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的意见
2015-03-21农机发20151号
农机发[201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机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为提高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农业部决定在全国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以下简称“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现就开展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的重要意义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以来,在购机补贴等中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有力推动下,在广大农民对机械化作业的旺盛需求拉动下,我国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持续快速发展,开创了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黄金十年”。但与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相比,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仍存在诸多“短板”,亟待解决。从作物上看,虽然小麦生产基本实现了耕种收机械化,但其它作物的综合机械化水平仍然偏低;从环节上看,虽然耕整地环节机械化水平较高,但部分作物的播种、植保、收获、烘干、秸秆处理等环节机械化水平仍然滞后;从区域上看,虽然东北、华北等地区装备水平和农机作业水平较高,但其他地区相对落后。当前,我国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日益加快,农业资源偏紧和生态环境约束因素日益加剧,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地板”和市场价格“天花板”挤压矛盾日益凸显。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有利于充分发挥农业机械集成技术、节本增效、推动规模经营的重要作用,有利于提升农业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有利于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破解我国农业生产面临的“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难题,不断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二、总体思路、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围绕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总要求,以提高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为目标,以粮棉油糖主产区为重点区域,以耕整地、播种、植保、收获、烘干、秸秆处理为重点环节,以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及装备、培育壮大农机服务市场主体、探索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改善农机化基础设施为重点内容,积极开展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创建,努力构建上下联动、协调推进农业机械化的新机制,共同打造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升级版。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地区的优势作物、经济条件、生产规模、机械化水平等因素,推动农机化技术集成,优选适宜的技术路线和装备,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
坚持统筹规划、梯度推进。优先推进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积极推进大宗经济作物主要环节生产机械化。围绕突破薄弱环节,突出工作重点,优先选择现代农业示范区、粮棉油糖生产大县和基础好的区域建设示范点,典型引路,由点及面,整乡整县,逐步推进。
坚持机艺融合、协同发展。以先进适用的农机装备为载体,以绿色增产的农艺技术为内容,结合采用信息化技术和开展农田基本建设等工程技术,加强农机、农艺等多部门的联合攻关、协同配合,推动农机农艺相融合、农机化与信息化技术相融合。
坚持政府引导、多方参与。以政府扶持为引导,以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生产规模经营者为主体,广泛吸引农机生产企业和农业科研、推广和教育等部门参与,汇聚各方力量,增加资金投入,形成合力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的良好格局。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力争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8%以上,其中三大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均达到80%以上,机械化植保防治、机械化秸秆处理和机械化烘干处理水平有大幅度提升。在主要农作物的优势生产区域内,建设500个左右率先基本实现生产全程机械化的示范县;在有条件的省份整省推进,率先基本实现全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
三、主要内容
定位九大作物种类:以水稻、玉米、小麦、马铃薯、棉花、油菜、花生、大豆、甘蔗等主要农作物为重点。
聚焦六个生产环节:以提高耕整地、种植、植保、收获、烘干、秸秆处理等主要环节机械化水平为重点。
明确两个主攻方向:一是提升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重点是巩固提高深松整地、精量播种、水稻机械化育(插)秧、玉米机收、马铃薯机收、大豆机收等环节机械化作业水平,解决高效植保、烘干、秸秆处理等薄弱环节的机械应用难题;二是突破主要经济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瓶颈”,重点是示范推广棉花机采、油菜机播和机收、花生机播和机收、甘蔗机种和机收等关键环节的农机化技术。
探索一系列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根据我国主要农作物的优势产区、种植模式和全程机械化特点,确立推进各个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的主要内容,分作物、分区域建成一批率先基本实现生产全程机械化的示范区(县)。
四、重点工作
根据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的发展目标和主要内容,要突出抓好以下四项重点工作。
(一) 强化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的导向作用,全面提升全程机械化生产的装备水平。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要重点向产粮大县、新型经营主体、粮棉油糖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机具倾斜。积极推进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支持鼓励老旧农机报废更新,着力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探索北斗卫星精准定位、自动导航、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机装备上的应用,进一步推动农机装备升级换代。积极推进农机工业实施《中国制造2025》,鼓励和引导农机制造企业、科研院所等加大农机装备研发创新力度,提高研发能力和制造水平。重点围绕主要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的薄弱环节,搭建农业、农机制造、科研等多部门合作的科技创新平台,合力攻关,突破全程机械化所需关键环节机具的瓶颈制约。加强在用农机具质量监督检查,推进农机产品质量性能提升。
(二)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培育壮大全程机械化的生产主体。积极培育多元化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生产规模经营者等市场化生产主体,大力推进跨区作业、订单作业、托管服务、租赁经营等农机社会化服务,切实提高主要农作物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引导工商社会资本投向农机作业服务,推进农机作业服务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深入开展全国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重点培育一批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加强农机教育培训和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大力培养一批农机作业能手和农机维修能手。
(三) 创建农机化示范区(县),探索形成区域化的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优化农机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结构,加大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的投入力度,积极开展全程机械化的试验示范,探索总结全程机械化的技术路径、技术模式、机具配套、操作规程及服务方式。充分发挥农机深松等作业补助政策的导向作用,加快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的推广。在农作物主产区建设500个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区、场),探索形成一系列分作物、分区域的机械化生产模式,建成一批全程机械化万亩示范片。通过树立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以点带面,不断提高周边地区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
(四)加强农机化基础建设,努力改善全程机械化的发展条件。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推动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整理,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为规模化的农机作业服务创造条件。加快推进机械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建设和完善全国统一的农机作业动态信息监测与服务平台,及时采集和发布农机作业供需信息,培育和规范农机作业等服务市场。大力支持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兴建农机具库棚,不断加强机耕道路和农机维修网点建设,推动解决农机“住房难、行路难、看病难”等问题。
五、保障措施
(一) 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把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为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主动协调有关职能部门以及农业系统各相关单位,形成高效的工作推动机制。要搞好统筹规划,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发展目标,落实工作任务,构建上下联动、多方协作、合力推进的工作责任机制。要制定评价科学的工作考核机制,把推进全程机械化纳入本地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考核内容。
(二) 强化政策扶持。积极争取各级发改、财政等有关部门支持,有关农机购置补贴、农机作业补助、农业技术示范等项目资金应向推进行动的实施区域倾斜。要落实有关农机化发展的税费减免措施,强化对农机户、农机服务组织的金融支持和信贷服务,积极探索发展大型农机金融租赁服务。进一步加强农机试验鉴定、技术推广、安全监理、质量监督、教育培训、信息宣传等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确保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顺利实施。
(三) 强化技术支撑。农业部成立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专家指导组,按作物设立专业组,由农机化行业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的有关专家组成,开展决策咨询、技术指导、培训交流、验收考核等工作。各地要充分发挥各级农技、农机推广机构和生产企业、科研院校、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分作物、分区域总结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
(四) 强化绩效考核。建立完善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评价体系,以县(区、场)为单位进行绩效考核。重点实施区域要落实责任,整合力量,创建一批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对符合创建工作要求的单位和地区,由农业部分批予以公布。
(五) 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及时总结推进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通过组织召开现场观摩活动、开设网络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集中发布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的技术成果、工作进展等,加强交流和学习借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为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