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的治国理政思想探析
2015-03-22周静
周 静
(临沂大学 文学院,山东 临沂276000)
荀子作为先秦儒家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在对诸子百家思想的批判总结中,继承发展了儒家的礼治思想,总结吸取了法家的法治思想,提出了丰富系统的治国理政思想。他主张实施“隆礼”、“重法”的治国方针,重视君主的领导管理作用,强调建立上下一体的统治集团,推行尚贤使能的人才政策,注重社会经济的发展,实行平政爱民的重民措施等。他的治国理政思想,不仅从理论上为封建统一国家政权的建构和运行,给予了系统深入探讨,而且对中国传统社会的进步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作用。
一、实施隆礼重法的治国方针
儒家认为,在治国理政的为政活动中,德礼政刑虽然都是不可缺少的纲纪规范,但它们却有着不尽相同的作用和功效。孔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以下所引该书均引自杨伯峻:《论语译注》,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重视实施以外在强制性为特点的政令和法律来治国理政,虽然能够使民众在行为上被动地遵循社会的纲纪规范,免于违法犯罪,但却不能让民众在内心中形成知耻向善的自觉道德意识;而重视实施以内在自律性为特点的道德和礼义来治国理政,却能够使民众在内心中自觉树立起知耻向善的道德意识,主动规范自身的社会行为,遵循社会的纲纪规范。因此,如何实施有效得力的社会管理,更加和谐有序地管理民众,促进社会的进步发展,儒家充分认识到了法治的外在强制作用,但更为强调的是为政以德,实行德治。荀子继承了儒家和法家的思想特点,提出了“隆礼”与“重法”的治国方针,认为要实现社会的有效管理,德治与法治各有其相互补充的作用。他说“:治之经,礼与刑,君子以修百姓宁。明德慎罚,国家既治四海平。”(《荀子·成相》。以下所引该书均引自王先谦:《荀子集解》,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版)隆礼与重法是治理国家的根本大端,只有二者共用并施,明德慎罚,社会才能正常有序地运行,国家才会得到有效的治理。
荀子“隆礼”的治国思想,既继承了西周以来重礼守礼的治国传统,又发扬了儒家尊礼崇礼的为政思想。更为重要的是,他在对礼的认识上,突破了前人的思想局限,将礼上升到道的高度,指出礼是天地万物和人类社会和谐有序运行发展的最高准则,治国理政必须实施隆礼守礼的为政方针。他说:“天地以合,日月以明,四时以序,星辰以行,江河以流,万物以昌,好恶以节,喜怒以当,以为下则顺,以为上则明,万变不乱,贰之则丧也。礼岂不至矣哉!立隆以为极,而天下莫之能损益也。本末相顺,终始相应,至文以有别,至察以有说,天下从之者治,不从者乱,从之者安,不从者危,从之者存,不从者亡。”(《荀子·礼论》)天地万物和人类社会的变化发展,依循于礼就能和谐有序,背离了礼就导致混乱丧亡。
其次,荀子从人性的趋向特点出发,指出了礼是实现国家治理的根本前提。荀子指出:“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好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然则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荀子·性恶》)。人的性情,皆有相同的自然生理本能欲望,如果从人之性,顺人之情,任凭人的自然生理本能趋向无限发展,而不加以规范节制,必将导致恶的结果的出现,为了防止人性趋恶的结果出现,必须建构起社会得以生存发展的纲纪规范,而礼正是社会纲纪规范的具体体现。“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荀子·礼论》)礼具体规定了人们的社会地位和职能角色,确立了人们的社会行为规范准则,“礼者,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荀子·富国》)“礼者,以财物为用,以贵贱为文,以多少为异,以隆杀为要。”(《荀子·礼论》)上下有序的社会组织结构,轻重有别的社会职能分工,礼义法度的行为规范,作为礼的具体体现,它的产生和确立,正是为了养人之欲,给人之求,满足人们的生存欲望需求,保证社会和谐有序地运行。因此,荀子指出,礼是治理国家的准则,“礼者,政之挽也”,“礼之于正国家也,如权衡之于轻重也,如绳墨之于曲直也。故人无礼不生,事无礼不成,国家无礼不宁。君臣不得不尊,父子不得不亲,兄弟不得不顺,夫妇不得不驩,少者以长,老者以养。故天地生之,圣人成之。”(《荀子·大略》)礼是国家的命脉所在,是治国理政的根本关键,“国无礼则不正。礼之所以正国也,譬之犹衡之于轻重也,犹绳墨之于曲直也,犹规矩之于方圆也,既错之而人莫之能诬也。”(《荀子·王霸》)“礼者,治辨之极也,强固之本也,威行之道也,功名之总也。”(《荀子·议兵》)遵循礼的规范准则,社会就会得到有效治理;背离礼的规范准则,社会就会处于混乱衰亡。治国理政只有坚持隆礼重礼的方针,才能节制人性趋恶的无限发展,实施有效的社会管理,保证社会的运行发展。
在荀子的治国理政思想中,隆礼与重法二者是相互补充、不可分割的。他充分认识到了法与礼的关系,认为礼是法的指导原则和具体表现,是法的形成来源和根本依据,法从其本质上来讲,也是礼的重要体现和构成内容。他说:“礼者,法之大分,类之纲纪也。”(《荀子·学而》)作为社会治理的根本大法,礼是法的基本价值和准则,它具有着规定各类具体政令制度的作用。荀子从社会的组织建构,以及社会的职能分工等方面,指出了隆礼与重法是社会治理的根本方针。他说:“上莫不致爱其下,而制之以礼。上之于下,如保赤子,政令制度,所以接下之人百姓,有不理者如豪末,则虽孤独鳏寡必不加焉。故下之亲上,欢如父母,可杀而不可使不顺。君臣上下,贵贱长幼,至于庶人,莫不以是为隆正;然后皆内自省,以谨于分。是百王之所同也,而礼法之枢要也。然后农分田而耕,贾分货而贩,百工分事而劝,士大夫分职而听,建国诸侯之君分土而守,三公总方而议,则天子共己而止矣。出若入若,天下莫不均平,莫不治辨。是百王之所同,而礼法之大分也。”(《荀子·王霸》)无论是等级有序的社会组织的制度建构,还是轻重有分社会角色的职能分工,都是礼法的要求和体现。百王在社会治理过程中,均持守了隆礼重法的治国方针,这是实现社会和谐有序运行的首要保证。
荀子指出,在实施重法的社会治理中,为政者必须制订和公布详明的法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要在公正诚信的基础上执行法律,树立起法律在社会管理中的威严和信度,增加法律的严肃性和威慑力。只有对人们的社会行为实行赏善罚恶,才能有效地发挥法治在治国理政中的作用。他说:“赏不行,则贤者不可得而进也;罚不行,则不肖者不可得而退也。贤者不可得而进也,不肖者不可得而退也,则能不能不可得而官也”(《荀子·富国》)。赏罚的作用在于规范人们的行为,引导人们向善去恶,保证社会的有序运行。荀子既认识到了道德教化在引导人们修德向善中的作用,也认识到了法治在强制规范人们行为中的作用。他说:“不教而诛,则刑繁而邪不胜;教而不诛,则奸民不惩;诛而不赏,则勤厉之民不劝;诛赏而不类,则下疑俗险而百姓不一。故先王明礼义以壹之,致忠信以爱之,尚贤使能以次之,爵服庆赏以申重之,时其事,轻其任,以调齐之,潢然兼覆之,养长之,如保赤子。若是,故奸邪不作,盗贼不起,而化善者劝勉矣。是何邪?则其道易,其塞固,其政令一,其防表明。故曰:上一则下一矣,上二则下二矣。辟之若草木,枝叶必类本,此之谓也。”(《荀子·富国》)只有做到隆礼重法,礼法并用,赏罚分明,公正无私,才能实现治国安民的目的,进而达到上得天时、下得地利、中得人和的治理效果。
荀子在主张实施隆礼重法的治国方针时,对于人治与法治的关系也进行了论证,指出法治作用的实现,必须要依靠于道德高尚的人。即使有了完善的法,而没有道德高尚的人,法的作用也不可能得到实现。他说:“君子也者,道法之总要也,不可少顷旷也。得之则治,失之则乱;得之则安,失之则危;得之则存,失之则亡,故有良法而乱者有之矣,有君子而乱者,自古及今,未尝闻也。”(《荀子·致士》)“有乱君,无乱国;有治人,无治法。羿之法非亡也,而羿不世中;禹之法犹存,而夏不世王。故法不能独立,类不能自行。得其人则存,失其人则亡。法者治之端也;君子者法之原也。故有君子,则法虽省,足以遍矣;无君子,则法虽具,失先后之施,不能应事之变,足以乱矣。”(《荀子·君道》)法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是不会自己形成的,只有道德高尚并善于治理国家的人来实施法治,法的作用才会得到贯彻和落实。
二、重视君主的领导管理作用
传统社会的政治关系,主要是由君主、臣吏、民众三个大的政治阶层构成。儒家认为,在这一政治关系之中,君主的行为职能在于制定国家的政策法令,任用贤能德良之士,修养道德教臣育民,实现天下国家治理;臣吏的行为职能在于上能辅佐君主忠顺有礼,下能养民有惠谨守法度;民众的行为职能在于担负社会物质资料的生产劳动,保证社会成员的生活需求。荀子的治国理政思想,也是以这三个大的政治阶层的相互关系为基础而展开的,并特别强调了君主在社会治理中的领导管理作用。
荀子认为,实现社会的治理,首先要确立起君主在政治关系中至高无上的政治地位。所谓“君者,国之隆也;父者,家之隆也。隆一而治,二而乱。自古及今,未有二隆争重,而能长久者。”(《荀子·致士》)即国家决不可出现两个权力中心,国家的治乱首先在于是否能够确保君主在政治关系中的核心地位和权力尊严。他说:“人之生,不能无群,群而无分则争,争则乱,乱则穷矣。故无分者,人之大害也;有分者,天下之本利也;而人君者,所以管分之枢要也。故美之者,是美天下之本也;安之者,是安天下之本也;贵之者,是贵天下之本也。”(《荀子·富国》)实现国家的有效治理,不仅要确立和维护君主在社会政治关系中的核心地位和权力尊严,而且君主更要实现其在社会管理中的核心领导作用。
君主在政治关系中,担负着社会组织结构的建构,以及组织运行等管理工作。荀子说:“君者何也?曰能群也。能群也者,何也?曰善生养人者也,善班治人者也,善显设人者也,善藩饰人者也。善生养人者人亲之,善班治人者人安之,善显设人者人乐之,善藩饰人者人荣之。四统者俱而天下归之,夫是之谓能群。”(《荀子·君道》)能群是君主的领导管理职能的要求,其具体内容就在于平政爱民,尊贤使能,安人养人,兼利天下。因此,君主的核心职能,在于要完成能群的工作。“治国者分已定,则主相臣下百吏,各谨其所闻,不务听其所不闻;各谨其所见,不务视其所不见。所闻所见诚以齐矣。则虽幽闲隐辟,百姓莫敢不敬分安制,以化其上,是治国之征也。”(《荀子·王霸》)保证人们各得其所,各得其宜,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就能实现。
荀子指出,君主持守自身的权力地位,达到社会的有效治理,在为政活动中,遵循以下的为政顺序:“临事接民,而以义变应,宽裕而多容,恭敬以先之,政之始也。然后中和察断以辅之,政之隆也。然后进退诛赏之,政之终也。”(《荀子·致士》)以宽容之德容纳众人,以恭敬之行作为先导,这是君主为政活动的第一步;持守中正和谐的原则,实行明察果断的行为来作辅助,这是君主为政活动的第二步;采取进贤、退奸、诛恶、赏善的措施,保证管理活动的进行,这是君主为政活动的第三步。如果颠倒了这些为政的顺序,政策法令就不能得到贯彻执行,君臣民众上下之间就会产生怨恨,从而导致社会的混乱。因此,实施正确的为政方法顺序,国家才能得到和谐有效治理。
荀子特别重视君主自身的道德修养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主者,民之唱也;上者,下之仪也。彼将听唱而应,视仪而动。唱默则民无应也,仪隐则下无动也。”(《荀子·正论》)君主的自身行为,具有着熏陶引导臣民行为的作用。这种作用就如同源与流的关系,源清则流清,源浊则流浊,“上宣明,则下治辨矣;上端诚,则下愿悫矣;上公正,则下易直矣”(《荀子·正论》)。因此,君主要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发挥自身在社会政治中的引导作用,引导臣民自觉地修德向善,规范自身的社会行为,这样就能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有力地推进社会的治理。
三、推行尚贤使能的用人政策
君主虽然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和权势,但要做好治国理政的管理工作,不可独裁专制,必须任用德贤才高之人,建立起上下一体管理有效的统治集团。荀子说:“人主不可以独也。卿相辅佐,人主之基杖也,不可不早具也。故人主必将有卿相辅佐足任者,然后可。其德音足以填抚百姓,其知虑足以应待万变,然后可。夫是之谓国具。”(《荀子·君道》)有了卿相的辅佐,民众的信服,君主才能把国家治理好。
荀子指出,君主在选拔和任用人才时,要持守“不恤亲疏,不恤贵贱,唯诚能之求”的原则,而不可“不恤是非,不治曲直,唯便僻亲比己者之用”(《荀子·王霸》)。选拔人才不能依据人的社会地位为标准,而要以人的德才为准则。他说:“虽王公士大夫之子孙也,不能属于礼义,则归之庶人。虽庶人之子孙也,积文学,正身行,能属于礼义,则归之卿相士大夫。”(《荀子·王制》)荀子的这一不拘人的社会出身地位、重视人的德才的人才任用思想,突破了权力的世袭制度,具有重要的政治进步意义。
君主在治国中如何才能做到正确的知人选人,对此荀子提出了“衡听、显幽、重明、退奸、进良之术:朋党比周之誉,君子不听;残贼加累之谮,君子不用;隐忌雍蔽之人,君子不近;货财禽犊之请,君子不许。凡流言、流说、流事、流谋、流誉、流愬,不官而衡至者,君子慎之,闻听而明誉之,定其当而当,然后士其刑赏而还与之;如是则奸言、奸说、奸事、奸谋、奸誉、奸愬,莫之试也;忠言、忠说、忠事、忠谋、忠誉、忠愬,莫不明通,方起以尚尽矣。”(《荀子·致士》)凡是结党营私的相互吹捧之言,毫无根据的流言飞语,捕风捉影的诬陷诽谤,都不可随意地听信,而要加以仔细分辨,正确判断。这样,君主通过慎重明察人们的言行,才能正确地区分忠奸之别,做到退奸进良,任用德才贤明的人,罢免奸诈邪恶的人。
荀子十分重视君主对臣吏的任用,并对臣吏的类型及其行为特点进行了分析,认为臣吏的类型主要有四种:“有态臣者,有篡臣者,有功臣者,有圣臣者”(《荀子·臣道》)。态臣就是柔媚之臣,对内不足安抚百姓,对外不足抵御患难,百姓不亲近他,诸侯不信任他,但他却工于谄媚,善于取宠。篡臣就是篡夺之臣,对上不忠诚于君主,对下却善于在百姓中骗取声誉,为政不顾国家的公道义理,而是朋比为奸,迷惑君主,谋取私利。功臣就是建功之臣,对内能够治理民众,对外能够抵御患难,百姓亲近他,儒士信服他,对上忠诚于君主,对下尽力抚爱百姓。圣臣就是圣明之臣,对上尊敬君主,应对处理各类政事从容不迫恰当正确,对下爱护百姓,推行政策法令能够得到人们的遵从效法。荀子指出,任用这四种臣吏,对国家的兴衰存亡会产生不同的作用。任用圣臣可以成就王道大业;任用功臣可以成就霸道功业;而任用篡臣,国家就会危殆;任用态臣,国家就会灭亡。君主在为政中,必须重用治国安民的臣吏,避免任用危国败政的臣吏。“有大忠者,有次忠者,有下忠者,有国贼者:以德覆君而化之,大忠也;以德调君而辅之,次忠也;以是谏非而怒之,下忠也;不恤君之荣辱,不恤国之臧否,偷合苟容以持禄养交而已耳,国贼也。”(《荀子·臣道》)荀子强调,君主选用人才要选用敢于危颜直谏的大臣。他说:“从命而利君谓之顺,从命而不利君谓之谄;逆命而利君谓之忠,逆命而不利君谓之篡;不恤君之荣辱,不恤国之臧否,偷合苟容以持禄养交而已耳,谓之国贼……故谏争辅拂之人,社稷之臣也,国君之宝也,明君之所尊厚也,而闇主惑君以为己贼也。故明君之所赏,闇君之所罚也;闇君之所赏,明君之所杀也。”(《荀子·臣道》)掩君之过、文过饰非、献媚取宠的臣吏,谋求个人的私利而危害国家;危颜直谏的臣吏,不顾个人的安危荣辱而敢于匡正君主的错误。所以,敢于向君主危颜直谏的臣吏,是国家的至宝忠臣。明智的君主应当尊重他们,这样才能及时改正治国中的失误,有利于国家的富强和社会的安定。
荀子不仅重视人才的选拔任用,而且还指出了要对人才的工作进行考核。他强调,君主要对人才的德、能、功、罪情况,进行详细的考核,并以此作为人才升迁赏罚的标准。他说:“无德不贵,无能不官,无功不赏,无罪不罚。朝无幸位,民无幸生。尚贤使能,而等位不遗;析愿禁悍,而刑罚不过。”(《荀子·王制》)在考核中,要做到无德者不给予尊位,无能者不给予官职,无功者不给予奖赏,无罪者不给予惩罚。君主在治国中,要做到严格要求自己,宽容对待别人,做到能够容纳各种人才,发挥每个人的作用,这样才能建立起上下一体管理有效的统治集团,“故正义之臣设,则朝廷不颇;谏争辅拂之人信,则君过不远;爪牙之士施,则仇雠不作;边境之臣处,则疆垂不丧。故明主好同而闇主好独,明主尚贤使能而飨其盛,闇主妒贤畏能而灭其功。罚其忠,赏其贼,夫是之谓至闇,桀纣所以灭也。”(《荀子·臣道》)如此就能保证政令的实施推行,获得民众的信服和支持,成就治理天下的大业。
荀子进一步指出,君主是否能够真正任用贤能之人,其自身是否具有高尚的道德则具有着重要影响作用。如果君主不具备高尚的道德,则贤能之人不会归顺,而奸佞小人也难以被退免。他曾以捕蝉来形象地比喻说:“夫耀蝉者,务在明其火,振其树而已;火不明,虽振其树,无益也。今人主有能明其德者,则天下归之,若蝉之归明火也。”(《荀子·致士》)君主有高尚道德,才能得到贤能之人的拥护和归顺。
四、实行平政爱民的重民措施
重民爱民的民本思想,是儒家治国理政思想的重要内容。荀子继承发展了孔孟的民本思想,并吸取了道、墨、名、法诸家之长,强调了为政要实行“平政爱民”的重民措施。
荀子对民众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有着深刻的认识,他把是否能够获得民众的信服和支持视为治国理政的一个重要内容。他说:“无土则人不安居,无人则土不守,无道法则人不至,无君子则道不举。故土之与人也,道之与法也者,国家之本作也。”(《荀子·致士》)国家的建构和运行的根本,必须具有土地、民众和纲纪规范,民众是国家构成和运行的重要因素。“天之生民非为君也,天之立君以为民也”(《荀子·大略》),“有社稷者而不能爱民,不能利人,而求民之亲爱己,不可得也”(《荀子·君道》)。治国理政必须正确处理好君民关系,对此荀子的主张既不同于孟子的“民贵君轻”说,也不同于法家的“尊主明法”说,而是适应建立封建统一政权的要求,提出了“尊君爱民”说。
荀子指出,君主在为政过程中,必须具有爱民利民的道德和行为,这样才能保证政权的稳固和国家的安宁。他曾将民众与君主的关系,比做马和车、水与舟的关系。他说:“马骇舆,则君子不安舆;庶人骇政,则君子不安位。马骇舆,则莫若静之;庶人骇政,则莫若惠之。选贤良,举笃敬,兴孝弟,收孤寡,补贫穷。如是,则庶人安政矣。庶人安政,然后君子安位。传曰:‘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此之谓也。故君人者,欲安则莫若平政爱民矣;欲荣则莫若隆礼敬士矣;欲立功名则莫若尚贤使能矣。”(《荀子·王制》)荀子认识到民众对君主的制约作用,君主得到百姓拥护就能保持政权,失去百姓的支持就会被民众所推翻。“用国者,得百姓之力者富,得百姓之死者强,得百姓之誉者荣。三得者具而天下归之,三得者亡而天下去之;天下归之之谓王,天下去之之谓亡。”(《荀子·王霸》)君主获得民众的支持,国家就会具有强大的凝聚力,形成上下一心的局面,巩固国家政权,实现王者之业。
要想得到民众的拥护,获得民心,君主必须为民除害兴利,实行惠民裕民爱民的政策。他的养民富民思想,表现为他提出的强本节用、开源节流、减轻赋税,促进商业流通等具体的平政爱民措施。
实现养民富民,必须首先强本,明晓财富的源流关系。荀子认为,农业是财富生产的本源,而工商业则是末业,强本节用,开源节流,就能够实现民众的富裕,增加国家的财富。“田野县鄙者,财之本也;垣窌仓廪者,财之末也。百姓时和,事业得叙者,货之源也;等赋府库者,货之流也。故明主必谨养其和,节其流,开其源,而时斟酌焉。潢然使天下必有余,而上不忧不足。如是,则上下俱富,交无所藏之。是知国计之极也”(《荀子·富国》)。农业是财之本,仓廪是财之末,农民适时耕种是货之源,征收赋税以充实府库是货之流。要实现社会财富的增加,养民富民,必须大力发展农业生产。
荀子指出,强本节用,是实现富民的重要方法,“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本荒而用侈,则天不能使之富”(《荀子·天论》)。“足国之道,节用裕民,善藏其余;节用以礼,裕民以政。”(《荀子·富国》)反对过度地浪费,实行节用的政策,就能够实现国家财富的增加,保证民众的生活需求。他说:“利足以生民,皆使衣食百用出入相揜,必时藏余”(《荀子·富国》)。如果因有余而过度消费,就会减少国家的财富,而导致民众的贫困。所以“圣王之生民也,使皆富厚,优犹知足,而不得以有余过度”(《荀子·正论》)。但是,荀子也反对过度的节俭,认为过度的节俭最终会阻碍生产的发展和财富的增加。
荀子还从国家兴衰强盛的角度,强调了薄税轻徭在惠民裕民中的作用。他说:“成侯、嗣公聚敛计数之君也,未及取民也。子产取民者也,未及为政也。管仲为政者也,未及修礼也。故修礼者王,为政者强,取民者安,聚敛者亡。故王者富民,霸者富士,仅存之国富大夫,亡国富筐箧,实府库。筐箧已富,府库已实,而百姓贫:夫是之谓上溢而下漏。入不可以守,出不可以战,则倾覆灭亡可立而待也。故我聚之以亡,敌得之以强。聚敛者,召寇、肥敌、亡国、危身之道也,故明君不蹈也。”(《荀子·王制》)他指出,薄税轻徭,藏富于民,就能获得民众的支持,国家就兴旺,政权就能稳固。如果聚敛重税,国家富足而民众贫困,国家就会陷于危亡的局面。所以,为政应当实行养民富民、藏富于民的经济政策。他说:“下贫则上贫,下富则上富……使天下必有余,而上不忧不足。如是,则上下俱富,交无所藏之,是知国计之极也。”(《荀子·富国》)减轻民众的赋税负担,就要“轻田野之税,平关市之征,省商贾之数,罕举力役,无夺农时,如是则国富矣”(《荀子·富国》)。薄税轻徭是为政者治理国家的重要经济政策,“王者之法,等赋,政事,财万物,所以养万民也。田野什一,关市几而不征,山林泽梁,以时禁发而不税。相地而衰政,理道之远近而致贡,通流财物粟米,无有滞留,使相归移也。四海之内若一家,故近者不隐其能,远者不疾其劳,无幽闲隐僻之国,莫不趋使而安乐之。”(《荀子·王制》)为政者关心社会生产的发展,促进各业的兴盛,这不仅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且能够实现民众的富裕和国力的强盛,达到“四海之内若一家”的和谐稳定发展局面。
荀子虽然重视农业本业的发展,但他也充分肯定了工商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他说:“百工以巧尽械器”(《荀子·荣辱》),“百工忠信而不楛,则器用巧便而不财不匮矣”(《荀子·王霸》)。手工业的发展,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促进社会财富的增加。而商业的作用,能够促进地区之间的物资交流和不同职业之间的互通有无。“北海则有走马吠犬焉,然而中国得而畜使之。南海则有羽翮、齿革、曾青、丹干焉,然而中国得而财之。东海则有紫紶、鱼盐焉,然而中国得而衣食之。西海则有皮革、文旄焉,然而中国得而用之。故泽人足乎木,山人足乎鱼,农夫不斲削、不陶冶而足械用,工贾不耕田而足菽粟。”(《荀子·王制》)手工商业作为社会正常运转所不可缺少的行业,对于社会经济的繁荣,民众生活的便利,都有着重要的作用。
荀子的爱民富民思想,还表现在他主张对于身有残疾的人,“上收而养之,材而事之,官施而衣食之,兼覆无遗。”(《荀子·王制》)君主能够实行养民的王者之政,就会实现四海之内若一家的和谐局面,得到民众的拥护和爱戴,形成庶民安政、君子安位和谐秩序,保证社会的顺利运行。
总之,荀子的治国理政思想,将王道与霸道相结合、礼治与法治相兼用的治国方针,尊君重民的为政方略,适合了封建统治阶级的政治需要和长远利益。因此,荀子的治国理政思想,自汉代以来,基本上得到了封建统治阶级的具体运用和实施,并在中国传统社会发展中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