊重。他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实践中深深地体会到,要想带好一支队伍,再也不可能是一群流氓无赖聚在一起,自己带头往儒生的帽子里痛快地撒尿,无组织无纪律;唯有儒学才能整纪肃纲。

可是,牛的境遇,却并不怎么好。

时光一晃,到了唐朝。

意气风发的年轻诗人刘禹锡,不仅用诗来表达他的政治观点:“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老的总要老去,老的再也不要阻碍新生代;也用《叹牛》之类的寓言来进一步阐述他的政治立场,让人警醒。

诗人用老辣的笔,这样叙述他的所见:

老刘我,在郊外碰到一位老者,他牵着一头瘸腿的大牛,正往菜市场去。

我问:这牛身材魁梧,为什么会瘸了呢?为什么还会发抖呢?

老人回答我:身材高大,是因为我喂养得好,腿不好了,是因为我使用过度。我过去拉车挣钱全靠它,现在它已经年老体衰。它的腿虽然折了,但身上的肉还算肥壮,还可以卖肉。

我说:这样做,对您当然有利,可是对牛不是太残酷了吗?这样吧,我把身上穿的这件皮袍送您,您把这头牛放生,可以吗?

老人笑笑:我卖了牛,可以换酒和肉,还可以给老婆孩子买衣服食物,我要你这皮袍子干什么呢?和你说实话,我当初尽心养它,并不是爱它,而是为了让它给我出力;现在将它卖掉,也不是恨它,是因为它能给我换回钱来。你还是不要管我的闲事吧。

我知道说不过老人,只好用手杖轻轻地敲击着大牛的角,发一发感叹:所求的没有了,利益点也就变了。伍子胥替吴王成就了霸业,最后不得好死;李斯辅佐秦始皇,却遭五马分尸;白起威震长平,却被逼自杀;韩信打败项羽,自己却在长乐宫丧了命。这些人都是使用完了,没有利用价值了,祸害也跟着来了,飞鸟尽,良弓藏,藏已经算埋没人才了,干吗要良弓折呢?实在是太可悲了,太可悲了!

我还悟出了一个简单的道理:只有保持永久的使用价值,应付各种变化,这样才会安全;如果贪图功业,用尽自己的才能,那就很危险了。

呵,刘禹锡真是写了一篇好杂文啊,寓意深刻。

虽然人不可能有永久的价值,但是适度提醒自己,也就可以避免像那头大牛一样的命运。

但大牛被宰的命运是必然的,即便不是劳动所致,也会有其他的危险。

比刘禹锡小一岁,却早死很多年的柳宗元,也观察到了牛。他的《牛赋》,虽然短小,但赋中仍然包含了极大的信息量:

牛体形大:魁形巨首,垂耳抱角,毛革疏厚。

牛勤奋,为人类辛勤工作:抵触隆曦,日耕百亩,往来修直,植乃禾黍。自种自敛,服箱以走,输入官仓,已不适口。

牛对人类的贡献极大,自已要求却极低:陷泥蹶块,常在草野。

这头利满天下的好牛,境遇却不如那坏驴:不如赢驴,服逐驽马。曲意随势,不择处所。不耕不驾,藿菽自与。腾踏康庄,出入轻举。喜则齐鼻,怒则奋踯。当道长鸣,闻者惊辟。善识门户,终身不惕。

这羸驴,跟着劣马,拍着马屁,到处溜达,不劳动不工作,混吃混喝,衣食无忧。它还常常趾高气扬,在康庄大道上炫耀自己:快乐时仰起鼻子,恼怒时尥起蹄子,还常常在大道中央昂首嘶鸣,旁人吓得老远躲避。它还善于辨识门第的高低,一辈子都没有什么忧愁。

唉,这样好的牛,又有什么用呢,和品性一般的驴子都比不了:牛虽有功,于己何益?命有好丑,非若能力。慎勿怨尤,以受多福。

柳宗元这样说牛,其实是正话反说,这正是他的赋眼所在:牛啊,我对你抱深切的同情,强烈地为你不平,人类对你不公!

到这里,柳宗元写《牛赋》,用意已经很明显了;这个时候,他正被贬在柳州呢:我就是唐朝的牛啊,我就是体制不公平的牺牲品啊!

牛的故事还在继续。

公元1100年,大文豪苏东坡,被贬海南儋州。

这个地方有一种风俗让他很不爽,他就借柳宗元的《牛赋》发挥,写了一篇《书柳子厚牛赋后》,主题虽然完全两样,但牛的境遇依然没有改变:

岭外俗皆恬杀牛,而海南为甚。客自高化载牛渡海,百尾一舟,遇风不顺,渴饥相倚以死者无数。牛登舟皆哀鸣出涕。既至海南,耕者与屠者常相半。病不饮药,但杀牛以祷,富者至杀十数牛。死者不复云,幸而不死,即归德于巫。以巫为医,以牛为药。间有饮药者,巫辄云:“神怒,病不可复治。”亲戚皆为却药,禁医不得入门,人、牛皆死而后已。地产沈水香,香必以牛易之黎。黎人得牛,皆以祭鬼,无脱者。中国人以沈水香供佛,燎帝求福;此皆烧牛肉也,何福之能得,哀哉!予莫能救,故书柳子厚《牛赋》以遗琼州僧道赟,使以晓喻其乡人之有知者,庶几其少衰乎?庚辰三月十五日记。

苏文中有几个细节值得关注:

1、牛渡海时的痛苦情景。数百头牛,挤在一条船上,碰到风浪大的时候,没有水喝,没有料吃,常常有很多头牛死去。所以,牛们似乎都知道这种苦楚,登船时,都会哀叫并流眼泪。

2、海南奇怪的风俗,人生病了不看医生,只杀牛以祈祷,有富人生病,要杀数十头牛。病侥幸好了,功劳都归于巫师,那些巫师常常吓人。

3、海南的黎族人,制作沉香是好手,他们用沉香来换牛,换得牛却全部用来祭鬼。

苏轼于是很痛心:唉,内陆人都用沉香供佛求福,哪里知道这都是在烧牛肉啊,还求什么福呢?我不能救这些牛,只能将柳宗元的《牛赋》抄一遍,送给叫道赟的和尚,让他去宣传一下,看能不能改变这里的习惯。

苏轼的人文情怀,和刘禹锡、柳宗元显然不一样。他似乎已经不拘泥于自身的遭遇,自己只是单个,而牛们却无助得很;更让他心疼的是,人们对牛的态度显然麻木,甚至觉得一切都理所当然。

到了南宋,著名作家周密,他的《齐东野语》卷十四里有《食牛报》,则以自己的亲身采访经历,告诫人们要善待牛。

庐陵人朝阳,曾经是周大作家的同事,有一次,朝阳生了好几天的病,周去看望,同事所叙述的病因,却让大作家深感诧异。

朝阳的生病经历,基本上是一种穿越了:以前我曾经得伤寒病,十来天都不好。有一天昏睡中,忽然感觉被一头牛所呑,眼前一片黑暗,我感觉自己已经到了牛肚子里。我说,自己死倒不足惜,可那年迈的老母怎么办呢?于是,就发誓,如果能重见天日,当终身不吃牛肉。誓刚发完,就醒过来了,出了一身大汗,病也就好了。

朝阳继续叙述:我不吃牛肉已经有十年了,昨天下乡,在一处农家乐吃饭,餐桌上有烤牛肉,色香味俱全,一帮朋友也都劝我吃,实在忍不住,就吃了一些,刚回到家,就不舒服了。到了晚上,又做了和数十年前相同的梦,又重新发誓,病情这才有所好转。

周大作家听同事说了稀奇事,一下子回想起,在以前的各类传记小说中,常常看到这样的情节呢,因为吃牛肉而生各种各样的病,但从来没有亲见过听过。他们家已经三代不吃牛肉了,他母亲体质一向不强健,但从来没有生过伤寒疫病,即便家里的佣人们也没有得过瘟疫。

周作家因此感叹:我相信同事说的是真实的,一并记下来,告诫世人。

周作家用文学的笔调告诫人类,真是有报应这一说,真是有牛的报应。

唐人郑处诲的《明皇杂录》记载:离开四川后的杜甫客居湖南,因为一场大洪水的围困连续饿了九天,当地的聂县长设法将他救出,又用牛肉白酒好好地招待了一餐,但杜大诗人第二天却再也没有起床。

郭沫若考证,说杜诗人是因为酒喝多了,牛肉也吃多了,且很有可能牛肉因天气热而有些变质,是食物中毒。

唉,虽然不是报应,但杜大诗人,那晚要是不吃牛肉,喝点稀粥,先养养胃,也不至于送命吧。

鼋将军

鼋就是大鳖。小鳖天天见,鼋却和大熊猫一样珍稀。

一千多年前,在南方中国的湖泊沼泽中,鼋却是很常见的。

谢肇淛的《五杂俎》卷九《物部一》写到了多种性格的鼋。

老百姓将鼋视作美味。把鼋杀掉,将它们的肉悬挂在屋外的架子上:估计是鼋大肉多,一时半会吃不了,将其风干。这些已经变成肉的鼋,如果边上没人,它们便会将肉伸展,自由得很,听到人声,就会缩回去。甚至将它们的肉都剐尽了,只要肠子还和头连着,它还能好几天不死。这是不是神经末梢的作用,不得而知,反正它生命力极强。更奇怪的是,这个时候,如果哪只不识相的大鸟飞过来,以为吃到了美味,一定会被鼋反咬。看看,自卫能力这么强大。

有趣的事接踵而来。

先看一只自以为是反而送命的愚蠢大鼋。

在广陵的沙滩上,有只大水牛很舒服地躺着,享受着日光浴。这个时候,宽阔的水面上,有一只席子一样大的鼋正浮出水面,悄悄地向水牛逼近。牛发现了大鼋的企图后,急忙起身应战,水牛的战术是,它围着大鼋转圈,用牛角奋力触大鼋,几个回合下来,大鼋被水牛拱翻。大有大的好处,大也有大的不便,大鼋肚朝天后,很难翻身。江边洗澡的人群,发现了这一场恶战,当然,大鼋就成了人们的美味了。

再看一只勇敢聪明而重获自由的大鼋。

仪真有个渔民,用网抓到了一只大鼋。渔民将鼋弄回来后,一时半会没有处理,就将鼋的脚用绳子捆牢,丢到猪圈里,准备第二天再杀。夜晚,一只老虎蹿进猪圈。此虎估计见识少,或者是新手,根本就没见过猪嘛,它将大鼋当作了猪,就去抓大鼋。大鼋虽然脚被捆牢了,可它有嘴啊,它的厉害之处就是嘴,于是,大鼋就一口咬住老虎,死死不放。老虎起先挣扎,后来,挣扎也没有力气了,就倒在地上,大鼋和虎就这么僵持着。天亮后,主人发现,叫来了好多人,大家合力将老虎拿下。众人都认为是大鼋的功劳,而有这么大的功劳,怎么能忍心吃它呢?于是,解开绳子,将大鼋放回江中。

孙悟空一行取经途中,遇到许多成精的动物,牛精虎精蛇精蜘蛛精蜈蚣精,大多害人,但也有帮助他们的。过通天河时,滔滔江河,又没有船只,怎么办呢?有了,一只大鼋,向着无助的僧人们游来,不管它是不是观世音派来的,终究它来了,这是一只巨大的鼋,一只生活在通天河的领袖鼋,一只保卫通天河的将军鼋。有了巨鼋那宽宽的背脊,唐僧师徒,甚至包括白龙马,都很安然地渡过。

无锡鼋头渚,三面环湖,那一块巨石,如威武的巨鼋,挺立在太湖的碧波之中,它简直就是太湖的保护神啊!

在孔庙奎文阁稍前的东西两侧,有两座御制碑亭,两对露天巨碑,导游都叫它们“龟驮碑”,东边是成化碑、洪武碑,西边为弘治碑、永乐碑。这些石碑高六米多,宽两米多,碑的底座龟趺,高也有一米多。实际上,驮碑的动物并不完全是龟,陪同我们的文物专家说,这是一种似龟非龟的动物,叫赑屃,它是一种神话动物,是龙王的四太子。关于这个四太子的爱好,却有不同的说法。清代高士奇《天禄识余·龙种》说:俗传龙生九子,各有所好,一曰赑屃,形似龟,好负重,今石碑下龟趺是也。而明代李东阳的《怀麓堂集》则说:赑屃,平生好文,今碑两旁文龙是其遗像。

不管怎么说,这个和鼋一样身材和性格的四太子,是讨人喜欢的,善于负重,而且长寿,还爱好文学,喜欢文字,真是能文能武,难怪皇帝们立碑会那么喜欢它。

按照科学家的研究,大鼋们已经在地球上生活了1.75亿年了,现代的环境很难让它们有立足之地。中国目前只有不到200只鼋,其中80只生活在鼋的故乡——浙江青田县的瓯江边。青田有一个省级的鼋自然保护区,就在明代大文豪刘伯温隐居的石门洞边,说是保护区,但要见到鼋,还是难得很。当地媒体最近有这样的报道:根据县水利局鼋自然保护区办公室的《目击鼋情况备忘录》上显示,除了2002年发现那只1.9公斤的幼鼋外,十年来也只有七位渔民在瓯江河段目击未经证实的“鼋”,基本上,鼋在水面停留一两分钟后就潜入水中。

刘伯温隐居的时候,瓯江边一定有许多鼋出没,成群结队,浮游上下,那是怎样的一种情景?刘伯温一定神往。尽管,他的《郁离子》写了那么多的动物,但是,他没有写鼋,是怕鼋和猪(朱)有什么关系吗?不得而知!

这就是今天鼋的现状。鼋没有了,鼋的故事也没有了。

身负千钧,仍然昂首挺立的大鼋,只能是个传说了!

信天缘和漫画的普通人生

“信天缘”和“漫画”其实是两只很普通的鸟。

宋代洪迈《容斋随笔·瀛莫间二禽》对这两种鸟有记载。瀛州(河北河间)和莫州(河北任丘)的河塘湖泊上栖息有两种鸟:一种很像是天鹅,全身灰白色,嘴很长,长时间静立在水边不动,有鱼从它身下经过时,它就用嘴将其捉住吃掉,即使终日无鱼,它也不换地方,它的名字叫信天缘。另一种鸟很像鸭子,经常在水面上游来游去,不停地在腐草泥沙中寻觅食物,一刻也不休息,它的名字叫漫画。信天缘好像很无能,但它面无饥色,身体反而比漫画更壮实。

信天缘全天静立不动,漫画整天游来游去,从黎明开始,到夜晚休息,它们迎来的结果却是一样的,不管你怎么折腾,总算过了一天。

现在,我想从表里两个角度观察一下这两只普通的鸟。

先说信天缘。表面上看,信天缘确实不怎么样。它没有斗志,懒洋洋,得过且过,似乎是衣食无忧。它在想什么呢?仰望星空?这个世界很美好啊,天是湛碧而瓦蓝的,高空中不时有群雁掠过,远方不时传来各种让它赏心悦目的鸟声风声,阳光和煦,大地充满了和谐。俯瞰大地,噢,我站在水中,湖水清澈见底,游鱼追,虾蟹嬉,在这样的环境中,我有何所求?吃?一条或几条鱼,足够了!睡?我根本用不了多少地方!精神活动?我每天都很快乐,我的快乐使我的内心宁静充实,我的快乐你们常人是不能理解的,你们只说我懒,信天缘,我信天呢,子非我,安知我之乐?

因此,我把信天缘看成是一只智鸟。它非常的自信,这种自信首先体现在个头上,像天鹅样,那在普通的鸟类中,它已经很伟岸了;这样伟岸的身材,在鸟中绝对出类拔萃,就如同姚明,往人群中一站,哪里都是新闻。它有长长的嘴,这简直就是利器,就好像它是鸟类中的特长生一样,具有很强的谋生能力,无论什么鱼游过来,基本上不用低头就轻松捉到嘴了。最重要的一点是,它的自信使得它终日不换地方,换什么地方?根本不需要!只有无能的鸟才经常换地方呢!这湖里鱼虾成群,还怕饿着不成?没事不要跑来跑去,养养神,多些思考,我最讨厌没有思想的鸟了,一天到晚跟在人家的屁股后面,叽叽喳喳,一点也没有自己的想法,可悲可叹!

最终的结果是,信天缘生活得很自在,思想境界很高,身体倍儿棒。它简直就是鸟类哲学家,因它给我们很多启示啊。

再说漫画。从漫画一天的过程看,它应该是一只模范而勤劳的好鸟。彼革命意志始终饱满,彼革命热情始终高涨,基本上是全天候工作,虽然它的工作内容比较单一,简单说来就是谋生,整天忙来忙去,基本上是为了一张嘴。但你能说漫画格调低吗?社会不就是这么现实吗?起得比猪早,睡得比猪晚,干什么呢?就是为了谋生嘛。我不能老是骑自行车上班啊,我的同事们好多都开上车了,怎么着也要弄一辆,不努力工作还行啊?我不能老住在这几十平方米的房子里啊,我的朋友们都是一百多方,有的还住排屋和别墅,怎么着也要换换房子,不努力工作能行啊?我不能老是让孩子在国内上学啊,我的亲戚朋友们好多孩子都送到国外去了,怎么着也要让我家孩子去留个学,不努力工作怎么能行呢?什么,你已经是富人了?不要吹牛啊,富人还分小富大富呢,几千万几个亿几十亿几百亿,那个福布斯不是每年都要发排行榜吗?说实话,你们富人的日子更难过,都想富了更富,但富是无止境的。这样说来,漫画和我们人更像,它不仅仅是鸟中的典范。

实质上,亲爱的读者,漫画的实质你们其实老早就看出来了,大家都会认为,漫画这种生活方式不值,太不值了,一天到晚,不停地跑来颠去,漫长的时间在干什么?不就是为了一张嘴吗?为了一张嘴,一定要把自己搞得那么累吗?其实,漫画完全可以这样安排自己的生活:不要整天游来游去,适当休休假,你也要照顾一下信天缘们的情绪嘛;不要不停地寻找食物,和谐社会,吃毕竟不成问题了嘛,干吗这么无节制?也要注意下环境,鱼啊虾啊等等也需要休养生息的,一天到晚不停地寻觅,它们也是担惊受怕,影响成长。换句话说,漫画你自己要想办法提高生活质量,尝试着改变一下目前的生活现状!

说离题了,信天缘和漫画这两只很普通的鸟,注定了它们的普通人生,对它们的观察也只是我的臆想而已。或许大自然的安排就是这样,让信天缘静,让漫画动,而这静和动于是构成了一个活生生的大千世界,并没有我说得这么复杂。

因此,即使我们从信天缘和漫画的生活状态中读出一些人生的感悟,也千万要注意,不要简单类比,否则就会陷入虚无主义的境地;我也不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信天缘禅定式的生活你其实学不了,丧失了革命意志或斗志,可不是闹着玩的,就当我闲扯好了。

两只名鸟的身世调查

乌鸦和喜鹊同属鸦科,但一直来境遇迥然。钻牛角尖的陆先生某一天忽发奇想寻个究竟,遂有以下这份调查。

1、痕迹调查

从现存资料看,二鸟如何形成目前之境遇尚缺乏足够证明,但陆先生认为“鹊”有“喜”之光环要早于“鸦”被“乌”之恶名。

第一,《诗经》中有“鹊巢鸠占”的成语出处,这鸠虽非鸦,但足以说明鹊巢是个好东西,否则鸠占它巢干什么?

第二,从民间流传极广的“鹊桥”(七月七,牛郎织女相会,鹊衔尾成桥)的说法可以看出,那“鹊”似乎老早就以正面形象出现了。

第三,宋之问的《发端州初入西江》中有“破颜看鹊喜,拭泪听猿啼”,王仁裕《开元天宝遗事·灵鹊报喜》也描写了当时的场景:“时之人家,闻鹊声皆为喜兆,故谓灵鹊报喜。”如此说来,鹊之受宠在唐宋间已十分地被人认同。在这种理念的支持下,鹊就被涂上了一系列的光环:说人有好名声叫“声誉鹊起”,连文人骚客常用的词牌都沾“鹊”字边:鹊桥仙,踏鹊枝。

第四,“鸦”字虽加“乌”,但关于它的记载实在是少而又少。

《山海经·大荒西经第十六》有:有玄丹之山。有五色之鸟,人面有发。爰有青鴍、黄鷔、青鸟、黄鸟,其所集者其国亡。

考据家认为,玄丹山上的这些鸟,就是乌鸦。

这就给这种五彩缤纷的鸟,罩上了一个很不好的罪名,在哪个国家聚集,哪个国家就会灭亡。其实,这些鸟还是很可爱的,它们生活在玄丹山上,长着人一样的脸,头上还有头发。

白居易《东南行一百韵》云:“绣面谁家婢,鸦头几岁奴”,“鸦头”即“丫头”,为何要写成“乌鸦”之“鸦”,大约也是因为“丫头”地位低贱之故。仅此而已。至于后来那英国人弄进来的毒品叫“鸦片”,则更使“鸦”雪上加霜。

到曲阜,导游一再介绍孔府、孔庙、孔林的奇特。三孔里,除了孔桧,还有就是乌鸦。一是孔庙内有乌鸦,但是从来没有邪粪什么的;二是孔林里有各类鸟,就是没有乌鸦。我知道导游想表达的意思,圣人嘛,连乌鸦也尊重他,“三千鸦兵救孔子”的故事之所以久传不息,是想说,即便是人们讨厌的乌鸦,你若对它们有恩,它们也会报答的。

但,我就是不太明白,为什么人们就不喜欢乌鸦呢?

个人猜测,一是颜色,黑黑的;二是叫声,哇哇,不好听。

黑色的乌鸦,在夜空中穿行,如幽灵般让人害怕,结果,也害得白颜色的乌鸦同类一起受到歧视。哇哇的叫声,也有不少鸟这样叫呢,为什么就不喜欢乌鸦?让人想破头。

2、身世研究

假想一、对待权贵的态度。话说某一天,某著名权贵为庆贺老年得子,特广邀宾朋,架势盛大。鸦和鹊也同时被邀。席间,好话成箱,恭维话成箩,特别是鹊,叽叽喳喳说尽好话,什么“看额头,前庭饱满,定是平步青云路,先登白玉堂”,什么“看眼睛,火眼金睛赛过孙大圣,坏人肯定无法逃生”,什么“看皮肤,雪里透白比过观音,富态赛过如来佛”;那富贵子闻此好话,突然大大地响响地放了一个屁,鹊闻之,连忙又赞道:“依稀乎丝竹之声,仿佛乎麝香之气,闻之不胜馨香之至。”主人真是大悦,好好地把宾客们招待了一番。

且说那鸦,他是天生的直性子,直肠子,脑子拐不了弯。见大伙异口同声说奉承话,于心不忍,就说了一句真心话:这孩子要死的。不要说主人,那些宾客闻此言都大惊失色,这死鸦,什么话不好说,偏说“死”,虽然大家都知道这是条基本规律,但也不好这样直说啊。不用说,那鸦被主人毫不客气地赶出家门,鸦的坏名声于是也传开了。

假想二、动物大会上的遭遇。某天,动物界召开第N届代表大会。代表们分哺乳类、鸟类、爬行类、两栖类、鱼类、昆虫类、甲壳类等十大类别,鹊和鸦有幸被选为鸟类的列席代表。这次大会的中心议题是:整顿动物界的作风,端正思想,体恤下层,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谁都知道,这几年动物界的风气不太好,领导层狮子老虎不团结,中层狼狈狐搜刮民脂民膏,弄得下层狗们猪们牛们苦不堪言。在小组讨论会上,列席代表鹊充分履行自己的职责,畅所欲言。鹊代表指出:我们和正式代表们一起听取了大会的报告,倍受鼓舞,信心十足,干劲倍增。鹊代表还强调:我们认为这一次动物代表大会真正是开出了新的气象,对动物王国今后几十年的发展和建设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鹊代表再呼吁:我们希望通过这次大会,使我们动物界彻底消除不平等现象,倡导动物界和睦相处,提倡上下级之间民主相待,以崭新的姿态迎接新世纪的到来。鹊的发言得到了代表们热烈的经久不息的掌声,也得到了动物界高层领导的充分肯定。据《动物日报》后来的报道说,鹊自此后被重用,并一直担任对外亲善的形象大使。

然而,鸦却难改本性,他知道这次大会的重要程度,于是他事先做了充分的精心的准备:走访了大量的下层群众,掌握了许多坏鸟及其他坏蛋们的犯罪证据,列举了亟须改进的几十个问题。因为有理有据,鸦的发言自然也有掌声,但只是稀稀拉拉的几下,这可怜的几掌都来自于基层的代表。但鸦的发言仍然引起了很大的震荡,高层们非常不高兴,认为鸦是在给动物界的大好形势添乱,并将鸦在会议中散发的材料悉数收缴;同时大会主席团临时动议,取消鸦的列席代表资格,鸦的会议前期及回程费用一概自理。自此后,鸦的名字前就加上了“乌”字,乌鸦成了世界上最不受欢迎的人。

据《动物王国导报》一位同情鸦遭遇的资深鸟记者透露,虽然鸦的智力颇高,虽然鸦工作也勤奋(捉虫子一点也不亚于其他鸟),但这些年来,鸦的境遇一直得不到改变。

附骥尾:这篇调查发表后,陆先生料定有两种反应:一是鸦们感到有人惦记着他们,有所安慰;二即鹊们会大怒或不屑一顾:“瞧,瞧,这张乌鸦嘴!”

三只性格鹦鹉

1、多嘴惹祸

南朝宋刘敬叔的《异苑》卷三有“鹦鹉说梦”,神得很,能掐会算。

张华有一只白色的鹦鹉。他每次外出回家,白鹦鹉都会告诉他仆人们的好和不好。有一天,鹦鹉突然不汇报了,张华就问为什么。白鹦鹉说:我被你放在瓮中,外面的情况看不到,我怎么向你汇报啊!

某天,张华在院子里,对鹦鹉说:你出来玩玩吧。鹦鹉说:昨晚我做了个恶梦,今天不宜出门。张华笑它:扯蛋,你做什么梦啊,没事的,出来玩玩吧。鹦鹉就飞到院子里玩,玩着玩着,突然,一只大禽从天空中俯冲下来,一下子抓牢了鹦鹉。见此情景,张华也慌了,连忙对鹦鹉喊:快啄它的脚,快快啄它的脚!鹦鹉好不容易死里逃生。

这只白鹦鹉是多嘴的。多嘴出自它的本性,鹦鹉学舌,人家做什么事,说什么话,它都好奇;如果只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而不说出来,那还显不出它的本事,它的本事是,不管好坏,它都要说,向主人说。它知道,说了之后,肯定是有好处的,不仅是娱乐一下,主人也确实想知道,自己不在家的时候,那些仆人们究竟干了些什么,说了些什么。

至于为什么后来要把白鹦鹉放在瓮中,这是一个悬念。布衣猜测,要么是此鹦鹉乱说一气,情报非常不准确,张华生气了;要么是,仆人们集体坚决反对:主人啊,您也是一个高级知识分子,有身份有地位,为什么相信一只鸟而不相信我们大家呢?

白鹦鹉的神奇还在后面,它会做梦,而且预测相当准确。

动物一定也会做梦,只是我们没有证据它们一定是在做梦,但数千前的鹦鹉就做梦了,表明中国人对梦的研究还是有深度和高度的。这里,白鹦鹉的神奇梦只是一个借喻罢了。

话说回来,鹦鹉如果不多嘴,可能就不叫鹦鹉了。

2、将心比心

北宋邵博的《邵氏闻见录》卷十七,这只鹦鹉,巧妙地解放了自己。

关中有个商人,在陇山抓得一只鹦鹉。这只鸟很聪明,能说人话,商人很喜欢它。

因为受官司的牵连,商人被官府抓到监牢里关了十来天。商人回家后,整天唉声叹气的,鹦鹉看不下去了,它劝商人说:你在牢里十来天就受不了了,而我被你关在笼子里已经好几年了,那我的日子怎么过呢?

商人听了很是感叹,是啊,我受不了,鹦鹉怎么受得了呢?于是将鹦鹉带到陇山,放归山林,依依不舍,还流了泪。

此后,商人的同行经过陇山的林间,这只鹦鹉一定要问商人的近况,如身体好不好啦,等等,还托他们带口信向商人问安。

将心比心。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话是这么说,可是,行动起来,却往往离谱。

有人说,除身体外,钱最重要。是的,没钱,不行;但多了也不行。

不过,那些有过不自由经历的人往往会对你说,钱一点也不重要,人,自由最重要。

当然,笼子可分有形的和无形的。无形的,也许在某种程度上更能摧残人心,这里就不讨论了。

3、告状遇害记

南朝宋刘义庆《幽明录》,这只与鹦鹉情性相似的八哥,因为聪明,但又多事,最终不得好死。

晋司空桓豁,他管理荆州的时候,发生了一则案子,耐人寻味。

司空手下有个参军,姓顾。顾参军买了一只小八哥,五月五日这一天,他将小八哥的舌头剪了,教它学说话。

这是一只十分聪明的八哥,什么话一学就会。看见人,还会主动打招呼,甚至能模仿人们的笑语声。

顾参军琵琶弹得很好,每次弹奏时,八哥就待在一边,仔细聆听,专业素养似乎挺高,因为它听得懂。

有一次,司空举行大型宴会。

小八哥充分展现本领的机会到了。它模仿在座客人的声音,学一个像一个。有个客人,不知道什么原因,鼻子有点塞,说话瓮声瓮气,模糊不清,小八哥一时学不像。但也难不倒它,它思考了一会儿,立马找到了问题的所在,它将头伸到一个瓮中,然后再学那客人的发声,声音居然一模一样。众人叹为奇观。

宴会仍然在欢笑中进行。

有个叫主典人的,行为不太规矩。他偷东西,正好被小八哥看见。待顾参军中途去上厕所时,四下无人,八哥就偷偷地对参军告状:主典人偷东西,偷的什么东西。参军不想多事,没有揭发主典人的小偷行为。

过了一会儿,小八哥又飞来告状说,主典人,又偷了牛肉。参军问它:小八哥啊,你说他偷牛肉,有证据没有?小八哥就说:有,这小子,牛肉用荷叶包着,新鲜的荷叶,藏到屏风后面。

这个时候,顾参军顾不上主典人的面子了,他跑到屏风后面一检查,果然如此。立即报告上司,人证物证俱在,主典人被痛打一顿。

这一来,主典人就和小八哥结下了仇怨。他妈的,小畜生竟然再三告老子的状,看我不弄死你!趁大家不注意,主典人就用滚开水将小八哥烫死了。

案子就这样发生了。

顾参军因为失去了小八哥,茶饭不思,愤怒得要命。于是要求司空审判,主典人必须偿命,解我心中怒气。

司空当然知道事情的前因后果了。他教育参军说:本来主典人杀了八哥,是应该以命抵命的,但是,小八哥是鸟呢,我们不能因为禽兽的原因,而玷污了我们人类的法律啊。

主典人没有死,只被判了五年的徒刑。

这里的小八哥很聪明,但它是被聪明害死的。

然而,布衣认为,此则故事的亮点,不是小八哥的聪明,而是法律的适用问题。

小八哥的确让人喜欢,它能钻进瓮中学人说话,难度很高都能模仿;它还有很强的责任心,容不得别人使坏,不平则鸣。

主典人的确讨厌,道德绝对有缺陷,不仅品行有问题,还心胸狭窄,和鸟过不去。

一命抵一命,并不适合此案。主典人杀小八哥有错,而偷窃,是罪。布衣相信,这个五年徒刑,量刑的重点是盗窃,而非杀鸟。

公开公平公正。

这个案子,如果让老百姓来投票,布衣相信,主典人说不定还判不了五年。要知道,司空大人也很喜欢小八哥,且又是顾参军的上级领导,个人关系还是相当不错的。

但,无论如何,小八哥的死,都是让人同情的。

鼠拖卷

明朝顾起元的《客座赘语》卷五,有“鼠拖卷”,可称动物因果报应的典范。

明朝嘉靖年间,庚子科举,第八十三名是颜芳,他的中举故事,饶有趣味。

阅卷考官全部卷子阅完,名次基本已定。颜芳的卷子已经被考官丢到桌子底下去了。一转眼,颜的卷子又跑到桌子上了。考官以为弄错,再将颜卷丢到桌子下。过了一会儿,颜卷又混杂在桌子上的那些卷子中了。

考官很惊奇,怎么回事呢?于是,再次将颜卷丢到桌子底下,自己却躺到床上假装睡觉去了。过了一会儿,一群老鼠出来了,它们一起将颜卷抱到了桌子上。这位考官再审颜卷,细看,还不错,于是录取了颜芳。

放榜的时候,考官好奇地问颜芳:你们家一定积了阴德,不然,老鼠怎么会这样再三拖卷?颜芳回答说:我也不知道积了什么阴德呢,只是我们家三代以来都不养猫的。

其实,早在唐朝,作家阙名就在他的《玉泉子》中写了这样的故事。

进士李昭嘏,考了十次都不中。他登科那一年,并不认识主考官。那主考官白天睡觉醒来的时候,在枕头边发现一轴文卷,仔细一看,是昭嘏的考卷。他就将卷子放回书架的原处,又开始睡。这时,他见到一只大老鼠,跳到书架上,取出昭嘏的卷子,衔着卷轴,又送到他的枕边。又放回,又衔回,一连好几次。昭嘏来年春天及第,主考官问他原因,他说,他们家三代不养猫。这件事情传出后,都说是鼠来报恩。

从情节上看,顾起元一定是读了阙名的书之后写的,只是人物换了;未必有的事,但坊间传闻一定不少。

古代许多笔记中,都有这种因果报应的故事,它虽然没有科学根据,却是人们愿望的合理表达。

老鼠拖卷有几种可能,要么卷子妨碍了它们的活动,要么卷子上有它们需要的食物,或者干脆卷子可以吃。

但是,鼠拖卷却告诉了我们一个简单的道理:万物并处而不相害。你保护了它,它也有利于你。人类和动物之间,不一定是你死我活的生存关系。

从另一个角度讲,老鼠并没有要求考官有太多的徇私,它们只是想让考官关注李昭嘏、颜芳的试卷,要知道,批卷子看走眼的事也是经常发生的。

关于老鼠和考试的事情,宋朝曾敏行的《独醒杂志》卷三,也有一则《杜镐待试有黍衔文》,可以看作是巧合。

杜镐在江南的时候,正准备候考。有一个白天,在一家旅店,他正在休息,突然,一只老鼠,拖着一卷书,从门外蹿入。杜考生醒来看见老鼠,就要赶走它,但老鼠并不跑,反而将书拖到杜考生的床前才跑开。杜把书拿过来一看,是《孝经注疏》。他就觉得很奇怪,怎么回事呢?就将这本书读了好几遍。到考试的时候,考题正出在此书中,杜当然考得很好了。

似乎是一个巧合,就如现在押中考题一样,并不是十分稀奇的事。但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表达,实在有点让人惊奇。

恩义鸭夫妇

明朝顾起元的《客座赘语》卷九,有“沈氏鸭”,从动物的恩爱中我们可以得到不少启示。

顾作家的朋友沈之问,他家养了两只鸭,一公一母。

有一天,他家要将那只雄鸭杀掉。他事先用笼子将雄鸭罩好。母鸭随即就绕着笼子转起来,赶也赶不走,喂它食,也不吃。杀好雄鸭,用滚开水在褪毛,那只母鸭忽然哀叫起来,又突然一头扑进汤盆中,歪着脖子就死掉了。

见此情景,沈家大吃一惊。他们很可怜这一对鸭夫妇,将它们合葬在屋后的竹园里。从此以后,沈家就不吃鸭了。

动物恩义的故事,古代不少见,但基本都是讲因果报应的。

这一则鸭夫妇却不是这样,我们可以将它看作社会新闻,有很强的真实性。因为恩爱也是动物的本能。老公死了,我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不如一起去死。这大概就是母鸭的简单思维逻辑,它和祝英台一样,对爱情很执着,认死理,不求同年同月生,但求同年同月死。

也有动物不讲恩义的。

有活取猴脑的场景,活灵活现。一只大笼子里关着一群待取脑的猴子,屠夫来了,要抓里面的一只,那只被抓的就拼命往里缩,众猴见状,齐齐地将那猴子推出。毫不留情。

我们是不能怪众猴子无情无义的,因为,活命也是动物的本能。

乌鸦和鼠狼救子

五代,孙光宪,著有《北梦琐言》,这是他在江陵为官期间写的。后世评价,其写作态度严谨:每听得一事,都要再三考证,确定无疑后方才下笔。

所以,我这里叙述的两则动物救子的故事,可信度应该比较高。

先说乌鸦救子。

鸦的形象总是不太好,卷十“京兆府鸦挽铃”中却颠覆了之前的形象;这只机智告状的鸦,不仅成功报案,还使捕鸦雏者丢掉了脑袋。

故事是这样的。

唐朝的温璋做京城长官,管理严酷,坏人动不动就被杀,满城都怕他。

有一天,温长官的办公大厅外面响起了急促的铃声,按常规,那是有人告状了。下属跑出去一看,哎,没有人呢。怎么回事?过了会,铃声又响了起来,又一看,哎,还是没有人呢。到底怎么回事?又过了会儿,铃声再响了起来,再一看,还是没有人呢,但仔细一瞧,哎,一只乌鸦在焦急地扯着铃上的绳子呢。

下属立即向温长官报告这样的稀奇事,乌鸦告状,新奇。温长官见多识广,立即断定:一定是有人掏了它的窝,鸦的孩子被人捉走了。

鸦的事也是事,雏鸦被害,人作的恶,事关社会伦理道德。警察火速出动,报案鸦在前面超低空盘旋飞行,一路引着警察到了城外的树林间,果然有人在捣鸦的老巢,捉它的孩子。那捕鸦人,洋洋自得,还靠在树下休息呢。

人赃俱获,捕鸦人束手就擒,送往官府处理。

因为鸟类诉冤,事情不同于往常;杀鸟的孩子,也是大罪,立即枪毙!

捉鸦人被处死,雏鸦遇害的大仇总算报了。

再说鼠狼救子。

卷十二“鼠狼智”中,父母为救孩子显现出了真正的智慧和勇气。

宰相张文蔚的庄园在京城东边的北坡上。

张家庄园内,有一个比较大的鼠狼窝,一对鼠狼夫妇养有四个孩子,它们无忧无虑地生活着。有一天,鼠狼夫妇外出找粮食,突然来了一条大蛇,这蛇大概饿极了,钻进鼠狼窝,一下子就将四只小鼠狼呑了。

事发突然。鼠狼夫妇似乎预感到要出事,外出没多久就往家里赶。等它们回家时,发现家已被大蛇占领,四个孩子也已遭难。

鼠狼夫妇虽救子心切,但还是忍住悲痛,沉稳应对。

它们想出了办法。

在窝外面,它们奋力堆土,将蛇堵在窝内,然而,洞口却不封死,留一个小口,恰恰可以引诱蛇头钻出,它们知道,这大蛇在里面待不了多久,一定会跑出来的。它们在等待时机。

过了好些时候,那大蛇许是不耐烦了,将头伸出洞外,见没什么事,又将身子一点点地挪出来。哈哈,一半出来了,估计大蛇再也缩不回去了,突然,鼠狠夫妇合力出击,将蛇的肚子当腰咬断,并迅速拉开蛇腹,将四个孩子衔出。

嘿,真是命大,那些小子们还活着呢。这一对聪明的夫妇,立即将孩子转移到安全地带,用嚼碎的豆叶,敷孩子的伤口,当然,小家伙都挺过来了,很健康。

鼠狼夫妇,仍然带着孩子,在张家庄园快乐地生活着。

故事很精彩,也很另类。

相较而言,鸦救子,靠的是鸦的智慧。因为鸦知道,它并不能将那掏窝人怎么样,甚至威吓都没有用,弄不好还会害了自己的命。但鸦清楚,这座城市里,有一个人人都怕的市长,这市长有可能会为它作主。

温市长严格执法,连动物也敬仰。虽然玄乎,但也不是毫无根据,动物碰到困难时,的确会向人求救,所以,即便有些夸张,仍然合理。

在鸦救子里,我们还可以读到其他的信息,就是,官员执法有随意性。李世民曾经感叹,贞观年间,全国执行死刑的人其实并不多,有的地方,甚至都不知道死刑了。但,这个温市长,却有点随意杀人;因为捕捉幼鸟而被执行死刑的,亘古少见。

鸦的杀子之仇是报了,但是,这样的法律能长久执行吗?

和鸦相比,那鼠狼夫妇,是真正的智勇双全,它们完全靠自己的力量,将敌人置之死地。

人和动物的区别,除了会制造并使用工具外,就是会复杂思考。但有的时候,动物的智慧,人也有比不过的。日本科学家曾经训练过一只黑猩猩,人的反应速度远没有它快捷。所以,鼠狼夫妇应该是高智商,它们首先要考虑的是,怎样杀死敌人,这是第一位的,而面对比自己凶猛得多的对手,不能硬拼,只有智取,只有想出对手意想不到的办法才能取胜。

如果能将蛇肚子咬破,它也必定死亡,那么,它们的孩子还有救出的希望,即便没有希望,杀死大蛇,孩子的尸体总归可以找全的。

所以,鼠狼夫妇在设计第一个动作的时候,也一定考虑到了下一步,两计连环,环环相扣,它们的孩子才有可能救出。

当然,促使鸦和鼠狼如此行动的,一定是爱子心切。

人类和动物一样爱子,这种感情融化在血液里,与生俱来,当然也是本能,是大爱,所以会爆发出前所未有连自己都会惊奇的智慧和力量。

然而,人类在大规模捕捉动物的幼类时,很少有人会考虑动物的这种大爱。有时甚至连人类自己的大爱,也表现得很自私,只管自己的,别人就顾不了那么多了!

多情的孔雀

名鸟孔雀以多情著称。这种性格,在未知孔雀的人眼里,新奇;在对它知之甚少的古代,尤为新奇。

北宋作家黄休复,四川人,那里没有孔雀,于是,他在《茅亭客话·寓孔雀书》中,详细记载了让他感到新奇的孔雀。

他写孔雀,是因为他的朋友,内廷侍卫官(左侍禁)辛贻显送了他一只小孔雀。辛贻显,做过容州、宜州、廉州、白州等地的检察官(巡检)。小孔雀的故乡在西南,和成都相距有数万里,蜀人从来没有看到过孔雀,大家都非常喜欢。

辛检察官为了让他的老朋友更加清楚孔雀的习性,就给他写了一封很长的信,这封信就好比是养孔雀的说明书。

信是这样写的。

在我所管辖的郡邑的大山中,生活着许多孔雀。雌孔雀短尾,雄孔雀长尾巨大且羽毛碧绿,光翠夺目。我和你说说这孔雀的特点吧,它们特别珍爱自己的尾巴,如果要栖息,一定要找个安放得下长尾的地方。南方人怎么捕捉孔雀呢?他们先张好网,然后等待,等待下雨,因为孔雀的长尾一遇到下雨就麻烦了;尾毛沾了雨,水分重,飞不起来。孔雀被抓后,起初还要挣扎,想展翅飞翔,结果呢,它又怕自己伤了长尾,因为它到死都要爱护那漂亮的尾巴,所以束手就擒。

孔雀这么看重长尾,是因为长尾漂亮。它自己认为漂亮,人类当然更认为漂亮了,它可是制造妇女首饰和扇子的好材料啊。于是,当地的老百姓就会将活孔雀的长尾割下来,卖个好的价钱。怎么实施这个对孔雀来说相当残忍的行为呢?他们往往预先藏在丛林的深处,等孔雀毫无防备地经过时,突然抓住长尾,手起刀落,砍断孔雀的尾巴。如果一刀没断,孔雀一定会回过头来看,那是一种感觉:如人一样,五内俱焚,万箭锥心,孔雀闪亮的羽毛,顿时就会失去光泽,所以,当地人都知道,活活砍下的长尾最值钱了。

人类还不仅仅是猎取孔雀的羽毛,很多人也吃孔雀的肉。他们说,孔雀的肉,如同那些天鹅和大雁一样,味道还真是不错。

为了使你阅读我的信而不觉沉闷,再给你插一个有趣的故事吧。

南海地方有一个读书人,曾经养了一只孔雀。有一天,他的仆人急匆匆跑来告诉他:不得了,有一条蛇将孔雀盘住了,恐怕孔雀要遭毒手。读书人喝道:那你还不赶紧去救啊。过了一会儿,仆人跑回来,只是一个劲地笑。读书人骂仆人:你还笑,有什么好笑的啊!仆人慢悠悠回道:那蛇是在和孔雀交配呢,孔雀没有受到威胁,孔雀正享受快乐呢!

孔雀的性趣味有点特殊,也有点乱,它们不是有雌雄吗?为什么要找蛇,没有人能解释得清楚。

如果有人得到孔雀的蛋,让鸡给它孵养,一定会孵出一只小孔雀来。小孔雀第一年会长绿色的羽毛;第二年会长出尾巴,长小火眼;第三年会长大火眼,尾巴也长成了。

看来,这个仆人是知道孔雀的性事和生长规律的,他就是想和读书人开个玩笑,读书人只会死读书,连孔雀交配都不知道;他知道读书人一定读过唐代作家段成式的《酉阳杂俎》,那里面清清楚楚写着:孔雀,释氏书言孔雀因雷声而孕。哈哈,读书人只知道因雷声而孕,天上打个雷,孔雀就怀孕?显然不可能,没有内在的必然联系啊!孔雀其实是和蛇交配呢(当然是传说了,这个仆人也是瞎猜测)。

孔雀对生活环境相当挑剔。最好有一间大房子,前面开个窗,东西能有光互相映照、相透,屋中架一横梁,可供孔雀休息,因为它喜欢光亮,不睡在地上。每当天气晴朗的时候,孔雀就会将长尾展开,并回头自我欣赏,长时间地欣赏,人们叫它“朝尾”。

饲养孔雀倒不是很难,米谷豆麦它都要吃,但要让它经常喝水;它是水养的,不是说女人也是水养的吗?大概漂亮的东西都离不开水。夏秋的时候,可以让仆人去田野中抓些蟋蟀啊之类的活虫,给它增加点营养。如果要喂养孔雀,最好是将它引到厅堂上,当着人的面,目的就是练习它在人前的胆量,让它不害怕。另外,还要注意它的身体保养,大热天的时候,它有时会患眼病;但也不要着急,可以用一根鹅毛蘸上少许生油,用新鲜的水洗洗就可以了。如果还不行,那就去抓些小鱼虾喂喂它,给它增加一些抵抗力。

要告诫你的是,咸的,酸的,一概不要喂它吃,如果吃了就没有精神,羽毛也没有亮色了。

费老大的劲养一只孔雀,当然,它会给你足够美丽的回报。孔雀看见妇女儿童身着漂亮的彩衣绶带,一定会追着去咬,它一边追一边想,比我漂亮,哼,就是不行;在一个百花盛开的美好场景里,它一听到琴声箫声,也一定会发挥它的舞蹈强项,展开翅膀和长尾,翩翩起舞,这是我最美丽、最自豪的了,那姿势,一定带着饱满的深深的感情。

这封信写得好长噢,但是,孔雀的多情也栩栩如生了。

孔雀成了一代名鸟。孔雀扇,也出现在朝廷重大的礼仪中。

就连孔雀那刺耳的啼鸣,最后也演变成乡愁的隐喻。

唐代名相李德裕被贬岭南,行进途中,他听到了孔雀的叫声,“不堪肠断思乡处,红槿花中越鸟啼”。越鸟就是孔雀。唉,官场险恶,如履薄冰,孔雀也深知我心哪。

一只叫“万”的毒虫

在司马光的《寓林折枝·虿祝》里,那个“笨汉”其实不笨,是大作家假托其人寓意的。

夜晚的月光下,笨汉站在院子里,心情大好,很想抒发一下感情;他朝着一棵大树猛地拍了一掌,哎哟,突然,他缩回了手,仔细一看,是被虿蜇了一下。笨汉痛得声声叫唤,满地打滚。家人连忙请祝祷师来帮他解除痛苦。

祝祷师到底是有丰富治疗经验的,他也是心理老师,了解了一下情况,就对笨汉安慰道:你不要因为被虿刺到了,就觉得这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你应该这样想,这有什么大不了的啊,不就是被它蜇了嘛,这样一想,痛感就会消失,不信你试试看。

笨汉照着祝祷师的话做了,一会儿,痛感消除。笨汉于是就向祝祷师叩头:感谢您,您用什么方法,一下子就解除了我的痛苦呢?

祝祷师笑笑:虿不是有意来毒你的,是你自己招惹它的;我也没有排解你的毒,是你自己排解的。招惹和排解,不是我做的,都是你自己完成的。

笨汉于是发出感叹:啊,您说得很对,其实呢,我们这个社会,利害、忧乐也是能毒人的,难道只是虿的尾巴会毒人吗?自己招惹它,自己也能够排解它,世上的事情也就如此罢了。

这样看来,笨汉其实不笨,虽被虿毒了,但也悟出了道理。

当然,前面说了,这个道理是司马光假托的。

不说道理,单说虿这只毒虫。

虿,其实就是蝎子。

在甲骨文里,蝎子的表现形式是“萬”,“萬”就是蝎子。

周朝王宫举行盛大宴会时,有一种舞蹈叫“萬舞”,就是蝎子舞。舞者左手拿尾刺,右手举铁钳,踩着节拍,一脚,又一脚,围着圈,缓慢威严地行进;当然,他们举着的,都是些道具。

虿盆,相传是妲己和纣王发明的一种酷刑。如果哪个官员犯罪了,所犯的罪恰恰又符合“虿盆”的量刑标准,那么,该官员就惨了:有一专用大坑,里面养着大大的蝎子,临刑前,这些蝎子应该是空着肚子的,饿它好几天,然后,将罪犯全身衣服剥光,推下坑;张牙舞爪的饿蝎,挥舞着大毒螯刺向裸体罪犯,没多少工夫,罪犯就在撕心裂肺的疼痛中死去。

所以,到了东汉,许慎写《说文解字》时,就将“萬”解释为虫。但是个什么虫,他没有细说。

陆游的祖父陆佃是北宋神宗时的尚书左丞,他的训诂学大作《埤雅》,有一条“蜂”的解释:“蜂,名万,盖蜂类众多,动以万计。”所以,这个“万”字的引申义,差不多就相当于现代意义上的“万”了。蜂称万,虽然表示数目多,不过,蜂本身也厉害的,大黄蜂也会毒死人。

唐代大作家段成式对动植物都有研究,《酉阳杂俎前集卷十七·虫篇》,对蝎子作了比较详细的观察和研究。

1、老鼠身上背着的虫子,有很多会化为蝎子。

这个观察不知真假,老鼠为什么会背虫,虫又为什么会变蝎子呢?不太可靠。我发现,段作家在这个篇章里经常有荒诞的记录:“蜘蛛,道士许象之言,以盆覆寒食饭于暗室地上,入夏悉化为蜘蛛;大麻蝇,茅根所化也;毒蜂,岭南有毒菌,夜明,经雨而腐,化为巨蜂,黑色,喙若锯,长三分余,夜入人耳鼻中,断人心系。”蜘蛛、蝇、巨蜂,一定有它们自己的父母亲,不可能像孙悟空一样从石头中蹦出来,饭、茅根、毒菌只能是它们出生的外部条件而已。

2、蝎的孩子多是自己背在身上的,我(段作家自己)就曾经看见过,一只蝎子,背了十余只小蝎子,小蝎子的颜色是白色的,像米粒那般小。

3、我(段作家)曾经听张希复说过,陈州地方的古仓里,有蝎子像铜钱那般大,如果咬到人,无药可救。

4、蝎子在江南被称为“主簿虫”。江南原本无蝎,开元初年,有一个县的办公室主任(主簿)去上任,他带了竹筒,里面装了若干蝎子,渡过长江,于是江南也有蝎子了。

5、蝎子也有害怕的东西,它常常为蜗牛所吃。蝎子只要经过蜗牛爬过的地方,就会被蜗牛留下的黏液粘住,于是就成了死蝎。

6、谚语曾说,人若犯了过错,满一百次的话,就会被蝎子咬。这一条简直将蝎子神化,它难道是判官,掌握着处罚人类的律条?

7、蝎子前面的身子叫螯,后面的身子叫虿。

段成式确实是个鬼才,知识量太丰富,单蝎子这一条,就将我们搞晕了。

蝎子其实也没那么可怕,段作家在《酉阳杂俎》的开篇,就教给我们一个简单的防御办法:三月三日,皇上会赐给侍臣细柳圈,只要戴着这个圈圈,就能够防止虿毒。

我能想象出皇上这个赏赐的前提。

惊蛰了,春分了,万物苏醒;柳醒了,蝎子也醒了。大唐的生态出奇地好,蝎子疯狂生长,这个柳枝,是蝎子的天敌;你们戴上吧,戴头上,像个军人,戴臂上,像值勤官,戴在手指上,那也是一种不错的装饰!

大唐的春季,柳树疯长,无论官民,佩戴细柳圈都成了一种时尚。

“万”啊,收敛一下吧,否则你们的小命不保呢,哈哈!

我不知道万姓是不是以蝎子为图腾的,如果是,那一定很威武很霸道啊,看看,一只攻势凌厉的蝎子,人见人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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