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工程建设中影响造价的因素及对策
2015-03-24田婷
田 婷
(贵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交通工程建设中影响造价的因素及对策
田 婷
(贵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对影响交通工程建设造价的诸多因素进行分析,具体探究了设计深度、设计质量、预算外的工程量、施工招标以及施工合同等多项因素是如何对具体交通工程的施工造价造成影响的,并针对这些影响因素制定了一些相应的对策,以对这些影响作用进行削弱。
交通工程;造价;因素;对策
1 对交通工程的造价产生影响的因素
1.1 预算外的工程量
在交通工程的实际施工过程中,当施工方和监督单位发现施工中存在一些问题时,就可能会对设计内容进行更改,这就会造成一些额外工程量的增加,而这些工程量本身没有被算在预定的范围内,产生的额外预算就需要另外进行结算,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工程造价。在现实的施工中,很多信誉度较差的施工单位往往利用这个原因来最大程度地获取利施工利润。而针对于这种现象,很多监督单位的工作人员对施工单位的签证内容并没有很好地掌握和认识,缺乏技术性的知识和一定的施工经验,往往会对提出的签证进行盲目的批示,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这种情况的发生。
1.2 施工招标
(1)招标工作缺乏规范性和科学性
在实际的交通工程招标过程中,施工单位往往是根据设计单位的施工图纸来进行工程量和预算的设计,并根据这些数据来进行标书的编写。而对于设计单位来说,涉及到的预算人员往往缺乏实际交通工程的建设经验,这就会造成预算人员在进行工程预算的设计时,缺乏一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存在着许多漏洞。这就要求投标施工单位不仅要参照设计人员的建议,还要咨询一些专业的设计单位来进行招标内容的核对,保证预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但在实际情况中,很多施工单位往往会忽视这一点,使得招标工作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2)招标方法运用不恰当
对于交通工程的招标工作而言,其标底往往缺乏一定的合理性,再加之工程的工期较短,这就使投标方将下浮率设定为招标工作的主要评价标准,这么做不仅会令招标价格在竞争过程中直接被确定,还削弱了招标工作的整体透明度,不能保证交通工程的整体造价得到很好的控制,使造价很容易受到施工图纸中预算高低的影响。
1.3 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能否保证科学性和合理性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整体工程的造价情况。对于交通工程来说,施工合同是影响工程整体造价控制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制定施工合同时,合同的签订双方应该保证合同中的内容准确无误、各项条款没有遗漏且规范全面,这些都会对工程的造价产生很大的影响。如果不能保证以上这些,就很可能会出现:在对一些专业性比较强的路段进行施工时,需要更加专业和经验丰富的施工单位去执行,否则会因为一些专业的技术问题出现分歧而引发一方的利益受到损害;对于不同的标段来说,可能会因为施工中发生的一些情况产生经济的纠纷。以上这些情况都会产生额外的费用,对工程的整体造价造成影响。
2 针对造价的控制问题制定出的对策
2.1 提高设计的深度和质量
对交通工程的设计方案采用竞选的形式可以很好地保证设计深度,提升质量,这对于一些设计能力不足的中小城市和地区来说非常实用和有效。此外,随着我国建设项目的不断发展,相关的部门和体系也更加完善,更多的工程设计监理单位也得到了很大的发展。通过这些单位来对具体的工程建设中的多项施工环节和技术施工进行监督和管理,同样会很好地保证工程设计的深度和质量。在这一方面,就需要对监理人员加强管理,提高人员自身的素质,保证实际施工和设计的有效结合,使设计工作真正落实到交通工程建设的每一个环节,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
2.2 强化监理单位建设,提高监理人员素质
对于具体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鉴证不合理的情况,一方面是由于施工单位自身经验不足和责任意识较差,另一方面和监理人员的自身素质较低也有很大的关系。因此,一方面需要强化监理单位建设,完善内部管理体制;另一方面,还要着重提高监理人员的自身素质,这就需要相关的教育部门出台制定培养相关行业高素质人才的计划,加强监理工程行业学科的建设,从长远的角度出发,为社会提供一批又一批高素质的监理人才。
2.3 对施工的招标进行完善
完善施工的招标制度对于避免招标过程中各种问题的出现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对此,一方面,招标单位需要在具体的评标、定标方法做出结合实际情况的合理性改革;另一方面,结合我国现有的工程量计价模式,招标方还要积极学习外国相应的先进模式,根据企业的实际发展情况和自身实力进行自主性的报价,这对于进一步发掘企业的自身潜力、增强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地位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从整体上来看,也大大简化了交通工程完成后的结算工作。
2.4 强化工程施工合同的细节研究
做好这点能够很好地避免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可能暴露出的一些问题,这就需要:(1)对于施工单位间产生的纠纷问题,在工程管理上,要采用总承包发包模式。在专业性要求较强的路段进行施工时,业主单位无需直接找专业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只需要负责整体施工的总施工单位聘用专业施工单位来对该路段进行施工,这种模式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了施工的管理程序,很好地避免了业主单位参与到具体的施工中,保证业主单位不会受到施工纠纷的干扰。对于出现的纠纷,业主单位直接找到总施工单位问责即可;(2)在签订具体施工合同之前,合同签订双方要对工程的整体情况进行一个全面的了解,对于合同的签订内容,双方要保证确认无误,对其中涉及到的细节进行沟通和探讨,并雇佣专业法律人员来对合同进行鉴定,保证合同签订的合法性和有效性;(3)对于交通工程建设来说,最常见的两种合同是可调价格合同和固定价格合同。经验丰富的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往往就会利用这两种合同之间的差异性来选择最佳的结算工程款方式,这可能会对业主单位的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害。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双方要明确工程款的具体支付方式和相关的合同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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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王明皋.浅谈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控制与管理[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3,(11).
2014-11-18
U415.1
C
1008-3383(2015)09-017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