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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满洲国农村合作运动的发展历程及研究评析(1931-1945)

2015-03-20

古今农业 2015年2期
关键词:伪满洲国农事兴农

高 强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北京 100810)

伪满洲国农村合作运动的发展历程及研究评析(1931-1945)

高 强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北京 100810)

伪满洲国时期,在日本殖民势力的直接干预下,伪满政府在中国东北地区组织开展了一场“自上而下”的合作运动。同时期,一批日本左翼知识分子也开始“自下而上”地组织农民,成立合作经济组织。伪满洲国合作运动经历了金融合作社、农事合作社和兴农合作社三个发展阶段。本文在对不同研究视角下的合作运动进行述评的基础上,对合作运动的发展进程进行考察,并指出应对伪满洲国合作运动的历史定位及价值进行深入思考。

伪满洲国;合作运动;农村合作化;农村经济史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在日本帝国主义的全面干预下,近代东北走上了殖民地农业经济发展道路。为了掠夺农业资源,实现经济统制,在日本殖民者支持下,伪满政权开始自上而下地组建合作经济组织。同时,一批以佐藤大四郎为首的日本左翼知识分子也开始在浜江省组织农民,开展自下而上的合作经济运动,并被称为“北满合作型”合作运动。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多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伪满洲国农村合作运动经历了一个独特的发展历程。当前,中国正在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因此,系统地研究伪满洲国农村合作运动的发展历史,不仅对于研究东北地区的社会发展史及经济史具有深远的影响,而且对于当前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推动东北农业经济繁荣,也将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本文内容安排如下:第一部分对伪满洲国农村合作运动的背景进行分析;第二部分对不同研究视角下的农村合作运动进行考察;第三部分以时间为主线,对农村合作运动的发展历程进行分析;第四部分主要进行农村合作运动的影响评价及研究评析,并对伪满洲国农村合作运动的历史定位进行重新思考。

一、伪满洲国农村合作运动的历史背景

(一)农村合作运动开展的时代背景

20世纪30、40年代,中央政权衰落、外国势力入侵、社会动荡加剧,乡村社会出现普遍性危机。在此背景下,各界人士对合作社“复兴农村”的作用达成了高度一致。无论是在国统区、解放区,还是伪满洲地区,各地农村都掀起了一场颇有声势的农村合作运动。

东北沦陷后,伪满洲国农业生产受到极大破坏,农村社会潜伏着巨大的危机。主要表现为,农民负债严重、生产生活不能保证,农业生产面积及产量大量减少、农业生产力急剧下降,农村社会凋敝、地方秩序紊乱等。为了应对危机,获取更多的农产品,弥合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日伪政权不得不实施一些临时救济、农产品增产和农产品流通等政策。这些政策的贯彻落实,迫切需要建立一套组织体系,将农民吸纳进来。同时,为实现统制经济,加强对农业生产及农产品流通的控制,也需要组建政府主导的合作经济组织,以满足战时经济需要。

(二)伪满殖民统治对农村合作运动影响

伪满洲国农村合作运动是在日本殖民势力的直接干预下开展起来的,深受殖民政策及战争形势的影响。因此,对伪满洲国农村合作运动的分析,必须置于伪满殖民统治的背景之下,才有可能获得深刻的理解。

从制度供给方面来说,明治维新以后,日本从西欧引进了合作经济制度,对于农业生产和农村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为了加强殖民地统治,日本先后在朝鲜和台湾实施了合作经济制度,为在伪满洲国移植合作社政策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以橘朴为首的日本左翼知识分子以及满铁经济调查会,对中国近代农村经济社会所做的一系列调查,以及在此基础之上提出的《乡村协同组合政策》等报告,构成了日本在中国伪满洲国组建合作经济组织的经验基础

从发展历程上看,伪满殖民统治者主导着农村合作运动的发展路径,经过不断的政策调整,使合作组织逐渐沦为统制工具。为了满足殖民统治和掠夺资源的需要,在借鉴朝鲜和日本国内合作社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日伪政权开始在东北农村兴办合作社。同时,一批日本左翼知识分子,在合作思想的影响下,也开始在民间推行自下而上的农村合作运动。在农村合作运动初期,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在恢复农业生产、缓和社会矛盾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随着战争的深入和农村合作运动的发展,各类合作组织之间由于业务重叠,经常发生矛盾。尤其是在浜江省绥化县,由日本左翼知识分子推行的民间性合作经济组织与日伪政权兴办的合作经济组织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激烈,甚至在部分地区危及了殖民政策的执行。1940年,受日本整体战时国策的影响,殖民政府对各类合作经济组织进行了改组与调整,成立了兴农合作社,并将其演化为日伪政权的“统制工具”。同时,佐藤大四郎等日本左翼知识分子也从“日本军部阶段意义上的朋友”,变为“赤军分子”而被捕入狱,引发了“合作社事件”。可见,农村合作运动的发展历程既是日伪政权对东北农业统制的历史,也是殖民势力、地方权贵、知识分子与农民之间的斗争史。

二、不同研究视角下的农村合作运动

在近代东北农业经济史研究中,不少学者对殖民地农业经济形态进行了较为详尽的分析,但是对这一时期的农村合作运动关注不足。他们往往在研究中仅将金融合作社、农事合作社、兴农合作社等组织视为日伪政权进行农产品统制与掠夺的工具,而没有对合作社的经济、社会功能及客观效果进行分析。台湾学者赖建诚是为数不多地对伪满洲国农村合作运动开展系统研究的学者。他在对近代东北农村经济分析基础上,对金融合作社、农事合作社、兴农合作社三种组织形态分别进行了详细考察,还就消费合作系统和金融合作系统进行了讨论。[1]在史料收集方面,日本学者船桥治主编的《兴农合作社关系资料》,完整收录了《农事合作社报》(20期)、《北满合作》(4期)、《兴农》(53期)、《奉天农事合作月刊》(26期)等报刊杂志发表的文章,另外收录了《兴农合作社职员录》、《兴农合作社地图》、《农事合作社关系资料》、《奉天农事合作社志》以及《兴农合作社统计年报》等资料,是较好地反映伪满洲国农村合作运动全貌的重要史料。

由于金融合作社成立时间最早,许多研究从金融发展的角度,对金融合作社以及农事合作社的金融业务进行了考察。日本研究者柴田善雅就以合作社为中心,对伪满洲国的金融制度进行了详细考察。在他的研究中,金融合作社与农事合作社被认定为农民金融机构,而满洲中央银行、兴农金库则被视为官办金融组织。[2]与其他合作组织形态相比,金融合作社的数据最为详尽。例如,伪满政府每年公布的《金融合作社事业统计》和《金融合作社年报》,都对金融合作社的发展状况进行了详细记录。金融合作社联合社于1939年编写的《金融合作社七年史》,对早期金融合作社的发展进行了回顾。满洲中央银行于1942年编写的《满洲中央银行十年史》,也对包括金融合作社在内的金融机构发展情况进行了阶段性整理。另外,满洲开发四十年史刊行会编写的《满洲开发四十年史》以及东北物资调节委员会研究组编写的《东北经济小丛书两种》,也记录了大量有关金融合作社业务开展的数据。

从现有的研究来看,单独对农事合作社进行研究的成果较少,而关于兴农合作社的研究成果则比较丰富。国内学者主要立足于反殖民主义的立场,对兴农合作社的功能与影响进行了分析。刘万山在《伪满“兴农合作社”简史》一文中重点对兴农合作社组织结构、功能及影响进行了分析,指出“兴农合作社是日本帝国主义掠夺我国东北农产资源,盘剥广大农民的经济侵略的金融机构”,并认为其主要罪恶在于“在日伪血腥统治的东北,兴农合作社的魔爪伸向贫乡僻壤,向广大贫苦农民敲骨吸髓,索取民脂民膏,罪恶累累。”[3]而有的日本学者则从农业现代化与农业技术推广的视角出发,倾向于关注兴农合作社的积极因素。例如,坂本进一郎认为,兴农合作社是农民与地主控制的粮栈相对抗的农民组织,对于促进伪满洲国农业现代化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4]

在伪满洲国农村合作运动研究过程中,普遍存在着重视经济与政治影响,轻视社会与文化影响的倾向,尤其是对殖民势力、地方乡绅、知识分子与农民之间互动缺乏关注。祝力新在对《满洲评论》的相关研究中,尽管指出了以佐藤大四郎为主的左翼知识分子,在中国东北地区开展了社会主义式的合作社运动[5],但是对“合作社事件”缺乏详细的分析,而这一主题却受到了许多日本学者的关注①相关研究可以参见:福井紳一:┍満洲国┙に於ける合作社事件—佐藤大四郎の思想·行動と尾崎秀実(特集┍満州国┙文化の性格,植民地文化研究(7), 2008年,89-100;小林英夫、福井紳一:『論戦┍満洲国┙·満鉄調査部事件:学問的論争の深まりを期して』,彩流社,2011年;田中武夫:橘樸と佐藤大四郎/合作社事件―佐藤大四郎の生涯.東京:龍渓書舎,1975年。。日本学者福井绅一则对佐藤大四郎的贫农主义、人道主义和马克思主义思想进行了详细考察,并以《绥化县农村协同组合方针大纲》为载体,对其合作社思想进行了分析。[6]而国内学者的研究成果中对这一内容很少涉及,更缺乏对橘朴、佐藤大四郎等左翼运动知识分子的合作思想进行研究。

三、伪满洲国农村合作运动的发展历程

从1905年日本取得南满开始,至1945年日本战败,农村合作运动可分为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酝酿期,从1932年满洲国成立到1934年构思成立“公正的庶民金融机关”为止;第二个阶段是从1934年《金融合作社法》颁布到1937年6月《农事合作社法》成立的时期,该阶段也被称为“金融合作社时期”;第三个阶段是从农事合作社的成立到1940年4月《兴农合作社法》颁布为止;第四个阶段是从1940年4月兴农合作社成立到日本战败结束为止。

(一)合作社制度酝酿时期(1905-1934年)

伪满洲地区由于是长期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状态,广大的农民承受着巨额地租和各种苛捐杂税的沉重负担,遭受来自“地主—商人—高利贷”三位一体的多重压榨,农民生活极端贫困,农业与农村处于崩溃的边缘。

要稳定农村社会,振兴农村经济,首先要以农村金融为突破口,使农民从多重压榨体系中解脱出来,获得农业生产的能力。鉴于此,日伪政权计划通过设立农村金融机构,向农民低利放贷,使农民从传统的高利贷融资制度中解脱出来。因此,伪满政权开始模仿朝鲜的金融组合,在东北实行农村合作金融制度。国内学者对伪满政权成立金融合作社的目的,给出了不同的看法。他们认为金融合作社是日本金融资本在东北农村地区侵入和膨胀的结果,是伪满殖民者进行高利贷活动的重要机构。在日本帝国主义者的政治、经济和暴力的支持之下,金融合作社逐渐增多起来,它的业务也越发扩大了。[7][8]

1932年8月,奉天省厅长会议就引进日本合作制度达成一致意见,并决定试办金融合作社。1933年3月和5月,分别在沈阳县和复县设立两个试验性的金融合作社。1933年底,金融合作社数量达到11家,其中奉天省8家,吉林省2家,黑龙江省1家。[2]随着试点合作社的不断增加,伪满洲国政府的政策目标也更加明确。当时,政府提出的口号是:“增加农民福利”、“改善信用制度”、“促进经济平稳发展”、“取缔不合理的金融机构”等内容。在组织机构建设上,伪满政府确定了“中央政府”拥有指导权、“地方政府”拥有管辖权的行政指导思想,并在各“省政府”设置“金融合作社总处”。1934年8月,“财政部”内设置了“金融合作社联合总处”,负责对全满洲国金融合作社的监管。[1](p.211)至此,从机构建设上,为伪满洲国推行金融合作制度奠定了组织基础。可见,金融合作社是在国家体制内孕育、发展的一种半官方的金融机构,受到“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双重领导。

1934年9月,《金融合作社法》正式公布,标志着金融合作社由试点阶段进入规范发展阶段。该法规定,金融合作社是“以社员经济之发达为其金融目标的社团法人”,尊重“相互扶助的精神”,政府“极力避免无用之干涉”[9](p.14)。从金融合作社组织机构来看,金融合作社设社长一名、理事一名、监事两名、评议员五名,必要时可设副理事一名。合作社的理事必须由日本人担任,以加强与主管机构间的“日系关系”。合作社社长、监事和评议员可以由中国人担任,一般多为当地知名人士。可以看出,金融合作社的这种政治权力的色彩,体现出了浓厚的官僚政治性格。[9](p.15)

金融合作社的主要业务有,吸收存款(包括社员、非社员或其他组织)、发放贷款、作为其他金融机构的业务代理等内容。合作社贷款的发放方式以信用担保为基本原则,依据抵押品的价值确定贷款额度。对于没有抵押品的农民,只能依靠“农户联保”的方式,由五人至十人相互联保,以确保贷款的回收率。从金融合作社实际开展的业务来看,放款业务几乎全是“担保”型放款,且绝大多数为短期贷款。1935年初,合作社贷款的基本情况为,无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为200元,而有担保贷款额度为500元。贷款月利率范围是1.3%-1.8%,平均年利率为15%,利息每年可分四次付清。从1935年发放的贷款情况来,有99.6%属于担保贷款,而无担保贷款的比例仅为0.4%,平均每项贷款额为157元,每个社员平均贷了114元。截止1937年12月底,放款总额为30122692元,其中短期担保放款占72.1%,保证放款占27.9%。[10]可见,这种贷款发放机制使得社会资源贫乏的农民天然地被排除在合作社服务对象之外。

从金融合作社贷款用途上看,1935-1939年合作社发放贷款用于农业生产的比例一直稳定在95%左右。而农户间贷款用途主要用于生活性支出,并且偿还旧债的比例高达24%。[11]这说明,合作社贷款发放具有明显的政策导向作用,对于稳定农业生产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金融合作社名义上是向农民贷款的组织,实际上主要是针对地主、富农以及中小农户实行低息贷款,是一种以支付一部分日工工钱、通过卖农产品就可以偿还的极短期金融。[8](p.254)根据规定,金融合作社放款的对象必须为农村中有担保能力的人,而贫农和雇农很难得到他人的保证,因此地主、富农、中农往往成为各地的贷款主体。金融合作社的平均年利率为15%,远远低于民间融资30%左右的年利率。这为信用度较高的地主和富农提供了投机机会。合作社逐渐发展成地主和富农阶层的融资,并赚取套利的新工具。另外,从农民参与合作社的角度来看,社员占区域内农户的比重极低。这说明了金融合作社并没有真正成为农民之间“互助合作”的有效载体。

(三)农事合作社时期(1937-1940年)

1937年“七七事变”爆发后,为适应战争需要,日伪政权加紧调整农业政策,计划进一步推行统制经济,将合作制度由金融领域扩展到农业生产、流通等领域。根据《农事合作社设立与补助相关规定》,农事合作社成立的目的在于,“依据国家计划从事农业之开发,以图政府统制下农业者福利之增进及生产品配给之畅顺;并于一般行政机构保持紧密联系,使地方发达,逐渐将农产者组织化,乃设立农事合作社。”[12](p.507)

从农事合作社组织机构来看,一般来说以县为单位,实行合作社管理人员与地方政府行政人员相结合的原则。农事合作社由全满洲中央机构统一负责,各省设合作社联合会,而在各县、旗、市设立基层合作社。合作社的执行人员主要由官方选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董事若干名(其中一名为专务董事,一名为参与董事)、监事若干名。合作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一般由县长、副县长兼任。[12](pp.507~508)截止1939年,伪满州国已有农事合作社153家。[13](p.557)

农事合作社的主要业务除包括购买、运销、加工、保管、土壤改良与技术指导、设施提供等农业各环节的服务之外,还包括信用合作业务。农事合作社成立之后,在业务开展方面,不免与县农会、金融合作社等其他合作组织产生冲突。根据相关规定,“县农会于县合作社设立时解散之。棉花、烟草及其他既存合作组织,逐渐改组统合于县合作社机构之内。金融合作社与农事合作社之金融机能关系,应予适当之调整。”[12](p.511)然而,由于金融合作社与农事合作社具有服务对象和业务相似,都是以农村农民为主要服务对象,以信用合作为核心业务,致使两者之间的矛盾和摩擦不断升级。

农事合作社的本质是为适应统制经济需要,控制东北农业生产及农产品流通分配的机构。同时,在社会生活中,农事合作社还肩负一定的宣传和控制农民思想的功能。例如,1939年以后,伪满洲国核心宣传机关“弘报处”的职能得到强化,要求其在监督舆论、收集情报的同时,“要与政府有表里一体关系的协和会各级本部及农事合作社取得密切的联系,致力于了解人心的动向,把握民心”[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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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兴农合作社时期(1940-1945年)

随着战争形势的发展,为加强对东北农村经济的全面控制,日伪政权在1939年9月颁布了《金融、农事两合作社统合要纲》,以“农民普遍网络化”为指导思想,决定将农事合作社与金融合作社合并。在合并过程中,金融合作社占据了绝对优势,并造成了金融合作社吞并农事合作社的事实。[15]1940年1月和3月,伪满政府分别推出《兴农合作社设立纲要》和《兴农合作社法》,标志着农村合作运动正式进入兴农合作社阶段。

为配合兴农合作社的创建,日伪政权对中央机构进行了调整,将原“产业部”改为“兴农部”,下设农产、农政两个司和一个特产局。从4月10日开始,日伪政权开始依据行政等级,在各省建立四级组织体系,分别以农户为会员,在村或屯基础之上的“兴农会”;以“兴农会”为会员,在县旗设兴农合作社;兴农合作社组成省级“兴农合作社联合会”;以省级“联合会”为会员,组成中央级“兴农合作社中央会”。兴农会的“社长、理事长、理事和监事由政府任免,但社长及监事由县旗和协和会推荐”。为使合作社同县旗及协和会县旗本部经常保持必要的联系,参与审议重要事项,伪县旗及协和会县旗本部“在合作社中设参与”,“参与由县旗长、副县长、旗参事官和协和会县旗本部事务长充任”。[16]

在行政的全面干预下,兴农合作社发展迅速。1940年4月10日,设立兴农合作社中央会,随后在各省设18处兴农合作社联合会和186处县旗兴农合作社,并在各街村组设办事处和兴农会。截止1940年末,发展兴农会员1800158名,兴农会个数为6782个。兴农会占村(屯)的比重为11.0%。而到了1941年末,基层组织取得快速发展,已有20085个兴农会,比1940年增长了将近两倍,而兴农会员数发展到2349306名,增长了30.5%。[13](p.482)

兴农合作社继承了金融合作社和农事合作社的主要业务,一方面农民所需的生产性资金、生产资料以及某些生活必需品都经过兴农合作社网络统一运输、分配;另一方面,合作社还充当政府统制性政策的执行者,成为农产品收购的统制机构。1940年8月伪满洲国制定了《农产品交易场法》,规定自9月1日起委托兴农合作社经营交易市场,承担起农产品收购的统制任务。兴农合作社成为唯一一个农产品的收购、储藏、运输的合法交易场所。[17]

关于设立兴农合作社的目的,尽管在《兴农合作社法》中提到,“兴农合作社是以农家互助的精神为基础,图农事之改良发达,增进农家之福利,以发展国家经济目的之社团。”然而,与其他类型的合作社相比,兴农合作社的统制工具色彩更为明显。在兴农合作社发展后期,只要是属于行政区内的农民就自动具备社员资格,而无需“社员出资”。由此可见,兴农合作社已经完全背离了合作社的根本原则,是在行政力量的推动下成立起来的,为日本进行经济统制的基层工具。为了搜刮农民的粮食,确保完成出荷量,日伪政权不惜动用武力,形成“总力集结体制”,在伪满中央和各省、县设立粮谷出荷督励本部,本部下设督励班,以协和会、兴农合作社为指导,形成由地方行政机构、协和会、兴农合作社三位一体的强制出荷阵容。[18]

(五)“浜江模式”的农村合作运动(1937-1941年)

在伪满政权主导下的农村合作运动发展过程中,一些日本左翼知识分子也在浜江省组织开展一种“贫农中心主义”的农村合作运动。由于这种自下而上的农村合作运动在指导思想、入社条件、管理体制及业务开展等方面均与“主流”农村合作运动格格不入,被称为“浜江模式”。

1935年11月,在浜江省青岗县,农民自发成立了粮谷交易市场和粮谷共同仓库,从事粮食的销售、购买与保管业务,以对抗粮栈资本的中间榨取。这些粮谷交易市场和粮谷共同仓库为后来浜江省农村合作运动的开展奠定了基础。1936年,在橘朴的新重农主义的影响下,佐藤大四郎先后数次赴浜江省开展农村调研,为成立农事合作社作准备。1937年1月,他正式辞去《满洲评论》主编一职,赴浜江省绥化县组织开展农村合作运动。1月下旬,“绥化县农村协同组合筹备处”的设立,标志着农村合作运动正式开始。5月“绥化县农村协同组合筹备处”改组为“绥化县农村协同组合联合会”,为农村合作运动奠定了组织基础。与此同时,佐藤大四郎于4-6月撰写并完成《绥化县农村协同组合方针大纲》,确立了农业农村合作运动指导方针。伪满洲国产业部决定实施农事合作社政策之后,9月13日,绥化县农村协同组合联合会解散,同时成立绥化县农事合作社。[9](18,38-42)

1940年,满洲国进入兴农合作社发展阶段,绥化县农事合作社也改组为绥化县兴农合作社,同时成立浜江省兴农合作社联合会。改组之后,绥化县农事合作社唯一的资金来源“农产品交易手续费”被废止,同时浜江省省兴农合作社联合会也失去领导职能,演变为伪满洲国兴农中央会的下属及业务代理机构,失去了管理自主权。为了对抗兴农中央会的行政统制,4月在佐藤大四郎的带领下,浜江省合作社的30名代表开始与兴农合作社理事长小平权一进行谈判,随后又开展了游行示威活动。1940年11月,伴随着《北满合作》的查封,浜江省省兴农合作社失去了舆论阵地。1941年11月4日,合作社事件爆发。关东军宪兵堆司令部将以佐藤大四郎为首的55名合作社活动家逮捕,“浜江模式”也宣告正式破产。[9](p.60)

“浜江模式”的农业合作社特征在于,从指导思想上看,以“贫农中心主义”为指导思想,倡导“行政与经济二元论”的农民自治型合作运动道路;从入社条件上看,实行“小区域主义”,降低农民入社门槛,以1元为入社起始条件;从管理体制上看,以屯为单位设立农事实行组合,由农民担任组合长,并由各组合长组成总代会;从开展业务上看,生产上倡导“耕者有其田”,组建合作农场以增加产出,金融上实行低利率,直接向农民发放贷款。[6](31-35)

四、农村合作运动发展评价、研究评析及思考

(一)伪满农村合作运动的发展评价

关于伪满洲国农村合作运动,可以从经济、政治、社会及科学技术四个方面来对合作运动进行评价。

从经济方面来看,合作社被认为殖民政权对东北农业资源掠夺,对农村进行控制的经济工具。虽然在合作社发展过程中,也曾通过发放春耕贷款等措施,支持了农业生产,但是整体而言“这套合作制度在整个东北的经济体制中,只是全盘统制经济中的小环节。目前的文献也没有看到农民或一般民众,对合作社的经济效果做有利的证词”[1](p.211)。

从政治方面来看,合作社在整个发展过程中,始终通过人员任职、业务承担、财务依赖等,与行政机构保持紧密的关系。尤其是在兴农合作社发展阶段,农民无需出资而可以自动加入合作社,背离了合作社基本原则,使其流于形式化。以佐藤大四郎主导的“浜江模式”合作运动,秉承“行经二元论”的思想,倡导行政与经济分开,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总体而言,“‘兴农合作社'不仅是个金融经济掠夺机构,而且是日伪反动政权在农村的强有力地政治统治机关。日伪政权在农村推行的一切反动政策和所进行的罪恶活动,伪‘兴农合作社'都积极参与其活动。”[3](p.334)

从社会方面来看,农村合作运动初期,为了稳定农村社会,恢复生产,日伪政权曾想通过设立农民合作组织,以实现对地主、商人等封建势力的压制打击。然而,伪满洲国并没有彻底废除封建势力,而是经历了从“压制”到“利用”扶植的转变过程。尤其是兴农合作社时期,为了配合战争需要,日伪政权更加紧拉拢地主阶级,使其成为殖民统治和经济掠夺的帮凶。总体而言,农民并没有从多重压榨体系中解脱出来,而是进入“地主—商人—高利贷—官员”四位一体的新型压榨体系之中。然而,在农村合作运动中,以佐藤大四郎主导的“浜江模式”,在一定区域内贯彻了“贫农中心主义”,通过开展教育(民众教育、农业教育)、医疗卫生、救济、职业介绍、娱乐等活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合作思想传播与自治意识启蒙的作用。

在科学技术方面,为了促进农业增产,以农事实验机构为依托,日伪政权在品种引进、耕作制度、水利技术、农机具改进、化学肥料的方面进行一系列农业生产技术改良措施,客观上促进了农业技术的普及,提高了农业生产力。[19]合作社作为贯彻农业政策的机构,在推动农业技术普及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例如,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方面,东北农民起初并不乐意接纳,为此伪满兴农部利用各县的兴农合作社强迫农民实施种子消毒,经过一段时间之后,便逐渐实施起来。此外,伪满政府还对化肥实行统制,由兴农合作社统一配售,重点配给给水稻、陆稻等粮食作物。[8](300-311)

(二)伪满农村合作运动的研究评析

经过上述分析可以得出,目前对伪满洲国农村合作运动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在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上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研究内容上重“殖民性”分析,轻视“民间性”探讨,研究方法上多为单一视角描述,缺乏综合视角分析。

从研究内容上看,主要是在殖民经济的分析模式下,将合作组织统一看作是日伪政权进行经济统制的工具,对其“政治性”与“殖民性”展开批判,而对农村合作运动的“民间性”关注不足。近年来,在新史学领域兴起的社会史研究,不太关注政治事件与政治人物,而是纷纷将研究对象转向了“与权力无缘的社会大众,受制于这些权力的人”[20],而目前关于伪满洲国农村合作运动的研究与这种转向相背离。具体来看,一是更多地从殖民统治的视角出发,只研究伪满政府主导的合作运动历程,尤其是重点对兴农合作社进行分析,而对日本左翼知识分子主导的“自下而上”的农村合作运动缺乏讨论;二是更多地集中于展现合作社在经济统制、政治压迫方面的作用,对农民参与、社会互动等其他方面的研究不足;三是在主观价值判断影响下的研究居多,客观性分析较少。因此,伪满洲国农村合作运动史研究,需要进一步挖掘史料,以客观公正的立场,还原历史本来的面目。

从研究方法上看,一是单学科视角研究较多,大部分集中在经济史研究领域,缺乏社会、政治、文化等多学科视角的交叉研究;二是区域性研究较多,全国性宏观对比研究较少,缺乏与同时期国统区、解放区所开展的乡村建设运动的比较研究;三是缺乏不同合作形态之间,尤其是政府主导的合作社与民间主导的合作社之间的对比研究;四是专注于“合作运动”这一特定问题的描述,缺乏围绕合作社的质性研究,对于农村合作运动相关的其他历史现象,挖掘和分析不足,没有形成总体的认识。

(三)关于伪满农村合作运动历史定位的思考

从时代发展角度来说,历史本来就是一个社会有机体的系统演化过程。伪满洲国农村合作运动史研究之所以重要,是源于现实的需求。当前中国正在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新一轮的农村合作运动。然而,伪满洲国农村合作运动对人民公社化以及当前的农村合作运动究竟带来多大影响?“植入性”合作制度是否能扎根于中国农村?中国是否拥有合作制度自发产生的土壤?中国应该走怎样的农村合作运动道路?这一系列问题,都要求学者们从历史上寻找答案,以回应现实的需求。

从史学价值来看,近代中国合作运动史研究,主要侧重于分析国统区和解放区,而关于伪满洲国农村合作运动的研究,将会弥补近代中国合作运动研究的地域性缺陷。同时,伪满洲国农村合作运动的研究将会对现代转型时期,国家政权、殖民势力、乡绅权贵与知识分子等主体的互动关系研究,提供丰富的经验材料。最后,对农村合作运动的考察,还会为乡村农民的日常运作逻辑与历史主体性作用等研究,提供全新的分析视角。可见,研究伪满洲国合作运动,无论对于完善民国时期中国合作运动研究,还是对于近代中国农业经济史,尤其是东北殖民时期农业史的理解,都有很高的学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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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y on theHistorical Background and Developing Process of Rural Cooperation Movement by the Puppet Manchukuo(1931-1945)

Gao Qiang
(Research Center for Rural Economy,Ministry of Agriculture of China,Beijing 100810)

Under the regime of puppet Manchukuo supported by Japan,the manchurian government launched a top-down rural cooperation movement in Northeastern China.At the same time,some left-wing intellectuals began to organize farmers to set up bottom-up cooperatives.The puppet Manchukuo rural cooperation movement experienced three stages of financial cooperation,farming cooperation and Xingnong(Rural revitalizing)cooperation. This paper makes a full evaluation about the historic influence of the cooperative movement and especially analyses its historic status.

The Puppet Manchukuo,Cooperative Movement,Rural cooperative,History of Rural Economy

高强(1982-),男,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合作经济、农业政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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