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宝玉之为“情不情”新探
2015-03-20田佳潓
田佳潓
(青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青海西宁 810000)
贾宝玉之为“情不情”新探
田佳潓
(青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青海西宁810000)
[摘要]今人对贾宝玉之为“情不情”理解有两种观点比较普遍。其一,认为贾宝玉“凡世间无知无识,彼俱有一痴情去体贴”以及将其衍生为博爱平等的观念。这种观点似以偏概全。其二,是从《红楼梦》整体及贾宝玉情感历程角度理解的“情”而“不情”的观点,认为宝玉之为“情不情”是单纯的由“情”到“不情”。细考察之,“情”与“不情”实质上是矛盾复杂的关系。
[关键词]贾宝玉;“情不情”;矛盾;《红楼梦》
“情不情”为宝玉在《警幻情榜》中的指称,甲戌本第八回脂评中,“按《警幻情讲(榜)》,宝玉系‘情不情’。凡世间无知无识,彼俱有一痴情去体贴”[1]120。脂砚斋也多次在评点中以“情不情”称呼贾宝玉①。
对“情不情”含义的理解,今人一般认为有两层意思。其一认为情为动词,是用情体贴不情的人或物;其二则认为贾宝玉是单纯地由情的境界最后到达不情的境界。
一、情于不情
第一种观点以甲戌本第八回脂评为基础,认为宝玉之为“情不情”,乃“凡世间无知无识,彼俱有一痴情去体贴”,以“情”去体贴或移情于“不情”之人或物,此“情不情”为动宾结构,“情”为动词,“不情”为名词作宾语[2]1-15。基于这一层意思的理解,论述者多举书中第十九回,宝玉于宁府看戏之空安慰书房寂寞的美人图;第三十回宝玉不管自己淋得湿透只担心龄官被雨水泡湿;第三十一回“撕扇子作千金笑”中的爱物理论;第三十五回自己烫了手先问玉钏烫哪里了,以及两婆子笑话宝玉“看见燕子就和燕子说话;河里看见了鱼,就和鱼说话;见了星星月亮,不是长吁短叹,就是嘟嘟哝哝的”[3]469;第三十九回“村姥姥是信口开河,情哥哥偏寻根究底”,宝玉一再地找祭奠那女孩儿的庙宇;第七十七回以“凡天下之物,皆是有情有理的,也和人一样,得了知己,便极有灵验的”[3]1082为例,论证宝玉之泛爱、之为情痴。
此说固然有理,却有漏洞。前人点评多随性而发,不追求理论体系的严密,以此为据就下全盘结论未免草率。宝玉之博爱与体贴虽及“世间无知无识”却也有局限和前提。男子是“浊臭逼人”自不必提,但如秦钟、北静王、蒋玉菡之流却是例外。见女儿虽清爽,却是未嫁的,未染男子之浊臭气的和不言仕途经济的,才不负“天地钟灵毓秀之德”[3]474。所以,宝玉之博爱,首先建立在自己认同的基础上,他厌恶和排斥仕途经济和封建伦理,认为仕途经济和封建伦理活动的主体——男性是浊臭的。而闺阁则与封建仕途经济隔绝,被认为是清净洁白的乐土和理想国。在此,他愿意为理想国中的众女儿低下男性的头颅去体贴、服侍。
所以,于人,宝玉以不钓名沽誉、清净洁白的女儿为首,未嫁从而未沾染男子之浊气,远离仕途经济与封建道德伦理。而男子,也并不全是厌恶,如秦钟之“形容标致”、“腼腆温柔”[3]129-133,北静王之“面如美玉、目似明星”,“才貌双全、风流潇洒”[3]190-192,蒋玉菡之“妩媚温柔”[3]386,三人精致温柔不在女子之下,都有些女气,可见宝玉于人的喜爱其标准就是清净洁白的女儿,对这些男子的喜爱不过是爱屋及乌罢了。想来,大观园中的粗使丫头傻大姐,“体肥面阔,两只大脚”,“心性愚顽,一无知识”[3]1011,不懂沽名钓誉,非不清净洁白却未必能入得宝玉体贴温柔之法眼。对此,又怎能说宝玉是平等博爱的呢?他虽爱女成癖,异于常人,但在面对大观园中众多女子时还是有类乎常人的审美偏好,对外在的美会格外地留心和关注。而群芳之中独黛玉能得宝玉“沥血滴髓之至情至神”[1]403,缘于二人在精神上超世俗的契合。
于物,宝玉自是不愁吃穿的贵公子,虽说移情于“世间无知无识”之物,但还是有着审美偏好。这种审美偏向于古代文人士子的雅好,琴棋书画、文房四宝以及激发诗性的美好的自然万物,并不是对所有世间之物皆去体贴的。言“凡世间无知无识”不过夸其为情痴之词而已,以事实而论并非如此。所以今人一些文论以现代意识给宝玉贴上平等与博爱的标签并不合适。
二、由情而不情
第二种观点一般以《红楼梦》整体所传达的色空观及宝玉情感状态变化为根据,认为“情不情”是由“情”而“不情”,是并列结构[2]1-15。今人同意此种观点者,偏重于论述宝玉如何“情”,又如何“不情”,认为宝玉的情感状态是单纯地由“情”变为“不情”的,对宝玉“情”与“不情”复杂矛盾的心理多有忽略。
此种观点一般所举脂评例为:“有客题《红楼梦》一律……:自执金矛又执戈,自相戕戮又张罗。茜纱公子情无限……情机转得情天破,情不情兮奈我何”[1]252;“然宝玉有情极之毒,亦世人莫忍为者……宝玉看(有)此世人莫忍为之毒,故后文方能(有)‘悬崖撒手’一回。若他人得宝钗之妻、麝月之婢,岂能弃而(为)僧哉?玉一生偏僻处”[1]260;“而宝玉千屈万折,因情忘其尊卑,忘其性情。爱河之深无底,何可泛滥一溺其中,非死不止。且泛爱者不专,新旧叠增,岂能今了?其多情之心,不能不流于无情之地”[4]。
《红楼梦》大旨谈情,因情而起,起自情根(青埂峰),情灭而终,终于情根(青埂峰)。而此情系者何人?真石头,贾宝玉也。此中幻灭,可为“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十六字总括。空空道人因阅这一遭际故事得此真见,却从此“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3]6。可见情之于《红楼梦》之重要,是由情而为文;之于笔下首要人物贾宝玉之重要,是为半生辛苦与转折。由情而不情,是《红楼梦》整体的叙事脉络,是贾宝玉半生情案的总结。
从《红楼梦》整体的叙事结构层面而言,宝玉的确是由泛情之境地到最终的出家——世俗意义上的“不情”的境地。但是情与不情的矛盾也必然会体现在贾宝玉身上,情与不情在宝玉处并不是完全割裂开的。
三、“情”中有“不情”,“不情”中有“情”
(一)忘却自我的双重逃避之路
宝玉希图在大观园中逃避封建社会对作为主体的男性所规定的仕途经济之路,企图在与众女儿的情中忘却自我。虽逃脱了外界对于男性的期望与规定,他自身作为男性的主体身份却不可能逃脱,与众女儿在本质上有着区别。所以,在逃脱了外界对于男性的限定之后,宝玉再次选择了对自我主体的逃脱——自我的消解和对主体终极问题的关注。而这两次对自我主体逃脱的企图,都是在“情”的斑斓体验中体现出来的。
1.于众女儿之中忘却自我
宝玉之情,“天分中生成一段痴情”,称之为“意淫”[3]87。世人多看到宝玉“因情忘其尊卑,忘其性情”,所以“惯能做小服低,赔声下气,性情体贴”[3]133,故“每每甘心为诸丫鬟充役”[3]473,认其为闺阁之良友而为当时封建社会男子之异类。宝玉作为封建时代的男性,于情中驻留,寄身于闺阁之中,厌恶并逃离了社会规定男性应该走的符合封建伦理的仕途经济之路,是一种异于当时封建社会男子主流道路的个人化选择,是对自己所厌恶的仕途经济的逃避,选择他所钟情的和认为是理想的世界——大观园中众多女儿存在的清净洁白的世界。
宝玉用情之极致,不论对众女儿的泛爱,对林黛玉的“沥血滴髓之至情至神”,都超越了世俗意义上的男女之爱,更与黛玉达成精神契合之境地。但是宝玉是通过爱女儿和对众女儿“忘我的给予,在给予中忘我。”[5]宝玉作为男性,逃避了外界社会所规定的道路和责任,也就逃避了社会能给予的对男性自我身份确立的途径。他从所厌恶的社会中逃脱,安身立命于女性为主体的大观园中,希求在与众女儿的情中忘我。
宝玉之情,本就是矛盾复杂的,并非只求一往而深之至情。一方面宝玉妄图融己于情中,与情为一而无我以忘却男性为主体的社会身份;另一方面,他身处于自己对群芳的关爱和群芳对自己的爱中,情愈深重,加深的是主体对情的体验,带来的是情与情之间的矛盾与烦恼,于爱中希求忘我终不可能达到。另外,忘我本身就是一种对自我主体体验的消解,而主观性一厢情愿地忘我并不能真正做到与客观对象为一,只能是越想做到为一而越凸显二者不可逾越的鸿沟。所以以情达到忘我,最终的结果只能是对情的消解。
2.自我主体的逃避
宝玉希求安身立命于理想的女子世界中,但从他嘴里常冒出来的不是期望能永远存留于自己认定的理想国之中,而是自我的毁灭。如,“等我化成一股轻烟,风一吹便散了的时候,你们也管不得我,我也顾不得你们了”[3]262;“在能够你们哭我的眼泪流成大河,把我的尸首漂起来……随风化了”[3]480;“我只愿这会子立刻我死了……化成一股灰——灰还有形迹,不如再化一股烟……须得一阵大风吹的四面八方都登时散了”[3]785。
贾宝玉虽在他自认为的理想国中逍遥自在,与群芳其乐融融,说到底还是以一个他所厌恶的男性身份寄身于闺阁之中的。无论怎样逃避,永远无法逃脱的就是他自己作为男性的身份,他与她们永远无法一致,论其本质终是一个局外人。作为寄身于大观园的男性,他终将不可逃脱以男性为主体的社会所规定的责任。这个不可跨越的鸿沟造成的是贾宝玉自身主体的失落,他必将关注和悲哀的是自身主体安放的终极问题,而这个问题使他面对自我时带来的只有失落与痛苦。面对此种无可逃避的尴尬,能达到解脱的只有忘我——“绝圣弃智”,他转而去参《庄子》与禅宗,希求从中得到解脱。
忘我,暗示着我之不存,自我的消亡,主体体验的消失,也就无痛苦烦恼,忘却自身的尴尬处境。而宝玉参《庄子》与禅宗只是一时之慰藉,是对自我无可解脱的矛盾的短暂逃脱。这种逃脱可以说是宝玉在对男性主体封建伦理的逃避——安身于大观园之后的再次逃脱,他逃避了外界的男性为主体的经济仕途,不参与、不见而为净,他参禅做偈,妄图在主观上消解自我,是面对自己作为男性不可逃脱之矛盾的消极解脱。但他无法真正从精神上全面达到独与天地往来的精神境地,他只是站在门槛上一窥好处,拿来自我消解,短暂忘却。忘却与慰藉是短暂的,他虽流连于女儿群中,但依旧逃脱不了感情与自己的身份所带来的苦恼,而女儿也并非与仕途经济隔绝,他无法在现实中做到真正解脱,只能将希望寄托于将来,将来那一切都烟消云散之时,自我也就无知无识,才是真正解脱之时。所以他才心心念念于一般人根本不会想到的自我的终极问题。
可以说宝玉一方面以情忘我,在斑斓的情感体验中由泛而专;另一方面,他在情中困惑和逃避的仍是自己,感情的最终投射仍是源于矛盾的自身,所以不论是参禅论道、自己化灰化烟,还是自己感情投射的对象不在了,自己就不再有情感体验的混账话②,这诸多种种都是其情之矛盾复杂的体现。所以宝玉之情,对感情施与对象是极体贴温柔,超越皮肤烂淫[6],用情似痴,与一般男子决然不同;而对自身而言,此情却只是为了逃避自身和消解自身存在之矛盾,是一种建立在消极之上的积极,用情越深,愈加融己于情,于己反而是越消极绝望的消解。与所谓“自执金矛又执戈,自相戕戮又张罗”般的矛盾大抵不差。
(二)不情而非无情
宝玉之“不情”并非无情,他的“情”或“不情”都是围绕着“情”展开的,非此,何以谓“情痴”?他的不情缘于群芳的离散、理想国的破灭和投射感情以忘我的对象不再,“情”无可投放处,没有了用情的对象,自我与用情希求的逃离最终以失败告终,他期以用情来保护“清净洁白”的众女儿到头来仍逃不过无情命运与俗世的践踏。他的“情”既不能解脱自我更不能解救他人,他的选择不是如他所厌恶的那些世间无情的男子一样走上仕途经济的道路,而是遁入空门,如此选择,岂非情之体现?再者,宝玉有宝钗之妻、麝月之婢却弃而为僧,称其有“情极之毒”。弃钗、麝,只表明钗、麝二人非其用情之对象,其“情”只留与黛玉,留与清净洁白与仕途经济隔绝的女儿,故虽弃而为僧却是有情之体现。
宝玉之“不情”,不是对“情”否定的无情。黛玉于情榜中称为“情情”,是言其一生所为都源于情,其感情所起、痛苦烦恼以及生命的陨落都在情字之内,因情而起,情灭而终,为情所困,是此书中真正无我之人。而宝玉虽起自情根,但因有自我之矛盾,消解与逃脱的企图在一定程度上跳脱了情的局限,在情的忘我的希冀之下仍是保留着自我的,并不是至情以致无我。所以,宝玉虽看似泛情,却最终专情;看似情灭,却最终仍保留着情。所以从主体角度讲,宝玉之不情,是保留有情之上的不情,是因自我对情的消解,也是因不复有用情对象之后对自己真情的保留,
所以,“情不情”并非单纯地是贾宝玉一心极致用情,直至群芳离散之后,才心灰意冷勘破红尘出家从而不情。他的“情”与“不情”是交织在一起的,在情的高峰体验中依然留有不情的阴影,于不情的空境中暗含的正是有情,只是此情与空幻之色相再无关联罢了。
注释:
①余阅此书亦爱其文字而,实亦不能评出此二人终是何等人物,后观情榜,评曰:“宝玉情不情,黛玉情情。此二评自在痴评之上,亦属囫囵不解,妙甚!”(《红楼梦脂评辑校》,225页) ;不知“好”字是如何讲。答曰:在“何等行为”四字上看,便知。玉兄每“情不情”,况有情者乎? (同上,300页) ;撕扇子是以不知情之物,供姣[娇]嗔不知情时之人一笑,所谓“情不情”(同上,353页) ;等等。
②林黛玉道:“我死了呢?”宝玉道:“你死了,我做和尚!”(《红楼梦》,407页) ;林黛玉笑道:“你死了,……我先就哭死了。”宝玉笑道:“你死了,我做和尚去。”(《红楼梦》,420页)。
[参考文献]
[1]郑红枫,郑庆山.红楼梦脂评辑校[M].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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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朱一玄.红楼梦资料汇编[G].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85:430.
[5]陈维昭.红楼梦精读[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123.
[6]陈万益.说贾宝玉的“意淫”和“情不情”——脂评探微之一[J].中外文学月刊,1984(9) :10-44.
[责任编辑张亚君]
作者简介:田佳潓(1989-),女,甘肃兰州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文学理论。
收稿日期:2015-01-28
[中图分类号]I207.4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4630(2015)02-002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