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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朝山东史家史学析论

2015-03-23庄庭兰

东岳论丛 2015年10期
关键词:史家史书著作

庄庭兰

(山东师范大学 国际交流学院,山东 济南250014)

本文所谓六朝,不独指南六朝和北六朝,而是指三国至隋统一这三百余年的整个历史时期,即常言所谓“六朝建筑”、“六朝书法”之“六朝”,大致相当于魏晋南北朝,但“六朝”的概念延伸到了隋。六朝史学,可谓繁荣兴盛,一如梁启超所云,“两晋、六朝,百学芜秽而治史者独盛,在晋尤著。读《隋书·经籍志》及清丁国钧之《补晋书艺文志》可见也。故吾常谓,晋代玄学之外惟有史学,而我国史学界亦以晋为全盛时代”①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16页。。金毓黻亦云:“魏晋以后,转尚玄言,经术日微,学士大夫有志撰述者,无可发抒其蕴蓄,乃寄情乙部(史部),一意造史”②金毓黻:《中国史学史》,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95页。。足见这个时期史学发展的盛况。

一、六朝山东史学的总体特征

六朝是史学独立并日渐兴盛的重要阶段,史学地位的提高为史学的迅速发展奠定了基础。我国史学的起源很早,但直到汉代才有了系统的史书。翦伯赞在《秦汉史》中对此有所论述,他认为中国历史学成为独立的学问,“是从西汉起”③翦伯赞:《秦汉史》,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553页。。两汉时史学虽然是独立的学问,但却依然依附于经学。刘歆的《七略》、班固的《汉书·艺文志》把史作列于春秋下。自魏郑默的《中经》,到西晋荀勖的《新簿》,目录学有了经、子、史、集的四部分类法,将史学从经学的春秋类中分离出来,史学从此成为独立的学科,走出了“史附于经”的阶段。东晋李充将四部顺序加以调整,形成了经、史、子、集的分类范畴,成为后世图书分类法的范式。从史学在四部中排序的变化,可以看出史学的地位逐渐提高。史学从列于经学和子学之后,到超过子学仅次于经学。

自古山东就有重史的传统,顺应六朝史学迅速发展的潮流,山东更是史学大家辈出,史学巨著不穷。以华峤、崔鸿、刘昭、臧荣绪为代表的山东史家涉猎甚广,他们运用多种史书体裁抒写历史,促使六朝山东史学呈现出多样化的时代特征。“魏晋南北朝时期是一个动乱的时代,由于知识分子为了寻求自我的存在,他们特有的时代感情,势必激起他们对历史的探索”①逯耀东:《魏晋史学及其他》,台北:东大图书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版,第3页。。身逢乱世的六朝山东史家,正是靠着这种时代感情的支撑,寄情史学、一意作史,创造了山东史学的辉煌。

在史学地位提升的学术背景下,饱经战乱之苦的山东史家,带着强烈的忧患意识与改变现状的期求,投身于史书著述。远离乡土的山东籍史家,在背井离乡的哀叹中,将对历史的深刻反思带入史学中。通过分析山东籍史家的著述情况,可以窥见山东史学在六朝的总体发展特点。六朝时期山东士人的史学著作,主要见于正史本传的记载和《隋书·经籍志》、《旧唐书·经籍志》以及《新唐书·艺文志》的记载,对这些史料查考辨析,综合归类,可以看出,这一时期山东史学的特征与六朝史学总体特征基本一致,如史著繁多、体裁多元、谱牒兴起、官修与私修并行等等。同时,在固有的史学传统影响下,山东史学尚有其鲜明的地域特征,如普遍的家族传承性、强烈的经世与鉴世精神、突出的儒家道德观念等等。具体地说,六朝山东史学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二、六朝山东史家采用多种体裁撰写史书,鸿篇巨制多有所出

史书种类增加、史书数量巨大,是六朝史学的主要特征。周一良总结了魏晋南北朝史学的六个特点:史部著作的独立、设立专职史官、史书的种类与数目骤增、编年体与纪传体并重、谱牒学兴盛、佛教与道教史书出现②参见周一良:《魏晋南北朝史论集续编》,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67页—第84页。。高敏把魏晋南北朝时期史学的特征归结为:史学著作大量涌现,史学成为独立学科,官、私修史制度并存,传记、谱牒、方志以及汇编、总集等史料书籍盛行,佛教与道教史料涌现③参见高敏:《试论魏晋南北朝时期史学的兴盛及其特征和原因》,《史学史研究》,1993年第3期。。较之汉代,六朝史书的种类与数目剧增,是六朝史学的突出表现。山东史家的著述涉及纪传体、编年体、起居注、仪注、刑法、杂传、地理、谱系、目录等史书的绝大多数体裁。

作为史书的两大体裁,编年体与纪传体是六朝山东史家记载国史所采用的主要体式。这一时期的纪传体史书有华峤《后汉书》九十七卷,郗绍《晋中兴书》七十八卷,臧荣绪《晋书》一百一十卷,崔鸿《十六国春秋》一百二卷,皆为恢宏之作。编年体史书有孔衍《春秋史国语》十卷、《汉尚书》十卷、《汉春秋》十卷、《后汉尚书》六卷、《后魏尚书》十四卷、《后魏春秋》九卷,徐广《晋纪》四十五卷,檀道鸾《续晋阳秋》二十卷,王韶之《晋纪》十卷,王智深《宋纪》三十卷,鲍衡卿《宋春秋》二十卷,张始均《魏书》三十卷,崔浩《国书》,崔逞《燕记》,包罗曹魏、晋、宋、北魏、燕等诸国历史。

杂史所记“大抵皆帝王之事”,“而体制不经”,“委巷之说,迂怪妄诞,真虚莫测”④魏徵等:《隋书》,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962页,第982页。。这一时期的杂史有乐资《春秋后传》三十卷、《山阳公载记》十卷,何承天《春秋前传》十卷、《春秋前杂传》九卷,臧荣绪《续洞纪》一卷,刘縚《先圣本纪》十卷。

杂传“推其本源,盖亦史官之末事”⑤魏徵等:《隋书》,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962页,第982页。。这一时期的杂传主要有缪袭《列女传赞》一卷,王基《东莱耆旧传》一卷,羊祜《老子传》,华峤《紫阳真人周君传》一卷,白褒《鲁国先贤传》二卷,虞溥《江表传》,王羲之《许先生传》一卷,王韶之《孝子传赞》三卷,王僧佑《三吴决录》,任昉《杂传》一四七卷,徐勉《妇人集》十卷,刘杳《高士传》二卷,刘昭《幼童传》十卷,颜协《晋仙传》五篇,崔慰祖《海岱志》二十卷,颜之推《集灵记》二十卷、《冤魂志》三卷。

地理类有王韶之《崇安记》十卷,任昉《地记》二五二卷、《地理书钞》九卷,刘峻《山栖志》,温子昇《永安记》三卷、《魏永安故事》三卷。目录类有王俭《宋元徽元年四部书目录》四卷、《今书七志》七十卷,刘杳《古今四部书目》五卷。

为史书做注,是魏晋南北朝史学发展的一个新走向。山东史家或为史注音,或补充史料,或阐发议论,或校勘史书。这一时期的史注主要有王肃《国语注》,孙炎《国语注》,诸葛亮《汉书音》,徐广《史记音义》二十卷,刘彤《晋纪注》四十卷,刘昭《后汉书注》一二五卷、《后汉书志注》三十卷,王规《续汉书注》二百卷,刘峻《注九国春秋钞》一卷,崔浩《汉纪音义》三卷。史评有诸葛亮《论前汉事》一卷,刘宝《汉书驳议》二卷,刘勰《文心雕龙·史传篇》。

三、六朝山东史家多任史职,参纂国史,执掌起居注

我国的史官制度源远流长,“盖史之建官,其来尚矣”①刘知几:《史通》,浦起龙:《史通通释》,王煦华整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第281页,第297页,第297页,第296页。。汉代之太史公、兰台令史皆是专职史官。魏太和中,始设著作郎,隶属中书。虽然著作郎的职官制度魏时已创,但其发展、完善期是在西晋。“著作郎,周左史之任也。汉东京图籍在东观,故使名儒著作东观,有其名,尚未有官。魏明帝太和中,诏置著作郎,于此始有其官,隶中书省。及晋受命,武帝以缪徵为中书著作郎。元康二年,诏曰:‘著作旧属中书,而秘书既典文籍,今改中书著作为秘书著作。’于是改隶秘书省。后别自置省而犹隶秘书。著作郎一人,谓之大著作郎,专掌史任,又置佐著作郎八人。著作郎始到职,必撰名臣传一人”②房玄龄等:《晋书》,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735页。。西晋之初设立著作郎一人,专掌史任,又置佐著作郎八人。并且规定著作郎到职时,必须撰写名臣传一人。著作郎制度的确立无疑极大地推动了人物传记的创作,也为史学的发展提供了很好的环境。

山东史家多担任史官职位,如华峤典中书著作,徐广领著作郎,何承天为著作佐郎,王韶之著作佐郎,崔逞补著作郎,崔光官著作郎,崔浩、檀超等人则掌国史、参撰史书。许多山东史家未任史职位,而私自撰史。刘祥撰写《宋书》,讥斥晋、宋禅代之事,尚书令王俭便密奏于上。崔慰祖不应朝廷之辟,悉心著《海岱志》。臧荣绪隐居京口,括东、西晋为《晋书》。孔衍、华峤、王韶之、郗绍、崔鸿、刘祥、王智深等人的史作皆属私人撰述。

起居注专门记录人君言行动止之事,与一般的史书不同,“夫起居注者,编次甲子之书,至于策命、章奏、封拜、薨免,莫不随事记录,言惟详审”③刘知几:《史通》,浦起龙:《史通通释》,王煦华整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第281页,第297页,第297页,第296页。,按照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年的编年形式随事记录,尤其要求“言惟详审”。起居注主要记录人君言行、策命、章奏,后世不管是官修史书,还是私人撰述,皆以此为最直接的材料,“凡欲撰帝纪者,皆称之以成功”④刘知几:《史通》,浦起 龙:《史 通通释》,王煦 华整理,上海:上 海古籍出 版社,2009年版,第281页,第297页,第297页,第296页。。受我国史官制度影响,起居注的起源很早。“君言必录、君举必书”的史官传统,让以起居注形式记录史事的形式很早就出现了,但始以起居注命名史书则是在汉代。汉代的起居注,由内侍记录。晋代以来的起居注,则是有专门的史官所录。“按《晋令》,著作郎掌集起居注,撰录诸言行勋伐旧载史籍者”⑤刘知几:《史通》,浦起龙:《史通通释》,王煦华整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第281页,第297页,第297页,第296页。,据此可知,著作郎负责起居注的撰集,自此帝王起居注有专官执掌。晋代著作郎制度的确立,是两晋史学著作林立的一个原因。著作郎的职责,除了撰写国史,还管理起居注。起居注撰写职责的明确化,对其规范发展无疑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山东史家撰写的起居注主要有房景先《宣武起居注》,崔鸿《孝文宣武起居注》,王逡之《齐永明起居注》二十五卷、《三代起居注钞》十五卷。徐勉以起居注烦杂,于是删撰成《流别起居注》六百卷,是对起居注的一次规范与整理,经过徐勉删减之后尚达六百卷,是时起居注之盛由是可观。

四、六朝山东史家尤重仪制

六朝是礼学兴盛的时代,史学与礼学有着密切的联系。柳诒徵甚至把礼视为史学发展的源头,他认为“古制既明,史原乃有所考。史官掌全国乃至累世相传之政书,故后世之史,皆述一代全国之政事。而尤有一中心主干,为史法、史例所出,即礼是也”⑥柳诒徵:《国史要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7页,第10页。。“故礼者,吾国数千年全史之核心也”⑦柳诒徵:《国史要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7页,第10页。。史学家对于礼的问题向来关注,在史著中对礼仪制度详细记载,《礼仪志》通常是历代正史不可缺少的部分。解释礼仪制度的仪注广为史家接受,这一点在六朝时的山东表现得尤其突出。

在王朝更替频繁的六朝,出于政治需要,统治者往往在立国之后重新制定礼仪。于是,在统治者的倡导下,仪注大量出现。山东史家多有如赵彦深者,为朝廷重臣,又熟知典志,他们成为统治者制定礼仪的首选人物。这一时期,山东史家的仪注之作数量巨大,主要有缪袭《祭仪》、刘智《丧服释疑论》,氾毓《肉刑论》,徐邈《南北郊宗庙迭毁礼》、徐广《车服仪注》一卷、《晋商书议曹新定仪注》四十一卷、《晋仪注》三十九卷,王准之《仪注》,王俭《吊答仪》十卷、《吉书议》二卷、《皇室书仪》七卷,王逡之《礼仪制度》十三卷、《古今丧服集记》,王僧孺《东宫新记》二十卷,明山宾《吉礼仪注》二百二十四卷、《礼仪》二十卷、《孝经丧礼服义》十五卷、《梁尚书仪曹仪注》十八卷、《梁天子丧礼》七卷、《梁吉礼仪注》十卷,鲍泉《新仪》四十卷,徐勉《嘉礼仪注》、《宾礼仪注》、《军礼仪注》、《吉礼仪注》、《凶礼仪注》共一一七六卷,徐陵《陈元会仪注》,赵彦深《北齐吉礼》七十二卷。据此可知,山东史家对仪注这一史书体裁的关注程度甚大。

五、六朝山东史家多出自高门大族,门第观念浓郁

六朝重门第,这一观念影响着政治、文化等方方面面。自汉代至六朝,山东世家大族一直引领学坛,对六朝学术的繁荣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山东世家大族在史学方面的家族传习特色十分明显,多数史家出身大族。他们积极修史的目的,在于维护自身的门第,诚如高敏所言:“各高门世族,为了追溯其祖宗的功德,明其渊源所自,定其贵贱等差,以相标榜,以为依据,修史以溯源,就成了他们维护门阀制度的重要手段,从而使得私家修史之风格外盛行”①高敏:《试论魏晋南北朝时期史学的兴盛及其特征和原因》,《史学史研究》,1993年第3期。。世家大族对自己的出身具有强烈的自豪感,北齐崔忄夌出自清河东武城崔氏,他“每以籍地自矜”,以其崔氏为“天下盛门”②李百药:《北齐书》,北京:中华书局,1972年版,第334页。。崔忄夌的心理和言论表现了大族子弟普遍的观念,他们借助修史标榜门第、提高家族的声望。

逯耀东认为魏晋史学的思想根源,是“在魏晋玄学思想发展的影响下所形成的率真自然人格,扬弃儒家繁琐、古板、矫揉做作的礼俗,而自由自在地寻求个人心灵上的乐趣”③逯耀东:《魏晋史学的思想与社会基础》,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3页,第4页。。至于魏晋史学的社会基础,则是“世家大族表现了魏晋社会的特色,而九品官人法最初建立的目的,有抑制世家大族的意味在内,但后来的发展却反而变成为世族服务,并成为支持大家世族门楣不坠的重要支柱”④逯耀东:《魏晋史学的思想与社会基础》,北京,中华书局,2006 年版,第3 页,第4 页。。他将魏晋史学的基础归结为率真人格和世家大族政治。

六朝山东史家中出身大族者占了绝大多数,琅邪王氏之王韶之、王俭、王规、王逡之、王僧佑、王智深、王胄、王褒,琅邪阳都诸葛氏之诸葛亮,东莞臧氏之臧荣绪,东莞姑幕徐氏之徐广,东莞莒刘氏之刘祥、刘勰,乐安博昌任氏之任昉,东海郯王氏之王僧孺,东海郯鲍氏之鲍泉、鲍宏、鲍行卿,东海郯何氏之何承天,东海郯徐氏之徐勉清,河东武城崔氏之崔慰祖、崔浩、崔逞,清河东武城张氏之张彝、张始均,东清河鄃崔氏之崔光、崔鸿,清河绎幕房氏之房景先,平原高唐华氏之华峤,平原高唐刘氏之刘智、刘彤、刘昭、刘縚,平原刘氏之刘峻、刘杳,鲁孔氏之孔衍,高平檀氏之檀道鸾、檀超,高平郗氏之郗绍。六朝时期,南渡士族以琅邪王氏最为显赫,滞留山东的士族以清河崔氏地位最高,王、崔两氏恰恰也是史家最多的家族。从中可以看出,家族传承对于史学发展的重要作用。

这一时期山东史家的谱系、家传类史书,无一不出自世家大族之手。何承天《姓苑》十卷,王俭《百家集谱》十卷,王逡之《续俭百家谱》四卷、《南族谱》二卷、《百家谱拾遗》一卷、《齐梁帝谱》四卷、《梁帝谱》十三卷,王僧孺《百家谱》三十卷、《百家谱集钞》十五卷,鲍宏《皇室谱》三篇,崔鸿《崔氏世传》七卷,王褒《王氏江左世家传》二十卷。诸如此类谱系性质的史书,皆是高门大族为保持门第所撰。如刘知几所云,“高门华胄,奕世载德,才子承家,思显父母。由是纪其先烈,贻厥后来,若扬雄《家谍》、殷敬《世传》、《孙氏谱记》、《陆宗系历》。此之谓家史者也”①刘知几:《史通》,浦起龙:《史通通释》,王煦华整理,第254页。。《通志略·氏族略·氏族序》云:“自隋唐而上,官有簿状,家有谱系。官之选举,必由于簿状,家之婚姻,必由于谱系”②郑樵:《通志略》,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1页。。高门大族的家族教育为史学在乱世的繁荣提供了有利的条件,正是家族的传习,让史家精神代代相传、史学传统不落于地。北魏李彪论述了史学的家族传承,“谚曰:‘相门有相,将门有将。’斯不唯其性,盖言习之所得也。窃谓天文之官,太史之职,如有其人,宜其世矣。是以谈、迁世事而功立,彪、固世事而名成,此乃前鉴之轨辙,后镜之蓍龟也”③李延寿:《北史》,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463页。。高原平唐刘氏具有为史作注的家风,其子弟受家学影响,对注史颇为青睐。刘彤汇集众家,为干宝《晋书》作注,其侄刘昭集《后汉》同异,注范晔《后汉书》。清河崔氏致力修史,在这一家族传统的浸染下,崔光参撰《魏书》,未成而卒,其侄崔鸿继续撰写国史。

六、六朝山东史家秉承儒家思想,尤其重孝

山东士人的学术总体风貌是以儒学为主,山东史家亦以儒家标准定位史学的社会功能,并将道德标准作为评价历史人物的准则。不管是身在汉族政权统治下,还是处于少数民族政权统治区域,齐鲁史家积极提倡史学的鉴戒功能,把史学视为巩固政治统治的有利手段。刘勰在《文心雕龙·史传》中阐述了史学的社会功能,“原夫载籍之作也,必贯乎百氏,被之千载,表征盛衰,殷鉴兴废;使一代之制,共日月而长存,王霸之迹,并天地而久大。是以在汉之初,史职为盛,郡国文计,先集太史之府,欲其详悉于体国也。必阅石室,启金匮,纟由裂帛,检残竹,欲其博练于稽古也。是立义选言,宜依经以树则;劝戒与夺,必附圣以居宗;然后诠评昭整,苛滥不作矣”④周振甫:《文心雕龙注释》,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71页。。他认为作史的原则应该依准经学,唯有如此,才能实现史学的鉴世功能。崔鸿认为修史是为了“昭明劝诫”,他最为关注的是史学的鉴世作用。

在史著中,山东史家多以儒家道德标准选取史材、评价人物。世家大族的延续依靠血缘关系,世家大族的稳定发展则要依靠孝道,故而六朝对“孝”的提倡达到了一个顶峰,超过了对王朝政治的“忠”。王祥卧冰行孝之事,孙盛的《晋阳秋》、虞预的《晋书》都有记载。后世焦循以为当无卧冰之事,余嘉锡亦以卧冰之说为传讹⑤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16页注[一]。,然从晋人不惜在史书里对王祥卧冰孝母之事进行夸大叙述中,能看到晋时对孝道的推崇。同时,孝也随之成为历史写作中品评人物的重要标准。

山东史家对“孝”可谓推崇之至,他们将大量孝子记载入史,对孝行极尽褒扬。华峤在《后汉书》中首设《孝子传》,集中记载东汉的孝子孝行,这一体例为后世史家所广为沿用。崔鸿在《十六国春秋》中对孝行大力推崇,多以“至孝”、“几至灭性”褒扬行孝之人。王俭的《七志》将《孝经》放在群经之首,昭显出他对孝的推崇。王韶之作《孝子传赞》三卷,赞扬孝子之行。

六朝时期的山东史家遵循着传统的齐鲁史学传统,以儒家思想作为史学撰述的准则。虽然受到玄、道、佛诸家思想的影响,根深蒂固的儒学观念让山东史家的史学思想大致依准儒学,没有出现诸如袁宏“引玄入史”、在史书中大谈玄言的学术现象。可以说,不曾中断的儒家学风既是保持山东史学延续发展的动力,又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山东史学的新变与转型。六朝山东史家基本上为世家大族所揽,在乱世中很好地传承了史学精神。然而,高门子弟的历史视野,在思索历史兴衰治乱时显然不够开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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