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武术之“和”的美学内涵
2015-03-20唐志云
【摘 要】“和”不仅是中国传统文化精神的核心理念,也是中国古典美学的核心范畴之一。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瑰宝的中国传统武术,在“和”文化精神和审美理念的浸润下,形成了“天人合一”的自然美、“以和为贵”的武德美以及“中和适度”的艺术美的基本美学内涵。
【关键词】传统武术 “和” 美学内涵
【中图分类号】 G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5)01C-0154-03
“和”,不仅是中国传统文化精神的核心理念,也是中国古典美学的核心范畴之一。自古以来,无论是儒家思想还是道家思想,都非常注重“和”的思想,始终坚持以“和”作为人生基本信念和艺术审美理想。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瑰宝的中国传统武术,在中国“和”文化精神和审美理念的浸润下,形成了自身独特的美学内涵。
一、“天人和合”的自然美
“和合”观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之一,也是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哲学概念,“和合”的“和”,指和谐、和平、祥和;“和合”的“合”,指结合、融合、合作,“天人和合”,即“天人合一”。张岱年先生说:“中国哲学有一个根本观念,即天人合一”,“天人合一”是中国哲学的基本精神,也是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区别开来的最显著特征。季羡林先生将“天人合一”解释为:“天,就是大自然;人,就是人类。合,就是互相理解,结成友谊,不能相视为敌人。西方的‘征服自然,从哲学的高度来考虑,是错误的。从实际的角度来考虑,人与自然隔离久了,也想‘复归自然的……有了矛盾,就要加以解决。矛盾解决了,就达到了和谐。”季羡林先生强调了天人在本质上是和谐统一的,虽然人世与自然界不可避免地充满了矛盾,然而,人只要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就能解决矛盾,达到完满和谐。“天人合一”的思想被广泛运用到文艺审美领域,成为中国古代文艺审美的理想标准。
中国传统武术充分吸收了中国古代哲学“天人合一”的审美思想,以效法自然为根本。“无论是从武术的起源,武术动作的表现来看,还是从武术表现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来看,中华武术都表现了自然美的无尽魅力。”中国传统武术无论是从它的产生,还是从它的审美表现来看,都强调顺应自然,按自然规律去发展,追求“天人和合”的和谐自然美。远观近择、取象比类,是古人最先认识自然的方法,中国古代的武者就是通过这种体尽自然的方法,即通过从自然中取象比类,通过模仿自然物象的情态来展现动作技术,创造了中国武术。东汉医学家华佗创制的“五禽戏”,就是通过模仿五种动物虎、鹿、熊、猿、鸟的动作而创成。“五禽戏”不仅模仿了五禽的动作步伐,甚至连神态也要求传神到位。如“虎戏”的基本动作包括虎步势、出洞势、发威势、扑按势、搏斗势,模仿神态表现要如虎般目光炯炯,摇头摆尾,扑按,转斗,表现出威猛神态,要刚劲有力,刚中有柔,刚柔并济;“鹤戏”的基本动作包括鹤步势、亮翅势、独立势、落雁势、飞翔势,模仿神态表现要仿其昂然挺拔,悠然自得,表现出亮翅、轻翔、落雁、独立之神态;“猿戏”的基本动作包括猿步势、窥望势、摘桃势、献果势、逃藏势,模仿神态表现要仿其敏捷好动,表现出纵山跳涧,攀树蹬枝,摘桃献果之神态。少林五拳的《总诀歌一(通用暗诀)》的第一句曰:“少林五拳象五形,拳从自然取其意”,说明了五拳的拳势就是取材于自然界的各种动物的动作。该拳的创造者一开始就是将在自然界一些凶禽猛兽身上受到启发而产生的最得势最得力的动作与人体的特殊结构相结合来构成五拳的。中国传统武术善于以形喻势,长拳“十二型”,就是运用自然界中的十二种形象来比喻长拳动势、静势、起势、落势、立势、站势、转势、折势、轻势、重势、缓势、快势等十二种动静之势,即动如涛、静如岳、起如猿、落如鹤、立如鸡、站如松、转如轮、折如弓、轻如叶、重如铁、缓如鹰、快如风。此外,中国传统武术在练习的时候,也讲究顺应自然四季节气的节奏,借助天地之气候去修炼功法。形意拳在演练的时候就讲究“春发、夏放、秋收、冬藏”。“春天练拳时,应注重内气、内劲的焕发,走势宜悠,发劲宜柔,使筋络渐渐舒伸开展。夏天练拳则要适宜发放劲力,不至于伤筋扭骨或拉伤了韧带。中秋、深秋时节练拳,则应少发暴力,练时内收劲力。至严冬时节时,更应随之而深藏劲力,不可急发暴力,因为这个时节发放劲力最容易伤筋骨,损坏韧带。”顺应自然节奏,是武术遵从自然规律的表现,是天人和合的体现。
中国传统武术,在天人合一思想的深刻影响下,取象于自然,以对自然物象的模仿,展现出自然美的特征,寓武术技术和人体机能,形体于意识中,体现出中国传统武术天人和合的和谐美,是武术对自然美的追求。
二、“以和为贵”的武德美
武术,是早期人类为了维护自己在自然中的生存和发展的一种斗争手段,后来发展成为人与人的斗争,群体或国家之间的战争。武术自诞生起,就以德立,武德既是习武者的行为规范,也是习武者的社会责任、武术的灵魂。武术技术本身具有较强的破坏性,然而武者具有道德自律,“以和为贵”的武德美,使得武术发挥了它最强大的社会功能,促进了人的身心健康与社会的良性发展。
“以和为贵”是中华民族几千年以来崇尚的美德,也是武术武德的重要内涵之一。儒家非常强调“以和为贵”,孔子曰:“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中庸》有云:“万物并有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国语》记述史伯之言说:“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可谓对“太和”境界的最佳阐释,即自然万物和谐并存共育境界。武德是习武者高尚的道德观念和优良品质的反映,中国传统武术一向视武德重于武艺。中国传统武术深谙“以和为贵”的文化精髓,并以此作为孜孜追求的武德思想精髓。仁、义、智、勇、信,不仅是中国传统道德的主要内容,也是中国传统武术道德的基本内涵。中国武术的道德内涵,首先以勇、武为基本条件,然而,“勇”、“武”也是要受到节制的,粗俗野蛮、无节制的“勇”、“武”是被否定的,提倡的是“内圣外王”、“内强外弱”、“内刚外柔”、“内猛外秀”等具有和谐内涵的勇武品质。中国武侠提倡的无论是保家卫国,还是见义勇为等“勇”、“武”侠客行为,都是武者在面对恃强凌弱或弱者被欺的不和谐条件下,追求个体和社会和谐的自觉行为,其实质上是武术提倡“以和为贵”精神的体现。中国武术经常讲到的“舍己从人”、“非遇甚困则不发”、“点到为止”,提倡的就是“以和为贵”的君子之争,这种打与不打之间的君子技击之道,是中国传统武术谦逊的和谐观的体现。在传统武德内容中,仁是最重要的内容。孔子曰:“仁者必有勇焉”(《论语·宪问》),他认为“勇”是“仁、礼”的附属,是为“仁、礼”服务的。孔子还把“仁”同“爱人”联系起来,把“爱人”视为“仁”的基本内容之一。孔子把“忠恕之道”作为施行“仁”的途径,所谓“忠”道,即“已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所谓“恕”道,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苌氏武技书》亦云:“凡是恭敬谦虚,不与人争,方是正人君子。”习武之人要时刻体现宽厚仁慈之心,不轻易与人相争,在较技的时候不主张伤人,即使制敌也要尽量手下留情,更不得怀有杀人之心。司马迁曾大力肯定游侠讲信用的道德情操:“今游侠,其行虽不轨于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史记·游侠列传》)“信”,也是武者的重要道德修养之一,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
中国传统武术“以和为贵”的传统美德,蕴涵着见义勇为、智勇谦让、仁慈忠厚、诚信宽容等内涵,这一美德对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关系有重要作用,并且广泛地影响到武术活动的各个方面。
三、“中和适度”的艺术美
中,乃事物正常的本性与秩序,孔子曰:“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小人之中庸也,小人而无忌惮也。”(《论语·雍也》)认为君子之合乎“中”,乃因其能随时守住“中道”,无过无不及。“中”,道德层面上来说,就是合乎天理人情之正道,方法层面上来说,“中”乃一种不偏不倚、恰到好处的状态,从行为层面上来说,则是合乎道理、恰如其分的行为。“和”乃和顺、和谐之意,是指事物在运动变化中保持的和谐状态。“度”,在哲学上指一定事物保持自己质的数量界限;“适度”,指限度变化内保持的状态和所达到的境界。中和之美,指主体与客体、人与自然、感性与理性及各种形式美因素的协调统一,而形成的意蕴刚柔兼备,情感力度适中,杂多或对立的审美因素和谐统一之美,具有含蓄、典雅、静穆等特性,属于与“崇高”相对应的审美范畴。
“中和适度”之美,是古今中外美的典范。亚里士多德曾说过:“中庸适度乃是最好的”,“任何一种技艺的大师,都避免过多或不足”。他视“中和适度”之美为最高的美的标准。荷加斯也曾指出“人体各部分的一般尺寸,是适合于它们所应有的功能的”。认为美在部分与整体、形式与功能之间的适度。中国古典美学推崇中和适度之美,孔子美学的体系就强调以“和”为核心。孔子有曰:“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论语·子路》)道家也强调中和之美,《老子》有云:“多言数穷,不如守中。”“中和适度”之美成为了文艺追求的典范。中国传统武术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瑰宝,同样追求“中和适度”的艺术美。武术是一种艺术美动作、节奏、运行的弧线相互配合的运动。武术在演练的过程中展示了和谐有序的姿势,攻守进退的运动形式,动静疾徐的节奏变化,刚柔虚实的劲力运用,内外结合的形神气力构成的一整套矛盾变化、布局回环错落的套路,皆因其优雅协调,而呈现出“中和适度”之美。或似蜻蜓点水,或像铜墙铁壁,兼具阳刚之美和阴柔之美。阳刚之美,在动作上主要由闪展腾挪、跌扑滚翻、蹿蹦跳跃以及劈砍撩挂等刚劲勇猛或节短势烈的动作构成,典型代表如少林拳、南拳等,在审美效果上气势磅礴、意境壮美;阴柔之美,在动作上主要是由一些较为舒缓平和、轻灵柔缓、柔和均匀的动作构成,典型代表如内家拳、八卦掌等,在审美效果上如云淡风轻、轻灵柔美。然而,无论是以阳刚为主还是以阴柔为主,其形成美的关键在于中和适度,和谐统一,过犹不及。节奏不仅是生命运动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特征,也是武术演练的灵魂。武术的节奏具有“动如涛,静如岳,快如风,立如松”等生动多样化的神韵。然而武术不是一味地追求快慢,而是追求当快则快、当慢则慢、动静有致的中和适度的节奏变化。以动静节奏为例,动静节奏强调定势的动作与连贯,动作在时间、空间上的转换变化而表现出来的运动和秩序的关系,从动静节奏的变化中可以演化出动作的快慢、虚实等节奏的变化,虽静犹动,既动也静。静是动的酝酿,动是静的爆发,演练的时候不仅要注意身体运动表面的动静变化,更重要的是强调身心内外的动静变化。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发挥极致,或静如泰山,或快如闪电。
中国传统武术流派众多,风格各异,武术的“中和适度”的艺术美形成的关键在于坚持合法度、合道理范围内的把握各种艺术美的因素的协调统一,从而形成或含蓄或典雅等不同属性的审美风格形态。
总而言之,“和”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人文精神和审美理想,深刻影响了中国传统武术美学内涵的形成。无论是“天人合一”的自然美,还是“以和为贵”的武德美,或是“中和适度”的艺术美等基本美学内涵的形成,都反映了历代武者对“和”的审美文化精神的不倦追求。也正因如此,中国传统武术才能在今天的和谐社会中,重获生命力,彰显出自身独特的社会价值,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
【参考文献】
[1]张岱年.中国思维偏向[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
[2]池田大作,季羡林,蒋忠新.畅谈东方智慧[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4
[3]唐志云.武术自然美的本质与内涵[J].贵阳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7(4)
[4]曹志清.形意拳理论研究[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1993
[5]北大哲学系.古希腊罗马哲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
[6]荷加斯.美的分析[M].北京:人民美术出版社,1986
[7]姚亚行,董传国.武术文化思想中的和谐之美[J].搏击·武术科学,2009(10)
[8]吴振超,廖本露,栗妹.武术美学初探[J].武当,2008(5)
【作者简介】唐志云(1978- ),男,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基础部讲师,硕士,研究方向:民族传统体育。
(责编 王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