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湖北传统孝文化及当代价值
2015-03-26张晓纪劳志强
张晓纪 ,劳志强
(1.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2.湖北省荆楚文化研究中心,湖北 武汉 430070)
近日,《武汉晨报》发起《离家打拼的独生子女该如何尽孝》活动,传递正能量。近20万网友参与其中,热议当代社会的“新孝道”。作为80后、90后的年轻人大多是独生子女,并已经到了成家立业的年龄,他们大多离开家乡在外打拼,正逐渐成为城市建设的中坚力量。在生活的重压下,怎样对父母尽孝是每个独生子女都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
古语说“百善孝为先”,“孝乃德之本”。孝是一切美德的起点和基础,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表现出华人世界的一种道德规范。这表明中华民族极为重视孝的观念,孝被视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重要内容,是处理家庭关系、社会关系等各种人际关系的重要道德尺度。孝文化已经浸入中国传统文化骨髓,正如黑格尔在评价中国文化时所说:“中国纯粹建筑在这样一种道德的结合上,国家的特性便是客观的家庭孝敬。”[1](p232)斗转星移,当代中国人的道德观、价值观都发生了巨大变化,而对传统孝文化进行辩证扬弃,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响应习近平同志“讲清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和文化软实力”[2]的号召的内在要求和应有之义。
一、传统孝文化的内涵
汉字中的“教”即是“孝”和“文”二字组合而成的,孝的本义指对父母尽心奉养并顺从。在漫长的历史时期,原始的孝意识由历代先贤大力阐发和统治阶级的改造和提倡,逐渐形成传统孝文化并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和基础。
那什么是孝文化呢?肖群忠先生说:“孝文化是指中国文化与中国人的孝意识、孝行为的内容与方式,及其历史性过程,政治性归结和广泛的社会性衍伸的总和。”[3](p3)从广义上说,中华传统孝文化涵盖人们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是一种专属于中国的文明形态;从狭义上来看,孝文化是晚辈对长辈的尊重,尊敬和关爱。孙中山先生在其《三民主义·民族主义》中指出“《孝经》所言的孝字,几乎无所不包,无所不至,现在世界上最文明的国家,讲到孝字,还没有像中国讲的这么完全。”[4](p681)由此可以得知,孝文化是社会文明的反映,是中华传统家庭伦理道德的基本内容。
传统孝文化包含两方面的内容,“它具有二重性,既是人类血亲关系的客观反映,又代表统治阶级的利益,具有鲜明的阶级性,随着中央集权的加强,其内容越来越丰富,反映人们之间友爱、互助之类美好情感的因素所占比例越来越小,而代表统治阶级意愿的内容却越来越多。”[5]
中华传统孝文化反映人类血亲关系的内容有“养亲、敬亲、顺亲、荣亲、祭亲、念亲”。[6]作为儒家经典的《论语》也有很多对孝的经典解读。如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於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7](p306)意思孝道即不违背礼节,父母在世时依照规定的礼节侍奉他们,死了依规定的礼节埋葬和祭祀。“礼”后来引申到社会生活中各种行为上某种约定俗成的规范。父母在世的时候,子女应该尽到赡养、尊敬、顺从、光宗耀祖的义务;等父母百年过后,应该追思和哀悼。
代表统治阶级意愿和传统农业文明的部分内容诸如以孝治天下、三从四德、君臣行孝、尊老抑少、束缚人性、压抑成长、盲目敬孝等都是不可取的,必须去除。
新时期我们要辩证分析传统孝文化内涵,将孝文化中的优秀因子传承下去。传统孝文化内涵中的积极内容如父严、母慈、子孝、夫和、妻顺、兄友、弟恭、明礼诚信、与人为善等等。而摒弃其中束缚压抑人性的一面,树立正确的新的孝道观念。
二、湖北的传统孝文化及存在的问题
湖北的孝文化历史悠久,积淀着湖北人民最深沉的价值追求。二十四孝中有老莱子“戏彩娱亲”、黄香“扇枕温衾”,董永“卖身葬父”,孟宗“哭竹生笋”都发生在湖北大地。湖北省孝感市,是全国孝文化的发祥地,自南朝宋起以孝命名,距今已有1500多年历史,它是全国唯一一个以“孝”命名的地级市。①南朝宋孝建元年(公元454年),因此地“孝子昌盛”,遂置县名“孝昌”。后唐同光二年(公元924年),庄宗李存勖因孝昌县名之“昌”字犯了其祖父名讳,改“孝昌”为“孝感”。孝感自古就是孝子之乡,孝文化底蕴深厚,自明清以来,孝感县志记载的有姓名的孝子就多达493名。“董永传说”于2006年入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依据这一传说演绎的黄梅戏《天仙配》等曲目成为经典,传唱数十年,经久不衰。今天的孝感市依托丰富的孝文化资源,以每年的重阳节为契机,举办多次孝文化节,弘扬优秀传统孝文化,在全社会掀起一股传承孝文化的浪潮。
近年来,在荆楚大地涌现出了多个家喻户晓的“孝星”故事,如谭之平“背母求学”,刘培、刘洋“割皮救父”,程威“休学救母”,陈孝天“捐肾救母”……黄陂涌现出四位全国道德模范,信义兄弟和孝义兄弟等,这些都诠释了当代湖北人看重孝义精神。
湖北孝文化具有浓郁的荆楚特色。本土学者裴高才先生认为,孝义文化能在湖北大地历久弥新,黄孝花鼓、湖北大鼓、雕花剪纸与木刻等民间艺术形式,对孝义文化的传承和助推,功不可没。但在当今社会,孝文化特征也在发生着变化。
一是孝道意识根深蒂固,但行孝方式亟待改变。当父母年老时,子女大多会在经济、物质上满足他们,但对父母心灵上的孤独却常常不能顾及。《论语》中子夏问孝,孔子说“色难。”意思即在父母面前常有愉悦的容色是件难事。对父母和颜悦色,保持家庭关系的和睦是孝道的具体体现。再如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7](p306)这说明若不尽心恭敬地孝顺父母,那和供养狗马有什么区别呢?意则仅仅“能养”是不足以表达孝道的,孝的表达应有敬的成分,尊重父母的人格、劳动、意见和感情,给予父母精神上和心理上的关心。前些年一曲《常回家看看》唱遍大江南北,去年,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不经常回家看父母就违法。”更是从法律层面来倡导对父母的精神慰藉。在当下的荆楚大地,“空巢老人”、“候鸟老人”现象突出。传统的行孝方式“父母在,不远游”等亟待改变,行孝方式变化为很多人利用假期与父母团聚的机会,教父母学会用QQ、微信等新的通讯方式与在外打拼的子女交流沟通。
二是行孝意愿普遍强烈,但“心有余而力不足”。鸦有反哺之义,羊有跪乳之恩。今天的荆楚儿女普遍有行孝意愿,但是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使得一部分人的行孝能力有限。随着外出打工的热潮,青壮年奔赴全国各地,年迈的父母则留守下来,城市生活成本高、生存压力大使得在父母身边行孝或将父母接来同住是大多青年人不切实际的幻想。更有一些空巢老人带留守儿童的社会现象普遍出现,带来诸多社会问题。
三是较为重视孝文化教育,但不孝现象时有出现。无论是在湖北的家庭教育还是学校教育中,孝文化始终是重要内容。武汉市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活动中,也加强了尊老爱幼等孝德文化宣传,各类标语街头巷尾随处可见。但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在受到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影响下,在中国社会贫富差距大的大环境中,传统的孝文化观念正遭到前所未有的挑战。80后、90后中“啃老”、“拼爹”等现象屡见不鲜。
传统孝道中的优秀文化在维护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方面有重大影响力。其优秀内容在当今社会仍发挥着积极作用。如若利用主流媒体的力量,梳理正确的孝道观念,将其精华部分发扬光大,传承新孝道,有助于年轻一代对传统孝文化的理解和继承,充分展现传统孝文化的当代价值。
三、湖北传统孝文化的当代价值
家庭伦理是协调家庭成员之间关系的规范和准则,是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家庭伦理建设,不但关系到家庭幸福、社会稳定,而且是社会道德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个人社会化的基础。因此,家庭伦理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湖北是孝文化发源地,传统孝文化内涵丰富,当代湖北更是“孝星”闪烁,我们应从中汲取营养,为当代湖北家庭伦理建设提供有益借鉴。
一是促进个体成长应大力弘扬湖北传统孝文化。
传统孝道十分注重家庭教育,促使子女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塑造子女友善的道德品行。家庭作为培养子女道德素养的第一所学校,孔子曰:“教民亲爱,莫过于孝。”要把传统孝文化放在湖北家庭教育中的重要地位上,要与少年儿童的早期教育结合起来。这种教育既有观念形态的输入,又有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的培养。正所谓孝应该成为习惯,“习惯成自然”,孝要“从娃娃抓起”,就是这个道理。湖北有良好的孝文化基因,应发挥它在个体成长中的积极作用。
二是圆融家庭关系应传承弘扬湖北传统孝文化。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新年团拜会上讲话指出,“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发扬光大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弟子规》中有云:“兄道友,弟道恭,兄弟睦,孝在中。”优秀传统孝文化中的“父慈子孝”、“敬老爱幼”、“明礼诚信”、“与人为善”有助于协调父母与子女、夫妻、兄弟姐妹等家庭各方面关系,是维系家庭成员之间和谐友爱的心灵纽带。
传统小农社会遵循古训“父母在,不远游。”但在当今社会,在新型城镇化的浪潮中,我国进入到“老龄化社会”,各地出现很多“空巢老人”、“独居老人”,更有新闻指出独居老人去世多日才被人发现,此类社会现象令人唏嘘,却是当代社会真实存在的,时代赋予传统孝道新的内涵和意义。中国传统的“孝文化”以及养老模式在工业化、城市化的过程中面临巨大的挑战,传统孝文化也应与时俱进。
在社会养老机构不健全的当下,“子女行孝”是老龄化的中国社会最直接有效的养老途径,新时期的湖北人借鉴优秀孝文化的经典,用自己的方式来传递新孝道,和顺家庭关系。如“当代中华最感人十大慈孝故事”之孝感市云梦县原社会福利院院长鞠爱彬,他“大孝无垠,把一切献给老人”;2014年启动首届“荆楚最美家庭”表彰评选活动,传承家庭美德,传播良好家风,以家庭和美促进社会安定和谐;“湖北孝星榜”评选等给湖北孝文化注入了新的时代内涵。宣传这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杰出代表,有利于提升公民素质,营造荆楚大地社会文明氛围。
三是建设和谐社会应大力弘扬湖北传统孝文化。
家庭伦理建设的程度由家庭文明的水平决定,从传统孝道文化中汲取营养,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建构家庭伦理,有助于促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湖北连续多年开展的“邻里守望”志愿服务,汉口“百步亭”社区成为幸福社区样本,获得全国人民的点赞。当然,“我们并不期待仅靠孝来解决一切社会文化问题,但是起码弘扬以孝为起点和核心的中国传统人文精神,应是建设当代社会文明、振奋民族精神的重要文化资源之一。”[8](p21-25)
当今湖北社会仍然需要“忠孝一体”、“移孝于忠”。“忠”不再是指忠于极少数的统治阶级,而是指忠于国家,忠于人民。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所说:“我将忠实于宪法赋予的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夙夜在公,为民服务,为国尽力,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决不辜负各位代表和全国各族人民的信任和重托。”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更不能以权谋私,不能贪污腐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忠于社会主义制度。弘扬优秀孝文化有助于增强“三个自信”,充分展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家层面的“文明、和谐”,更为实现中国梦的“湖北篇”提供支持。
[1]黑格尔.历史哲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
[2]习近平2013年8月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3-08-21.
[3]肖群忠.孝与中国文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4]孙中山.孙中山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5]郑智辉.论传统孝文化与现代市场经济的冲突与整合[J].宁夏社会科学,2000,(2).
[6]郑晶晶.传统孝文化的当代价值探析[D].大连海事大学,2014.
[7]杨伯峻.白话四书[M].长沙:岳麓书社,1989.
[8]李承贵,赖虹.“孝”之历史嬗变及现代启示[J].上饶师专学报,19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