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党员退出机制问题思考
2015-03-20罗二鹏
罗二鹏
(重庆交通大学,重庆400074)
大学生党员是大学生中的中坚力量和骨干,其在大学生群体中发挥着引领和表率作用。当前部分大学生党员存在入党动机不纯、党性意识不强,共产主义信仰不坚定,党员的先进性未能体现等问题,严重地影响到了大学生党员的形象,弱化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在大学生群体中产生了较坏的影响。贯彻十八大提出的“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完善大学生党员退出机制,将不合格大学生党员清退出党员队伍,对提升大学生党员队伍的先进性与纯洁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大学生党员退出机制的必要性
1.1 贯彻党员发展规定的应然之举
党的十八大对党章进行了部分修订,在党员退出机制方面,第9 条规定“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另外党章第38条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30 条规定,也都对党员的退出情况做了较为细致的规定。所以对不符合大学生党员标准的党员进行清退,是贯彻党章规定的应然之举。
1.2 提高党员队伍质量的现实要求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以及信息社会的到来,大学生党员所面临的社会环境日益复杂,各种社会问题浮出水面,多样、复杂的社会矛盾和问题不断出现,使得部分大学生党员在社会认知和判断方面产生偏差。信息社会里,新媒体技术日渐发展,在给大学生带来便利的同时,一些不良信息和思想也潜移默化的对大学生党员构成冲击。此种情势下,部分大学生党员迷失方向,理想信念动摇,党性修养松懈、思想素质下滑,这些都与大学生党员队伍纯洁性的要求不相符,削弱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所以加强大学生党员退出机制建设,形成党员队伍的正常新陈代谢,是有效提升党员队伍质量的现实要求。
1.3 提升党员管理科学化的内在要求
大学生党员队伍管理是高校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工程。当前高校在大学生党员队伍管理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果,但在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方面还较为滞后,大学生党员的退出机制还不健全,影响了大学生党员管理的效果。因此,完善大学生党员退出机制,改变大学生党员“体内循环”旧有模式,增强党组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升,扎实推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促进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长效机制形成,是党员管理科学化的内在要求。
2 大学生党员退出机制的问题分析
2.1 对党员退出机制认识不足
理论是行动的指南,思想是行动的前提。当前高校党组织对大学生党员的退出机制认识还不足,从而影响了大学生党员退出渠道的畅通。具体表现在:从党组织层面看,部分基层党组织认为大学生党员还是学生,学生总有不成熟的地方,学生党员存在的问题只要无伤大雅,不是原则性的问题,可以容忍;有的基层党组织认为清退不合格党员会影响党组织形象,自己揭短处,年末考评会影响党组织评先进。从党员层面看,一般学生党员组成学生党支部,学生党支部里面大家都是同学,在党员评议之时,往往“好人主义”作祟,对不合格的党员都是宽大为怀,不忍处理;还有就是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清退党员这种事尽量不要得罪人。凡此种种,都影响了党员退出机制的有效运转。
2.2 党员退出机制方式单一
严格意义上说,党员的退出机制包括了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党员自然死亡的自然退出机制;一种是党员没有严格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受到组织处理被开除党籍或者劝退或者党内除名的机制。我们这里讨论的大学生党员退出机制是指后一种方式。从实践上看,在党员退出机制上,凡是违法犯罪的党员、凡是给党组织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党员,基本上都能得到及时清退,但是“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则缺少有效措施[1]。所以从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来说,仅仅有违法犯罪的党员退出机制是不够的和单一的。
2.3 党员退出机制标准模糊
党内有关规定对党员退党的标准有相应的规定,但从实际操作层面而言,党员退出机制的操作标准还较为模糊,缺乏切实可行的操作性。对违法犯罪的大学生党员,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大学生党员在退出操作上还较为明确,但就大学生党员而言,虽有问题,但绝大多数都没有达到违反国家法律和党纪党规,达到受到党纪处分的程度,更多的是存在着丧失理想信念,缺乏革命意志,在组织活动和党员带头活动中积极性和参与性不强,而这些问题往往是难以量化的,使得大学生党员退出机制不能有效推进。
2.4 党员退出机制执行不力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纯洁党员队伍的重要原则和要求。但是在具体实践操作中,大学生党员退出机制的执行力度并没有到位,使得大学生党员退出机制作用发挥不明显。具体表现在:上级党组织对处置不合格大学生党员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明确的具体措施。有些党支部执行起来应付差事,明知有问题但在执行中充当老好人,讲一些假、大、空不接地气的内容。有的党支部评而不处,评议和处置两张皮,制度执行走样变形,敷衍了事。凡此种种,使得大学生党员中该受到重处的却从轻处置,该诫勉谈话的没有诫勉谈话,该劝退的不劝退,该开除的没开除,不合格的党员始终留在党员队伍中。
3 完善大学生党员退出机制的对策
3.1 加强思想认识,加大党员退出的力度
大学生党员队伍建设是高校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高校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党员队伍建设,重视大学生党员的退出机制建设。具体而言:首先,高校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要在思想上要克服轻视、敷衍了事的态度,要树立“质量建党、质量兴党”的意识,既重视学生党员发展的数量,更重视发展党员的质量。其次,畅通大学生党员队伍的出口,做到及时处置与长期清理相结合。及时处置,做到时间上不拖延,影响上不扩散。长期清理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再次,结合大学生党员特点,用创新的思维研究新问题,积极探索大学生党员退出机制的新方式和方法,使大学生党员退出机制符合学生党建工作新形势。最后,高校各级党组织对党员队伍“出口”工作要立足于整体部署,将教师党员和学生党员的“出口”统筹考虑,整体联动,形成合力。
3.2 完善考评标准,科学界定不合格党员
大学生党员管理实践证明,标准问题是制约不合格大学生党员“出口”的关键。制定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大学生党员考评标准是首要问题。高校党组织应当结合学生管理实际,从思想素质、学习情况、群众基础、社会工作等方面制定党员考评的细化标准,同时结合民主测评和群众测评意见,及时发现不合格党员。在考核标准制定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党章》是纲领性,原则性的规定,制定的标准要以《党章》中的规定为准绳。第二,标准要结合大学生党员特点,认真分析大学生党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标准。第三,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使考评标准具体、明确,具有合理性和说服力。第四,在标准执行过程中要避免个人化,严格按照标准划定不合格党员。第五,在依据标准执行时要态度坚决,不能手软犹豫。
3.3 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党员退出相关制度
畅通大学生党员“出口”是党员队伍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必须要建立完备的制度,以保证大学生党员退出机制科学化、常态化、规范化运行。具体而言,重点应完善以下几方面制度。
第一,改进和完善党员民主评议制度。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是党建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不合格大学生党员的主要“出口”。在坚持民主评议制度的基础上,对评议的方法和途径进行拓展,在评议的内容上进行更新,使民主评议既符合实际又具有针对性。在民主评议上,一方面保留面对面评议,同时提倡背靠背评议,提升评议的真实性;另一方面拓宽评议的人员范围,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等参加评议,提升评议的可靠性。另外民主评议要制定严格的规则,采取保密措施,提升评议的实效性。
第二,实行听证会制度。对不合格大学生党员采取听证会教育,支部党员、不合格党员及其亲属、朋友列席,参照《党章》中的规定,对不合格党员的情况进行通报,不合格党员及其亲属和朋友可以申辩和举证,最终由支部委员会讨论,实事求是,公正合理地给出定论,并做好相关记录。在整改期限内,可多次召开类似会议,参照上次情况评定不合格党员现状,以此激励不合格党员早日摆脱错误思想[2]。
第三, 建立不合格大学生党员后续管理制度。不合格大学生党员一旦退党,并不意味着党组织彻底放弃该党员。党组织要建立后续管理制度,对其进行随访和交流,了解其思想动态,引导其正常成长成才。具体的交流的方式可以采取辅导员谈心、定期思想交流,通过QQ、微博等途径对其进行引导[3]。
第四,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合格大学生党员“不合格”的原因进行追责。针对大学生党员发展时未能坚持党员发展标准,违反党员发展程序和规定的失职、渎职行为,要视情况严重程度追究相关党组织和支部书记的责任。党员有问题要追究介绍人的责任,促使介绍人与发展对象加强联系和沟通。党员所在集体有问题,如宿舍、班级出现问题,要追究党员责任。通过责任追究,激发党员责任意识,进而保障党员队伍的先进性与纯洁性。
大学生党员是大学生群体中的精英,高校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员退出机制建设,在关心和指导学生发展的基础上,畅通不合格大学生党员的“出口”,加强对大学生党员的培养、管理、考核,全面提升大学生党员质量,确保大学生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1]王同昌,单博迪.当前党员退出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理论导刊,2014(6):61.
[2]赵大为,对不合格大学生党员处置与教育引导工作的探索与研究[J].江西金融职工大学学报,2009(6):129.
[3]刘德强.大学生不合格党员退出机制探析[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3(11):33.