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相接: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的生发机制
2015-03-22沈乾飞
徐 勇,沈乾飞
(1.山西大学 中国城乡发展研究院,山西 太原 030006;2.华中师范大学 政治学研究院,湖北 武汉 430079)
市场相接: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的生发机制
徐 勇1,沈乾飞2
(1.山西大学 中国城乡发展研究院,山西 太原 030006;2.华中师范大学 政治学研究院,湖北 武汉 430079)
在集体经济的发展史中,其曾先后与自然经济和计划经济相接,当前在市场经济的宏观背景下,集体经济与市场经济对接,还是一个新的命题。集体经济作为微观经营主体,只有与宏观市场经济体制相对接,才能建构起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进而促进集体经济更好的发展。改革开放前,部分集体经济在计划经济的缝隙中成长起来,集体经济的统一经营模式也一直延续到改革开放之后,使其很快融入到市场经济之中,从而赢得了宝贵的发展机遇。改革开放初期一些分户经营的农村集体在市场经济引导下,也重新组织起来,以更好地实现与市场经济的对接。集体经济与市场经济对接,集体经济需要由身份集体向利益集体转型,成为真正的市场经营主体以更好地面对市场经济。与此同时,农民权益受损的风险,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总的来说,集体经济与市场经济对接,无疑将是未来一段时间内,集体经济完成自我转型与创新实现形式的主体方向。
市场相接;市场经济;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市场经济主体;农村经济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集体经济发展形成两种走势和实现形式:一是为数不多的村庄仍然坚持集体统一经营,有的村迅速发展壮大,成为“明星村”;二是不少村庄在分户经营基础上,通过土地股份合作等方式,实行统一经营,由此引起对集体经济和统一经营的不同认识。通过大量经验研究,我们发现,以上两种走势的共同特点都是将集体经济与市场经济相连接起来,从市场经济体制中获得发展的动力和更大收益,与市场经济相连接才是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的重要形式和生成发展机制。否则就无法理解为何在人民公社统一经营时代没有能够出现集体经济大发展的“明星村”,也无法理解在分户经营基础上为何农民又重新联合,走上统一经营之路。本文就此作出探讨。
一、集体经济与市场经济的对接与相融
在集体经济的发展史中,其曾先后与自然经济和计划经济等宏观经济环境相连接,而在市场经济背景下,集体经济组织与市场经济的对接和相融,却是我们从未面临过的新命题。
(一)原始公社时期的集体经济与自然经济相接
集体经济是集体成员在集体共有资源基础上,通过集体生产与共享劳动成果,实现共同发展的经济形态。人类创造集体经济的目的,在于克服个体势单力薄的缺陷,让个体在集体之中实现利益。就广义的集体经济而言,原始公社是人类最早的集体经济形态,它是人类社会早期,在生产力极其低下,个体无力战胜自然环境压迫,被迫组织起来的社会经济形态。正如马克思所言,“在较古的公社中,生产是共同进行的,只有产品才拿来分配。这种原始类型的合作生产或集体生产显然是单个人的力量太小的结果,而不是生产资料公有化的结果”*《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434页。。
人类在原始公社时期的集体经济,与生产力水平极低的自然经济相适应。首先,原始公社时期的自然经济,是一种高度依赖自然的经济形态。由于人类开发自然的能力有限,维持人类生存所需的生活资料,大多直接取自于自然。马克思认为,在原始部落时期,生产力水平低下,“当时人们是靠狩猎、捕鱼、畜牧,或者最多是靠务农生活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25页。。人类生活高度依赖自然,就意味着,人类要从大自然获得维持生存所需的资源,需要通过集体的力量,共同占有足够多的自然资源。同时,人类面临自然环境的限制和压迫,就必须要联合起来,依靠集体的力量去适应自然。因此,当时与之相适应的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就是部落所有制经济。人们以部落共同体为基本单位,共同占有和利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自然资源。人类由有血缘关联的原始部落时期,发展到无血缘关系的氏族联盟,及至以男女对偶为特征的母系公社时期,即使农业耕作技术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此时的宏观经济背景仍然是自然经济,仍然需要直接从自然界获取生存资源,所以,此时的经济形态,仍然是原始的集体经济。
其次,原始公社时期的自然经济,是一种自给自足的经济形态。一方面,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情况下,人类的生产是一种简单再生产,生产的规模既不能小于维持正常的生存之所需,也不能超过自身的劳动与生产能力之所限。因此,在原始公社时期,劳动成果在满足自身的生活消费之后,没有多余的产品用于交换。另一方面,社会分工仅限于共同体内部成员间的自然分工与劳动协作,社会分工还没有形成,因此也就不存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原始公社时期的集体经济,就是在这种自给自足经济环境下,人类对经济形式的被迫选择。因为,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使任何个体都无法通过交换,获得生存所需的生活资料,只有通过集体的力量,个体才能获得维持正常生活的生存资源。
(二)经典理论指导下的集体经济与计划经济相接
根据马恩等经典理论家的构想,集体经济与计划经济紧密相连。在他们看来,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是生产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要改变这种矛盾,就要变生产资料私有制为生产资料公有制,同时将市场化的经济模式转变为计划经济管理模式。
马恩经典理论认为,生产资料公有制必须与计划经济相连接。一方面,因为生产资料私有的资本主义是一种生产的无政府主义,容易给社会生产带来破坏,而计划经济通过国家对社会劳动和生产资料按比例有计划的分配,能够避免社会生产的无政府主义带来的破坏。正如恩格斯所言,“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④《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23页,第10页。。另一方面,由于生产资料公有制消灭了资本主义私有制,商品和货币也就将随之被消灭,计划经济调节社会资源分配,也就成为了必然结果。正如马克思所言,“在一个集体的、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为基础的社会里,生产者并不交换自己的产品;耗费在产品上的劳动,在这里也不表现为这些产品的价值,不表现为它们所具有的某些物的属性,因为这时和资本主义社会相反,个人的劳动不再经过迂回曲折的道路,而是直接地作为总劳动的构成部分存在着”④。
列宁后来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同样坚持集体经济与计划经济相连接。即使后来在经济困境中不得不暂时选择放弃计划经济,退而实施新经济政策,但他依然没有放弃对计划经济的坚持。在他关于新经济政策的论述中明确指出,“新经济政策并不是要改变国家统一的经济计划,不是要超出这个计划的范围,而是要改变实现这个计划的办法”*《列宁全集》(第5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40页。。
新中国成立之后,也曾将集体经济与计划经济捆绑在一起。国家先后通过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和人民公社,一步步将分散经营的传统小农经济,过渡到经营管理高度集中的集体经济模式,同时全面实施统购统销的计划经济政策与之相配套。
高度集中的集体经济经营管理模式,与计划经济相适应。首先,计划经济是一种规划经济,国家按照预先确立的发展目标,制定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并将计划以任务的形式,分解到各个部门,然后由部门逐层分解任务,并最终将任务落实给具体的生产者。因此,任何生产经营主体,都不享有经营自主权,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即生产什么、生产多少,都必须以完成计划任务为目标。同时,一切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按照统购统销政策,由国家统一调配。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生产部门,生产经营活动同样以执行计划任务为己任。农业生产中,种什么、种多少,都必须依据国家的计划任务而定。农业生产资料及农产品,都由国家统一收购和调配。其次,计划经济是一种指令性经济,强调行政指挥的强制性,要求下级对上级命令的绝对服从。这种由行政部门,以行政的手段和方法指挥生产的模式,追求的目标是生产管理的高效率。同样,集体经济的管理权力高度集中,大跃进时期,甚至以“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的军事化编制及指挥方式,组织和管理集体经济。后来,“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集体经济管理模式,则由公社按照国家指令,负责管理集体生产,大队配合公社,监督执行上级命令,生产队长领导生产,具体落实生产任务。
(三)与市场经济相接是集体经济发展的新命题
在改革开放之前,集体经济长期置于计划经济体制的管理之下,从未面对过市场经济。因此,集体经济与市场经济对接,在我国还是一个全新的命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历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我们逐渐解除了将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作为区分不同社会制度的基本标准的思想束缚,认识到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只不过是资源配置方式和手段的不同,正如邓小平所言,“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3页。。由此,我们逐渐开启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大门。
市场经济是一种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形态。市场经济,通过发挥价值规律的作用配置市场资源,即由供求关系变化引发价格波动,通过价格信号的传递与反馈,引导市场活动主体完成资源配置。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市场能够自由交易,任何合法的市场交易活动,都不能受到限制;其次,市场主体以平等的身份进行交易活动,市场没有特权者;再次,市场活动必须遵循公平交易原则,人们正当的利益不能受到损害;最后,市场要有良好的经营秩序,任何市场活动主体,都必须遵循市场活动规则。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为不断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从以下几个方面做了重要努力:一是开放市场价格,放弃对商品价格不必要的管制;二是放弃行政对经营主体的不必要管制,赋予市场主体独立自主的经营权利,使其具备独立经营的能力;三是逐渐树立起尊重和保护产权的意识,并以《物权法》与《知识产权法》等形式,保障市场主体的产权利益;四是逐渐建立起较完备的法制体系,使法律制度承担起了规范市场秩序的责任;五是逐渐解除了市场贸易壁垒,开放了市场活动空间,无论是区域之间还是行业之间的贸易壁垒逐渐被解除,市场主体之间的公平竞争和商品的自由流通得到充分保障。此外,成熟的市场经营主体和市场文化开始形成,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管理和信息等较完备的市场体系逐渐建立和完善。
在日益完善的市场经济背景下,努力实现集体经济与市场经济相对接,是发展和壮大集体经济的基本前提。因为,集体经济与国有经济、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一样,都是市场中的微观经济组织,都是独立自主的市场经营活动主体。在市场经济背景下,任何微观经济组织,都不可能独立于宏观经济体制之外而孤立存在。一方面集体经济组织生产所需的各种要素及产品,都必须高度依赖市场,包括集体经济在内的任何微观经济组织,都不可能脱离市场而生存下去。另一方面,价值规律作为一支无形的手,发挥着调节资源分配的作用,包括集体经济在内的任何微观经济组织,都要受价值规律的支配和影响,只有充分尊重和利用好价值规律,集体经济才能获得生存和发展的机会。
质言之,在市场经济的宏观背景之下,集体经济必须要做好与市场经济对接的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集体经济与市场经济对接的形式。由于集体经济与市场经济对接,是我国经济发展史上从未经历过的新鲜事物,因此,在市场经济背景下,探索和创新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仍然是一个具有挑战性的工作。
二、集体经济在市场经济中生成与发展
集体经济可分为“由统到统”与“由分到统”两种发展模式,前者是集体经济在计划经济的缝隙中成长起来,在向市场经济的转轨中继续坚持统一经营,并很快实现与市场经济对接,从而使集体经济获得了更大的发展机遇。后者是集体经济在经历了改革开放初期的分户经营之后,为更好地实现与市场经济对接,不少村庄又重新走上了集体统一经营的发展道路。
(一)集体经济在计划经济的缝隙中成长
在人民公社初期,国家鼓励发展社队企业,主要是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小型工业,“以自产自用为主,如农具的修理,农家肥的加工制造,小量的农产品加工等”*《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1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年版,第226页。。后来在“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时期,国家将“工、农、商、学、兵”合一的大社作为人民公社的发展目标。尽管通过群众运动的方式,形成了大办社队工业的高潮,但那种“一大二公”、不计成本与低水平重复建设的模式,并没有给社队工业带来真正的发展。到了六十年代初期,国家对发展社队企业的政策,由鼓励调整为限制。1962年11月2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发展农村副业生产的决定》,要求“公社和生产大队一般不办企业,不设专业的副业生产队”*《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5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703页。,以防止社队企业与国营企业竞争紧缺资源,同时也是对“以粮为纲”农业政策的坚守。
尽管政策环境对社队企业的发展极为不利,但仍有部分干部和社员,冒着巨大的政治风险偷偷地坚持了下来。以华西村为例,1969年春,大队书记吴仁宝组织20名社员,冒着被“割资本主义尾巴”的风险,秘密办起了小五金厂。正是这个“地下工厂”,在十年时间里创造了一百多万元的利润,为华西村后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华西村原党委书记的“第一桶金”》,《人民日报》,2008年10月6日,第4版。。在苏南地区,有过华西村这样经历的集体经济还有很多,他们在计划经济的缝隙中顽强成长,为改革开放初期乡镇企业的繁荣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这部分集体经济,之所以能够在计划经济中成长起来,是因为他们利用了计划经济的缝隙,规避了计划政策的管制。而所谓的缝隙,就是计划之外,极为狭窄的市场空间。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原材料主要来源于国营企业淘汰的废旧机器和废旧材料。因为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工业生产所需的物资,主要为国家所控制和调配。社队企业,不可能从计划经济的正常渠道获得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而只能通过国营企业,获得被他们淘汰的废旧品和边角料,如大工厂废弃的边角塑料、旧橡胶轮胎,被大工厂拒收的劣质棉花,以及废铁等*⑤[美]黄宗智:《长江三角洲小农与乡村发展》,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256页,第256页。。
二是生产的产品,主要为技术含量低,国营企业不愿生产,而市场亟需的小商品。计划形成的短缺经济,为社队企业的产品销售,留下了市场空间。因为,在计划经济时期,工业发展更偏重于重工业,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轻工业,发展相对不足。因此,市场上生活类商品的供给无法满足人们的消费需求。而社队企业所生产的,正是人们生产生活亟需而计划市场供给不足的小商品,如小五金、塑料盆等。此外,在计划市场上,同样存在着工业制品供不应求的现象,一些社队企业抓住机会与国营企业联营,由后者提供机器、原材料并负责收购产品,而前者利用农村廉价劳动力,只负责产品的生产⑤。
三是充分利用社会资本为集体经济的生存和发展拓展空间。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留给社队企业的生存空间极为有限,无论是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还是产品所需的销售市场,都不可能通过正规渠道得到解决。由血缘情感与地缘情感构筑的社会资本网络,成为社队企业发展所必不可少的资源。例如,在外面政府机关、国营企业和学校工作的老乡、亲戚和朋友,成为支持社队企业发展不可或缺的人脉资源*王银飞:《从社队企业到乡镇企业的转变》,复旦大学硕士论文,2012 年,第20页。。
四是充分利用社队企业不受计划指令控制的缝隙,获得了国营企业所不具备的经营管理自主权。由于当时的计划经济政策,并不太重视发展社队企业,甚至在一段时间内,还取消了社队企业的合法地位,因而社队企业的经营管理,也就不存在受计划指令控制的问题。这种不利的政策环境,反而为社队企业赢得了难得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利。在这种情况下,生产什么、生产多少,都由社队企业自己说了算,从而为集体经济发展留下了宝贵的自主空间。
到人民公社末期,华西村和刘庄的集体企业,已经在计划经济的缝隙中获得了较好的发展成果。当全国农民还在为解决温饱问题努力的时候,华西村就已经靠小五金厂掘取的“第一桶金”,让200户社员住进了新房。远在河南的刘庄,集体经济发展水平更高,村集体的汽车喇叭厂、奶粉厂和造纸厂等集体企业,解决了大多数社员的就业问题。集体和社员,每年从集体企业中获得的收入,超过了总收入的七成。因此,改革开放初期,当全国各地都在包产到户,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时候,尝到了集体经济发展甜头的华西村和刘庄等一些村庄,选择了坚持集体经济统一经营的模式。这不仅保住了集体经济已有的发展成果,同时,还为集体经济迅速实现与市场经济对接准备了条件。目前,华西村和刘庄等集体经济已经高度融入市场、利用市场和依赖市场,他们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无不得益于从国内外市场中所获得的广阔发展空间、丰富的经济资源和众多的发展机遇。
(二)市场经济引导农民从分户经营走向统一经营
在计划经济时期,集体经济坚持高度集中的统一经营管理模式,严重束缚了集体经济的发展。一是集体经济缺乏生产经营自主权,生产经营主体不能有效发挥主观能动性,不能因地制宜、因时制宜进行决策和生产,导致不合实际的计划和指令,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纠正,从而造成了生产的破坏和资源的极大浪费;二是集体经济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都以服务于计划指标为宗旨,而劳动成果的分配即劳动者的利益诉求长期得不到满足,因而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受到了打击,人们普遍以消极怠工的方式应付生产;三是由于农业生产具有自然性,集体难以对社员劳动实施有效的监督,生产的低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尽管国家不断以政治运动的方式,对干部和群众进行整肃和教育,以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和巩固集体经济地位,但始终得不到农民的积极响应。最终,在改革开放之初,国家不得不迎合农民对家户经营模式的诉求,将集体资产拆散,分配给农民,实行分户经营。
集体经济的分户经营,具有高效与灵活的特性,能在短期内显著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同时,农村富余劳动力,可以通过市场转移到城镇就业,增加劳务收入。但是,在人多地少的资源约束下,分户经营就是小农经营,集体经济就蜕变成小农经济,集体经济的发展空间就会受到极大限制。此外,在开放的市场经济背景下,小农经营最大的问题是缺乏独立驾驭市场的能力,市场多变与激烈竞争,往往会给小农带来损失。因此,市场经济背景下的分户经营,农民脱贫容易而致富难,温饱有余而富裕不足。此外,最具挑战的是,分户经营使村庄成了空架子。集体资源匮乏,导致村庄的治理、服务和发展,存在着能力严重不足的问题。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经营的规模化与专业化,是适应市场的基本条件。分户经营,可以解决计划经济条件下集体经济发展动力不足的问题,却可能成为制约集体经济与市场经济对接的障碍。作为后起之秀的南街村,在包产到户大潮中,曾经和全国绝大多数村庄一样,不仅将集体土地承包给了农户,而且将七十年代末建立起来的集体砖厂承包给了个体经营。但他们很快发现,分户经营尽管能够解决村民的温饱问题,但却很难解决乡村致富的难题。因此,在村民的支持下,又重新开启了集体经济统一经营的模式。重新组织起来的南街村,并没有重走计划经济时期孤立于市场之外的老路子,而是将全村两千多亩土地集体承包给了十几户村民实行规模化的经营,其余大多数村民进入二、三产业,发展市场化的集体工业。南街村的起步与发展,完全是集体经济与市场经济对接,并充分利用市场经济壮大起来的典型。
除了南街村那样的工业型集体经济之外,还有更多普通农业型集体经济,也在市场经济的引导下,由分户经营走上了集体统一经营的路子。例如,山东东平的股份合作社模式、四川崇州的农业共营制模式等,都是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的有益探索。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格局,在于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集体经济统一经营的优势不断凸显。首先,实行专业化、规模化与市场化的集体经营,可以增强集体经济对市场信息的搜集、把握与预测能力,从而能更好地避免生产经营的盲目性。同时,也能在生产资料的购买和农副产品的销售中,更容易掌握谈判和议价的主动权,从而能更有效地避免谷贱伤农与丰产不丰收的难题。其次,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转移,农村耕地粗放经营甚至撂荒的问题凸显,这对农民和国家都是资源的极大浪费。通过市场化的集体统一经营模式,对农民而言,既增加了农村留守人员的劳务收入,同时通过经营权的流转,还增加了农民的资产收益。对国家而言,无疑稳定了粮食生产,确保了粮食安全。再次,集体经济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的统一与规模化经营,壮大了村集体的经济实力,为基层治理和农村公共服务提供了经济保障。
三、集体经济与市场经济对接中的转型与挑战
在与市场经济的对接过程中,集体经济需要由身份集体转型为利益集体,使其变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营主体,以更好地面对市场经济。同时,集体经济在完成自我转型之后,将会面临市场波动与产权稀释对农民利益带来的影响和挑战。
(一)集体经济需要由身份集体转型为利益集体
集体经济在与市场经济对接的过程中,面临着由身份集体向利益集体转型的问题。特别是那些在计划经济缝隙中成长起来,并在改革开放后一直坚持统一经营的集体经济,尽管在其发展过程之中,曾不断努力摆脱计划经济对自身发展的束缚,但一些计划经济的烙印,却不可避免地留在了集体经济身上,并一直延续到了现在。质言之,目前集体经济还是一种带有计划经济烙印的身份集体,而不是市场经济下的利益集体。
所谓身份集体,是指由某种特定身份的人群,组合而成的身份共同体。主要特征是,共同体内部成员,具有身份上的同质性,人们因这种特定身份,获得成员资格、享受成员权利和分享共同体福利。因此,身份集体对内具有凝聚力,对外具有一定的封闭性和排他性。作为身份共同体的集体经济,村民因集体成员的身份,天然享受集体福利。那些在计划经济缝隙中成长起来,并一直延续下来的集体经济,早在计划经济时期就已经作为身份共同体而存在,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这些集体经济的身份共同体特性,一直被延续了下来。
身份集体存在的最大问题是,他们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营主体,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集体经济进一步与市场经济对接。原因在于:
首先,身份集体担负了沉重的社会负担,使他们很难轻装上阵,参与市场经营活动。这在某种程度上,如同计划经济时期的国营企业一样,在从事经营活动的同时,也承担起了本该由公共部门负责的社会事业。如一些集体经济负担起了村民住房、教育、医疗和养老等公共事业。有的集体经济,甚至以按需分配的方式,无偿为村民提供粮、油、蔬菜、水果等日常生活用品。集体经济在社会公共事业及福利上的配给,不仅加重了自身的经济负担,同时也分散了其作为市场经营主体的大量精力,这无疑会制约集体经济的长远发展。
其次,作为身份共同体的集体经济,因身份的自然性和固定性,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其封闭性和排他性,这与市场经济的开放性原则有一定的差距。市场经济的开放性,是保障产品和要素自由流通,进而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重要前提。作为集体经济的身份共同体特性,在某种程度上会阻碍其与市场经济的对接,因为集体身份固化了集体经济的成员资格,使内部成员无法自由流出,外部新成员难以流入,不利于集体经济自身的发展。
再次,一些集体经济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中,被赋予了引领时代的典型身份。塑造典型,是政府在历史实践中创造出来,并一直延续至今的行政经验。塑造典型的基本原则是锦上添花而非雪中送炭,即典型要具有一定的发展基础,要具有一定的可塑性。同时,典型也会得到政策和资源上的特殊惠顾,从而比其他经营者,赢得更好的发展条件和机遇。获得典型身份的集体经济,因享有特殊待遇,使其与市场经济的平等原则格格不入。在市场经济中,任何微观经济组织,应享有公平的参与权利,避免特殊照顾对公平秩序的影响。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公平原则将会进一步确立,特殊惠顾会进一步减少。在这种情况下,集体经济不得不完善自己,以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
集体经济要转型成为利益集体,就是要使其成为利益相关者组合而成的利益共同体。在利益集体中,人们因利益而非身份结成经济共同体。人们也不能因身份而享有集体经济的特殊福利,而是因股权和劳动,获得相应的资产收益和劳动报酬。同时,由公共服务部门而非集体经济组织,承担起社会公共事业的责任。此外,集体经济与其他市场经营主体,享有同等的地位和权利。由此让集体经济转型成为真正的市场经营主体,使其更好地面对市场经济。
(二)集体经济在自我转型中面临着风险与挑战
市场经济既蕴含着机遇,同时又潜藏着风险,集体经济在与市场经济的对接与转型过程中,不可避免要面对市场中的风险问题。其风险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集体经济经营效益的波动,对村民经济收益的影响。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市场在资源调节中发挥基础性作用,不可避免会产生市场波动的问题,即使国家通过经济杠杆发挥宏观调控作用,也只能够缓解而不可能彻底消除市场波动对经济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宏观市场波动,会直接影响到微观经济组织的经营状况和收益。同时,微观经济组织对宏观市场的驾驭能力,也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因此,集体经济与市场经济对接,其经营状况,不可避免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在作为身份共同体的集体经济中,村民因身份而享有的各种福利收益具有一定的刚性,即它不完全受市场波动与集体经济经营效益变化的直接影响。因此,虽然这会加重集体经济的负担,影响集体经济的正常经营和发展,但村民却可以享受较为稳定的福利收益。集体经济由身份集体转型为利益集体之后,村民由身份带来的福利收益,将被股权带来的资产收益和劳动投入获得的工资报酬所代替,而这些收益将直接受到宏观市场波动与微观经营者经营效益变化的影响。这种变化,对村民既会带来经济收益上的影响,更会到来心理上的冲击。
二是集体经济与市场经济对接对村民资产权益的影响。集体经济与市场经济对接,需要现代化的组织、经营与管理制度,经营权由农户转移到了专业化的公司,由职业经理人具体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农民虽然是集体经济的股东,但只能以普通工人的身份参与生产并获得劳务收入,农民作为分散的“小股民”,无权参与具体的经营管理工作,甚至也不掌握监督经营者的权力。同时,随着集体经济的不断发展,通过合资、参股乃至上市融资等方式,集体经济的资本规模在积聚扩张,参与主体也日趋多元化。农民的土地产权会逐渐被资本所稀释,并变得越来越渺小和模糊。在这种背景下,如何保护农民的产权和利益,将会变得越来越具有挑战性。
总之,在市场经济的宏观背景下,集体经济与市场经济对接,无疑将是未来一段时间内,集体经济完成自我转型与创新实现形式的主体方向,但在这个过程之中,如何确保农民权益不受伤害,并让农民能够最大限度的从中获益,是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责任编辑:王成利]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探索不同情况下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项目编号:14AZZ010);农村改革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农村政治与社会治理”创新项目。
徐勇(1955-),男,山西大学中国城乡发展研究院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沈乾飞(1981-),男,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博士生。
F121.22
A
1003-8353(2015)03-003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