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新蔡县畜禽养殖用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5-03-20赵翠云
赵翠云
(新蔡县棠村国土资源管理所,河南 新蔡 463500)
浅议新蔡县畜禽养殖用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赵翠云
(新蔡县棠村国土资源管理所,河南 新蔡463500)
新蔡县是全国生猪养殖大县、中国白鹅之乡、河南省畜牧大县,被省政府确定为畜牧业发展重点县。新蔡县棠村镇位于豫皖两省交界处,辖18个行政村,总人口4.7万人,总耕地4133公顷,是新蔡县畜牧业发展重点乡镇,畜牧业年产值突破3亿元。该镇畜禽养殖业迅速发展,既丰富了群众的菜篮子,也鼓起了群众的钱袋子,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然而,在畜禽养殖业发展的同时,也形成了畜禽养殖用地布局分散、乱占乱用的格局,给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带来了一些难度与困惑。
1 存在的问题
1.1用地随意性强
棠村镇目前规模养殖场(区)共有22个,占地为37.3公顷,大多在2000年至2008年间建成养殖,且有相当一部分是占用基本农田。土地来源:一是自身取得经营权的责任田;二是转租别人的责任田;三是用自身责任田调换别户责任田。用地手续不完善,缺乏报批,且部分是违法占地。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共查处了违法养殖用地3处。
1.2基层组织推波助澜
为发展当地经济,个别村干部也有轻视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现象,不顾及土地的利用条件,对养殖户的随意圈占土地行为视而不见。有的村干部甚至帮助养殖户想办法、出主意隐瞒事实真相,欺骗上级主管部门。
1.3缺乏规划
在新一轮的土地修编工作中,没有对养殖用地留出足够的发展空间,原有的一些林地、坑塘及未利用地大都划为了基本农田,村里没有设施农用地,有些村房后就是基本农田,给发展畜牧养殖业带来了极大的用地困难。
1.4养殖污染制约用地
传统的畜牧业养殖方式以小规模饲养为主,农民的住房往往是前面住人,后面养畜,卫生环境差。随着养殖业的不断发展,一些养殖户将畜禽排泄物随意排放,周围恶臭弥漫,引发邻里纠纷。要扩大规模,治理污染,又要远离村庄建场,远离村庄又大都是基本农田,基本农田杜绝占用,造成两难境地。
1.5监管机制不完善
在畜牧养殖用地备案批复后,没有实现定期全程跟踪监管,只在项目建设初期进行巡查,后期持续监管中放松了管理,极个别养殖户在养殖用地备案后,大兴土木、搞永久性建设、破坏耕作层,致使土地面积、位置、用途发生了改变,失去了养殖用地的主要功能。
2 对策及建议
2.1强化宣传
通过发送手机短信、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对畜禽养殖场(户)、广大群众广泛宣传畜牧、土管方面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干部群众依法合理用地,使广大涉牧企业知法、懂法、守法,着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2.2注重监管
要对畜禽养殖用地、养殖场(户)实行分类监管,按照相关规定分别进行一个月、一季度、半年一次的日常巡查特殊时段和重点节点随时进行巡查监管。同时,严格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除土地管理部门日常监管外,当地乡镇政府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积极组织乡、村干部分包畜禽养殖用地意向(户)、养殖场户,实行“一对一”监管责任制实现全方位监管。
2.3科学规划
畜牧、国土、规划、建设等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调查研究,根据当前养殖业的优势和特点,结合畜牧业结构调整及新农村建设的实际,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规模适度、相对集中、管理规范、综合利用的思路,充分考虑水源交通、防疫、污染等环境因素,制定具体的畜牧用地中长期建设方案,分步实施。村级基层组织要积极协调,利用土地流转契机,预留出规模适度的养殖建设用地。对畜禽养殖场选址、建设规模、圈舍建设标准、生产管理区域布局等方面,组织人员进行多方面验证,严格控制布局和生产规模,实现新建养殖小区污染零排放。
2.4加强执法
要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和密度,将养殖用地作为巡查重点内容,及时掌握养殖用地使用情况,对因经营不善停业倒闭的养殖棚舍及时予以拆除复耕。规模化养殖用地确定后,不得擅自将其改变为非农业建设用地,防止以规模化畜禽养殖的名义圈占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对私自收取费用,乱批地的乡镇、村基层干部,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