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构建中国跨国公司主导的跨境产业链
2015-03-20卢进勇教授博士博士
卢进勇(教授) 陈 静(博士) 王 光(博士)
加快构建中国跨国公司主导的跨境产业链
卢进勇(教授) 陈 静(博士) 王 光(博士)
近年来,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发展迅速,2014年已经与引进外资基本持平,中国已成为对外投资大国,目前排名世界第三。与此同时,中国企业的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也明显提高,跨国公司的数量和进入世界500强的企业数量越来越多,企业的面貌已不同以往。经过改革开放以来30多年的发展,中国经济与国际经济的联系日益紧密,中国参与国际分工的方式和层次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今后5~10年,在深化改革开放和构建开放型经济体系的过程中,中国面临着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加快构建由中国跨国公司主导的跨境产业链。
一、改革开放后中国企业参与国际分工的三个发展阶段及各阶段的主要特征
(一)由浅入深、由低到高的三个发展阶段
国际分工指的是国与国(地区)之间不同部门、不同产品或不同生产工序之间的分工合作。从参与国际分工主要方式的角度划分,大体上可以把改革开放以后的30多年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79—1991年,以对外贸易为主要方式参与国际。第二阶段是1992—2010年,以对外贸易和引进外资两种方式并举为主参与国际分工。这个阶段,除了贸易方式外,还通过大量引进外资嵌入跨国公司全球价值链参与国际分工。第三阶段是2010年至今,是对外贸易、引进外资和对外投资三种方式并存的阶段。伴随对外直接投资的异军突起,我国参与国际分工的主要方式除了对外贸易和引进外资外,又新增了对外投资,方式由两个变为三个,更加立体化和多层次化。
1979年,中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主动参与国际分工,承认国际分工的积极作用和基本公平的性质。在实施改革开放政策的前十几年里,主要是通过对外贸易(进出口贸易)方式参与国际分工。当时,开始引进外商投资,但数量不多,且引进外资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扩大出口规模和对外贸易规模。这个阶段是改革开放后我国参与国际分工的第一阶段,以有形的货物贸易方式为主,国际直接的生产要素移动和投资合作已经出现了,但比较少,是辅助性的。1991年,我国进出口总额1357亿美元,其中出口719亿美元;当年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1.3万家,但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仅44亿美元;当年对外直接投资额很少,只有10亿美元,境外企业累计也只有1000多家。截至1991年年底,引进外商投资累计额为217亿美元,对外直接投资累计额为20亿美元。
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的召开,促使中国掀起了新一轮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高潮。在这一轮高潮中,引进外商投资持续增长,跨国公司大举进入中国,大进大出式的加工贸易快速发展。中国参与国际分工的方式由前一阶段的以贸易为主演变为贸易与外商投资并举,开始进入一个新阶段,外资的作用越来越大,中国企业和产业开始嵌入跨国公司的全球价值链,在其中主要担任生产车间、组装车间或加工厂的角色,负责零部件生产和产品组装。中国逐步成为了世界工厂、全球加工制造业中心或基地。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国内市场进一步开放,中国企业嵌入跨国公司全球价值链的程度进一步加深,中外经济开始走向生产一体化和市场一体化,部门内贸易、公司内贸易和价值链不同环节间贸易迅速增长。跨国公司全球价值链向中国的延伸,促进了我国对外贸易尤其是加工贸易的发展,增加了GDP,扩大了就业,推动了产业和技术升级,繁荣了经济。从1994年开始,中国一直是发展中国家中最大的引进外资国,在世界上也多年排在引资国第二位(其中2001年排在世界第一位);同期,中国逐步成为世界上第一大出口国和第二大贸易国。2010年,我国进出口总额29740亿美元,其中出口15778亿美元;当年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74万家,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147亿美元;当年对外直接投资额为688.1亿美元(约为外商投资的60%)。截至2010年年底,引进外商投资累计额为11044亿美元,对外直接投资累计额为2838亿美元(约为外商投资的26%)。
2011年,伴随“走出去”战略的加快实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规模不断扩大,中国跨国公司开始在世界各地办厂开店、买矿置地、并购入股、设立境外分支机构和网点,开始尝试构建自己的生产经营网络,形成自己主导的全球价值链和产业链,在全球范围整合利用资源和组织生产经营活动。这是中国参与国际分工的一种新方式。由于这种方式的出现,我国进入到了改革开放后参与国际分工的第三阶段。这是一个全新的阶段,一方面是因为除了对外贸易与外商投资两种原有的参与方式外,新增了对外直接投资方式,是三种方式并重并举;另一方面是因为提出和实施了全球价值链提升战略,前两种方式也开始了结构优化和升级,开始从价值链的中低端迈向中高端。2011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接近750亿美元,以后几年持续扩大,到2014年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已经突破1000亿美元,达到1029亿美元,加上金融类为1200亿美元左右,与引进外资基本持平(当年引进外资1196亿美元)。如果再加上企业通过第三地的投资,总额超过引进外资,实际上我国已成为资本净输出国,涉外资本流动格局发生根本性变化。截至2014年年底,我国引进外商投资累计额为15963亿美元,对外直接投资累计额为6570亿美元(约为外商投资的41%)。
(二)三个发展阶段的主要特征分析
在第一个发展阶段,中国参与的国际分工主要是部门间或产品间的,参与国际分工的主要方式是对外贸易,涉及的领域主要是流通领域,生产要素是物化在商品中实现国际流动的,直接的生产要素流动与组合比较少,引进外资和跨国公司比较少,企业走出去投资比较少,中国跨国公司也比较少。在国际分工体系中,我们是新进入者和参与者,主要是熟悉和适应。
在第二个发展阶段,中国参与的国际分工从部门间或产品间,发展到主要是零部件间、生产工序间和价值链不同环节间,参与国际分工的主要方式除了对外贸易外还增加了引进外商投资,涉及的领域从流通领域扩展到国内生产领域。政府鼓励外资进入,支持企业嵌入跨国公司的全球价值链或产业链。以国外跨国公司为主体,各种生产要素开始直接向中国流动并与中国当地的生产要素组合配置,形成新的贸易生产力,加工贸易快速扩张,支撑了贸易规模的持续增加和经济的腾飞。外商投资企业在进口中所占的比重从1993年超过40%以后一直持续到现在,2006年曾经达到高峰值59.7%;在出口中所占的比重从1996年超过40%以后也一直持续到现在,2005年曾经达到高峰值58.29%。这一阶段,多数参与国际分工的中国企业没有自主技术和自主品牌,没有自己独立构建的全球价值链,在外国跨国公司构建的全球价值链中处在低端或中低端位置,获利相对较少,主要是跟随者和嵌入者。但大批中国企业在这一阶段在本土就加入了国际分工体系,并且在生产者驱动型价值链和采购者驱动型价值链中获得了一定的发言权和管理权,得到了锻炼、学习与提高的机会。
在第三个发展阶段,中国企业参与国际分工的方式开始多元化和立体化,除了对外贸易和引进外资,增加了对外直接投资方式,涉及的领域除流通领域和国内生产领域外,还包括国外生产领域。中国企业开始在一些地区构建自己主导的全球产业链或价值链,利用产品、技术、品牌或管理的相对优势,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并吸纳当地企业或第三国企业参加。中国企业把自己的全球价值链或产业链向海外延伸,把自己构建和主导的公司内国际分工体系(包括产品间、零部件间、生产工序间和价值链不同环节间的分工)推向海外,形成属于自己的国际生产分工体系或生产经营网络。这个阶段,中国在国际分工中的角色出现三大变化:一是参与方式多样化和多层次化,二是由参与变为部分引领,三是由适应和嵌入变为自己构建。第三个阶段既有自己的特征,也包括前两个阶段特征和方式的叠加,中国的身份已经不仅仅是参与者、跟随者和仿效者,还是主导者和引领者,是五重身份并有。目前这个阶段还处在起步期,仅是部分行业的企业开始行动了,今后肯定会有更多的企业加入进来。中国的角色不再仅仅是世界市场、世界工厂或世界办公室,还将成为世界的投资者,在世界范围内布局产业,实现生产要素的直接流动与重新组合配置。这些变化在对外开放进程中无疑是历史性的事件。
(三)既要升级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也要加快构建中国企业主导的跨境产业链
价值链与产业链两者关系密切,有的时候两者通用。严格来讲,价值链研究的是同一产品不同生产环节与工序之间的关系,产业链研究的是相互关联的不同产品之间的关系,产业链涉及的范围大于价值链。跨境产业链分工是一种综合型的国际分工,也称为公司内分工或国际生产经营网络,它包含了不同产品之间和同一产品不同生产工序之间的分工。跨境产业链的发展使国际分工的产业链条延长了,使全球价值链分工获得了更快的发展。
当前,我国产业发展面临着双重任务,既要升级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主要针对第一和第二个层次参与国际分工方式),又要构建属于自己的跨境产业链(主要针对第三个层次参与国际分工方式)。我国对外开放的新常态之一就是参与国际分工的三种方式并举,对外直接投资成为一种新的发展更快的方式。我国正在推进的“全球价值链提升工程”既要包括提升企业在现有国际分工体系中地位的任务,也应包括加快建设中国企业主导和引领的跨境产业链的任务。
二、构建中国跨国公司主导的跨境产业链的作用与条件
(一)中国加快构建中国跨国公司主导的跨境产业链的意义和作用
1.借助中国跨国公司主导的跨境产业链可以实现国内外产业互联互动互促,推动国内产业转型升级,使“走出去”战略进入到提质、增效和升级的新阶段
建设中国企业主导的跨境产业链,到海外整合与延伸产业链,有助于转移化解国内富余优势产能,促进高科技与战略产业发展,加快国内产业转型升级。“走出去”的实质之一就是中国富余优势产业的对外转移,就是构建中国企业的国际分工体系,用跨境产业链连接中外产业,释放中国的产能,提升产业国际影响力。
2.有利于中国企业掌控全球价值链的高端,摆脱“低端锁定”
构建属于中国的跨境产业链,发展中国主导的国际分工体系或生产经营网络,可以整合与利用全球资源,提高国内外资源的配置效率,规避经营风险。另外,还可以克服长期处于全球价值链低端的不足和尴尬,摆脱“低端锁定”,改变产品附加值低的状况,走向价值链的高端,实现中国企业在国际分工和价值链中的地位跃升。参与他国建设的价值链,升级中国在所参与的价值链中的地位,最多只能走到中端,只有中国自己构建才能把握高端。
3.有利于推动“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
“一带一路”建设的内容包括: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跨境产业园、富余和优势产能的输出及国际合作、并购与新建投资、工程承包、重大装备“走出去”等。而建设跨境产业链可以把其中的一些内容连接起来和包括进去,可以促进和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
4.可以防止国内产业空心化和就业机会的流失
把价值链中的部分高端环节(设计、研发、广告、销售、服务等)保留在国内,把部分原材料、关键零部件的生产保留在国内,可以防止对外投资导致的国内产业空心化与就业机会流失,可以减少税收的损失。如纺织行业可以把纱锭和工厂搬迁到产棉区去,把服装设计和品牌运营等高端环节保留在国内。
5.有利于实现境外投资与对外贸易的相互促进,推动我国对外开放由简单买卖型向相互投资复合型转变
企业依据价值链或产业链进行的对外投资,主要特点是贸易创造型而非完全的替代型,投资与贸易是相互补充与促进的。这方面的案例有:中韩、中日、中美、大陆与台湾地区、美欧间的投资与贸易很多都是相互补充、相互推动的关系。贸易背后有投资,贸易分工的背后是产业分工与价值链分工,贸易与投资依靠生产经营网络连接起来。
6.可以推动中国从国际投资大国走向国际投资强国
中国已经是国际投资大国,2014年引进外资额世界第一,境外投资额世界第三,既是吸收外资大国,也是资本输出大国。但中国距离国际投资强国还有六方面差距,还需要在以下六个方面努力:缺少世界一流的跨国公司、缺少自主技术与国际知名品牌、处在国际分工和价值链的中低端(目前主要是参加外国企业构建的价值链)、缺少自主构建的跨境产业链或价值链(国际生产与经营网络)、缺少对国际投资规则制定的发言权、境外投资成功率与效益有待提高。构建跨境产业链可以一定程度上缩小这些差距。
7.有利于贯彻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帮助东道国加快工业化和基础设施现代化步伐
相对于出口商品而言,东道国更欢迎外来投资。中国企业通过投资进入东道国,可减少出口贸易导致的摩擦与纠纷,化解东道国的不满。近年来,发达国家实施再工业化计划,发展中国家推进工业化和基础设施现代化。通过构建跨境产业链可帮助东道国推进工业化进程,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当地技术进步与就业,为东道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赢得东道国欢迎,实现互利共赢。
(二)中国已经具备构建中国跨国公司主导的跨境产业链的条件
1.中国企业的实力和国际竞争力近年来有了明显提升,已经拥有一批在国际上享有信誉的企业
伴随着经济发展和国际竞争的锻炼,中国企业的实力提高了,产业(特别是制造业)的国际竞争力提升了,一批各行业的跨国公司出现了。2014年,入选世界500强的中国企业达到100家(含9家港台地区企业),占据1/5,排列前10名的企业中有3家中国企业(中国石化、中国石油和国家电网)。这些企业管理科学,经营机制先进,信誉较好,有一定的跨国经营和海外投资办厂经验,比较优势明显。此外,中国的大多数大中型企业或企业集团都已制定了国际化经营战略,这也将有力地促进和推动中国海外投资事业的发展。
2.中国具有充足的外汇储备,人均GDP已经超过国际上公认的企业主动开展对外投资的标准
最近4年我国的外汇储备都是在3万亿美元以上,到2014年年底达到3.84万亿美元,居世界第一位。充足的外汇储备,为企业开展对外投资提供了有力保障。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当年中国人均GDP已达到7575美元,超过国际上公认的一国企业主动开展对外投资的人均4750美元的标准。这说明我国企业大规模走出去,积极开展对外直接投资已是大势所趋,具备了GDP基础。2014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总规模预计在1200亿美元左右。对外直接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为构建跨境产业链提供了坚实基础。
3.中国企业在技术、设备、管理和人才等方面也具有比较优势
进行海外投资具有比较优势是完全可以的,不一定具有绝对优势,只要相对于东道国来讲具有优势就可以进行投资。中国在一些技术领域是拥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而且还具有大量的适用技术、特色技术和传统技术,技术商品的价格相对便宜,这些技术在广大发展中国家受到欢迎。同样,在高铁、核电、水火电、通信设备等成套设备方面中国也具有相对优势。另外,中国企业在管理和国际化人才方面也积累了一定的优势。
4.国家实施鼓励与扶持企业走出去的政策,制定了一系列有利于跨境产业链发展的计划
2001年,实施企业“走出去”战略;2009年,制定“鼓励装备制造业和优势产能走出去”政策;2013年,提出“一带一路”战略构想;2014年,开始组建“两行一金”(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银行、丝路基金)。另外,中国政府还提出了《中非工业化伙伴计划》等计划。这些战略和计划的实施,为中国跨国公司构建跨境产业链提供了动力和环境。
5.东道国推出了一些有利的政策、战略或计划
近年来,美国开始实施“再工业化战略”,德国提出了“工业4.0计划”,日本也提出要升级工业制造业水平。许多发展中国家都在推进工业化和基础设施现代化。为了振兴经济,各国注意营造安商和富商环境,努力扩大产业开放度,普遍欢迎外来投资。新一轮国际产业结构的调整,产业转移和产业分工体系的重构,增加了我国企业构建跨境产业链的机遇。
三、构建跨境产业链的重点行业、优先地区和主要途径
(一)跨境产业链的内容与类型
跨境产业链是指企业通过对外直接投资等方式建立起来的有多个环节组成的国际生产经营网络。它的内容包括研发体系、能源资源供应体系、零部件采购供应体系、生产体系、营销体系、中介服务体系、基础设施体系和支持保障体系等。现阶段,跨境产业链主要有以下类型:前向关联型(石油炼化厂与油田的关系)、后向关联型(钢铁厂与建材厂的关系)、全产业链型(既包括前向也包括后向,从牧场到养牛再到牛肉制品的关系)、生产者驱动型(也称总装型,如手机、飞机、汽车、成套设备等厂商建设的产业链或价值链)、采购者驱动型(批发零售厂商、贸易商与供应商的关系)等。
(二)中国企业在构建跨境产业链方面存在的问题
客观来说,近年来一部分中国跨国公司开始注意打造自己的跨境产业链或全球价值链,如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宝钢集团、华为、海尔、比亚迪、匹克公司、中国银行、中粮集团和双汇集团等企业,已经在这方面进行探索并有所进展。
但从构建跨境产业链或全球价值链角度观察,我国企业仍存在以下一些问题:一是缺少由中国跨国公司主导构建的跨境产业链或全球价值链,企业构建产业链或价值链意识差;二是已经设立的境外企业缺少国际著名品牌的引领,产品和服务的知名度与影响力不足;三是国内与国外产业上下游脱节,多数境外企业与国内母公司的核心业务和主导产业关联性不强,境外企业单打独斗,散兵游勇,未能通过对外投资实现公司核心业务和主导产业向海外的扩展与延伸;四是对外投资与国际贸易脱节,对外投资对促进公司内、产业内、产品内国际贸易的增长作用不明显。
(三)构建跨境产业链的重点行业
中国跨国公司应当在那些自身具有优势(比较优势、垄断优势、竞争优势、潜在优势)、产业链比较长、价值链环节比较多的行业构建跨境产业链。未来5~10年,这样的行业主要包括:
1.富余产能型行业
这些行业在国内已经处于产能富余和过剩状态,是长线产业,急需向境外转移。其中一些行业属于“边际产业转移型”走出去,向外转移的主要目的是寻求新的市场和新的发展空间。我国企业在这类行业具有比较优势,如钢铁、有色冶金、电子、电器、轻工、纺织服装、机械、建材、建筑、制药、汽车等。
2.优势发挥型行业
这类行业以装备制造业为代表,相对于东道国而言具有技术、设备、管理和标准等方面的比较优势,或者在全球范围也具有了垄断优势,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在国内不一定产能过剩。这类行业属于“比较或垄断优势型”行业,境外投资的主要目的是扩张企业规模,掌控市场,提升效率,构建全球网络。如高铁、核电设备、工程机械、电力设备、通信、船舶、石化、化工、光伏、基础设施建设、电子商务、民航、承包劳务等。
3.国内短缺型行业
以资源与能源产业为主,国内属于短线产业,产品供不应求,需要到国外投资布局以确保稳定供应和安全。这些行业走出去的主要目的是寻求自然资源,属于“自然资源寻求型”的对外投资。如石油、天然气、铁矿、铜矿、铝矿、有色金属矿、耕地、林地、牧场等。
4.战略资产寻求型行业
这类行业在国内处于空白、弱势或起步阶段,如高科技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升级换代的关键环节等,投资海外是为了获取相关技术、品牌、专利、设计、研发、信息、营销网络等战略性资产,培育和形成竞争优势。这类投资属于“稀缺要素寻求型”、“先导型”或“学习型”投资。涉及的行业包括:3D打印、大数据、智能工厂、数控机床、新能源、新材料、汽车设计、服装设计、建筑设计、工业设计等。
5.商业存在型行业
这类行业主要指的是服务业。由于服务是无形商品,不易运输和储存,生产与消费往往都是同时间同地点进行,所以服务的出口主要依靠设立境外机构,也就是依靠商业存在的形式提供。如银行、保险、餐饮、酒店、批发零售、专业服务、医疗、教育、房地产、快递等。
(四)构建跨境产业链的优先地区
根据不同产业链对资源与要素的不同要求,我国企业可以选择适合建设产业链的国别或地区。现阶段应优先在以下国别或地区打造我国企业主导的跨境产业链(即区域国际分工体系)。
1.东南亚地区
东南亚地区属于“一带一路”战略覆盖的地区,同我国已经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和投资协定,经济贸易联系密切,自然资源丰富,经济发展潜力巨大,与我国产业互补性强,中国产品和技术在当地受欢迎,我国企业在当地已有相当规模的投资与产业合作,已经建设了一批境外经贸合作园区。
2.中亚地区
中亚地区属于“一带一路”战略覆盖的地区,同我国已经建立了良好的外交关系和密切的经济贸易联系,当地自然资源丰富,经济处在发展和振兴之中,与我国产业互补性强。2014年,在李克强总理和哈萨克斯坦总理马西莫夫的共同努力下,“中哈产能合作”计划开始实施,项目总金额达236亿美元,涉及钢铁、有色金属、平板玻璃、炼油、水电、汽车、基础设施、公路、住房等广泛领域的产能合作。
3.非洲地区
非洲地区同我国已经建立了良好的外交关系和密切的经济贸易联系,当地自然资源丰富,经济发展水平和基础设施落后,具有巨大的经济发展潜力,中国产品和技术在当地受欢迎,产业互补性比较强。近年来我国企业对非投资逐步扩大,已在一些国家开始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另外,中国政府已经提出《中非工业化伙伴计划》和《关于非洲跨国跨区域基础设施合作行动计划》(将积极参与非洲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区域航空等基础设施三大网络的建设)。
4.中东欧地区
中东欧地区属于“一带一路”战略覆盖的地区,同我国已经建立了良好的外交关系和比较密切的经济贸易联系,经济处在发展和振兴之中,产业升级愿望强烈,是欧洲新兴市场国家集中的地区,共包括16国,与我国具有较强的经济和产业互补性,双方合作发展潜力巨大,但当地基础设施比较落后。近年来,为了强化经济与产业合作,已经举办过三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已经签署《布加勒斯特纲要》、《贝尔格莱德纲要》、《中欧合作2020战略规划》和《中国—中东欧国家中期合作规划》,计划以基础设施建设为牵引,以产能合作为抓手,以金融合作为支撑,共建产业、工业和技术园区,拓展双方产业合作新空间。
(五)构建跨境产业链的主要途径
1.通过股权对外直接投资方式构建
这是国际上公认的、主要的和通行的方式,包括并购投资与新建投资两类。借助并购或新建途径,通过合资、合作或独资等企业形式,设立境外分公司、子公司或代表处等分支机构。构建跨境产业链,境外网点的布局是关键的一步。中国跨公司开展的对外投资是构建跨境产业链的主要方式和基础,有了境外分支机构,企业就有了自己控制的生产经营网络,就可以形成自己掌控的国际或区域分工体系。
2.通过非股权对外投资方式构建
非股权投资指的是虽然没有在境外企业直接投资入股,但可通过一些手段控制或管理该境外企业。控制这些企业后,将它们纳入跨国公司的生产经营网络,使它们成为产业链上的一个环节或价值链上的一个节点。具体形式有:特许经营、技术授权、技术服务、许可转让、合同制造、管理合同、订单农业等。
3.通过货物与服务外包方式构建
通过外包方式吸收部分境外企业加入本企业的产业链或价值链中。在外包业务中,接包企业基本上受发包企业的左右,会按照发包企业的安排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实际上已经成为发包企业跨境产业链中的一部分。
前一种方式是在企业内部打造跨境产业链,后两种方式有属于内部也有属于外部打造的。按照中国的习惯说法,负责或挑头构建产业链的企业就是龙头企业,一般都是跨国公司或大中型企业,俗称领导厂商或产业领袖。这些企业有品牌和主打产品,有技术和专利,是价值链的设计与组织者,是全球生产经营网络的主要发起者、构建者、引领者和主导者。苹果、三星、IBM、波音、空客、丰田、耐克、麦当劳、沃尔玛、华为、海尔等企业就是这类企业。
四、加快构建跨境产业链的政策措施建议
(一)将相关战略规划、投资便利化措施和支持企业“走出去”的金融政策落到实处
近年来,我国政府先后制定了与跨境产业链建设相关的一些战略规划,如《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中非工业化伙伴计划》、《关于非洲跨国跨区域基础设施合作行动计划》和《建营一体化计划》等,应加强与相关国家的沟通和国内各单位之间的协调,使这些战略规划落地生根,开花结果。2015年,在对外投资领域,我国已经推广实施“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管理方式,除敏感国家(地区)和敏感行业外,一律改为备案制。这是一项重要的改革措施,减少了环节,缩短了时间,大大提高了企业境外投资的便利化水平,要确保落实到位。另外,2013年和2014年,国务院先后出台了支持企业“走出去”的金融政策,如《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和《金融支持企业“走出去”一揽子政策》,这些金融政策涉及简化审批手续、拓宽融资渠道和健全政策体系等三大方面的内容,也要保证见到实效。
(二)制定跨境产业链建设扶持政策
为了推进跨境产业链建设,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制定《中国境外投资产业指引》(从母国角度鼓励和引导企业构建跨境产业链或全球价值链)、《产能富余行业“走出去”项目目录》和《外汇储备转化为境外实业投资具体政策》等政策法规。今后,还应借助投资促进机构对“走出去”的企业进行产业链与价值链培训,提高企业对产业链和价值链的认识和把握程度,提升企业设计、治理和管控产业链与价值链的水平。
(三)协调好各方力量,避免境外恶性竞争
不论是在境外投资领域,还是在工程承包招投标或成套设备出口领域,近年来我国企业在境外经常上演恶性竞争、互拆墙脚的把戏。这种状况需要改变,应由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出面进行有效协调,维护正常经营秩序和正常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和恶性竞争。
(四)加快各类境外园区建设
境外经贸合作区、科技园区、工业园区和产能合作园区等是我国境外企业的聚集地,是企业集群式“走出去”的有效方式,也是跨境产业链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有机组成部分。应结合“一带一路”建设,在相关国家进一步布局各类园区的建设。截至目前,我国已经在世界上15个国家先后设立了境外经贸合作区,有的已经初具规模,需要认真总结建设经验,并加以推广。
(五)加快培育世界一流跨国公司和国际知名品牌
跨国公司是产业链或价值链的设计者、建设者和组织者,是产业领袖,尤其是世界一流的跨国公司,它们都拥有自己的专利、品牌、技术优势和生产经营网络。建设跨境产业链,没有世界一流的跨国公司和国际知名品牌不行。中国已经有了一大批跨国公司和品牌,但是缺少世界一流的和国际知名的。为此,要认真分析世界一流跨国公司的管理经验和国际知名品牌的成长历程,结合中国的实际加以学习借鉴,加快培育世界一流的国有或私营的中国跨国公司,培育中国自主的国际知名品牌。
(六)推动中国标准、技术与服务走出去
建设跨境产业链,仅仅有中国资本“走出去”还远远不够,还必须要有中国标准、中国技术和中国服务“走出去”。通过标准、技术和服务“走出去”,可以更好地带动中国资本、中国企业和中国装备走向世界。标准、技术和服务虽然是软性的,但软实力有的时候比硬实力还重要。要实施“走出去”标准化战略和国际专利商标战略,特别是工业生产、高铁和核电等标准领域,抢占标准制高点,打好“走出去”的技术基础。中国标准、中国技术和中国服务“走出去”,能够加快国内优势富余产业的转移和“走出去”战略的转型升级。
(七)企业要认真研究东道国的投资环境,关注东道国制定的产业发展战略或工业化规划等规定
中国企业在决定走出去开展对外投资、建设产业链或价值链的时候,一方面要了解母国有关产业转移、产业调整、产业关停、产业升级和产业促进等方面的政策法规、战略规划与扶持鼓励措施,另一方面也要熟悉东道国的投资环境,特别是有关产业发展战略或工业化规划等方面的规定。这方面的规定包括:东道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新的经济政策或计划,农业、工业、高科技等行业的发展或升级规划,各类园区或开发区建设计划,基础设施更新规划等。企业要在这些规定中寻找合作机会,加以配合与利用。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责任编辑: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