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文要不要去扫地
2015-03-21文陈冲
●文 陈 冲
斯文要不要去扫地
●文 陈 冲
一
最近有一部电影,叫《法兰西组曲》,让人想起了它据以改编的小说原著。这部也叫《法兰西组曲》的小说,作者是伊莱娜·内米洛夫斯基,有资料介绍说她是“俄裔法国犹太人女作家”。她1903年出生于基辅,依此她似乎应是乌克兰裔而不是俄裔。她的家族曾是富有的银行家,“十月革命”后流亡到欧洲,最后定居法国巴黎,并在那里开始写作小说,成为一位重要的法国女作家,但是她的入籍申请一直没有得到法国政府的批准,所以也有人认为她只能算半个法国人。她的入籍申请得不到批准据说又与她的宗教信仰有关,因为她虽然拥有犹太血统,却不信犹太教,因此有些犹太人不承认她是犹太人。但是纳粹不这样看。二战爆发后,法国战败投降,成立了以贝当为首的维希傀儡政府,颁布了排犹法案,她一家不得不逃亡外省,躲在法国东部一个小镇里,并开始写作《法兰西组曲》。这是一部构想宏大的长篇巨著,从“巴黎大逃亡”开始,她计划全书共五部,可是刚写完第二部,她就于1942年7月13日被法国宪兵逮捕。7月16日,她被关进卢瓦雷省的皮蒂维埃集中营。第二天,她被塞上六号车,送到奥斯维辛集中营,一个月后,即1942年8月17日死于伤寒。她的丈夫、银行家爱泼斯坦似乎根本无法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写信给贝当元帅,说自己的妻子身体很弱,请求由自己代替她去集中营劳动。结果他也于10月被逮捕,11月6日送到奥斯维辛集中营,当天即被送进毒气室杀害。她的长女德尼斯,带着一个小妹妹,还有母亲留下的一只手提箱,四处流亡,艰难度日。德尼斯好不容易把这只手提箱保存下来,却一直不忍把它打开,直到多年以后才打开了它,发现里面竟是母亲的手稿!2004年,经过整理的《法兰西组曲》第一部《六月风暴》和第二部《柔板》出版。那时的中国文学界还有一部分斯文没去扫地,还有人能认识到它的价值,很快便把它翻译出来,并于2006年出版,是最早译介它的国家之一,与英、美等国同步。翻译出版的同时,也介绍了国外对它的评论,我记得有评论认为,这才是一部描写二战的真正史诗式的文学作品。我对此印象深刻,是因为那时中国文学界已经有一部分斯文去扫地了,此前不太久,即有评论家将一部美国小说说成是描写二战的史诗式作品,因为那里面“全方位”地写到了欧洲战场、北非战场、东南亚战场、太平洋战场,而且罗斯福、丘吉尔、斯大林、希特勒等都作为小说中的重要人物出场。稍后才知道,它在美国是被当作一部通俗小说看待的。
法国人没有亏待这位到死都未能取得法国国籍的法国作家。2004年,法国最有影响的文学奖项之一——雷诺多文学奖,破天荒地授给了已经去世六十二年的内米洛夫斯基的一部没有完成的作品。
二
关于雷诺多文学奖的这次颁奖,有两种说法,一说是 “破例”,一说是专门为此修改了评奖条例。不管是哪种吧,总之是例外。十年以后回头看,虽然十年不算长,但可以认为这次颁奖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这部作品的价值,越来越得到全世界文学界的认同。
那么我们就可以提出一个问题了:这样的例外,在中国有没有可能发生?
请您先别急着做出否定的回答。没错,如果是现在,这个否定的答案几乎就是现成的,而且反对这样做的理由也是现成的:她要这个奖有什么用?这不是对稀缺资源的严重浪费吗?最近又在评“茅奖”了,网上呼声再起,强烈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凡得过最高级别大奖的作家,一律不得再申报参评同级大奖,理由就是已经得过大奖了,再得一次也“用处不大了”。由此可见,有没有用,用处大不大,已经成了一些人考量奖项应如何分配的一条重要原则。按这个原则来衡量,内米洛夫斯基得这个雷诺多奖,真是一点用都没有。她因此被选举为巴黎市作家协会副主席的可能性绝对为零。然而且慢。这是现在,2004年的时候,我们的“原则”完全不是这样的。一位中国女作家在这个时段里所写的作品,于2007年第四届“鲁奖”评奖中为她赢得了第三个“鲁奖”,四届“鲁奖”她得了三个,中间空缺的那一届正好是她得了“茅奖”的时段。是不是这些获奖的作品全都当仁不让地应该获奖,得由评委们投票决定,若是以我个人的眼光看,这三篇获奖小说还真都是好小说。很明显,那时候评委投票根本没有考虑她得这个奖有没有用,或用处大不大。实际上她得这么多奖好像也真是没有太大的用处,她因此被公认为中国得大奖最多的作家,但并没有因此被公认为中国最好的作家。当然,这个逻辑链推到这里就应打住,再往下推,就不是正能量了。从2007年到2014年,这些大奖们的颁奖原则,为什么和怎样从不考虑有没有用,发展、变化到用处不够大都不行,我因偏居在外省一个庄子里,真是一点儿都说不上来,只能说这是一个事实。事实总是非常坚硬的,所以我们颇为欣慰地看到,有几位从未得过大奖的作家终于得奖了。是不是这些获奖的作家全都当仁不让地应该获奖,得由评委们投票决定,若是以我个人的眼光看,这些作家还真都是好作家,而且确实都曾多次与大奖失之交臂。然而,正所谓按倒葫芦起来瓢,麻烦正是从这里生出来的。颁奖的原则虽然变了,奖项的性质却没变,仍然是作品奖而非作家奖,于是我们就尴尬地看到,这些作家得以获奖的作品,即使只与他自己的作品相比,也并非该作家最好的作品。这个逻辑链几乎从一开始就不应往下推。同一个作家最好的作品在往届参评时没有评上,现在以并非最好的作品参评却评上了,一推,就成了似乎现在的整体创作水平大大降低了。当然,实际上不是这样的。
这什么会出现这种左右为难、怎么着都不行的问题?在我看来,归结到最后,就是斯文要不要去扫地的问题。扫地也是一项光荣的劳动,我没有一点点轻视扫地的意思,但我确实认为,不是所有人都适合去扫地,所以,斯文要不要去扫地,仍然是个问题。
近年来,常可看到一种说法,说我们的文学大奖越来越没有“公信力”。我就不明白了,文学评奖本质上是一种文学活动,根本不是公共事务,要“公信力”干什么?这不就是让斯文去扫地吗?据说我们的“鲁奖”,每个奖项都是有名额限制的,而在最后一轮投票时,通常都是十选五。又据说,我们的评奖办法有规定,要得票数超过三分之二才能得奖。为什么不以得票多少为序评出前五名,非要超过三分之二才能评上?据说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奖项的公信力。那么,只要学过小学算术的人都会计算,如果让评委们随意投票,得票数超过三分之二的篇目达不到半数的概率绝对大于50%。本来可以颁五个奖,却被评委们弄得只评出了四个甚至三个,那还了得?所以评委们就得先商量一下,也就是说,在投票之前,评委们已经就投票结果达成了某种“默契”。再按这种默契投票时,必不可免的结果就是更加集中,默契中的那一半篇目会占到总票数的八成左右,另外的一半只剩下两成。出现两三票甚至零票实非小概率事件。这就是让斯文去扫地的必然结果。
议论纷纷,纷纷议论,其实多数人心里都明白,真正的出路不在于对评奖办法的修修补补,而在于能不能组成一个斯文没有去扫地的评委会。这个没有去扫地,既包括合格的专业学识和眼光,也包括不受他人影响、不受“领导”影响的人格。那其实只是一条很简单的底线:你这次没听某位领导的招呼,下次完全有可能不让你当评委了,你在乎吗?
这是一个很公开、很透明的问题,我不相信里面有什么“内幕”。前不久发生了一次所谓的爆料,说一位省的作协副主席,在“鲁奖”开评的当口,给一位中国作协副主席送了一匣古钱币,结果就真评上了奖。看到这个爆料时,我倒没怎么惊讶,整个这件事的里里外外,纯粹就是一则娱乐八卦;让我意外的是,中国作协居然做出了回应,说要认真调查,而文化部则称一旦查实一定严肃处理。我不知道该部跟这事儿有什么干系,只能对它的说法“没事偷着乐”。稍微有一点逻辑常识就能明白,在送、收、退回一匣古钱币,和某部诗集获得了“鲁奖”之间,你绝无可能建立起一条具有排他性的逻辑链,你又怎么去“查实”?即使仅仅为了装模作样摆个pose,也该比这个弄得稍微上点档次好不好?所以只能偷着乐。然而,然而!在这件事中确实有一点让我真的十分震惊了,那就是在一个“说明”性的文字里,告诉我们“作家之间相互送点礼是常有的事”!看到这个“说明”时,我真的足有十分钟震惊得呆若木鸡。这是从何说起的?这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谁开的这个头?又是谁把这种事推广普及成“常有的事”的?
不是说“君子之交淡如水”吗?
怎么一下子就浓得能喝出男人味儿来了?
三
我们的老祖宗发明过一个词,叫“修身”。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排在打头第一位,然后才说得上后面那些事。修身是件斯文事,头一条就是不能让斯文去扫地。扫大街不行,扫自己家的地不行,扫朋友家的地更不行。如果我们的作家批评家都隔三差五地有来有往地相互送点礼,到了评大奖的时候,还能组成一个斯文没有去扫地的评委会吗?
我们的老祖宗还发明过一个词,叫“养性”。养性就是对自我把持能力的修炼,其中的头一条就是知耻——知道什么事不能做,并且绝不做明知不能做的事。说作家是 “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太过夸张了,别人的灵魂说到底得由别人做主,你的灵魂却是由你做主的。那么,一个作家,把自己的灵魂弄得像样一点,倒确实是应有之义。据说灵魂是有重量的,而且还有科学家对人类的灵魂的重量做过实验,虽然实验得出的数据相差颇为不小,一种说是21.26克,一种说是0.285克,但哲学家认为,灵魂并不全是虚无缥渺,它是有一些“实质”的。一个作家,要把自己的灵魂弄得像个作家的灵魂,似乎可以从这些“实质”入手,其中就包括不要让斯文去扫地。环卫工人扫大街,那是光荣的劳动,你可以发出由衷的赞美,但是你自己的斯文不可以去扫大街。
同一个学校毕业的人们搞个同学会好不好?好。那是好事情,好传统。就像环卫工人扫大街,那是老生戴胡子——正办(扮)。一些企业家花大几十万去读一期EMBA,经常旷课,但每有聚会必到,毕业后仍是经常“聚一聚”,虽不能说这是做学问的好传统,但起码也是正事正办,因为对现在的中国企业来说,人脉比管理水平重要得多,好的管理反而会增加成本,而人脉里确实充满了商机。一些干部培训班,一块儿学了两个月各自单位里本来都有的文件,此后的若干年里一有机会就要“聚一聚”,大家都明白并不是那两个月里建立了多么深厚的感情,多么诚挚的友谊,只是为了保持住这个人脉。虽然不能说这里面一定有多么高尚的境界,起码也确实是“有用”的,你真说不好将来什么时候就有可能用到谁。虽然不像环卫工人扫大街那样属于本职工作,但就像走在路上看见道边有个烟头捡起来扔进垃圾筒,格外透着些见义勇为。那么作家呢?一块儿开了个笔会,一块儿参加过一个读书班,最多也就是两个月一期的高级班儿吧,此后的若干年里,也需要一有机会就“聚一聚”吗?出差到外地,只要那里有同学,无论如何也要挤时间去“看一看”“坐一坐”。当然,这是为了增进感情。也当然,不是“君子之交淡如水”那种感情,是能够喝出男人味儿来的那种感情,即“有用”或可能“有用”的感情。然而这真的“有用”吗?你看看古往今来那些好作家,哪个是靠人脉深厚才写出了好作品?
不过,可以“出名”。真的。
一个求职者,为了谋得某个差事,托人在主事者面前“美言”几句,本是常有之事,受托者还常能因此博得个引荐、举荐之美。然而,一个作家,主动去找批评家,请其写篇文章对自己的作品“美言”一番,也可以成为常有之事吗?我们省作协文学院实行导师制,区区滥竽其间,也就有了几个“学生”。那天,其中的一个来电话,说省作协认证了一个公共号,要“推一推”青年作家,让我这个学生提供一篇评论,一篇印象记,一篇创作谈。我一听,当下就懵了。作协怎么可以给青年作家出这种难题?创作谈得自己写,写好写赖,也就罢了,可是另外两篇呢?你得先觍着个脸去找一位批评家,请人家写一篇对你的作品美言一番的评论,然后又得再觍着个脸去找一位作家,请人家写一篇对你本人美言一番的印象记!写完以后发在公共号上,是没有稿酬的,如果你不想白使唤人,就得自己给人家润笔。如此这般一周遭做下来,你还能守住你的自尊、你的矝持、你的脸面吗?我正在发懵,极似措手不及被人一枪挑于马下之际,倒是学生反过来开导我了:陈老师,没事儿,都是这样的。
都是这样的!
都是这样的!
我想起福克纳来了。这位洋老头在接受诺贝尔文学奖的演说中告诫:“在自己的工作室里不要给任何东西留下位置,除了那些古老的真理和心灵的真实。缺少了这些普遍的真理,任何故事都是短命的,注定要被忘记的——这些真理就是爱与荣誉,怜悯与自尊,同情与牺牲。”向毛主席保证,我不是有意跟这位美国人作对,实际上我非常认同他的关于“古老的真理”的说法,完全赞成他所做的预判:一个心里没有这些“古老的真理”的作家,是写不出任何有价值的作品的。但是他给“古老的真理”所下的定义实在是太高不可攀了,至少对于眼下的中国作家是太高了。对于眼下的中国作家,当务之急就是给自己保住一点矜持,不要为了三文不值两文的蝇头小利,轻易就把手里的那支“矜”放下。说白了,就是不能让斯文去扫地,扫大街不行,扫自己家的地也不行,扫朋友家的地更不行,扫领导家的地尤其不行,扫领导办公室的地同样不行。
这样的中国作家还有。不是很多,但是还有。
比如,最近就有位长得小巧玲珑的女作家甩出一句很鹰派的话:我一直都在生活里。还有一位男作家说:我就是要从书斋里去认识这个大千世界。这证明他们的斯文没有去扫大街。我向他们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