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改革创新 狠抓工作落实努力开创新常态下发展改革工作新局面
2015-03-26梁铁城
梁铁城
2014年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团结带领全区各族人民,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考察我区重要讲话精神,扎实落实“8337”发展思路,面对全国整体经济降速转型新形势,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区经济实现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在经济形势错综复杂、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取得这样的成绩确实来之不易,我们必须充分肯定、倍加珍惜。实践证明,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发展思路和工作举措完全符合中央要求和我区实际,各方面的工作扎实富有成效,为做好2015年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一年来,全区发展改革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通力合作、扎实履职、开拓进取,为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一、开拓创新、求真务实,2014年发展改革工作有新突破
(一)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努力扩大有效投资。加快重大工程建设,创新投融资机制,调整优化投资结构,充分发挥投资在经济增长中的关键作用。
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坚持重大项目“月调度、季分析、半年总结、年终考核”推进机制,集中解决了一批影响项目建设的突出问题。全区648个重大项目开复工率达到96%,完成投资4330亿元。
推动项目前期工作。全年争取国家审核和备案项目32个,我区境内投资总规模2014亿元,自治区和各盟市、旗县审核和备案项目6891个,投资总规模7590亿元。
拓宽项目筹资渠道。全年落实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142.3亿元。获准发行企业债券11支,融资规模112亿元。新设立新兴产业创投基金3只,总规模6.5亿元。首批推出50个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基础设施等领域示范项目,投资总规模1256.9亿元。
(二)加快推动转型升级,促进产业提质增效。推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装备制造、高新技术等行业实现较快增长,服务业发展环境不断改善,产业结构调整取得积极进展。
自主创新能力得到加强。全年新认定16个自治区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落实创新能力建设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6500万元,支持15个创新平台开展了研发、试验设施和系统集成验证等项目建设。
农牧业基础不断夯实。积极推进粮食增产工程建设,加快推动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支持建设高标准农田51.6万亩,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350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84处、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240处。继续推动实施“菜篮子”工程,支持建设设施蔬菜基地5000亩、冷库7万平方米。
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培育。编制完成生物、蒙药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电子信息、高技术服务等6个领域专项规划。围绕“五大基地”建设,集中打造10条特色产业链。
产业优化升级加快推进。一是突出抓好重大规划制定。组织编制了自治区煤电灰铝一体化循环产业示范基地发展规划,大路、上海庙、伊敏三个现代煤化工基地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完成4条电力外送通道配套火电项目建设方案和锡林郭勒、鄂尔多斯煤电基地开发规划。二是积极推进化解产能过剩工作。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实施意见》,清理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违规项目86个,涉及水泥熟料产能558万吨、水泥产能520万吨、钢铁产能55万吨。
服务业发展得到加强。制定出台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业实施意见和服务业改革创新试点方案,开展了全区服务业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不断加强,支持建设社会化公共服务平台项目77个,认定自治区级服务业集聚区28家。
节能降碳进展顺利。一是强化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及时将节能降碳目标分解下达各盟市,制定《内蒙古自治区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出台《内蒙古自治区2014-2015年能耗增量控制目标方案》,对全区12个盟市2013年节能目标责任进行了评价考核。二是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编制完成自治区2005年、2010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完成盟市201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三是积极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开展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和循环经济“十百千”行动。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列入国家第一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试点范围。
(三)扎实推进民生工程,持续改善民生状况。着眼补短板兜底线,大力实施重点民生工程,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民生工程加快推进。一是扶贫攻坚力度加大。争取中央易地扶贫移民搬迁资金3亿元,搬迁农牧民5万人。二是安居工程进展顺利。争取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33.2亿元,开工建设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1322套、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1.2万套、国有垦区危旧房改造1.68万套、公共租赁住房3.7万套。三是“十个全覆盖”加快推进。牵头制定总体工程实施方案,下达年度建设任务,完成投资216亿元。
社会事业加快发展。用于社会事业的中央和自治区预算内基建投资超过21亿元,集中支持了基层教育、文化、社会服务等公共项目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社会办医,对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核查。推进自治区足球改革试点工作,牵头编制自治区足球发展中长期规划和足球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四)着力减轻企业负担,稳定企业生产经营。针对近两年我区工业企业生产经营困难问题,主动施策,千方百计帮助企业减负脱困,取得了较好效果。
实施普遍性降费措施。在落实国家普遍性降费政策基础上,取消和降低各类收费项目26项,暂停和降低我区境内铁路货物运输费用8项,下调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停收煤炭矿产资源补偿费自治区留成部分、维简费盟市提留部分和铁路部门计划费等,全年减轻企业负担30亿元。
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推动扩大电力市场化改革试点实施范围。全年蒙西电网多边交易电量361亿千瓦时,降低企业用电成本8.3亿元;蒙东地区大用户直供交易电量33亿千瓦时,降低成本2.9亿元。
减轻企业税负。做好内外资企业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工作,全年办理内外资免税项目16项,减免进口环节关税8707万美元。
(五)加快推动改革开放,持续激发经济活力。落实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履行经济体制改革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职能。创新区域合作发展机制,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推进落实重点改革工作。一是落实好自治区确定的年度改革任务,我委牵头的12项经济生态体制、6项社会体制改革工作基本按期完成。二是行政审批、电力体制、新型城镇化等改革取得重大进展。行政审批方面,再次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0项、下放2项。研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目录》、《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行政权力事项表》,明确41项行政权力,公布行政许可流程图。电力市场化方面,国家已同意蒙西地区列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目前正在争取通过国家补贴实现蒙东地区同网同价。制定完成霍林河和鄂尔多斯市棋盘井工业园区微电网试点实施方案。新型城镇化方面,国家发改委初步同意将扎兰屯市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
加快推进对外开放步伐。一是投资促进取得进展。研究制定自治区全面加强投资促进实施意见,组团参加西洽会等全国性投资贸易洽谈活动。预计全年引进国内(区外)资金到位4600亿元。深化京蒙帮扶合作,落实帮扶资金1.8亿元。二是融入环渤海地区发展积极推进。向国家提出我区纳入环渤海地区发展的定位及合作事项,争取国家同意蒙晋冀(乌大张)长城金三角合作发展纳入环渤海地区发展规划。三是沿边开发开放成效显著。满洲里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总体规划获国家批复,二连浩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获国家批准设立。研究提出《内蒙古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内蒙古深化与蒙古国全面合作规划纲要》。
二、深化理解新常态,增强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作出了系统性阐述。结合我区实际,深化理解新常态还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新常态要有新认识。我国经济持续30多年高速增长后,转向中高速增长,是经济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必然反映,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当前我区经济与全国经济的融合度进一步增强,能源、冶金等支柱产业受全国经济的波动影响加大。我们必须正视这种现实,处理好经济发展质和量的关系,把握好稳增长和调结构的平衡点,既要看到增速下台阶的必然性,又要防止增速惯性下滑,确保我区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第二,新常态要有新思路。新常态下发展条件发生变化,原有的发展模式和政策措施可能不再完全适用,要与时俱进提出促进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对我区来说,一是要主动适应增速变化。政策调整既要保持近年来稳增长措施的连续性,防止增速跌出合理区间,更要有利于提高质量和效益。二是要突出抓好结构优化。坚持有扶有控、有保有压,坚持存量调整、增量优化,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能源产业向下游延伸、高技术产业做大做强、装备制造产业向中高端迈进。三是要着力助推动力转换。全面深化改革,最大限度释放社会资本投资潜力,激活市场活力;积极扩大开放,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规划,继续加强与周边地区合作发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以关键技术、关键工艺、关键设备攻关为突破,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第三,新常态要有新作为。新常态同时也伴随着新矛盾新问题,从今年来看,国内需求总体偏弱,通缩预期上升,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我们一定要坚定信心、保持定力,既要抓住用好新常态蕴含的新机遇,又要高度重视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趋利避害、顺势而为,推动我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从当前情况分析,今年宏观经济形势仍然严峻复杂。世界经济总体复苏疲弱态势难有明显改观,地缘政治等非经济因素影响加大。我国经济正处在“三期”叠加阶段,结构调整阵痛和部分经济风险开始显现。我区以能源类为主的工业企业经营困难已持续较长时间,装备制造、高新技术等新兴产业难以弥补能源工业增速回落形成的缺口。但是,也有许多利好因素:一是我区经济具有稳定增长的基础。近两年我们加快调结构转方式,围绕“五大基地”建设,开工建设了一大批重大项目,同时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已经国家核准或同意开展前期工作,这些项目建设将为我区经济稳定增长提供新的动力。二是具有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的利好政策。去年以来国家采取了一系列微刺激政策,包括实施重大投资工程包,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连续实施定向降准、提高存贷比、降息等货币政策,实施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等政策,这些政策措施将持续发挥作用。三是当前我区经济呈现逐步向好态势。主要经济指标降幅逐步放缓,企稳回升态势逐步形成,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财政收入增速逐季回升,用电量、货运量等先行指标增长进一步加快。
三、主动适应新常态,全面做好2015年发展改革工作
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三次全委会议暨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今年我区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的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牢固树立持续发展、转型发展、协调发展、和谐发展理念,把转方式调结构放到更加重要位置,狠抓改革攻坚,突出创新驱动,强化风险防控,加强民生保障,同步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加快建设“五大基地”、“两个屏障”、“一个桥头堡”,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按照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抓好落实。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稳定投资需求,培育消费热点,保持经济稳定增长。充分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切实增强消费对增长的基础性作用,实现投资、消费协调拉动,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紧紧围绕国家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七个重大工程包”等方面,扎实推进项目前期和申报工作。围绕补短板、调结构、惠民生,积极谋划储备一批重点项目。激活民间资本,推动落实国家发改委和自治区推出的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和运营的示范项目。
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围绕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落实国家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意见,推动自治区收入分配改革相关工作。积极培育旅游、信息、教育文体、养老健康家政等新的消费亮点。
(二)深化各项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增添经济发展活力。更加积极主动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使改革红利更多转化为发展新动力,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要按照时间表和线路图,完成好我委牵头的改革任务。抓好改革试点工作,采取政府部门和引进第三方评估机构相结合的方式对试点进行评估,对试点效果较好、比较成熟的,要加快推广。
扩大对外开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争取引进国内(区外)到位资金5000亿元左右。深化与俄蒙合作,编制完善自治区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实施方案,加快建设满洲里、二连浩特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推进与俄蒙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三)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效益。坚持把转方式调结构放到更加重要位置,以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区域结构为重点,推进发展方式转变。
以“五大基地”建设为重点优化产业结构。一是加强创新能力建设。组织实施西部地区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和自治区创新能力建设项目。二是巩固农牧业基础地位。建设高标准农田50万亩、标准化规模养殖场570处。三是稳定能源产业。要落实煤炭限产保价政策措施,严格控制新开工煤矿,提高煤炭就地加工转化水平。四是培育新产业增长点。大力推动钢铁、有色、化工等产业延伸升级,培育发展云计算、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
优化经济发展空间格局。一是加快推进城镇化。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意见》。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二是推动产业布局调整。制定出台自治区重点产业生产布局调整和承接产业转移的实施意见。加强重点园区项目准入管理,引导重点项目合理布局。
(四)加强价格监管,规范收费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要进一步加强价格收费管理,强化监督检查职能,努力优化市场环境。
继续推进价格改革。修订《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定价》,最大限度缩小政府定价范围。全面制定和实施全区价格改革方案。推进通辽霍林河、鄂尔多斯棋盘井微电网示范工程建设。
规范价格收费管理。改进价格收费管理方式,修订并公布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实施普遍性降费措施,取消和下放80项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性服务收费,对保留项目实行目录管理。完善定价机制,对重要价格收费调整方案进行审议和风险评估,提高定价科学性和透明度。
(五)保护生态环境,推动节能减排,实现美丽发展共赢。更加注重把握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平衡点,找到两项工作的最大“公约数”,努力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相互促进,共同进步。
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继续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力争完成林业生态建设面积1000万亩、草原建设面积4000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50万亩。
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加快化解过剩产能,在提前完成“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基础上,继续加大淘汰力度,争取淘汰水泥产能200万吨、钢铁100万吨。深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扎实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探索碳交易制度体系建设。
(六)保障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坚持“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基本思路,切实加强民生工程建设,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各族群众。
推进重点民生工程建设。围绕创业就业、百姓安居、扶贫开发、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等重点民生工程,做好项目和资金安排。
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重点建设基础教育、基层卫生、公共文化服务、全民健身基础设施等领域的项目。
(七)加强规划编制,研究重大问题,提升参谋助手能力。要紧紧扭住重大问题、重大战略、重大规划,多提创新性建议,多做原创性工作,推动新常态下的发展改革工作不断进步。
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深化对重大问题的研究,谋划好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结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科学合理设置目标指标体系。加强规划衔接,强化规划工作创新,坚持开门编制规划,努力把规划做实。
做好经济形势分析和改革进展调度工作。适应新常态,加强经济运行调度,做好经济形势分析。同时,要做好我委牵头改革任务进展情况的按月调度、按季汇总工作。
(作者系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本文为作者在全区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责任编辑:杨再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