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边水库工程水土保持防治措施
2015-03-22丁新红
丁新红
(黑龙江省八五五农场水利工程管理站,黑龙江 密山158327)
1 工程概况
东边水库位于黑龙江省海伦市东林乡镇东村南,克音河支流双岔河右支岔上,坝址位于E127°20',N47°30'。水库集雨面积214 km2,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兼顾养鱼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库。
东边水库保护耕地5 000 hm2,村屯22 座,人口1.1 万,以及滨北铁路和绥北公路的安全。
2 项目区水土流失状况
东边水库位于海伦市东北部,海伦市的气候属于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2 ℃,年平均降水量500 mm左右,年平均风速3 m/s,春季(3—5月份)大风发生频繁,且持续时间较长,5 级以上大风日数50 d左右。
海伦市植被处于森林与草原的交接地带,全市森林覆盖率为13%,东北部为森林植被,森林主要有云冷杉林、天然和人工落叶松林等。
项目区地貌类型为丘陵和岗丘高平原,主要分布有暗棕壤和白浆土。
东边水库上游及库周植被覆盖率较低,水土流失类型为水蚀,强度为轻度,多年平均土壤侵蚀模数为1 500 t/km2·a,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通知》(黑政发〔1999〕4号),项目所在地海伦市为黑龙江省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防治标准为Ⅱ级,容许流失量为200 t/km2·a。
3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总体目标为防治责任范围内原有的水土流失得到基本治理,新增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
具体目标为六项目标值达到Ⅱ级标准,水土流失治理度达85%,扰动土地整治率达到95%,林草植被恢复率达95%,拦渣率达到95%,土壤流失控制比为0.7,林草覆盖率达20%。
4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水库枢纽布置包括土坝、泄洪闸、渠首闸和溢流堰等。
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1.24 hm2,其中项目建设区14.84 hm2,直接影响区6.39 hm2,工程占地全部为东边水库原征地,无新增占地。
根据工程布局、施工及产生水土流失特点,将项目建设区划分为枢纽工程区、取料场及弃渣场、临时堆渣场、临时施工区和临时道路区5个防治分区[1]。
4.1 枢纽工程区
枢纽工程区是工程主要部分,包括大坝加固、泄洪闸和溢流坝的拆除重建、渠首闸的维修等工程。主体工程布置的混凝土板护坡、抛石固脚和草皮护坡等措施,不仅满足了主体工程在技术和安全方面的要求,而且具有一定的水土保持功能,能够有效的防止土坝边坡产生水土流失[2]。
枢纽工程区的泄洪闸和溢流坝要拆除重建,针对这一特点,从水土保持角度对施工管理提出要求,首先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避免扩大防治责任;土坝及建筑物开挖、清基的土石方不能利用的及时运往取料场回填、拟利用的集中堆放在规划的临时堆渣场,不得乱弃[3]。
土坝及建筑物开挖、清基、拆拆的土方量共计8.58 万m3,其中有4.14 万m3能够利用,受施工时序限制,这部分土石方需临时堆置在4个堆渣场,位置在土坝及建筑物附近,堆高约3.0 m,堆放时间2个月左右,为防止临时堆渣流失,对各堆渣场采取彩条布覆盖,坡脚利用拆除的干砌石压盖。
临时堆渣场使用结束后,对裸露的地面进行撒播种草,以固持土壤,增加植被面积。水保措施工程量为彩条布覆盖15 621 m2,撒播种草1.06 hm2。
4.2 取料场
本工程布置了2 处黏土料场,分别位于坝上游右岸和坝下游左岸,距坝址均为0.5 km,取料场面积共计3.10 hm2,占用地类为草地,料场无用层0.5 m,平均挖深4.5 m。两个料场距离坝址较近,经与施工专业协商,将枢纽工程区产生的弃渣7.62 万m3全部运往取料场回填利用[4]。本区水土流失防治以施工临时防护措施和植物措施为主。
4.2.1 临时防护措施
料场开采前首先剥离无用层,剥离厚度为0.5 m,剥离表土量为1.55 万m3,将这部分土方集中堆置在料场边,堆高2.5 m,坡比为1∶1,占地面积0.62 hm2,因其堆置时间较长,为防止流失,在表土外表面覆盖彩条布,坡脚采用废弃块石压盖。施工结束后拆除覆盖,彩条布回收。
4.2.2 植物措施
弃渣7.62 万m3能够全部回填,待弃渣全部回填后,再回填剥离的表土,经整地后,种植灌木并撒播种草,树种选择胡枝子,株行距0.5 m ×0.5 m,草种选择早熟禾、芨芨草等。
4.2.3 水保措施工程量
彩条布覆盖7 319 m2、种草3.10 hm2。
4.3 临时施工区
临时施工区包括施工附属企业和施工仓库,布置在坝后管理站附近,占地面积0.27 hm2,地类为草地,地势平坦,施工期仅为地表扰动,没有土石方挖填,水土流失较轻微。
施工结束后占地区裸露,采取植物措施控制水土流失。将施工区进行土地整治后,全面种草并种植乔木,树种选用小叶杨、青杨等,株行距2 m×2 m。
水保措施工程量为土地整治0.27 hm2,撒播种草0.27 hm2,栽植乔木727 株。
4.4 临时道路区
临时道路用于连接取料场和土坝,长度15.0 km,宽度6.5 m,占地面积9.75 hm2,地类为草地。
由于临时道路沿线地势平坦,施工期排水不畅,易形成地表径流,故在道路一侧修临时排水沟,设计断面为底宽0.3 m,深0.5 m,坡比1∶1,排水沟挖方临时在沟外侧筑埂,施工结束后推平,回填排水沟。
施工结束后道路占地区经全面整地后恢复草地,草种选用早熟禾、芨芨草等,撒播密度为80 kg/hm2。水保措施工程量为挖排水沟4 988 m3,全面整地9.75 hm2,撒播找草9.75 hm2。
5 结论及建议
本工程建设规模较大,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较广,建议主体工程减少工程扰动破坏土地面积,主体工程设计时同时要进行水土保持设计,如果主体工程布局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方案进行适当调整,保证水土保持工程与主体工程保持“三同时”的原则。
[1]水利部水土保持司.GB50433—2008 开发建设项目土木保持技术规范[S]. 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8.
[2]何世玉,徐尚辉,文玉忠,李春善. 西山流域水土流失防治研究[J]. 青海农林科技,2004(01):21 -23.
[3]刘治国,蒋旭亮. 我区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成效显著[J].宁夏农林科技,2005(04);48 -49.
[4]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法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J].水利天地,2006(08):22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