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居民空间行为模式转换研究——以武汉市新洲区3个样本村为例
2015-03-20乔花芳
冯 娟,乔花芳
(华中师范大学a.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b.中国旅游研究院武汉分院;c.地理过程分析与模拟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武汉430079)
0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农业劳动力逐步向外转移,当乡镇工业蓬勃兴起之时,农业劳动力实现就地非农化,“离土不离乡”;当大中城市快速发展之际,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又开始进入大中城市务工,形成大规模季节性流动于城市与农村之间的“民工潮”[1]。30多年来,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在城市与农村、非农业与农业之间权衡取舍。一般而言,在城市有了较为稳定的收入来源,必然会减少对农地的关注,或者完全脱离农地,但目前却是为数不少的在城市已有相对稳定工作和住宅的农村居民却仍对农村的土地“舍而不弃”,成为半城市化居民。2005年以来,新农村建设正式提上政府的议事日程,通过多年的建设,大部分农村在农民收入、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有了很大改观,但伴随农村居民空间行为模式转换而出现的土地撂荒、农村空心化等农村空间问题却一直未得以解决[2]。农村居民就业与居住空间行为模式的转变直接影响着其对于农村土地的利用,关系着农村空间结构优化,同时,农村居民的转出意愿也会对我国城市化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对于农村居民就业、居住等空间行为的研究,学术界实际已有了相当程度的关注,在农村居民土地利用行为[3-9]、农村劳动力流动及其影响[10-15]、农村居民空间行为变化引发的农村地理环境变化[16-18]、农民工的市民化等问题的研究[19]上已有了较为丰硕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成果。大量的相关研究为本研究的开展提供了启发。从目前的研究现状来看,对于农村居民就业与居住空间行为进行的系统分类研究较为缺乏,通过现有调研数据与历史调研数据对某一区域农村居民就业与居住空间行为模式的转换进行对比分析研究将更加凸显研究的理论与实践价值。因此,本研究拟以武汉市新洲区的样本村为例,对居民空间行为分类及其转换进行定量化研究,探寻农村居民空间行为模式分类方法,揭示农村地区劳动力外流现象、半城市化现象的发展趋势以及农村居民对于流入地的选择趋向,以期为加快治理农村空间问题提供政策参考,同时也为国家城市化发展政策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1 农村居民空间行为模式类型
农村居民对于就业和居住地点的选择是其最主要的空间行为。有研究表明,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农户兼业化程度大幅度提高,根据其兼业化程度不同,可以分为一兼农户(以农业为主兼业)和二兼农户(以非农业为主兼业)[20]。农村居民就业行为的兼业化,也直接导致其居住地点的多选择性。根据农村居民就业方式、地点以及居住时空类型的选择,可以将其空间行为划分为3种基本类型:村域就业-居住模式、城镇就业-居住模式和迁移模式[21]。
1.1 村域就业-居住模式
在该模式下,农村居民就业地和居住地均在农村,就业方式包括:纯农业、以农业为主兼业、以非农业为主兼业和非农业。纯农业农民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往往具有较高的农业生产积极性。兼业农民,其就业空间范围会向村域外拓展,而其居住地还是在村内,由于收入来源多元化,使其对农地依赖程度减弱,因而对于农地的生产经营投入会有所下降。完全从事非农业生产的农民,其居住地在村内,而其就业地点则因其所从事的行业而有所不同。
1.2 城镇就业-居住模式
在该模式下,农村居民主要工作和居住的地点转变为城镇,在一年中有超过一半的时间在城镇就业和居住,若其为兼业农民,则其会在农忙时期返乡务农。这一类农村居民由于其主要工作精力投入到非农业生产中,对于农业的投入相对较少,容易造成对农地的粗放经营。在该模式下,农村居民的居住地点包括城镇和农村2个部分,他们会频繁往返于城市和农村之间。城镇就业-居住模式根据其就业地点固定与否,可分为两种亚类:稳定型和流动型。稳定型的居民,其在城镇工作地点固定,收入也较为稳定。流动型的居民,会时常转换就业地点,但这样的农村居民往往会因为身怀某一两种技能而能获得较为稳定的收入。
1.3 迁移模式
在该模式下,农村居民已经实质性在城市就业与居住,在农村居住的时间非常短暂,仅为临时性行为,但由于受到户籍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的制约,他们未能从身份上真正转换为城市居民。由于就业和居住地点转变为城市,农村空间资源对于这一类居民的吸引力减弱,但他们仍然会以各种方式保有农村土地和住宅,主要是由于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使其无法真正脱离农村,因为此时的农村土地具有提供社会保障的功能,可以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的“蓄水池”作用[22]。因此,当农村居民处于这种半城市化状态而土地流转制度不健全、土地监管又不力的时候就容易出现农村土地撂荒现象。
2 研究区域概况和研究方法
2.1 研究区域概况
选取武汉市新洲区仓埠街松林、周铺、丛林3个村为实证研究区域。新洲区为武汉市辖区,原为黄冈县专属,1983年划归武汉市,1998年,新洲撤县设区[23]。新洲区是传统的农业区(县),现正逐步从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区向现代经济强区转变,其与武汉市中心城区的经济与行政联系日益紧密,工业化、城市化稳步提升,农村居民就业、居住等空间行为形式多样。仓埠街位于新洲区西部,距新洲区治所邾城街23 km。仓埠街辖区版图面积175 km2,其中城区面积3.2 km2。2012年,仓埠街道下辖61个行政村,6个社区居委会,户籍人口96 247人,其中农业人口76 007人。松林、周铺、丛林3个样本村的选取则是2007年在新洲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综合考虑区位条件、农业发展情况、村域工业发展情况等选取,具有一定代表性。其中,松林村距离仓埠镇区的距离最近,以农业为主,近10年来村域范围内没有工业企业分布;周铺村地处仓阳岗上,是原周铺镇人民政府机关所在地,是武汉市家园建设计划的首批试点村,有较好的工业基础,村域内分布有多家服装、建材等企业;丛林村距离目前仓埠街道驻地的距离最远,经济较为落后。3个村居民的就业形式均较为多样(表1)。
表1 2011年仓埠街样本村从业人员情况一览表 人Tab.1 Employment of sample villages in Cangpu Town in 2011
2.2 数据来源和研究方法
2007年,课题组对样本村境内农村居民的就业与居住空间行为进行了实地调研,包括召开村干部座谈会、对农户进行深度访谈和问卷调查。该次调研获得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并对样本村居民的就业与居住空间行为进行了分类研究。5年之后,2012年,为进一步了解该区域农村居民空间行为的变化情况,课题组再次对该区域进行了实地调研,包括召开座谈会、深度访谈和问卷调查等。本研究的数据主要来自2007年和2012年2个年份对3个样本村进行调研获取的第一手资料。其中,2007年对190户进行问卷调查,有效问卷173份,获取农村居民空间行为样本数据519个;2012年对200户进行问卷调查,有效问卷178份,获取农村居民空间行为样本数据528个。运用EXCEL和SPSS软件将两次调研获得的问卷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并以农村居民就业空间、就业形式和居住时空类型作为分类指标将相关数据进行聚类分析和对比研究。其中,就业空间(用L表示,L1,L2,L3,L4,L5分别表示就业空间依次向外扩张,其中,L1为本村内;L2为仓埠街道内;L3为新洲区内;L4为湖北省内;L5为湖北省外;L6表示就业地点不固定)、就业形式(用M表示,其中,M1为纯农业居民;M2为一兼农民;M3为二兼农民;M4为非农就业居民)、居住时空类型(用T表示,其中,T1表示一年中在村内居住时长超过6个月;T2表示一年中在村内居住时长为1~6个月;T3表示一年中在村内居住时长不足1个月)。将各项分类指标进行排列组合,3个村2007和2012年均出现24组不同的就业-居住空间形式(表2)。
表2 农村居民空间行为模式划分指标组合形式分布表Tab.2 Combining form of factors classification for spatial behavior pattern
3 农村居民空间行为模式转换分析
3.1 空间行为特征的转变
3.1.1 就业空间的转变。由样本数据分析可知,2007—2012年,农村居民选择村域范围内就业的比重从58.6%下降到31.1%(表3),意味着更多的农村居民选择了外出工作,从农村居民对于外出工作地点的选择可以看出,在新洲区以外的省内城镇就业的比例增幅最大,充分说明:一方面武汉市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就业需求旺盛,吸纳了相当部分城市周边的农村劳动力,使得农村劳动力出省就业的比例有所下降;另一方面,武汉市内轨道交通、快速道路的建设使得新洲区与武汉市中心城区之间的通达性得以提升,也使得部分城郊地区的农村居民更倾向于选择在离家更近、交通更加便捷的武汉市区就业。
表3 2007,2012年样本村居民就业空间范围比较 %Tab.3 Comparison of employment location in sample villages between 2007 and 2012
3.1.2 就业形式的转变。2012与2007年相比较(表4),样本村纯农业农民所占比重有所减少,而一兼农民、二兼农民以及非农业居民比重均有所增加,特别是非农业居民比重上升幅度较大,从2007年的37.3%上升到2012年的51.6%。说明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从农业生产转向非农业生产。
表4 2007,2012年样本村居民就业方式比较 %Tab.4 Comparison of employment mode in sample villages between 2007 and 2012
3.1.3 居住方式的转变。2012与2007年比较(表5),样本村常住人口(在农村居住时间超过6个月的农村劳动力)比重进一步下降,从2007年的65.8%减少到42.1%。2012年,样本村超过半数的农村居民在农村居住时间不足6个月,22.2%的农村居民在农村居住时间不足1个月。
表5 2007,2012年样本村就业人口一年在村内居住时间比较 %Tab.5 Comparison of employee’s living time of a year in sample villages between 2007 and 2012
3.2 空间行为模式聚类分析
将前述2007,2012年共28种空间行为分类指标组合形式,按照其就业与居住的空间行为特点进行聚类分析,得到样本村居民空间行为模式聚类表(表6)。
表6 样本村居民空间行为模式聚类表Tab.6 Clustering of spatial behavior pattern in sample villages
3.2.1 村域就业-居住模式。此类型农村居民就业地点主要在村内,其就业类型较为多样,包括纯农业农民、一兼农民、二兼农民、非农业居民,该类型居民就业空间会发生临时性的向外扩张,由于交通的日益便捷,其临时性兼业有可能扩展至省外区域,但其向外扩张的就业空间行为仅为短时和临时性的,其主要的就业空间仍限于本村范围内。该类型农村居民在村内居住时间较长,一年中均有超过6个月的时间居住在本村内。
3.2.2 城镇就业-居住模式。此类型农村居民以非农就业为主,包括二兼农民和非农业居民,其就业地点主要在城镇地区,其中,部分居民会在农忙期间回到农村协助从事农业生产。根据其工作地点稳定性可将其归为2个亚类:稳定型和流动型,稳定型的农村居民在城镇的工作地点较为固定;而流动型的农村居民会随工作机会的转变而时常转换就业地点。此类型农村居民在村内居住时间不长,一年中在村内居住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
3.2.3 迁移模式。此类型农村居民的就业形式仅限于非农就业,其就业和居住地点均在城镇地区,此类型农村居民已经完全迁移至城镇地区,但其仍旧保留有村内土地和住宅,也会在村内有短暂和临时性的居住行为。因而,此类型农村居民在村内居住时间非常短暂,一年中在村内居住时间均不超过1个月。
3.3 空间行为模式比较分析
3.3.1 样本村居民空间行为模式比较。2012与2007年相比较,样本村选择村域就业-居住模式的就业人口比重减少了27.3个百分点,而选择城镇就业-居住模式的就业人口比重则增加了21个百分点,选择迁移模式的就业人口比重也增加了5.3个百分点(图1、表7)。
图1 2007,2012年样本村居民空间行为模式类型比较Fig.1 Comparison of spatial behavior pattern in sample villages between 2007 and 2012
表7 2007,2012年样本村居民空间行为模式类型比较Tab.7 Comparison of spatial behavior pattern in sample villages between 2007 and 2012
3.3.2 空间行为选择意向分析。将农村居民空间行为模式划分指标进行聚类,理论上可得出72种组合形式,但从样本村取样的结果显示,这3个村2007年和2012年2个年份仅出现了28种组合形式。究其缘由,部分组合与实践完全不符(如L1M1T3表示仅在村内就业的纯农业农民,其在村内居住时间小于1个月),不应纳入考察范围;对于部分理应出现的组合却存在缺失的缘由,暂且忽略抽样统计中可能存在的固有缺陷,仅根据现有样本数据对受访居民就业和居住空间选择意向进行推断如下。
①2007年的样本数据显示,当时样本村大多数居民尚属于村域就业-居住模式,该类型的居民人数占样本总数的61.0%,说明当时村内就业是大部分农村居民的首要选择;2012年,这一比例下降至34.7%,说明近5年来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向外流出。2007年,在村域就业-居住模式中,非农业居民、一兼和二兼农民占全部村域就业-居住模式的35.9%,2012年,这一比例上升至47.8%,说明样本村区域内近5年来更多的农村居民从农业向其他产业转移,兼业化程度有所提高。
②2007年的样本数据显示,当时样本村属于城镇就业-居住模式和迁移模式的居民选择在新洲区内就业、新洲区外湖北省内就业、湖北省外就业的比例分别为 16.9%,47.2%,31.8%;2012 年比例转变为 15.9%,71.4%,12.7%。由以上数据可知,新洲区内的小城镇对样本村居民吸纳能力有限,即使近年来新洲区小城镇建设有了长足发展,小城镇对于当地农村居民的吸引力仍旧不强;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武汉市中心城区对于当地农村居民的强吸纳作用,通过访谈得知,大部分选择新洲区外湖北省内就业的居民主要是在武汉市各大中心城区就业,2012和2007年相比较,武汉市中心城区对于当地农村居民的就业吸纳作用进一步增强。
③2007年的样本数据显示,当时样本村中迁移模式居民选择在省外就业的人数占全部迁移模式人数的比例高达56.8%,选择在新洲区外省内其他城区(主要为武汉市中心城区)就业的人数占全部迁移模式人数的比例为 40.8%,2012年这 2个比例变为 18.9%和80.2%。说明近年来武汉市中心城区成为城郊农村人口的首选迁移地,其对于周边农村人口的吸引力逐年增强。同时,2007和2012年的数据均显示,属于迁移模式的农村人口选择在新洲区内小城镇就业居住的比重非常低,地点更靠近农村的乡镇相对于主城区而言,对农村居民迁入的引力非常弱。
4 结论及启示
4.1 结论
以武汉市新洲区松林、周铺、丛林3个样本村为例,分析比较2007,2012年区域农村居民就业与居住空间行为的主要特征。
(1)该区域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区域外转出明显。纯农业农民数占总样本数的比例从2007年的39.1%减少到2012年的18.2%,就业空间仅限于本村范围内的农村居民数占总样本数的比例从2007年58.6%减少到2012年30.9%。
(2)该区域半城市化特征明显。农村居民从村域就业-居住模式到城镇就业-居住模式,再到迁移模式,意味着其空间行为能力的逐步增强,本质上也可看作是其由农民逐步转变为市民的城市化过程。而作为迁移模式的农村居民,工作生活在城镇地区却根系农村,虽几乎不在农村居住生活,却仍保留有农村住宅和土地承包权,属于半城市化状态。样本村2007年处于城镇就业-居住模式和迁移模式的就业人口占总样本数的比重为39.0%,2012年这一比重上升为65.3%。
(3)该区域的小城镇对于农村居民的吸引力较弱。样本村居民中属于城镇就业-居住模式和迁移模式的居民选择在新洲区内小城镇就业的比例非常低(特别是迁移模式的居民),说明新洲区范围内的小城镇(包括区政府所在地)对当地农村居民就业的吸引力并不强,对农村居民迁入的吸引力更弱。
4.2 政策启示
不同空间行为模式下的农村居民,对于农村土地的利用情况差异较大。在农村居民从村域就业-居住模式向迁移模式转换的过程中,由于对农村土地的空间需求发生变化,理性行为人将不断调整其土地利用行为,这一过程中往往会伴随出现农村空间资源的低效利用(如出现农地撂荒、农村住宅空心化等现象)。目前在3个样本村中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土地撂荒现象。农村居民空间行为模式转换过程中出现的空间资源低效利用是农村居民通过对机会成本的比较而作出的理性选择。为有效杜绝这一问题,从政策制定层面,一是应继续实施各项惠农政策,加大对农业的保护力度,切实增加种粮农户的收益,从而提高农村居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二是应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加大对户籍、社会保障等配套制度的改革力度,逐步解除半城市化农村居民的后顾之忧,加速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三是应加强对土地撂荒的监管和惩罚力度,强化农村耕地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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